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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的就业协议书【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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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的就业协议书(精选3篇)

大四的就业协议书 篇1

一、签约须知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1、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

2、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3、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4、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手续。

5、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6、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7、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在备注栏注明。

8、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二、签订协议书注意事项

1、到河南省辖市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需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经市人事局、师范经市教育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2、到河南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需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部属单位主管部门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就业办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3、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原则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区直或部属单位就业的,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单位就业的,经市(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省辖市单位就业的,需经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

4、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门同意。

大四的就业协议书 篇2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违反和解除甲方推荐的人员劳务关系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经济补偿金:

1.乙方修业期间,甲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法规及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

2.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科学地对学生实施考核、技能鉴定,实事求是地确定其修业情况、职业技能等级及思想品德表现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以社会需求为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建立“需求、培养、实训、就业”的教学模式,使毕业生能够学以致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3.按期向乙方收取学费、住宿费;代收代付学生学习生活用品、技能鉴定所需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就业政策,认真做好学生毕业前的实习安排及毕业后的就业安置,维护乙方在劳动就业方面的合法权益。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5.因甲方过错不能按时推荐乙方就业,甲方负责乙方上岗前每月xx元的生活费。(期限xx年)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如乙方在工作期内无重大工作过错及违规违纪记录,该协议自动延签,每次延期均为三年。

6.为促进学生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健全人格、正常完成学业,甲方规定:

(1)对全部成绩合格获得毕业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获得技术等级证书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

(2)对因部分成绩不合格,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将视情况暂缓安排就业或安排就业但需经补考获得毕业资格后享受相应待遇

(3)对思想品德差,因违纪而受到纪律处分的,并在毕业前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安排就业。

(4)对未交清所规定费用的学生,必须待交清费用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准予毕业,之后安排就业。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修业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努力学习、认真实习,力争取得毕业证书。

乙方修业期间,甲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法规及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

2.按照规定,按期向学校缴纳应缴费用。

第十条乙方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协议书第四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3.乙方家长应努力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

4.乙方上岗就业试用期间,应努力钻研技术、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管理。若因个人原因被单位退回,甲方视情况最多再给一次就业安排机会;乙方试用结束,经录用单位考核转正后,若因个人违纪和个人辞职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负责安排就业;若因录用单位生产减员,甲方可再次负责安排就业(有效期_________年,推荐次数为________ 次)。

第七条乙方负责对甲方推荐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5.若甲方未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乙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双方均须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大四的就业协议书 篇3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两方,甲方为农学院,乙方为学生。

第二条:毕业生实习时期是指: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毕业实习开始之日至毕业实习结束之日这段时期,即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毕业实习结束之日止。协议期限为:____年11月10日至____年5月8日。

第三条:毕业生在实习期内,由实习单位与学生签订有关的劳资及安全协议。此项工作由学生本人与实习单位负责办理。

第四条:由学院负责推荐实习单位的毕业生,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学院将协助学生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但学院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如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处理。

第五条:法规法令;不允许学生在实习期间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如传销组织)或从事与专业内容无关的工作(如到饭店、歌厅、宾馆等单位工作),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实习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意外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应事先在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离开前告之学院学工办,必须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到期,而学生未能按时返回学校,在此期间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均由学生自已负责。

第八条:实习时间到期后,学生没有按时返回学校,也未办理请假手续,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处理。

第九条:在校内实习的学生也要遵守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除外)。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学生自已负责。

第十条:未尽事宜,视情况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