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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一数学上册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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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的手举过你的头顶,你会发现你的手总比你的头要高,说明做事情总比想事情重要,实实在在的去做些什么吧!厚德载物,天道酬勤。不是一直都相信吗?好好学习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高一数学上册的知识点,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高一数学上册的知识点1

(一)、映射、函数、反函数

1、对应、映射、函数三个概念既有共性又有区别,映射是一种特殊的对应,而函数又是一种特殊的映射.

2、对于函数的概念,应注意如下几点:

(1)掌握构成函数的三要素,会判断两个函数是否为同一函数.

(2)掌握三种表示法——列表法、解析法、图象法,能根实际问题寻求变量间的函数关系式,特别是会求分段函数的解析式.

(3)如果y=f(u),u=g(_),那么y=f[g(_)]叫做f和g的复合函数,其中g(_)为内函数,f(u)为外函数.

3、求函数y=f(_)的反函数的一般步骤:

(1)确定原函数的值域,也就是反函数的定义域;

(2)由y=f(_)的解析式求出_=f-1(y);

(3)将_,y对换,得反函数的习惯表达式y=f-1(_),并注明定义域.

注意①:对于分段函数的反函数,先分别求出在各段上的反函数,然后再合并到一起.

②熟悉的应用,求f-1(_0)的值,合理利用这个结论,可以避免求反函数的过程,从而简化运算.

(二)、函数的解析式与定义域

1、函数及其定义域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定义域的函数是不存在的,因此,要正确地写出函数的解析式,必须是在求出变量间的对应法则的同时,求出函数的定义域.求函数的定义域一般有三种类型:

(1)有时一个函数来自于一个实际问题,这时自变量_有实际意义,求定义域要结合实际意义考虑;

(2)已知一个函数的解析式求其定义域,只要使解析式有意义即可.如:

①分式的分母不得为零;

②偶次方根的被开方数不小于零;

③对数函数的真数必须大于零;

④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的底数必须大于零且不等于1;

⑤三角函数中的正切函数y=tan_(_∈R,且k∈Z),余切函数y=cot_(_∈R,_≠kπ,k∈Z)等.

应注意,一个函数的解析式由几部分组成时,定义域为各部分有意义的自变量取值的公共部分(即交集).

(3)已知一个函数的定义域,求另一个函数的定义域,主要考虑定义域的深刻含义即可.

已知f(_)的定义域是[a,b],求f[g(_)]的定义域是指满足a≤g(_)≤b的_的取值范围,而已知f[g(_)]的定义域[a,b]指的是_∈[a,b],此时f(_)的定义域,即g(_)的值域.

2、求函数的解析式一般有四种情况

(1)根据某实际问题需建立一种函数关系时,必须引入合适的变量,根据数学的有关知识寻求函数的解析式.

(2)有时题设给出函数特征,求函数的解析式,可采用待定系数法.比如函数是一次函数,可设f(_)=a_+b(a≠0),其中a,b为待定系数,根据题设条件,列出方程组,求出a,b即可.

(3)若题设给出复合函数f[g(_)]的表达式时,可用换元法求函数f(_)的表达式,这时必须求出g(_)的值域,这相当于求函数的定义域.

(4)若已知f(_)满足某个等式,这个等式除f(_)是未知量外,还出现其他未知量(如f(-_),等),必须根据已知等式,再构造其他等式组成方程组,利用解方程组法求出f(_)的表达式.

(三)、函数的值域与最值

1、函数的值域取决于定义域和对应法则,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求函数值域都应先考虑其定义域,求函数值域常用方法如下:

(1)直接法:亦称观察法,对于结构较为简单的函数,可由函数的解析式应用不等式的性质,直接观察得出函数的值域.

(2)换元法:运用代数式或三角换元将所给的复杂函数转化成另一种简单函数再求值域,若函数解析式中含有根式,当根式里一次式时用代数换元,当根式里是二次式时,用三角换元.

(3)反函数法:利用函数f(_)与其反函数f-1(_)的定义域和值域间的关系,通过求反函数的定义域而得到原函数的值域,形如(a≠0)的函数值域可采用此法求得.

(4)配方法:对于二次函数或二次函数有关的函数的值域问题可考虑用配方法.

(5)不等式法求值域:利用基本不等式a+b≥[a,b∈(0,+∞)]可以求某些函数的值域,不过应注意条件“一正二定三相等”有时需用到平方等技巧.

(6)判别式法:把y=f(_)变形为关于_的一元二次方程,利用“△≥0”求值域.其题型特征是解析式中含有根式或分式.

