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转让合同(汇总13篇)》
林木转让合同(精选13篇)
林木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20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 年 月 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八、湖北华林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 年 月底),甲方于 年 月 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鄂州市林业局、鄂城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林木转让合同 篇2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核桃树出售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乙方将位北山上的核桃树 棵,以 元/棵出售给甲方,总价款为(大写) (¥ )。
第二条 乙方所卖的核桃树 ,甲方可根据自己生产需要采伐,无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三条 乙方所卖的核桃树,在甲方采伐之前,由乙方采摘核桃,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因该荒山为甲方所承包,核桃树采伐后,甲方对该山地依法享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均需承担总价款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肥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订日期:20xx年7月8日
林木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林地四至、范围、面积
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 ,面积为 亩,具体位臵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
地上树种为 树, 亩; 树, 亩。
第四条 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1、 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 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2、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 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 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 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 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合同结算数量依据: 。
作价: 付款:
第七条 道路、林业设施的使用及周边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 1、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 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 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 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 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 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 若因道路通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 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 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发包方意见: 本村(或村民小组)同意由 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
使用权)转让给 公司用于造林。
林木转让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林地四至、范围、面积
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__,面积为__亩,具体位臵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
地上树种为__树,__亩;__树,__亩。
第四条 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1、 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__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2、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 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 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 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 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合同结算数量依据:__。
作价:__付款:__
第七条 道路、林业设施的使用及周边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
1、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 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 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 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 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 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 若因道路通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 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 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
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代表:____
日期:_年_月_日
发包方意见:__________同意由____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__用于造林。
林木转让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出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市XX县XX乡林业有关集体林和自留山轮耕地、顺延地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购买 村民小组组员
第一条:甲方自愿同意卖林木地点 四至界线内采伐。甲方出让的林地中所有可采伐树种采完。
第二条:甲方转让年限年,从年至元(大写)签协议时乙方先付元,剩余余款元待乙方采伐完后付清,付款以开收据为准。
第三条:甲方所卖的思茅松,在未采伐之前,采脂由甲方来采和管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再付管理费。甲方割面不得超过40%,现已强度采脂的,要尽快缩短割面,一律不得强度采脂。
第四条:乙方在未采之前,甲方所转让的林木,义务管理由甲方负责管理。含护林防火,一律不得出现各种人为的一切损失,
如出现乱采脂和乱砍导致死亡一棵松树,甲方赔偿乙方额度为300~400元/棵来计算。
第五条:乙方需要采伐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证件和证照都由甲方提供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应交村委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办完手续后,开始林道路施工所经过占用的各户主农地和林地、及集体经过他人的林地,都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
第七条:在采伐后的伐区需要造林的,由甲方自己负责,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以上规定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任何一方违反,赔偿给另一方经济损失按林木款2倍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签)
林木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______)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____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_____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权方):
为了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发展林业经济,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以下简称“林地转让”)给乙方等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且发包方(丙方)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以下条款。
1、转让林地、林木的基本情况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转让的林地位于 ,总面积约 亩。
1.2具体的林地面积和四至界限、面积及相关情况确定:本次转让共 宗林地,具体的方位及四至界限和面积以林调队最终的表述为准。
2、转让期限及乙方经营管理权
2.1转让期限50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具体日期以林权证为准。
2.2转让期内,乙方享有受让林地的林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有权根据需要经营林地,处理林木,并再次流转,受国家法律保护;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碍乙方对林地、林木的经营管理。
2.3自本合同签订并林权证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转让林地和林木即已全部移交乙方。
2.4乙方对受让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经营权,有权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护、采伐、造林等。
3、流转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4、三方权利义务
4.1甲方权利义务
4.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转让费。
4.1.2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和林木应符合以下条件:
