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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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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2

转让方:

受让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姓名)系转让方员工,因工作业绩突出,为转让方作出了较大贡献,作为奖励,转让方将股的股份(占公司现有股份的______%)转让给受让方。现双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受让方受让股份后即成为转让方的股东______。

第二条、受让方只享有该股股份的收益权,不享有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非财产权利。

第三条、该股份所对应的权利是受让方的人身性专属权利,受让方不得为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

第四条、受让方在持有该股份期间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第五条、该股股份作为奖励无偿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支付对价。受让方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受让方离职、退休或被辞退时,由转让方决定无偿收回或继续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受让方不享有查阅财务会计账薄的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义务。

第八条、受让方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转让方利益之行为,转让方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让的股份,并不给受让方任何补偿。给转让方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受让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受让方利用所持股份以转让方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的,转让方可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受让方除需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受让方从事违法行为时的股本总额)1%的罚金。

第十条、受让方对公司其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份以及因特殊原因(如人民法院执行)而转让股权的,均不具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转让方减少注册资本时,受让方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受让方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受让方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转让方分立、合并、公司形式转变时继续有效,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转让方新的规定或新公司情形不相适应时,由转让方(新公司)决定是否继续适用。

第十三条、转让方变更公司形式时,受让方所持股份如何转换由转让方决定。

第十四条、在发生转让方认为不能继续由受让方持有转让方股份时,转让方可不经受让方同意随时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

第十五条、受让方放弃股份应取得转让方同意,其股东身份自转让方同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终止,转让方无偿收回所转让股份。如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无故放弃该部分股权,需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受让方违反合同第三条规定,受让方所作的处分无效,转让方无偿收回其转让的`股份,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方股本总额1%的违约金。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受让方将不再无偿持有转让方的股份,自违约之日起受让方所持股份即为有偿股份,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其所持有股份相应的现金价值(股份价值以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股份现值计算)。如受让方拒不支付其所持股份的现金价值,转让方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部门备案一份。

转让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让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塔湾路的 学校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确认其为所转让的学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转让给乙方该学校100%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三、双方在达成股份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当场交付定金 元,交付定金后三天之内(含节假日)甲方及对学校进行资产清点并向乙方出示。甲方保证资产清点时所出示的资产清单与实物相符,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无第三人向学校主张债权,学校无税款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拖欠、无员工工资及福利拖欠,如保证与实际情况不符则视为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四、在双方转让协议签署后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事宜未完结前学校以及甲方与学校有关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进行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国家职能部门相关文件及证照变更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变更手续完成(变更手续完成指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变更结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乙方),乙方给付甲方现金或转账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如果无法办理变更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甲方需要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六、 本协议签订后,如有学生与学校存在培训教育关系或者有教师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甲方应在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解除与学生、老师的法律关系,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七、 学校办公所在地的场地租赁费用问题,双方协商如下:

八、转让协议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学校债权债务由甲方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九、本协议生效后学校所有的收费和支出由乙方负责。乙方拥有对学校的所有权和决策权以及经营权。

十、 本协议的附件有以下三个:附件1《固定资产表》,附件2《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在校教职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十一、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学校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二、 凡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且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十三、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时间:20 年 月 日

股份转让简单协议书 篇4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批准,就××××××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在公司 %的股份(股金 万元,实缴 万元),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四、甲方保证对所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保证本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特别是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务,甲方务必向乙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1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附件一)号: 住所:

身份证(附件二)号: 住所:

乙方(受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营业执照见附件三)

鉴于

(1)xxxx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附件四)成立于20xx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注册地位于:

(2)甲方为目标公司全部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其中李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7.5】%的股权(人民币225万元出资),李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62.5】%的股权(人民币375万元出资)。

(3)目标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取水许可证》、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立项备案通知、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其中,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至20xx年11月3日)及《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均已过期。

(4)目标公司现有资产见资产清单(附件五)。

(5)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及薪资水平见员工名单(附件六)。

(6)目标公司现有负债情况见负债清单(附件七)。

(7)目标公司与邢台县桃红坡镇侯家坪村村民小组于20xx年10月1日签订之《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目标公司租赁土地300亩,租金1000元/亩/年,租期30年。租金每年支付两次,支付时间为每年10月1日和次年6月1日。

(8)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开展洗煤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含目标公司的资产和权益)转让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含目标公司资产及相关权益)具体为:

