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运输车合同(推荐三篇)》
简单运输车合同(通用3篇)
简单运输车合同 篇1
甲方(托运方):
地址:
传真:
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
简单运输车合同 篇2
甲方(托运人):
负责人:
乙方(承运人):
车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砂石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砂石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砂石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砂石料,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乙方负责将甲方所需砂石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工作现场,双方以现场收料员签字的收料单为结算凭证。
三、乙方运费以车为计算单位。
天皓砂场运费900元/车;
老马砂场运费600元/车;
砂场运费500元/车;
混合料运费及料款650元/车;
其他地点运输运费双方另行商定。
四、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砂石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乙方运输量达到2500方左右,双方结算,每次结算金额为当次结算金额的80%,剩余20%每三次结算一次。结算时乙方需提供加油、过路费以及发票给甲方。每次双方结算完,20个工作日之内付清当期款项,到期未付甲方承担当期金额3%违约金。
六、乙方在将砂石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砂石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砂石料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乙方车辆及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佩带安全帽、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听从指挥,因不服从管理而引起的项目部罚款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上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十、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工程用料的及时运输,如因乙方未及时运输而引起的供应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修理车辆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运输任务时,乙方负责调运车辆完成运输任务,调运车辆运费甲方只与乙方结算。
十一、因发生自然灾害、政府封路等不可抗力造成砂石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砂石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简单运输车合同 篇3
托运人(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生产的产品的公路运输方面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基于平等互惠互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运输的种类和特征:
1、货物名称:钢模板
2、运输种类:公路汽车运输
3、内容:甲方按销售任务制定运输计划后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乙方用运输车将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安排吊车安全的卸到甲方客户工地人员指定位置堆放。
4、风险承担:
1)乙方车辆必须处在有效的保险期内,由于车辆行驶过程中(包括甲方厂内和甲方客户工地内)发生的交通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厂内货物装车完毕,物损风险即转移到乙方,直至乙方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起,物损风险即转移至甲方客户。甲方未取得签收的回单期间,可视为物损风险依旧由乙方承担。乙方物损风险承担期间发生的物损,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装车标准和货物运输验收方式:
1、货物运输需按照甲方人员的装车要求进行装车,乙方装车时应认真清点货物数量,检查包装质量。捆绑包扎完善,启程后所发生的一切损失(丢失、短少、污染、雨淋等)全部由乙方负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过路、过桥等)则由乙方承担。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每车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三:发运量及到达地点期限:
1、甲方当日提供次日的大概的发运量数据。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
2、甲方当日开具的发运单上的产品,乙方必须日内送往工地(如有特殊时间要求时,按双方确定时间要求内送至工地)。逾期的发运单必须退回甲方。如因乙方的逾期原因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户有所损失,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乙方服务无法满足本合同要求,或者乙方承运能力不足,甲方有权选择新的承运商和乙方一起承运甚至终止本合同。
4、当日发运单回执(指定人签收的发运联),在签收后,必须于日内送至甲方指定人员,并做好签收工作。
四:运输单价以及零星附加作业结算单价
注:1)上表所列单价中已包括:过路、过桥、油费、税金、过(省)境、保险及运输过程中必然或偶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在运输途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运损失或延误发货,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额外支付费用。2)新增区域运价依据双方协商具体确定。
五、甲方义务
1、货物运输前,甲方必须将货物送达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收人及联系方式,告知乙方。每次装货前告知乙方运输产品的规格,长度,数量以及装货地点。通知方式以短信或电话、传真、书面为准。
2、当乙方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要和施工工地现场人员沟通时,甲方应当积极和工地现场人员取得联系,并协助乙方人员进行沟通。
3、甲方尽量提供场地供乙方停车、提供办公室、提供乙方驾驶员以及乙方其他人员休息以及工作,并提供该办公室的使用规则,供乙方遵循。如乙方未遵循,甲方可随时收回。
4、甲方针对乙方的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提供施工工地以及其他单位针对车队的反馈意见,供乙方改善,并作书面记录,供乙方查询。
5、每次运输款结算,甲方只针对乙方指定人员结算;相关货款只支付到乙方帐户。
6、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第三方造成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服务承诺:
乙方本着“安全第一、服务到位”的理念,为甲方做好产品托运服务工作:
乙方须讲究职业道德,运输途中,不得以车辆损坏塞车事故等借口来免除应承担的责任,若错运或错交收
货人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按实际损失索赔,如确有特殊情况,途中需要换车的,须经得甲方同意,否则以乙方违约处理。乙方在途中所出现卸货倒车等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 乙方运输前针对每个项目都去工地熟悉路线和地形,便于运输。由于工地内道路问题造成货物所产生的费用,不要求甲方增加运费。特殊情况,可向甲方协商。
2、乙方运输车辆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按时到达指定装货地点,按甲方现场要求进行装货,并对货物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
3、乙方用运输车辆将货物运送到卸货地点后,按现场接收人员指定位置停车,服从现场管理员的指挥。
