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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装装修设计合同(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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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是勤劳的小编午夜为大家整编的5篇最新工装装修设计合同,欢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工装装修设计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内容要求

第四条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其他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工装装修设计合同 篇2

委托方 (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室内装饰项目的设计工作,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内容及费用:

工程项目:

建筑室内面积: m2 收费标准:/ m2 室外花园面积: m2 收费标准:/ m2 预计设计费: 元 ( 以上设计费用不包含消防审批出图) 注:

二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交以下设计基础资料。

1) 原建筑平面蓝图及现场尺寸。

2) 其它补充材料。

三 1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

2 在年月日之前,乙方完成设计图扩初部分出图工作。

3 在施工图扩初方案经甲方审批通过并在乙方接到书面批复意见后天内完成确定的全部施工图(扩初加节点大样)。

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计方案返工,每重做一轮方案,应另行支付乙方本工程设计费的50%。甲方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付清相应阶段的设计费。

5 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对设计进行调整,但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合理的设计周期,若工作量变化较大,则双方应协商后适当延长设计周期。

6 设计制作总工期天作为乙方的总控制进度,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周期延长,则乙方总控制进度相应延长。

7 乙方的每一程序设计制作均以书面确认书形式报与甲方批复并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一程序。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确认书起七日内未作批复,则表示默认该方案。

四 乙方按上级规定标准收取设计费,具体如下:

1. 签定合同即支付50%设计定金。

2. 平面方案及效果图方案确定即支付30%设计费。

3.整套施工图完成交底即支付10%设计费。

4.施工进度现场跟单结束即支付剩余10%设计费

5 甲方提取全部的施工图时需付清余款,乙方拒绝甲方以任何理由先取图后付款;

6 由于甲方原因停止设计,按已完成的设计进度收费。甲方如需乙方编制预算或出效果图则另行收取:预 算: 效果图(制作费): ( 元五 双方职责:

(一) 甲方:

1 按时向乙方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基础资料;

2 按时答复乙方设计内容的认可意见并签字,按时支付合同规定的各阶段设计费; 3 维护乙方的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他方重复使用;

4 设计阶段完成后,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批及有关工作。

(二) 乙方:

1 按时交付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a3)共计甲方另需增加份数,乙方核收增加份数的成本费(每份 元);

2 对施工图进行一次性技术交底(具体时间双方商定),(如需现场施工跟单,跟单次数及相关费用另计),参加竣工验收;

3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六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提供设计基础资料,造成设计工作停工或窝工,应按照乙方的实耗工日增付费用,同时乙方设计进度向后顺延;

2 由于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并就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相应的费用后,合同相应失效;

3 设计过程中甲方变更设计原则和基础资料或因提供的基础资料有误造成设计停工、返工或需重作设计时,甲方应增补设计返工费或结清原合同规定的已完成设计工作的设计费,另行签订。

七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应偿付逾期违约金。

2 乙方由于设计严重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应部分或全部扣罚与该部分相当的设计费, 并应负责完成补救设计;

3 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

八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完成合同所规定各项内容后即自动失效。

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装装修设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办法》。

1. 2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中装饰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计内

容及标准

2.1 工程项目的名称:

2.2 工程项目的地点:

2.3 工程项目的规模:

2.4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

2.5 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5.1 甲方应支付本合同中装饰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为 元。

5.2

5.2.1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设计费总额的 % ,

5.2.2 乙方交付全部平面与顶面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 ,计 元。

5.2.3乙方交付全部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5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 ,计 元。

5.2.4 施工图审核后,付清设计费的5%计 元整。

5.3 收费说明:

5.3.1 取费计算标准:设计单价为每平米人民币 元,本工程面积为 ㎡ ,设计总费用为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 ,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设计费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6.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5甲方应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 甲方负责将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1.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分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6.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6.2.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设计审核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的调整补充。

6.2.5乙方不承担本工程消防设计部分,消防设计部分应由甲方负责。

6.2.6 本工程不包括室外景观,广告,字牌,弱电设计,空调设计,不包括税金及发票。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本份数超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2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3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

7.4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5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6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7 其他约定事项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7.10在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 年 月 日生效。

委托方单位名称: 设计方企业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签证意见: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工装装修设计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

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报价单)。

乙方包工、不包全部材料,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1.3工程期限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附表:工程报价书(工程涉及所有内容均以报价 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谈。

2.2开工前三天,乙方负责提供平面布置图、水电图给甲方,方便甲方及时办理好入场手续,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条件。

