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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街商铺出租协议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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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街商铺出租协议书(精选3篇)

小吃街商铺出租协议书 篇1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租金为一次性交清,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年 月1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大写: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小吃街商铺出租协议书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商铺租赁给乙方商业经营,共有使用面积32平方米,商铺质量优良,内部设施完好,有灯具、水管、水电表、冰箱等,租赁期内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或破坏商铺结构,如需改变配套设施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商铺及配套设施损毁的,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方式:先付租金后使用,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乙方必需提前15天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强行收回商铺,并不退回已付的租金和押金。

1、租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在合同期内乙方欲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三方书面确认,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合同的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2、乙方合同期满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能利用该商铺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商铺内贮存危险违禁物品。

第五条,合同期内政府对甲方的有关税项由甲方负责交费。

第六条,乙方合同期内所产生营业性质的一切税费,包括物管费、治安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由乙方负责按时交费。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限满解除合同时,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设施一律不得拆走,遵循“来时修,去时丢”的原则,甲方也不补偿给乙方任何装修费。

第八条,此商铺不能改开饭店,茶室,租赁期满解除合同时,由甲、乙双方检查商铺及配套设施,检查无异议后商铺交还甲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第九条,合同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商铺,则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有意续租,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新的租赁合同。

第十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预付押金 元整,乙方付的押金,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之日,如乙方没欠费,没违约甲方将押金一次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 元的违约金支付守约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合同不得正常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小吃街商铺出租协议书 篇3

出租方(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立本合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租赁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市镇—时尚汇 区第 12 幢1088号铺,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3年,本合约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交付

1、乙方应于每月1号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租金。

2、签约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元整)和1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3、租金标准,每年每月为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商铺产权无争议,不因产权原因影响乙方的经营计划。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商铺出售给他人,乙方须无条件按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的装修方案须通过甲方审核,甲方须于7天内给予回复,否则所拖延的时间不计租金。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依约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收回出租商铺,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商铺保险费,租赁税,维修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对商铺内的设备、电讯器材等配套设施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损坏,须在一星期内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4、租赁届满或合约解除,出租商铺的不动产部分(如:装修物等)及原有水电设施物品乙方不能带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迁出时带走,迁出后商铺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1、租赁期满,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赁期间投放到出租商铺的装修费用。

2、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遵守甲方指定的《管理公约》。

3、乙方租赁的商铺只适宜作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4、商铺租用期间内,由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建筑、管道设施等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内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若利用商铺做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扣除押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管理公约》的约定。

第七条 合同期满

1、乙方交付甲方的押金(人民币10000元),在双方确认商铺、物品无损,相关费用交接清楚后,由甲方在当天内如数还付乙方。

2、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约之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2、租期满一年后,乙方取消或中断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退还全额押金给乙方,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若要自动退场更换租客,必须先提供第三方资料给甲方,通过甲方与第三方协商签定租赁合同后,方可退回全额押金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应。

2、在履行本合约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诉请市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经营说明

1、本商铺只能经营,乙方不得制造噪音,破坏商铺周围环境。如果有业主投诉乙方恼乱正常生活,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若情况比较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经营。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市镇

联系地址:门面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