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合同书【合集3篇】》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合同书(通用3篇)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合同书 篇1
甲方:浙江工业大学
乙方:上海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省属高校校办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__)105号]、《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工大(20__)3号]、《关于对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浙教供(20__)182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就浙江工业大学*工厂改制转让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改制范围
改制范围为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农药产品)整体资产,但不包括该厂目前使用的厂房、土地资产。
二、 甲方改制企业资产状况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工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杭*评一字(20__)第39号],截止20__年7月31日,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农药产品)经评估后净资产总额为2,437,081.94元。
三、 资产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资产评估值(不包括无形资产)一次性整体收购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农药产品)。
2、乙方认可浙江工业大学*工厂的无形资产折算成现金计人民币65万元,并在整体收购该厂资产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根据评估报告,乙方承担原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历年欠应缴甲方利润计1,677,095.10元。但考虑到原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应收帐款的构成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将宁波*德盛化*厂贷款利息138,612.00元及陈*康医疗费13.00万元债权转给甲方收取;并同意乙方以28.5万元一次性清缴原浙江工业大学*工厂欠缴学校的利润,该款与资产购买金一并汇入学校的指定银行帐号。
四、债权债务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农药产品)改制后,原企业农药产品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全部由改制后的新企业承继和承担。
五、关于改制后的企业
1、甲、乙双方同意在原浙江工业大学*工厂的基础上共同发起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1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90%,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鼓励和吸纳原浙江工业大学*工厂的职工自愿参股。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5日内,将各自的投资资金汇入双方认可的指定银行账户,按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登记。
2、新公司的冠名不得出现“浙江工业大学”字样及其相关简称(如:“浙工大”、“工大”等)。
3、原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农药产品)的各类许可证归改制后的新企业所有。
六、原厂房的使用
甲方同意在过渡期内(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至20__年12月31日),原浙江工业大学*工厂农药产品使用的厂房和办公用房租赁给新的企业使用,由新企业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
七、劳动人事
1、原化*厂事业编制职工的公费医疗(含子女统筹医疗)、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基金仍按甲方事业编制人员相应政策执行,委托甲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新的企业承担。
2、原化*厂的所有人员的工资等福利由新的企业负责解决。
3、原化*厂事业编制人员的档案工资由甲方负责管理。
4、原化*厂的党组织、工会组织暂挂靠甲方产业集团公司。
5、原化*厂职工的职称、职级评定待甲方明确产业集团的政策后再确定。
6、原化*厂事业编制的职工退休后,回到甲方办理退休手续。
八、违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处理。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外协商。
十、协议有效期 自签约之日起至原化*厂事业编制人员全部退休。
十一、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执4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签约地点杭州市浙江工业大学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省属高校校办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对浙江工业大学校办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浙教供(20__)182号]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就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改制范围
改制范围为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整体资产,但不包括该厂目前使用的厂房、土地资产。
二、甲方改制企业资产状况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年月日,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经评估后净资产总额为2,437,081.94元。
三、资产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资产评估值(不包括无形资产)一次性整体收购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
2、乙方认可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无形资产折算成现金计人民币65万元,并在整体收购该厂资产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根据评估报告,乙方承担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历年欠应缴甲方利润计1,677,095.10元。但考虑到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应收帐款的构成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将宁波永德盛化工厂贷款利息138,612.00元及陈柏康医疗费13.00万元债权转给甲方收取;并同意乙方以28.5万元一次性清缴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欠缴学校的利润,该款与资产购买金一并汇入学校的指定银行帐号。
四、债权债务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改制后,原企业农药产品的所有债权和债务全部由改制后的新企业承继和承担。
五、关于改制后的企业
1、甲、乙双方同意在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基础上共同发起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10%;乙方出资450万元,占新企业注册资本的90%,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鼓励和吸纳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的职工自愿参股。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协议日内,将各自的投资资金汇入双方认可的指定银行账户,按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登记。
2、新公司的冠名不得出现“浙江工业大学”字样及其相关简称(如:“浙工大”、“工大”等)。
3、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的各类许可证归改制后的新企业所有。
六、原厂房的使用
甲方同意在过渡期内(签订转让协议之日至年月日),原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农药产品使用的厂房和办公用房租赁给新的企业使用,由新企业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
七、劳动人事
1、原化工厂事业编制职工的公费医疗(含子女统筹医疗)、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基金仍按甲方事业编制人员相应政策执行,委托甲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新的企业承担。
2、原化工厂的所有人员的工资等福利由新的企业负责解决。
3、原化工厂事业编制人员的档案工资由甲方负责管理。
4、原化工厂的党组织、工会组织暂挂靠甲方产业集团公司。
5、原化工厂职工的职称、职级评定待甲方明确产业集团的政策后再确定。
6、原化工厂事业编制的职工退休后,回到甲方办理退休手续。
八、违约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处理。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外协商。
十、协议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至原化工厂事业编制人员全部退休。
十一、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执4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二、签约地点杭州市浙江工业大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法人代表(授权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合同书 篇3
甲方:地址:乙方:身份证号:因乙方现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且乙方岗位的特殊性,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并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保密内容工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软件设计、程序设计、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结果、图纸、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第二条乙方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内,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密内容履行保密义务。
2、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该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
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除非甲方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保密内容可以不用保密,否则乙方应从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包括试用期在内),无限期保守甲方之商业秘密。
2、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到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1、如果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应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泄露、披露甲方公司秘密行为或保密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第五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由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