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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协议书(汇编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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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协议书(精选6篇)

职工协议书 篇1

甲方:X县ZZ实验小学

乙方:

根据有关法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和遵守如下协议:

一、聘用岗位和期限

经过试用,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乙方担任 ,聘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满后,如果双方同意,可在期满前一个月办理续聘手续,逾期未办可视为终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甲方于每月8日以现金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工资及福利。

乙方的工资标准及晋升按《X县ZZ实验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规定执行。协议期间,甲方变更乙方认可的工资标准时须经乙方同意,否则无效。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和学校的工作特点确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休息时间表和课程表的方式公布,实行全日制满负荷工作法。

四、 退休等福利待遇

1、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职称晋升、评定等问题,乙方支付有关手续费用。

2、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保险等福利手续。

3.甲方子女在本园(校)就学费用按照《ZZ教师子女交费办法》实施。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2.有权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视乙方的表现予以奖惩。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有权获取劳动报酬,享受法定的权益;

2.有义务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在工作上服从甲方的安排,积极地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3.不得在协议期间内受雇于其他任何单位;

4.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自行承担工作期间的违法责任。

七、 本协议的解除、争议、修改以及违反由ZZ董事会商议决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按法律规定依法办理。

八、协议文本

本协议共计贰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X县ZZ实验小学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盖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职工协议书 篇2

解除《新招职工实习期协议书》的规定

1、甲方提供的实习环境、设备及宿食条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时,乙方可单方解除此《协议》,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2、乙方于实习期,不能服从车间领导和师傅教学的,不能安心学习和工作的,常有迟到、早退、事假、旷工现象的,有明显身体不健康症状的,劳动态度不端正的或有其他违法恶习的,甲方可在实习期未满之前,单方解除此《协议》,应当全额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3、实习期未满,乙方单方无故辞退或不辞而别的,其未出账工资均作为违约金处理;

4、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制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与本协议相适用。

职工协议书 篇3

小学(幼儿园) (以下简称甲方)和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岗位聘任协议书。

一、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岗位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幼儿园分配的 工作,岗位目标应依据责任状的内容确定,并按照幼儿园规定的岗位责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权限范围内行使对本幼儿园教职工的管理权、聘任权、考核权、奖惩权,有权依据《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办法》的规定,解聘受聘期间不履行受聘岗位责任的教职工。

2、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保证受聘教师享受应有的'权利。甲方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的职责,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权利。

2、乙方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的义务。

四、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教职工应当享受的待遇。

乙方应聘后将按照所承担的岗位工作,享受甲方制定的校内结构工资中规定的相应待遇,享受甲方自筹资金设立的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教育教学工作的法规及其他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接受甲方的管理,完成应聘的岗位工作任务。

2、乙方如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甲方将视违反程度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纪律,扣发课时工资、奖励工资,对于情节严重者报教育人事部门批准,给予行政处分。

六、聘任协议终止条件

1、聘任协议到期,聘任自行终止。

2、甲方不履行聘任协议,违反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向有关部门申报调解、提出申诉或要求,终止聘任协议。

3、乙方在受聘期间,出现符合解聘条件的情况,甲方将依据《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办法》予以解聘,终止岗位聘任协议。

4、甲乙双方在聘任协议有效期内,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任协议,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终止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协议继续有效。

七、违反聘任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责任属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协议,同时负责赔偿协议中断期间乙方的损失;责任属乙方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赔偿在协议中断期间甲方的损失。

八、其他规定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未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补充完善聘任协议。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管理甲方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执行。

3、甲乙双方一经签订协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将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 方:

乙方: (签)

法定代表人: (签)

年 月 日

职工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20xx年x月x日到乙方处工作,当日乙方通知甲方,乙方将统一为其在社保中心购买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甲方应负担的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关规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权利义务以及不购买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后,仍然决定不由乙方为其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原因:本人在本地区以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在此情况下,根据甲方书面申请,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甲方申请,乙方同意不强制为乙方在社保机构统一办理社会保险。而由甲方自行决定或以个人名义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

乙方将因购买社会保险而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参保费用直接支付给乙方。该费用由乙方根据泰州市高港区社保机构公布的上一年度参保基数确定,每年核定,并按月与工资一并发放给甲方。

二、在工作期间,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重新书面申请乙方为其办理社保参保手续。甲方接到申请后,按照泰州市高港区社保机构的规定,从社保机构同意受理甲方的参保的当月起统一为甲方购买社保,并从社保机构受理甲方的参保当月起停止向甲方发放社保补贴,按规定从甲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应当由甲方负担的参保费用。

三、甲方无论是在工作期间还是离职后,如要求乙方为其补办在乙方工作期间未办理社保的期间的社保,甲方需退还已从乙方处领取的全部社保补贴,并按照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应当由其缴纳的社保费用,对在补办社保保险中社保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全部由甲方负担。对按照规定能够补办的社保项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费用后,按照规定为甲方补办社保。甲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还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补办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对因不能补办社保项目所导致的利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均认识到,由于养老保险是社保项目中的基础险,如未购买养老保险则无法购买其他险种。在因甲方申请没有统一购买社保期间,对因发生工伤或非工伤而造成的如在购买社保后应当由社保机构负担的利益损失部分,由甲方自行全部负担。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x月x日

职工协议书 篇5

为规范请长假手续,明确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和职工(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有关请假事宜,同意签定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乙方请假时间: 年1月1日—12月31日(一年)

二、协议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至请假期满之日止。

三、乙方在请长假期间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应有集体组织观念,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与甲方保持联系,通讯工具号码更换应及时向甲方办公室报告。

四、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请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包括因此产生的纠纷,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本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确保个人各项安全,如有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各项经济和刑事等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请假期满需要续请长假的必须在请假期满之前把请假申请交到甲方办公室,同时必须交清次年的所有应缴费用后,方可与甲方签定请假协议;乙方需要回到甲方上班的,必须先交清上年应交费用,并在请假期满之前把上班申请交甲方办公室。对拒交个人费用的,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请长假或上班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甲方将以旷工论处乙方,乙方旷工三个月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工协议书 篇6

实习期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1、实习期满,乙方能熟练掌握作全技术且热爱本职工作,能独立完成任务时,经师傅推荐和车间(部门)评定认可,即可甲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

2、实习期未满,乙方已符合第二条1款的,可以提前签订《劳动合同》;

3、实习期满后,乙方仍不能掌握操作全技术,不符合上岗规定要求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