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遗产留给狗,遗赠能够生效吗?》
在现实生活中被继承人有遗产的,遗产一般会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赠继承人等,而近日一起将遗产遗赠给狗的事件引爆网络,那么女子将遗产留给狗,遗赠会不会生效的?
女子将遗产留给狗,遗赠生效吗
最近,湖北宜昌三峡公证处因为一个特殊的咨询犯了难,一名女子希望能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两条爱犬。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这样的请求还是令工作人员无从下手。
宜昌市民赵女士今年58岁,父母去世多年又没有兄弟姐妹的她,长久以来都在单身的独居状态中度过。赵女士家里养了一条泰迪和一条拉布拉多,平日里和它们相依为命。在赵女士退休后,这两条5岁多的狗,更是她的精神寄托。
最近一段时间,赵女士自觉身体的健康状况不太好,想到自己走后两条爱犬没有了主人的陪伴,赵女士决定立下遗嘱,为爱犬们留下一笔钱。赵女士在宜昌中心城区有一间60几平方米的住宅,市价在60万左右。她的打算是,在自己去世之后,委托人家把这套房子卖了,卖房所得的钱就留给两条狗。
有媒体在三峡公证处见到了赵女士,她只表明了自己是一家街办企业的退休工人。当问及为何为狗立遗嘱时,赵女士表示自己没有值得托付的朋友,而这两条狗又是她最难以割舍的留恋。
面对赵女士恳切的咨询,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却有些不知所措。一位公证员说,他从业几十年来,见多了各种风浪,但要给爱犬赠送遗产的诉求,这还真是头一次遇上。别无他法的工作人员只能向省里的公证部门寻求帮助,应该如何解决类似的事情。而到目前为止,湖北省内,尚无一例向动植物赠送遗产的案例。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人主体是人而非动物,赵女士的心愿恐怕要落空。三峡公证处主任对赵女士的想法表示了理解,但又因为确实无法可依而爱莫能助。
这件事被报道后,有不少网友表示西方的一些国家里,有动植物可以接受遗产的情况。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殷书国律师解释,这是法律体系不同所致。他也为赵女士提供了一个新的参考思路,为狗赠遗产属于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赵女士可以绕个弯子,借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财产的赠与管理使用,曲线达成自己的意愿。殷律师也表示,这样的方法,未必有人愿意选择。
主人为狗留遗产,这件事也在网友间引发了讨论。有人感慨于人狗情深,有人从中看出了一丝孤独,也有人对赵女士的想法嗤之以鼻。但在赵女士的心中,爱犬对她的意义难以言喻。
58岁单身女子欲将60万遗产留给狗,公证处:可以理解但是不行
一般我们听到过的遗产继承人大多数是人作为继承的主体,但是对于像赵女士这种特殊的情况,很多人也是表示活久见。我们很难理解张女士的这种做法,但是如果把这两只狗当做她的儿子来看,那么这一切就讲得通了。毕竟赵女士一直就是跟这两只狗相处在一起的,这种情感的依托被两只狗代替,两只狗慰藉了赵女士的情感。我们能够理解这种感情,但是对于赵女士的这个做法,还是有很多网友表示:可以找个委托人来寄养这两条狗,而且这60万,也能给狗狗带来很好的生活条件。哪怕是自己突然有一天离开了世界,这两条狗狗也能得到善待。
但是,随即就有人指出,我国的平均年龄是在76岁左右,况且赵女士现在才58岁,相比动物的寿命来说,这根本就不算很老,除非这位女士身体有疾病,促使她尽早的立下了这份遗嘱,所以她才会想着找一个可信任的人托付,这60万,就算只花在狗狗身上一小部分,能维持它们的生活,对朋友来说,也不算太困难。赵女士这种消极的立下遗嘱的这个举动,有些人也是表示不理解,有这60万,或许可以把自己的身体养好,那么也能很好的陪伴自己的狗狗,不也是一种善意的投入吗?
我们其实也能体会赵女士的这种矛盾心理,一旦回天乏术,又浪费了这么多钱,最终狗狗们也没有能够得到一个很好的照顾,自己也会愧疚无比的。我们能够理解她的处境,很多人都对赵女士表示同情,也许赵女士有着自己的活法,不一定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那种孤独,也许是独而不孤,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也没法去臆测当事人的心情和想法,可能赵女士对于这种生活也是乐在其中也未知呢。
据了解,湖北省目前,还没有一例是将遗产赠给动植物的案例。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很是理解赵女士的心情,但是无法可依,所以爱莫能助。但是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殷书国律师表示,赵女士可以通过具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机构,签定财产的赠与管理和使用来实现意愿。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所以说,赵女士还是先找个寄养家庭为以后打算也是可以的。如果是在自身情况的特殊状况下,既能给自己保障,也能给两只狗准备一条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