权属合法,已取得林权证的,界址清楚,并未对该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臵,未将该林地和林木流转给第三人,在转让前该林地未纳入任何林业项目以及将该林地和林木向第三人进行任何质押;与第三方不存在任何纠纷。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违反乙方对该林地的造林规划种植其他植物,否则乙方有权清除,甲方承担清除费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则视为盗伐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办理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所需之相关文件、资料。
4.1.6 乙方有权就本合同内容、签订过程、有关附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办理见证或公证,甲方有积极配合和协助的义务。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转让期内,乙方对受让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包括协议授权第三方承包经营或转让)。
4.2.2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权和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根据生产经营计划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护、造林等。
4.2.3乙方须按合同约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转让费。
4.2.4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必须及时依法组织群众扑救,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规民约予以承担。
4.2.5转让期内,该林权享有依法继承权,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4.3丙方权利义务
4.3.1丙方对此合同内的林地,林木的流转有关事项有知情权。
4.3.2丙方应无条件支持此合同的执行。
4.3.3如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所转让林地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丙方应严格执行 有关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教育村民文明祭祀,规范林地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在乙方林地发生火灾后,丙方应及时组织群众扑救,将火灾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4.3.4丙方同意甲方将林地和林木有偿转让给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纳任何费用。
4.3.5在签订本合同前丙方应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转让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对该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该决议无效引起本合同无效或不能执行,由此给甲方和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丙方承担
5、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亩〃年,按合同面积计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对于被转让林地上的可变现的林木,由乙方统一办证,按照市场价格,由甲方丙方参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外统一销售,销售净收入作为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价值支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特别约定:若一年内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销售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当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担 当年租金5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林木不能采伐销售,则乙方继续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转让林地上的林木生长量归甲方所有。
5.2 对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安排,在两年内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转让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数较多,丙方对这些情况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转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为支付。其方法为:乙方按甲方的人数、亩数计算应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转让数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账户,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将支付凭证返回给乙方。特别约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项,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
6、其他事项
6.1 林地内原有林道和其他林业设施(包括防火带),以及属丙方管理范围内、乙方生产经营过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关林业设施等,丙方应无条件保留,乙方可无偿使用;丙方应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通行等便利。
6.2 因第三方征地所获之补偿金,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林木补偿以及林地劳力安臵补偿的部分,归乙方所有;属土地所有权补偿金的部分,归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关标准从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3 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开采矿产资源时,对乙方生产及林木造成损失而赔付的赔偿金,应全部归乙方所有。
6.4 转让期限届满,本合同林地和林木无论以何种形式流转,乙方均享有优先权。
6.5 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林地和林地转让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补偿费用,补偿甲方迟收转让费的损失。
7、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7.1 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双倍土地租金。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签约方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附则
8.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业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权方)
代表:
年 月 日
林木转让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互利互惠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约伍佰亩林木转让给乙方,由乙方砍伐销售。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位于村第五队黄水冲约伍佰(500)亩的林木转让给乙方砍伐,林木砍伐范围按甲方于20xx年9月13日同 镇 村第五队签订的合同确定。甲方必须保证其转让的林木无任何产权权属纠纷。甲方因林木权属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必须退还已收合同价款,承担乙方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有权对原通往林木区的道路进行拓宽等必要的维修和维护,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自由出入,运输畅通无阻,运输受到其他人阻挠、要挟等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发生,甲方负责处理,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所受损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上款处理。
三、林木砍伐许可的一切有关手续、证件由乙方自己办
理自行取得,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准无证违章砍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自合同生效起,乙方可以对合同确定范围的林木自由安排砍伐,时间限定在 年 月 日前砍完,如遇雨天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时间顺延。
五、合同价款柒拾万元(¥700000),合同签订起10日内支付叁拾万元(¥300000),砍伐到一半(约250亩)再支付叁拾万元(¥300000),砍伐完清场后支付壹拾万元(¥100000)。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附:原李永昶20xx年9月13日同 镇 村第五队签订的承包合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林木转让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修筑钻探工程所用简易公路,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负责为甲方修筑钻探施工所需简易路。路面宽5米,实地宽度不低于3.5米,坡度和弯度须适宜保证拉运设备的卡车顺利通行。挖掘机修路必须采用挖前方土垫后路的施工方式。推土机修路须采用从坡上向下推土的方式施工。
第二条
必须用挖掘机修路的.路段,每公里修路工程费为2.7万元;适宜用推土机或铲车修路的路段,每公里修路工程费为1.1万元。如遇到需要爆破石方的,按照石方爆破每立方27元计价。所修路面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到当年钻机施工结束,设备撤出施工现场为止。
第三条
每个钻孔修筑的路作为一个单项工程,每个单项工程单独签订施工完工期限合同。施工完成期限按规定期限每推迟1天对施工方罚款1000元。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双方可以协商推迟完工期限。
第四条
合同签订后次日修路机械和设备必须到场并开始施工。否则,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重新选择施工队伍。
第五条
所修简易路经验收合格后按工程总造价的50%付款,其余款项待钻机撤出后一次付清,乙方提供发票。(乙方账户: 06647 —农村信用社)
第六条施工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路线,不得擅自损坏草场。否则,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八条
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2万元。否则,所签订的合同自动撤销。
第九条
合同签订以后,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金2万元。
第十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林木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林地四至、范围、面积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 ,面积为 亩,具体位臵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地上树种为 树, 亩; 树, 亩。