2.3甲方无偿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乙方,负责合同履行,严格执行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3.3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厨卫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期间乙方因工程需要需使用该场地,乙方负责承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清洁及垃圾处理工作。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价差之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材详见主材报价单,需要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同时,由乙方选用的各类材料的品牌、规格、价格、质量,必须由甲方确认。如果甲方要求对材料提高挡次,其超出确认价格部分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六条工程工期

6.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经双方协商发生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停水停电累计八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加班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6.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含款项)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以拖延付款累计天数为延期竣工时间。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项标准执行: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青岛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签定工程报价书的项目与甲乙双方签定认可的设计图纸。

7.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整个过程使用墙面材料和地板、衣柜、蓄物柜、书柜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第八条工程验收、价款结算及保修

8.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视为接受。

8.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水电、防水工程)

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

8.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

8.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尾款,从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每超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未付价款的1%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墙体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8.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入住或收回钥匙,视为自动交房并合格竣工。

8.7因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8.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九条安全生产

9.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9.2乙方应主动在施工前联系物管部门、了解施工场地电源线布网设计,并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施工,如果由此发生和火灾,或冒险作业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冶安安全人生安全、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此工程价款内)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11.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___、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b、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导致工程无法正常顺利进行,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c、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d、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未按期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___、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更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设计方案,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c、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d、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工程不能及时完成,乙方应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工程价款。5‰的违约金。

e、因乙方保卫工作不当造成材料丢失,被盗,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青岛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具体事项说明及规定

13.1各个小区或楼盘不论以任何形式收取装饰公司的保证金、电梯费,装修管理费和工人出入证费等所有费用,如产生以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理。乙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

13.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如要求将垃圾运到垃圾场,则甲方负责支付从指定地点运到垃圾场的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1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__负责保管。

13.4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13.5甲方交款必须转到合同签字人名下,私自将款项交与工长及施工人员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略)

附表一:清辅报价单

附表二:主材报价单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工装装修设计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

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 程 概 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报价单)。

(3) 乙方包工、不包全部材料,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1.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工程报价书(工程涉及所有内容均以报价 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谈。

2.2开工前三天,乙方负责提供平面布置图、水电图给甲方,方便甲方及时办理好入场手续,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条件。

2.3甲方无偿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 方 工 作

3.1乙方,负责合同履行,严格执行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3.3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厨卫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期间乙方因工程需要需使用该场地,乙方负责承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清洁及垃圾处理工作。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 程 变 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价差之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材 料 供 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材详见主材报价单,需要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同时,由乙方选用的各类材料的品牌、规格、价格、质量,必须由甲方确认。如果甲方要求对材料提高挡次,其超出确认价格部分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六条 工 程 工 期

6.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 经双方协商发生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停水停电累计八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加班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6.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含款项)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以拖延付款累计天数为延期竣工时间。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 量 标 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1)___项标准执行:

(1)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青岛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签定工程报价书的项目与甲乙双方签定认可的设计图纸。

7.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整个过程使用墙面材料和地板、衣柜、蓄物柜、书柜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第八条 工 程 验 收 、价 款 结 算 及 保 修

8.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视为接受。

8.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水电、防水工程)

(2) 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

8.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

8.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尾款,从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每超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未付价款的1%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墙体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8.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入住或收回钥匙,视为自动交房并合格竣工。

8.7因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乙方不负责保修。

8.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九条 安 全 生 产

9.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9.2乙方应主动在施工前联系物管部门、了解施工场地电源线布网设计,并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施工,如果由此发生和火灾,或冒险作业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冶安安全人生安全、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 工 程 价 款 支 付 方 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此工程价款内)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清辅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的%

主材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的%

第一次

合同签订:

%

%

第二次

水电完工,木工瓦工进场前:

%

%

第三次

木工瓦工完工、漆工进场前:

%

%

第四次

工程完工验收完一周内:

%

%

注:支付时间按工种进度为准; 合计:

第十一条 违 约 责 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11.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a、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b、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导致工程无法正常顺利进行,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c、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d、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未按期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a、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更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设计方案,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c、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d、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工程不能及时完成,乙方应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工程价款0.5‰的违约金。

e、因乙方保卫工作不当造成材料丢失,被盗,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争 议 解 决 方 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1 ____种方式解决:

1、 青岛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 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具 体 事 项 说 明 及 规 定

13.1各个小区或楼盘不论以任何形式收取装饰公司的保证金、电梯费,装修管理费和工人出入证费等所有费用,如产生以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理。乙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

13.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如要求将垃圾运到垃圾场,则甲方负责支付从指定地点运到垃圾场的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1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 __负责保管。

13.4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13.5甲方交款必须转到合同签字人名下,私自将款项交与工长及施工人员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 同 附 件:

附表一:清辅报价单

附表二:主材报价单

第十五条 其 他 约 定 条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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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