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旧址房产合同合集6篇》
转让旧址房产合同(通用6篇)
转让旧址房产合同 篇1
转让方:工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工作单位:
住址:身份证号:
见证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两间两层的门面房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及咸阳市长武县昭仁镇灵风村《开发建设有偿使用耕地合同书》的规定,已依法取得咸阳市____长武__县昭仁镇灵风村八组开发区的砖混结构两间两层门面房所有产权,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
第二条、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咸阳市长武县昭仁镇灵风村《开发建设有偿使用耕地合同书》的规定,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所有产权进行转让。由于违反国家及咸阳市长武县昭仁镇灵风村《开发建设有偿使用耕地合同书》规定的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第41号门面房共计20__0.00元人民币,第42号门面房共计20__0.00元人民币。总共合计为20__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订《私人房产转让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清总房款,并且一次性支付转让费20__.00元整人民币。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乙方。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款的双倍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县及村镇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甲方有义务与责任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过户手续。
第八条、有关争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说明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旧址房产合同 篇2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食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甲方_____旧址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土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房产属于长治公路分局壶关公路管理段所有,已颁发房产所有权证书,证书号为【壶房权城公 字第00043号】,故房产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 甲方对有偿转让闲置房产的声明
甲方所有房产价值以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为原则,经长治公路分局领导研究决定,为扶持国家级贫困县的农业项目发展,特将闲置的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有偿转让给“长治市农业龙头企业”壶关县紫壶蜂王食品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加工农副产品使用。
第三条 乙方购买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向甲方购买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事宜而订立本合同。因壶关县公路管理段土地为国有划拨性质,依照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所以不能计入房产转让买卖合同之内。
第四条 房产转让价值依据
依照现有国家资产评估价值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长治市佳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房产进行资产评估,并认可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为:现有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总价值,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___.00),[明细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后,乙方按照评估报告,一次性付给甲方,共计56.6889万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后,不得随意违约,如有违约行为,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第七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所在县土地局一份,公证处一份。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二〇年月日
转让旧址房产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___分局壶关公路管理段
乙方(受让方):___蜂王食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甲方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土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房产属于___分局壶关公路管理段所有,已颁发房产所有权证书,证书号为【壶房权城公 字第00043号】,故房产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 甲方对有偿转让闲置房产的声明
甲方所有房产价值以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为原则,经___分局领导研究决定,为扶持国家级贫困县的农业项目发展,特将闲置的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有偿转让给“长治市农业龙头企业”___蜂王食品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加工农副产品使用。
第三条 乙方购买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向甲方购买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事宜而订立本合同。因壶关县公路管理段土地为国有划拨性质,依照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所以不能计入房产转让买卖合同之内。
第四条 房产转让价值依据
依照现有国家资产评估价值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长治市佳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房产进行资产评估,并认可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为:现有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总价值,合计人民币伍拾陆万陆仟捌佰捌拾玖元(566889.00),[明细见附件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后,乙方按照评估报告,一次性付给甲方,共计56.6889万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后,不得随意违约,如有违约行为,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第七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所在县土地局一份,公证处一份。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转让旧址房产合同 篇4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产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房产为位于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镇____ 有限公司工业区厂房。 注:________
二、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商定标的房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________元整。
三、合同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____年 月____日之前支付全部款项。
四、标的房产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支付全部价款之后将标的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
五、保证
1、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的股东(即____)对甲方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本合同签订之后,无论是否将其所持有的甲方股份继续持有或出让,均不影响其应当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
六、权益
房产转让后,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遇国家建设征用、旧改等事宜所赔偿的补偿金全部由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或____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及____必须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七、违约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之约定,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赔偿。
八、其他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正本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合同各方在____省____市签署。
转让方:
受让方:
保证方:
日期:
转让旧址房产合同 篇5
甲方:___分局壶关公路管理段
乙方:___蜂王食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甲方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土地属于国家无偿划拨,房产属于___分局壶关公路管理段所有,已颁发房产所有权证书,证书号为【壶房权城公字第00043号】,故房产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甲方对有偿转让闲置房产的声明
甲方所有房产价值以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平、合法为原则,经___分局领导研究决定,为扶持国家级贫困县的农业项目发展,特将闲置的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有偿转让给“长治市农业龙头企业”___蜂王食品有限公司,用于生产加工农副产品使用。
第三条乙方购买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向甲方购买原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事宜而订立本合同。因壶关县公路管理段土地为国有划拨性质,依照土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所以不能计入房产转让买卖合同之内。
第四条房产转让价值依据
依照现有国家资产评估价值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长治市佳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房产进行资产评估,并认可其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为:现有壶关公路管理段旧址房产总价值,合计人民币伍拾陆万陆仟捌佰捌拾玖元,[明细见资产评估报告:固定资产——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后,乙方按照评估报告,一次性付给甲方,共计56.6889万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后,不得随意违约,如有违约行为,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第七条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所在县土地局一份,公证处一份。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_年__月__日
转让旧址房产合同 篇6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字第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
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产权过户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
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
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民法典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
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