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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饭店租房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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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饭店租房合同(通用3篇)

餐饮公司饭店租房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饭店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双方互惠互利原则下制定条款如下:

一、饭店将位于洛龙区安乐镇聂潘路北侧西岗段(上下两层约60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为一年,从20xx年4月18日至20xx年4月18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30000元(参万圆整),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每年交一次租金,须在当年4月18日前10天交清(先交租金后使用)。

三、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变更租金,否则应支付乙方等值一年租金。

四、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村委会正常规划,乙方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迁完毕。

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约通知

六、如果由于经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甲方应允许将店面转让给第三方,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备注:三年内租金不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饮公司饭店租房合同 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____平方米。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四、租赁期限:共计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标准:第__20__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第____年租金____元整。第____年租金____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____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臵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____%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

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____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____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生纠纷

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餐饮公司饭店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洪湖市城关

为了促进x饭店的发展,将该饭店升级为洪湖市一流宾馆,甲乙双方就x饭店的租赁事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经民主决策通过)。

第一条 x饭店坐落于洪湖市 号,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范围为x饭店主体楼、停车场和门面。

第二条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前十年为壹拾贰万元/年;后五年为壹拾叁点贰 万元/年。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支付 两年的租金,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从第三年度起,每年8月21日前支付甲方本年度租金。XX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第五条 乙方租赁饭店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好各项服务,协作乙方抵制乱收费。与甲方村民有关的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协助落实本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条件。

第六条 乙方租赁x饭店后,只能将全部租赁标的用于旅店业,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给租赁标的物重新命名。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另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 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管理由乙方负责,费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壹年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大型装修,将饭店改建成洪湖市一流宾馆。

有关主楼、停车场、锅炉房等等施工方案、平面图效果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诺完全按设计改建。

装修增添完成后,乙方应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各项设施的可使用性,禁止人为损坏。租赁期满或因非双方的原因及因乙方的违约解除本合同后,对装修、改善添置物的处理是,除 可由乙方处理外,其他一律留下所有权转移甲方,甲方对乙方也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乙方投资在租赁物中的各项设施、装修、设备的折旧使用年限为15年,同时约定实行每年6.67%的等额折旧率,即投资的价值每年减少率。对租赁期间其他时间乙方的添置物的折旧年限与剩余的租赁时间等同。本条的约定仅在甲方违约时作为计算乙方损失即剩余投资价值时适用。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转租。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在乙方承租后,对锅炉房、洗涤房、职工餐厅的房屋封顶,墙外、墙内、地面抹平的土建工程部分负责施工,500平方米工程部分的费用自己承担,超出500平方米部分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若承建乙方装修工程的施工事项,双方另订合同,不属本合同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损失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过错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坏、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及装修改善添置物用于担保抵押。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的;

2、乙方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乙方转租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的;

5、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二个月的;

6、乙方拖欠税费达二个月的;

7、乙方已连续二个月没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

9、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涉嫌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标的物达三个月以上的;

2、甲方有针对乙方的故意侵权行为的;

第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标的物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应做到相关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后的乙方的违约责任是,给付甲方贰拾万元违约金;乙方对其投资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丧失,对装修及增添物,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乙方拖欠租金的另按日3‰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另按日500元赔偿甲方损失;违反第二款约定的,承担修缮责任。甲方被乙方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赔付乙方贰拾万元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赔偿乙方投资剩余价值的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据,否则为越权无效行为。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