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实用4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房屋租赁合同(实用4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性别: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性别: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币)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费用由____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 篇2
转租当事人: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该房屋原出租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租应当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无效。
1-2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 区、县____________ 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该转租房屋面积_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房屋类型________ (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____________ 。
1-3__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____ 租赁用途
2-1__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2__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 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________ 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__房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转租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 日止。
3-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 日前,将转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___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四条__其他条款
4-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见附件三)。附件一至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 种方式处理。
1)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向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3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 页,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1、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之日止,按每日____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
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章):__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 篇3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118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实践中存在的分歧]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因出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纠纷,当事人往往提出两种不同的诉讼请求:1、有的承租人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2、有的承租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与出租人之间形成新的买卖合同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两种不同的观点]
多数意见认为:承租不能直接主张依据第三人购买房屋的条件取得房屋,只能请求确认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对于同等条件应作宽泛理解,不仅是价格条件,还包括付款条件,以及出卖人(所有人)提出的其他条件等。
少数意见认为:优先购买权不能理解为优先缔约权,考察其内容,应当包含优先买到的。权利,否则优先购买权没有意义,实质上体现不了对承租人权利的保护。另外,承租人主张依据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的条件取得房屋,法院不需要判决所有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而是变更所有人与第三人买卖合同的主体,这种裁判方法和判决的执行都不会有法律上的障碍。
《中国民事审判前沿》,20xx年第1集第168—169页,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编。
二、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复函》(20xx)民一他字第29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请示的关于承租部分房屋的承租人在出租人整体出卖房屋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目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均无明确规定。经研究认为:目前处理此类案件,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综合考虑:
第一,从房屋使用功能上看,如果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可分的、
使用功能可相对独立的,则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应仅及于其承租的部分房屋;如果承租人的部分房屋与房屋的其他部分是不可分的、使用功能整体性较明显的,则其对出租人所卖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从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全部房屋的比例看,承租人承租的部分房屋占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一半以上的,则其对出租人出卖的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反之则不宜认定其对全部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请你院结合以上因素,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房屋出租人整体转让建筑物,不能独立于该建筑的部分房屋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不应予以支持。
房屋出租人委托拍卖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应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45条的规定,在拍卖七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以参加拍卖竞拍的方式实现。
房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由实际租用房屋的承租人享有。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应予以支持。
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应为购买自己承租的房屋,而不是出租人出卖的其他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xx年第5期
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自己承租的房屋,对于出租人出卖的其他房屋,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街×路×号××酒店式公寓楼房(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装修完整程度、家具设备及家居用品附后),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天。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上述房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乙方在租住期间,根据所租住时间享受本合同规定的优惠。
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式家居服务;甲方保证乙方在公寓里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为乙方提供贵重财物的保管服务;甲方对乙方实行住客管理,乙方向甲方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甲方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条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租住公寓期间不改变公寓用途,不破坏房子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第五条本合同于乙方向甲方缴纳元押金后生效。
第二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六条乙方在人住公寓期间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
租金=标准租金×优惠折扣率×租用的公寓面积有关服务费及其他消费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和网络使用费用及送餐、托婴、文印等特殊费用(费用标准另定)。
甲方负责承担房产税、出租公寓所用土地的使用费、租赁管理等政府税费。
第七条乙方租住同一房——天,付——%房租;砖—天及以上享受%的优惠价。
乙方在入住期间,每月日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先付后用,否则甲方可要求其立即退房。甲方收取租金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收租凭证。
第八条乙方要求提前退房时,甲方根据不同情况计算应付租金和应付其他费用。
第三章公寓的使用、维修和转租
第九条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要求。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公寓及配套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十条乙方事先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
1.不得在公寓内放置货物;
2.不得更动公寓内的电线、管道位置;
3.不得随意更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出租公寓;
4.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墙、隔板和改变公寓的内部结构。
第十一条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现公寓本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故障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进行维修。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维修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担维修、安装或重新添置的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确需对公寓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两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合同的。转让、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十六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
乙方要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或与他人交换房间,须经甲方同意,但所居住天数不能连续计算。
第十七条合同自动终止的免责条件:
1.发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市政建设需要,政府决定征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
3.甲方的有关公寓租赁有效证件失效。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合同终止,所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公寓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乙方租赁押金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不及时补足押金的;
2.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公寓内部设施和内部结构的;
5.乙方在公寓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在迁离公寓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消费金的余额以及租赁押金;
1.在公寓内固定设施发生自然损坏或乙方愿意承担人为损坏的费用时,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维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该公寓,且未能及时为乙方安排其他适当公寓;
2.乙方在公寓里得不到安全保障;
3.乙方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第二十条本合同到期或出现本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公寓进行核收,结算乙方所有应付账款后,应返还乙方的预付金余额和押金。乙方应按期迁离公寓。乙方提前办理退房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如需继续租用甲方公寓乙方应于合同有效期满前三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订立新合同,原合同押金将自动转入新合同。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公寓,在甲方还没有与其他人签订合同前,乙方享有对同一房间的优先承租权。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本条赔款仅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三条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欠费用,同时还有权收取滞纳金。每天滞纳金金额以拖欠费用总额的——计算。
第二十四条乙方擅自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或将本合同转让给他人的,该转租(让)无效,且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在违约期间应付租金的——倍。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签约地仲裁机机构申请仲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之规定,并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悖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租方(乙方):(签名盖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