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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农村二手平房合同(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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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农村二手平房合同(精选3篇)

出租农村二手平房合同 篇1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经营范围),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租金按季度每三个月支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季度房租,以后每季度租金其他应交纳费用均在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后___天内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续租后房租按_________计算。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30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农村二手平房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签约代表:

乙方(承租方):

签约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一、房屋概况

1、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甲方应保证对该房产享有合法出租的权利。

2、乙方保证房屋仅用于住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

二、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__________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租赁期限

1、甲方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

2、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在期满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约,双方另订合同。

四、租赁保证金

1、乙方应在__________前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价款__________作为租赁保证金。

2、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即时向乙方开具收据

3、合同终止,乙方在付清租金及所有费用并按期迁出房屋时,甲方应在当天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五、租金收取

1、租金不递增。

2、乙方应当以转账方式支付甲方租金。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

乙方依约支付租金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乙方可将租金转账至甲方上述账户,则视为乙方已支付租金并甲方已收取到租金,乙方不负延迟责任。

3、由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各自依法承担。

六、费用承担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该房屋主体结构及附随设施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如因甲方维修延误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租赁期前该房屋管理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所有杂费。

2、乙方负责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租赁期间的管理费,垃圾费,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室内有线电视费,其他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杂费。

3、本合同未明确的费用,待实际产生时,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七、房屋使用与修缮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对该房产定期安全检查,承担该房屋主体结构及附着设施的自然损坏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若发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自然损坏,负有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维修的责任。

3、在租赁期内,除因乙方使用不当之外,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八、房屋的装饰装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对该房产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监督该工程,因此产生的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转租分租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调换给第三方。

十、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乙方应交回该房屋及设备给甲方,并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状态。

2、租赁届满,乙方应依时迁出并将其家具杂物全部搬走。

如迁出后15天内仍留下个人物品不搬清,则视为乙方放弃该屋内一切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屋内一切物品。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存在以下任何一项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已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双倍返还并赔偿损失:

(1)甲方无权出租但又出租房屋;

(2)甲方延迟交付房屋超过30日;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4)房屋自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又未在损害之日起15日内修缮房屋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退房或代为修缮,修缮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直接在应付租金中相应扣减。

若因甲方延误修缮该房屋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存在以下任何一项情形的,乙方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若甲方依照以下约定行使解除权,收回房屋的,若屋内有物品且乙方不搬走取走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屋内一切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屋内一切物品: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直至乙方付清租金为止。

逾期达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

(3)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房屋损害的,乙方未在房屋损坏15日内修缮房屋,甲方可自行修缮,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直接在保证金中相应扣减。

保证金减少的,乙方应及时补足。

乙方不履行修缮义务已使房屋不能安全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无论装饰装修物是否与房屋形成附合,甲方均不承担任何因恢复原状导致的现值损失。

若乙方装饰装修导致房屋不能安全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产,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乙方逾期搬迁的,甲方除了可以按照租金标准收取乙方占用房屋费之外,还向乙方按日收取违约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每月租金的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合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正本效力

本合同以中文书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后立即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租农村二手平房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乙方因办公之需现向甲方订购租赁由甲方拥有全部物业权益可供出租的位于成都市提督街与西沟头巷交汇处“四川建行大厦”第层、房号为室的房产,租赁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二、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该房地产的租赁定价为每月元/平方米,乙方所租赁写字间每月租赁金共计。

三、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签定本协议书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等于一个月租金共计人民币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的定金。

四、 乙方承诺在签署本《四川建行大厦租楼协议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正式签定《四川建行大厦物业租赁合同书》,签定时乙方应将本协议退还甲方,在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协议书中的乙方已缴定金充抵租金保证金,不足部份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中规定,如乙方未能在《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署《四川建行大厦物业租赁合同书》,即视为乙方自行终止本《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并放弃乙方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益,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视为乙方对违约的赔偿,甲方有权不予退回乙方已缴付的定金,并有权将该物业另行出租,而无须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悔约不向乙方出租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房产,即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在违约之日起十五天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本协议则随之作废。

六、该房产的用途为办公使用的写字间。

七、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调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协议签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四川建行大厦租赁写字间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恒兴业(成都)实业有限公司。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