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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民用房出租协议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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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民用房出租协议书(精选3篇)

朝阳区民用房出租协议书 篇1

出租单位:x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人: (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双方的要求,将原有“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共有固定资产2.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经营面积65平方米,货架11个,柜台20节,保险柜1个,办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资产总额4%的比例向甲方交纳固定资产占用费。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占用国家流动资金使用费160元。

三、原“路五金零部件门市部”属微利企业,近5年来平均月赢利额千元左右,经乙方充分考虑,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缴实现利润的10%作为统筹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120元。

四、本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向进行监督,负责对乙方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加各种政治活动,保障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赢利除足数缴纳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业务经营情况,未能按月缴纳时,按应缴金额每日罚3%的滞纳金。

六、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各种政治待遇不变,拥有自主经营的权力。

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租金总额为1200元,每月月初前5天内向公司财务科缴纳,一般缴纳转账支票,如没有在银行另立账户,也可以缴纳现金。

八、本合同正本3份,甲乙及监证机关各1份,副本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别交有关部门备查。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路五金公司负责人签章节 乙方:(章)

监证机关:(签章) 负责人:(签章)

朝阳区民用房出租协议书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房):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朝阳区民用房出租协议书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厅厨卫,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2.房屋用途为(居住、商铺、仓库),除双方约定外,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房屋用途另作它用。

3.装修及设备情况:简单装修,墙面刮白色瓷粉,地面贴地板砖,房屋门窗完好、水电安装齐全、房屋钥匙完整、门锁完好、卫生间洁具完好、厨房设备完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 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到年月日。

2.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房屋租金为 元/年,计人民币(大写) 元/年。由乙方签订合同三天内一次性交纳合同期限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保障乙方正常使用,由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缮或更换,房屋内易耗设备(如灯具、水龙头、开关、插座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

与他人调剂交换。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1.水电费用由甲方每月统一收取,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水费为 元/吨,电费为 元/度),入住时水电底数各是(水 吨,电 度)。

2.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及卫生等项目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租房期间产生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租房期间应注意防火、防盗、自身及家人生命财产安全,期间发生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房屋设备押金

甲乙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后,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费用,交换房门钥匙,经甲乙双方检查房屋设备、门窗等无损坏或遗失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元,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宜

1.乙方租房期间应爱护甲方房屋,保持墙面、门窗、地板清洁与不受损坏,爱护公共区域楼梯间、屋顶、门前等位置卫生清洁。

2.乙方入住后不得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向门窗外乱扔垃圾,生活垃圾应按相关部门规定统一堆放和丢弃。

3.其它: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