(7)利用函数的单调性求值域:当能确定函数在其定义域上(或某个定义域的子集上)的单调性,可采用单调性法求出函数的值域.

(8)数形结合法求函数的值域:利用函数所表示的几何意义,借助于几何方法或图象,求出函数的值域,即以数形结合求函数的值域.

2、求函数的最值与值域的区别和联系

求函数最值的常用方法和求函数值域的方法基本上是相同的,事实上,如果在函数的值域中存在一个最小(大)数,这个数就是函数的最小(大)值.因此求函数的最值与值域,其实质是相同的,只是提问的角度不同,因而答题的方式就有所相异.

如函数的值域是(0,16],值是16,无最小值.再如函数的值域是(-∞,-2]∪[2,+∞),但此函数无值和最小值,只有在改变函数定义域后,如_>0时,函数的最小值为2.可见定义域对函数的值域或最值的影响.

3、函数的最值在实际问题中的应用

函数的最值的应用主要体现在用函数知识求解实际问题上,从文字表述上常常表现为“工程造价最低”,“利润”或“面积(体积)(最小)”等诸多现实问题上,求解时要特别关注实际意义对自变量的制约,以便能正确求得最值.

(四)、函数的奇偶性

1、函数的奇偶性的定义:对于函数f(_),如果对于函数定义域内的任意一个_,都有f(-_)=-f(_)(或f(-_)=f(_)),那么函数f(_)就叫做奇函数(或偶函数).

正确理解奇函数和偶函数的定义,要注意两点:(1)定义域在数轴上关于原点对称是函数f(_)为奇函数或偶函数的必要不充分条件;(2)f(_)=-f(_)或f(-_)=f(_)是定义域上的恒等式.(奇偶性是函数定义域上的整体性质).

2、奇偶函数的定义是判断函数奇偶性的主要依据。为了便于判断函数的奇偶性,有时需要将函数化简或应用定义的等价形式:

注意如下结论的运用:

(1)不论f(_)是奇函数还是偶函数,f(|_|)总是偶函数;

(2)f(_)、g(_)分别是定义域D1、D2上的奇函数,那么在D1∩D2上,f(_)+g(_)是奇函数,f(_)·g(_)是偶函数,类似地有“奇±奇=奇”“奇×奇=偶”,“偶±偶=偶”“偶×偶=偶”“奇×偶=奇”;

(3)奇偶函数的复合函数的奇偶性通常是偶函数;

(4)奇函数的导函数是偶函数,偶函数的导函数是奇函数。

3、有关奇偶性的几个性质及结论

(1)一个函数为奇函数的充要条件是它的图象关于原点对称;一个函数为偶函数的充要条件是它的图象关于y轴对称.

(2)如要函数的定义域关于原点对称且函数值恒为零,那么它既是奇函数又是偶函数.

(3)若奇函数f(_)在_=0处有意义,则f(0)=0成立.

(4)若f(_)是具有奇偶性的区间单调函数,则奇(偶)函数在正负对称区间上的单调性是相同(反)的。

(5)若f(_)的定义域关于原点对称,则F(_)=f(_)+f(-_)是偶函数,G(_)=f(_)-f(-_)是奇函数.

(6)奇偶性的推广

函数y=f(_)对定义域内的任一_都有f(a+_)=f(a-_),则y=f(_)的图象关于直线_=a对称,即y=f(a+_)为偶函数.函数y=f(_)对定义域内的任-_都有f(a+_)=-f(a-_),则y=f(_)的图象关于点(a,0)成中心对称图形,即y=f(a+_)为奇函数。

关于高一数学上册的知识点2

一、集合有关概念

1、集合的含义: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其中每一个对象叫元素。

2、集合的中元素的三个特性:

1.元素的确定性;2.元素的互异性;3.元素的无序性

说明:(1)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任何一个对象或者是或者不是这个给定的集合的元素。

(2)任何一个给定的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相同的对象归入一个集合时,仅算一个元素。

(3)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没有先后顺序,因此判定两个集合是否一样,仅需比较它们的元素是否一样,不需考查排列顺序是否一样。

(4)集合元素的三个特性使集合本身具有了确定性和整体性。

3、集合的表示:{…}如{我校的篮球队员},{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

1.用拉丁字母表示集合:A={我校的篮球队员},B={1,2,3,4,5}

2.集合的表示方法:列举法与描述法。

二、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1.“包含”关系—子集

注意:有两种可能(1)A是B的一部分,;(2)A与B是同一集合。

反之:集合A不包含于集合B,或集合B不包含集合A,记作AB或BA

2.“相等”关系(5≥5,且5≤5,则5=5)

实例:设A={_|_2-1=0}B={-1,1}“元素相同”

结论:对于两个集合A与B,如果集合A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同时,集合B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A的元素,我们就说集合A等于集合B,即:A=B

①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AíA

②真子集:如果AíB,且A1B那就说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记作AB(或BA)

③如果AíB,BíC,那么AíC

④如果AíB同时BíA那么A=B

3.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为Φ

规定: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三、集合的运算

1.交集的定义:一般地,由所有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A,B的交集.