第四条 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1、 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 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2、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 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 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 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 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合同结算数量依据: 。作价: 付款:
第七条 道路、林业设施的使用及周边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
1、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 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 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 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 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 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 若因道路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 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 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附则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林木转让合同 篇11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人/
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道路修缮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
承包范围:按照北京丰台区建筑市政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
1.2工期:
(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开工日期:20 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20 年______月____日
1.3工程做法:
1.4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价款:
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人民币(大写);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甲方负责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文件移交甲方;
4.4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5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4.6在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三__天内无条件进行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顺延
6.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工程量大量增加;
(2)不可抗力:是指战争、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并答复。
6.3非6.1条款所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
7.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7.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8.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8.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九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9.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为工程预付款;铺装铺油前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甲方付至9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款的5%,质保期满后20天内支付。
9.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 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条
竣工验收
10.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肆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0.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0.3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完毕后,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0.4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
第十一条保修
11.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道为 年。
11.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1.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1.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结算总价款的5%,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所截留保修费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1.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1.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履行地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3.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3.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3.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13.5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14.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4.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4.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六度以上的地震;
(2)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5)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 、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15.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15.3因15.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工、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4)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林木转让合同 篇12
出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__市__县__乡林业有关集体林和自留山轮耕地、顺延地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同意卖林木地点 至界线内采伐。甲方出让的林地中所有可采伐树种采完。
第二条:甲方转让年限年,从年至元(大写)签协议时乙方先付元,剩余余款元待乙方采伐完后付清,付款以开收据为准。
第三条:甲方所卖的'思茅松,在未采伐之前,采脂由甲方来采和管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再付管理费。甲方割面不得超过40%,现已强度采脂的,要尽快缩短割面,一律不得强度采脂。
第四条:乙方在未采之前,甲方所转让的林木,义务管理由甲方负责管理。含护林防火,一律不得出现各种人为的一切损失,如出现乱采脂和乱砍导致死亡一棵松树,甲方赔偿乙方额度为300~400元/棵来计算。
第五条:乙方需要采伐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证件和证照都由甲方提供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应交村委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办完手续后,开始林道路施工所经过占用的各户主农地和林地、及集体经过他人的林地,都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
第七条:在采伐后的伐区需要造林的,由甲方自己负责,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以上规定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任何一方违反,赔偿给另一方经济损失按林木款2倍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木转让合同 篇13
甲方(转让方):
住址:
乙方(受让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场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转让于乙方,双方本着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订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小地名: ,林班 ,面积 亩的油茶山林转让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两个月内将余款全部付清给甲方。
二、乙方拥有该片山场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主伐权,林地使用权,以及拥有该片山场林木依法收益权。
三.甲方负责办理该片山场林木转让的林权登记变更手续,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办清,乙方积极配合,办理木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今后乙方在开展该片山场林木经营生产等过程,若因早期转让手续不完备原因及其它因素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调解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转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