(1)李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7.5%的股权(即:225万元人民币出资);

(2)李xxxx先生持有目标公司62.5%的股权(即:375万元人民币出资)。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款与支付

1、股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让目标公司100%股权(即【6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圆整),其中:

(1)李xxx先生出让其持有目标公司37.5%股权价格为¥ 元整(大写:【 】圆整);

(2)李xxx先生出让其持有目标公司62.5%股权价格为¥ 元整(大写:【 】圆整)。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1)股权转让价款采用分期(二期)支付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在甲方与乙方就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并双方在 报纸上公告【3】个月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确认:公告并不免除甲方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债务的承担/清偿义务),且在全部满足如下条件时,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的【70】%(即人民币【 】元整),但应扣除应由甲方承担的债务、税款及罚金/滞纳金等款项。

a.如目标公司存在因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前已存在事实而形成债务、行政处罚、税款补交或其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时已书面披露或未披露的),甲方已经全部足额清偿完毕;

b.甲方未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或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

c.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d.甲方签署且已向乙方提供保证函(附件八:不可撤销保证函)。

(2)甲方指定接收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姓名:

银行账号:

第三条 目标公司交割及工商变更

1、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与乙方办理完毕目标公司交割。目标公司交割完成后,双方在交割清单上盖章签字确认,交割清单双方盖章签字日为交割完成日。交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取水许可证》、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立项备案通知、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以及其他归属于目标公司的证照;

b.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表、账册;

c.目标公司的所有合同或协议;

d.目标公司的法人治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e.目标公司资产清单(见附件五)所列资产;

f.其他所有属于目标公司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上述交割完成并不免除甲方在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所述之证照延期、更新、年检或备案等义务。

2、甲方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完毕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少包括100%股权转让乙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变更和章程修正备案)。

第四条 过渡期

1、本协议约定的过渡期为本协议签署日至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下称“股权工商变更日”)。

2、在过渡期内,甲方应按照一个尽职管理者的标准管理经营目标公司,不得故意损毁、转移目标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已提交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资产清单内的资产)。

3、在过渡期内,除本协议特别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目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签署或解除合同、处分债权、录用新员工、调整薪酬,不得以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作出质押、抵押及托管等处分措施。

4、过渡期内,甲方不得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实施对目标公司股权存在权益受损和转让障碍的行为。

5、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甲乙双方共管;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当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交予乙方。

6、如甲方违反上述2、3及4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债务的承担

1.股权工商变更日前目标公司存在的债务由甲方承担,股权工商变更日后目标公司形成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诺并保证,截止股权工商变更日(含该日),目标公司无任何实际债务及任何隐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公司不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目标公司应尽义务而目标公司尚未承担的支出;

(2)目标公司已取得的各项权利证书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应付未付的款项;

(3)目标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未知的负债、诉讼、仲裁、行政款项补交(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质检、环保、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及处罚、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劳动纠纷及各类诉讼/仲裁)、其他需由公司承担的款项等使其股东权益受损之事项。

3、如目标公司存在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事实而形成的任何债务而给乙方或目标公司带来的损失、损害,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或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或目标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该等赔偿应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第六条税费的承担

1、如目标公司存在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事实而给目标公司带来的税务问题,从而导致目标公司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补缴、罚款和为恢复正常纳税状态而发生的费用),不论任何原因,均由甲方全额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3、如因甲方不严格履行上述1、2约定义务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先行由乙方或者目标公司支付的,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或要求甲方赔偿/补偿乙方或目标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该等赔偿/补偿应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做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针对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行为已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及其他必需的权力机构的批准,不会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情形;

(2)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担保的情形;

(3)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

(4)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不存在土地补偿和村民安置补偿等其他需要付款的情形,所租赁土地的租金已足额缴纳至20xx年12月31日或本协议签署之日,以较晚者为准;

(5)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对资产清单所列资产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不存在其他任何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

(6)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解决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如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的甲方或目标公司原因/事实而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协调解决,并赔偿乙方或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甲方特别承诺: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重新申领和20xx年工商年检,营业执照有效期不早于20xx年10月15日;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重新申领和年检;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重新申领,且有效期不早于20xx年1月30日;

(4)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的建设工期延期备案,建设工期延长至不早于20xx年6月30日;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目标公司全部债务的重组剥离,取得债权人出具全部债务清偿证明、或者债权人出具的全部债务豁免证明、或者签署债务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转让书面证明或债权人作为债务转让协议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达到目标公司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为零的状态;