记作A∩B(读作”A交B”),即A∩B={_|_∈A,且_∈B}.

2、并集的定义: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A或属于集合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A,B的并集。记作:A∪B(读作”A并B”),即A∪B={_|_∈A,或_∈B}.

3、交集与并集的性质:A∩A=A,A∩φ=φ,A∩B=B∩A,A∪A=A,A∪φ=A,A∪B=B∪A.

关于高一数学上册的知识点3

幂函数的性质:

对于a的取值为非零有理数,有必要分成几种情况来讨论各自的特性:

首先我们知道如果a=p/q,q和p都是整数,则_^(p/q)=q次根号(_的p次方),如果q是奇数,函数的定义域是R,如果q是偶数,函数的定义域是[0,+∞)。当指数n是负整数时,设a=-k,则_=1/(_^k),显然_≠0,函数的定义域是(-∞,0)∪(0,+∞).因此可以看到_所受到的限制来源于两点,一是有可能作为分母而不能是0,一是有可能在偶数次的根号下而不能为负数,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

排除了为0与负数两种可能,即对于_>0,则a可以是任意实数;

排除了为0这种可能,即对于_<0_="">0的所有实数,q不能是偶数;

排除了为负数这种可能,即对于_为大于且等于0的所有实数,a就不能是负数。

总结起来,就可以得到当a为不同的数值时,幂函数的定义域的不同情况如下:如果a为任意实数,则函数的定义域为大于0的所有实数;

如果a为负数,则_肯定不能为0,不过这时函数的定义域还必须根据q的奇偶性来确定,即如果同时q为偶数,则_不能小于0,这时函数的定义域为大于0的所有实数;如果同时q为奇数,则函数的定义域为不等于0的所有实数。

在_大于0时,函数的值域总是大于0的实数。

在_小于0时,则只有同时q为奇数,函数的值域为非零的实数。

而只有a为正数,0才进入函数的值域。

由于_大于0是对a的任意取值都有意义的,因此下面给出幂函数在第一象限的各自情况.

可以看到:

(1)所有的图形都通过(1,1)这点。

(2)当a大于0时,幂函数为单调递增的,而a小于0时,幂函数为单调递减函数。

(3)当a大于1时,幂函数图形下凹;当a小于1大于0时,幂函数图形上凸。

(4)当a小于0时,a越小,图形倾斜程度越大。

(5)a大于0,函数过(0,0);a小于0,函数不过(0,0)点。

(6)显然幂函数_。

解题方法:换元法

解数学题时,把某个式子看成一个整体,用一个变量去代替它,从而使问题得到简化,这种方法叫换元法.换元的实质是转化,关键是构造元和设元,理论依据是等量代换,目的是变换研究对象,将问题移至新对象的知识背景中去研究,从而使非标准型问题标准化、复杂问题简单化,变得容易处理。

换元法又称辅助元素法、变量代换法.通过引进新的变量,可以把分散的条件联系起来,隐含的条件显露出来,或者把条件与结论联系起来.或者变为熟悉的形式,把复杂的计算和推证简化。

它可以化高次为低次、。、化分式为整式、化无理式为有理式、化超越式为代数式,在研究方程、不等式、函数、数列、三角等问题中有广泛的应用。

练习题:

1、若f(_)=_2-_+b,且f(log2a)=b,log2[f(a)]=2(a≠1).

(1)求f(log2_)的最小值及对应的_值;

(2)_取何值时,f(log2_)>f(1)且log2[f(_)]<f(1)?< p="">

2、已知函数f(_)=3_+k(k为常数),A(-2k,2)是函数y=f-1(_)图象上的点.[来源:Z__k.Com]

(1)求实数k的值及函数f-1(_)的解析式;

(2)将y=f-1(_)的图象按向量a=(3,0)平移,得到函数y=g(_)的图象,若2f-1(_+-3)-g(_)≥1恒成立,试求实数m的取值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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