4、乙方进入甲方客户卸车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工地工作人员指挥,不听从指挥、野蛮作业的,乙方自愿承担200元/次罚款给甲方,如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穿拖鞋。被甲方人员发现或被甲方客户投诉,在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或者穿拖鞋作业,乙方自愿承担500元/次罚款给甲方。不按甲方要求作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有人员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运输计划安排,在任何情况下不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且不与卸车现场人员进行沟通、协商发货数量及时间的安排,不与现场的工作人员争吵、漫骂、打架等有损于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违反本条,乙方自愿承担罚款20______元/次给甲方,并赔偿相关损失,涉及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送货司机两个人的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的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的签名的或未签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的货值从乙方的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7、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甲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工地的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 小时内交回发货单位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如延期交回的,乙方自愿承担1000元/次罚金给甲方。
8、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若发生乙方人员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害甲方商誉的事件,乙方自愿承担20______元/次罚金给甲方。
10、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供货进度延误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该事项的费用以及甲方支付第三方的违约金及其各项损失。
11、乙方保障甲方要求随车带给甲方客户工地的货物材料安全如数的交给指定人员,中途如被乙方人员遗失变卖的,乙方负责按照货值赔偿,并自愿承担3万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2、乙方车辆在现场(厂区)装货时听从甲方调度(发货员)的统一安排。司机无权要求自己想要货物的型号规格以及运输地点,如因此造成发桩延时的乙方自愿承担30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装车完毕后,在接到调度(发货员)的发货指令后,乙方承诺及时出车,不借故延误发车时间。如延误发车超过2小时,则乙方承担30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3、货物在约定到货期未到达,乙方应赔偿逾期到达违约金,金额为货物运费额的50%。若到达,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货款,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由于货物未到达而产生的其它费用。
14、乙方从甲方场内出车以及从甲方客户卸车现场回程的,不私自携带甲方以及甲方客户任何物件,并自愿接受甲方以及甲方客户门卫的检查。如有私自携带物件,同意甲方视作偷盗行为,并接受甲方扣除运费甚至移交司法机关。
15、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如出现抛锚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运往工地的货物,乙方驾驶员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在甲方与客户协商允许推迟到货时间的可以不用驳运;但甲方与客户协商不通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车进行驳运,不得拖延时间,以免造成甲方客户损失;并由乙方承担相关驳运费用。如乙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一小时内没有出车的,将自愿承担5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
16、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以及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里以及卸车地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且视情节的轻重乙方自愿承担1000元~5000元/次的罚金给甲方,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七:运输费用的结算以及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正式接受甲方交办的运输任务。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指定的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双方在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的情况下,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终止后的两个月内甲方退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不退还,则每日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运输过程中,价格按约定的价格执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调价。
3、每次运输返单(即指定人签收的运输联)送于甲方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甲方针对疑问处可要求乙方提供证明,审核时限顺延,乙方未能提供佐证的甲方可作相应扣减。运输结算以甲方指定的甲方客户人员签收的运输联为依据,双方确定结算金额乙方开具发票。
4、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所记的罚金、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中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供乙方签收,乙方应在签收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否则视为默认。
5、乙方必须开票自身抬头的正式的有效的运输专用发票,甲方可指定运输发票的收货单位并提供开票资料;甲方未指定收货单位的,乙方将发票开具给甲方。开具发票时间,由甲方指定,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
6、付款以按
1)截止到上个月运费的结算总欠款的30%,在当月付清,并以此类推。
2)垫资三个月,即第四个月内支付清第一个月的运输结算款,并以此类推。以上两项二选一,涂改无效,未作选择的默认为2)。
八、解决纠纷方式和违约责任以及变更解除本合同:
1、对于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些争议,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调解裁决。
2、双方合同签订后即生效不得反悔,违约方承担违约金总运输额的5%(合同明确规定的状况下除外)。
3、如有三次及以上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情况发生,或者甲方接到甲方客户投诉超过5次以上,甲方有权立即提前解除本合同。
4、乙方如由于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保证一个月内的运力和服务满足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扣除乙方的运输款项。
5、由于乙方未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或违反第八款第3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寻找第三方提供给甲方更好的服务,或与乙方再次协商本合同条款加以变更。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月内按照本合同要求继续承运,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6、双方合同终止后并不在续签,双方可协商尾款的支付方式。建议在三个月内按计划分月支付清。
九、其他
1、乙方用于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车辆证件以及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该情况运输批次的结算款。
2、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公司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执行本合同条款,有效期至___年__月__日。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新疆北新永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乌鲁木齐宏天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