(6)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解除和经济补偿(取得员工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保证不追究目标公司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并就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补缴取得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取得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7)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目标公司与邢台县桃红坡镇侯家坪村村民小组对租赁土地四至图的确认函,并将目标公司起租之日起所有租金支付凭证交付乙方。

3.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1)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的行为已获得了其股东会的批准;

(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保证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

第八条保密

1、本协议书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保密期限为长期。

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严格遵守本条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披露保密信息(但须要求该等专业顾问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依法提交给任何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

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泄露保密信息(上述2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专业顾问的泄密行为,视为披露方的泄密行为),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解除

1、存在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声明和保证,如该声明和保证为不可纠正的,或者虽可纠正但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

(2)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且逾期超过60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限期纠正通知送达后,限期届满且超期60天仍未纠正。

2、存在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甲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或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办理目标公司交割,且逾期超过30天;

(3)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且逾期超过30天;

(4)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乙方限期纠正通知送达后,限期届满且超期30天仍未纠正。

第十条目标公司股权回转

1、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签署必要法律文件,甲方自行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应签署必要法律文件并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应签署必要法律文件,甲方负责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未在乙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4、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目标公司交割,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5、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并足额清偿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日前的债务、税费、罚金等,且在乙方相关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未清偿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声明和保证,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7、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10%;

8、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要求的限期内纠正,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对违约行为,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各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9、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金额的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3】天内无条件返还乙方。

10、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3】天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以及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的赔偿金。

11、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转让,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1、一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相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下称“通知”)均须以书面文件发出。

2、发出任何通知均应写明本条第3款所列的作为收件人一方的通讯地址。任何明确写明收件一方通讯地址的通知按下列规定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由专人送递的,送至收件一方的通讯地址时视为送达;

(2)由速递邮寄的,在投寄日后的第三(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3)由传真传送的,则于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

3、双方的详细通讯资料如下:

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发给甲方中任一方的通知均发至前述所列甲方的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

传真 :

收件人:

4、甲方或乙方改变其前述通讯地址的,均应按本条之规定及时通知相对方。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一方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的除外;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15天内将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决定延期履行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相关方可以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其他

1、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唆使或促使或接受任何第三方与其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交易,如收到类似的查询或要约,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应停止继续与该等第三方接触。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4、本协议经甲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协议附件

附件一:李xxx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李xxx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四:目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五:目标公司现有资产清单

附件六: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名单及薪资水平

附件七:目标公司现有对外负债清单

附件八:不可撤销保证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6

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____ 年__ 月__ 日于中国____市签署。

鉴于条款:

1、丙方有限公司(被转让的公司,以下称“丙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持有企合冀唐总字第

30xx年 月 8 日,经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之丙方净资产价值确定。

根据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xx年 月xx年 月 8 日,丙方的总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捌仟柒佰玖拾陆万陆仟伍佰陆拾肆元玖角柒分(小写:¥287,966,564.97 元),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贰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235,800,000 元)。

基于以上审计结果,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贰仟玖佰玖拾万元整(小写:¥229,900,000 元)。

二、转让价款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一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预付款,由乙方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并本协议项下丙方75%的股权业已合法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之剩余部分、即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玖拾万元整(小写:¥ 4,900,000 元),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汇入双方共同认可的账户,相关具体事宜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若截至xx年03 月3 日,本协议第四条所述之协议生效的全部要件仍旧未能满足,则乙方有权要求本协议剩余条款终止履行,并要求甲方在xx年04 月 5 日之前,将业已支付予甲方的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按照乙方的指示偿还乙方;或者,乙方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协议, 但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自xx年04 月0 日起,应当由甲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上述人民币壹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小写:¥ 5,000,000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偿还保证,由甲乙双方确认适格的担保方、及质押物进行担保。

上述具体担保事宜,由本协议双方与担保方另行签署《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约定。上述《保证担保协议书》、及《股权质押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 利润保证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xx年、xx年、xx年),丙方每年必须达到如下指标:

1、经乙方聘请或由乙方认可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上述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xx年度内,按照丙方每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

¥xx年 月xx年平均价格的97%;上述产品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产品的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丙方购买原材料,进价不得高于各材料年平均价格的 03%;上述材料年平均价格的计算,以丙方正式签署的原材料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为标准。

(1)除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外,丙方将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业务或资产。

