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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承诺合同(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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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承诺合同(精选3篇)

租房承诺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_______路____号___间门面(____平米)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乙方在本门面房内的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本协议签订之后,不得进行其他经营项目。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____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____元,一次性付清____年房租。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七、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乙方需要装修门面时,应征得甲基方同意,不能对房屋整体有变动。门面装修必须保证质量,日后由于整修造成的任何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门面房租房协议书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_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承诺合同 篇2

本人自愿承担房屋租赁的社会责任,自觉履行《___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________市人民政府第________号令》规定的义务,以实际行为提升我市人口管理服务水平、创造和谐宜人的新徐州做出自己的贡献,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房屋出租时,主动

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严格履行房屋租赁

合同,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书面告知或陪同外来租住人员在入住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件。

3、切实履行房屋出租

收入的缴费及纳税义务,主动到房管租赁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4、房屋出租时,认真

查验租住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不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明的来徐人员;如租住人员系境外人士,应督促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积极配合或协助房

管租赁管理部门做好房屋信息和租住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房屋转租或停止出租,三日内及时告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协助公安、消防、计生等部门做好防火、防盗、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出租人自愿遵守以

条例,若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违约一切责任。

出租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_________________

明号: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租房承诺合同 篇3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时限规定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任意解除权)。

(二)出租人义务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权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4、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义务

1、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要求承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承租人特别权利

1、正常损耗免责权。如房屋因正常损耗如电线线路老化等,承租人不用予以赔偿;

2、占有、使用、收益权。承租人通过租赁,可以合法地占用及使用方法,也可以通过经营活动获得收益;

3、买卖不破租赁权,即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即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租房的时候了解租房合同有哪些内容是肯定的,除此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要了解签租房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够充分的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益。相信大家看了小编带来的文章后,已经对租房合同有了足够的了解。如果你遇到了租房纠纷的话,请你及时联系网站的律师,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