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二手摩托车转让协议(精选3篇)》
单位二手摩托车转让协议(精选3篇)
单位二手摩托车转让协议 篇1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该铲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铲车壹辆(产品编号:出厂日期: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一次性付清购车款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该车为其个人合法财产,不存在有任何违法现象,若有因此而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偿还。自 年 月 日前该车一切债务与权利与乙方无关。从 年 月 日起该车一切债务与权利与甲方无关。
三、甲方随车提供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铲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该车的车身、车容、车况表示认同。
五、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不退车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二手摩托车转让协议 篇2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摩托车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摩托车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摩托车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摩托车转让的价款应以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摩托车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摩托车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摩托车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摩托车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拥有的摩托车、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摩托车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单位二手摩托车转让协议 篇3
范本出卖人:买受人:
一、 摩托车金额: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摩托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全国摩托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摩托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摩托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摩托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摩托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39;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