(2)甲方将及时向乙方通知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的任何事项,并与乙方就此进行协商。

(3)丙方与其任何董事和员工的服务和聘用条件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4)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转让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受让任何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

(5)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

(6)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事宜。

(7)丙方将采取一切合法合理的措施保护其资产。

7、甲方承诺,自上述(xx年月xx年月xx年内因任何质量问题而影响丙方的正常生产,则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本协议甲方承诺,原与甲方签署《劳动合同》的相关焦化项目职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人员),其在与丙方重新签署《劳动合同》之前的相关所有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均由甲方承担。

2、本协议甲方承诺,因甲方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而应进行的权属变更事宜、以及本协议项下的所有相关权属变更事宜所承担的所有税负,均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甲方保证,其在此之前对丙方的投资行为为真实并合法有效的,若因其上述投资行为有任何虚假、隐瞒或违法、违规等相关事宜而导致乙方的任何损失,则相应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5、本协议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丙方75%的股权转让予乙方,并完成相关批准备案手续。

6、本协议甲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授权,并且本协议签字时已经获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准或者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董事会决议批准或授权);

7、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的签署未获得必要的权利和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为由,而主张本协议无效或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8、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充分赔偿守约方因己方违反任何保证所遭受、招致或支付的任何开支、索赔、诉讼程序、费用和损失。

第十条不竞争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并将督促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无论是单独或与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共同地,或通过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或其他实体:

1、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设立、开发、经营、协助经营或从事于、得益于或使用与丙方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企业或机会。

2、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公司、乙方或在完成日前的十二个月期间里是甲方之客户或供应商的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中,征求、游说或诱劝客户(或试图征求、游说或劝说客户),目的在于向该客户发出与丙方业务相似或实质上相竞争的要约或从该供应商取得供货。

3、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或试图征求、游说或诱劝雇员),目的在于在实质上与丙方相竞争之企业或机会中予以雇用,而无论该等人士是否会因离职而构成违反合同。

4、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向任何人披露或为任何目的使用丙方拥有或使用的任何技术和商业诀窍。

5、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以相同于或类似于丙方所使用之名称,或暗示与丙方或乙方有任何联系的名称从事经营或交易。

6、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后的任何时间,从事可能有损丙方之商誉的任何其他事项。

二、上述第十条一项条款各项约定,对于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前甲方及其关联方业已设立之与丙方业务相竞争或相近似的任何企业除外,但是乙方对该等企业有相应优先收购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

1、本协议双方均应对有关本协议的谈判和本协议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进行披露,但按需要知悉原则,向其控股公司、董事、员工和顾问以及其控股公司的董事、员工和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2、本协议双方之间的所有通讯,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或从另一方收到的指明为保密或按其性质应为保密的所有资料和其他材料,以及有关双方的业务、交易和财务安排的所有资料, 均应由接收一方予以保密,除非或直到该等资料或其任何部分已为公众所知。此后,在已为公众所知的程度内,本款项下的义务应终止。

3、本协议各方均应督促其员工和相关顾问人员遵守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之规定。

4、除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 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的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本协议项下其任何义务的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当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内中止。任何一方均不得就因上述事件产生的,或直接或间接归因于上述事件的任何损害、赔偿或损失,向另一方提出索赔,但是,如果上述任何事件持续超过九十日,各方应就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诚信原则基础上进行协商,以决定继续履行、延迟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3、一旦发生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未受影响方,并应尽其合理的努力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受影响方的履行期限应延长等于延迟履行所损失的一段时间,该段损失时间应当视情况而通过加快履行予以弥补。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应被视为违反本协议。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交易额之 0%的违约金。

2、上述损失的赔偿及滞纳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3、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的生效之日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的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中国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2、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在股权转让完成前,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被发现未能按照乙方满意的方式得到履行或遵守,或在任何方面是不真实或有误导性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

3、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必须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经签约各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并经相关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通知

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做出,并以预付邮资邮寄、传真或专人递送方式发送至接收方的注册住所。所发出的任何通知:

1、以专人递送的,视为于送交时送达。

2、以邮寄方式发出的,视为在投邮后的3 天内送达。

3、以传真发出的,视为于发出日送达。

第十七条签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项下关联方,依据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xx年修订本)之第7.3.2 和7.3.3 条规定的情形解释。

2、本协议已有规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依据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执行。本协议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成立条件满足之日起成立;自各方签署、并本协议约定之协议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协议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当日开始计算。

7、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于本协议首页端首及末页末端所书地点、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8、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八份,甲乙方及丙方各执一份,余报批准备案使用。

甲方有限公司与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签字页:

甲方(转让方):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乙方(受让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xxx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7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

3、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4、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7、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8、违约责任:

9、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0、争议解决约定:

11、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2、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8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协议由上述协议各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即“本协议签订日”)在 签署。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于 年 月 日投资成立,地址: 。其注册资本为 万元,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以公司营业执照为准。

2、甲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目标公司股权整体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目标公司现股权结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1、股东 出资额 万元,占该公司 %股权;

2、股东 出资额 万元,占该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转让方式及价格

1、甲方自愿将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价格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整体购买甲方所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转让价指整体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办公用品等物品(详见移交清单)。

3、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目标公司,甲方完全退出。

4、甲方所有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姓名:银行: 账号: )分三次支付转让价款(包括定金),付款以银行转账单据为准。

2、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定金。甲方负责办理完毕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在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 ),剩余款项人民币 万元(大写: ) ,在 的十日内付清。甲方收取的定金 万元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抵作转让价款。

第四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1、在本协议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费用,由 承担。

2、股权转让、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应交税款、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

3、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本协议解除的,各方因开展前期业务而发生的研究、调查、专业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各方之间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相应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五条 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

甲方自收到定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获得全部转让价款的权利。甲方各股东(包括本协议明确的股东和其他乙方不知道的实际或隐名股东)之间享受的转让款由其内部分配,乙方无权干涉。

2、于本协议签订日,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披露满足乙方收购目的的重要资料,包括目标公司开展经营范围内活动所需的全部证照、文件或其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合法,不存在任何隐瞒和虚假。

3、目标公司在完全归属乙方之前的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包括股权转让登记前乙方未发现,日后产生或发现的合同义务、担保业务、应付而未付款、工商、税务及有关部门应缴费用或罚款等等)由甲方负责承担。

4、保证20xx年度自治区建设厅监督检查以及房地产评估资质年审顺利通过。

5、全力配合乙方完成符合本协议转让目的的工商变更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提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它文件。在办理企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税务登记变更手续、业务和资产交接手续过程中,若需要甲方出具其他法律文件或者补充其他材料,甲方应当全力配合。

6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款项之日起 日内将目标公司资产和权益全部移交给乙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全额支付转让价款。

2、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相关过程中需要乙方协助的有关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 目标公司的移交和归属

在甲方的所有股权变更到乙方名下且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掌握的涉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以及权利(包括印章)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合法拥有属于目标公司的所有财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本协议所列甲方中一个或多个股东违约,均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各股东连带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则视为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若甲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乙方无法实现收购目标公司目的的,除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外,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济(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乙方不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付款日万分之六的违约金,延迟履行达到 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

4、若各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身的义务而非因自身一方的原因(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则不视为该方违约。

5、因不可归责于各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约定的转让事宜无法实现时,不视为各方违约,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6、若目标公司在未归属乙方之前,未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导致目标公司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股权未变更到乙方名下的,本协议自然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违约金 ;股权已变更到乙方名下的,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支付乙方违约金 。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除了本协议项下双方及其雇员、律师和专业顾问之外,不得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为 个月。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各方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规定

1、签订本协议及办理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事项,甲、乙双方均可委托代理人签字办理,若本人在外地的,委托手续应经过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各方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时生效。

第十二条 附件(见附页)。

附件及其注释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9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均为(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第二条:股权转让标的及价款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以元的价格收购上述全部股份。

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于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三条: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转让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丧失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再享有目标公司任何权利,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2、乙方同意受让前款甲方出让的目标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后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缴纳义务。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退出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再参与目标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有未完成的项目,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达成协议进行约定。

4、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及时间向甲方支付股权受让价款。

5、协议签订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本协议及修订后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对目标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6、甲乙方双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债权债务分割

1、甲乙双方确认,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如转让后因股权转让日之前实际存在的债务或潜在的债务引发的纠纷或诉讼而导致的目标公司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乙双方确认,自股权转让之日起目标公司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盈亏分担

1、甲乙双方确认,股权转让日之前目标公司经营盈亏由方承担。

2、股权转让后,公司依法变更登记,目标公司产生的利润与亏损均由乙方按照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费用负担及变更手续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协议书 篇10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3.股东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执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办理变更。 股东: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