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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刈麦》全文及翻译【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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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刈麦》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早期作品。此诗描写了麦收时节的农忙景象,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诗人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观刈麦》全文及翻译【通用3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译文: 篇1

(1)刈(yì):割。(本诗为古体诗)(2)陇:同“垄”,田埂,这里泛指麦地!(3)覆陇黄:小麦黄熟时遮盖住了田埂。覆:盖。(4)妇姑:媳妇和婆婆,这里泛指妇女。(5)荷(hè)箪(dān)食(sì):用竹篮盛的饭。荷:背负,肩担。箪食:装在竹篮里的饭食。(箪食固定读dān sì[如箪食壶浆,箪食瓢饮],指装在竹篮里的饭食,食不单独作名词讲)(6)童稚携壶浆:小孩子提着用壶装的汤与水。浆:古代一种略带酸味的饮品,有时也可以指米酒或汤。(7)饷(xiǎng)田: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饭。(8)丁壮:青壮年男子。(9)南冈:地名。(10)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双脚受地面热气熏蒸,脊背受炎热的阳光烘烤。(11)但:只。(12)惜:盼望。(13)其:指代正在劳动的农民。(14)秉(bǐng)遗穗:拿着从田里拾取的麦穗。秉,拿着。遗,遗失(15)悬:挎着。(16)敝(bì)筐:破篮子。(17)相顾言:互相诉说。顾:视,看。(18)输税(shuì):缴纳租税。(19)曾(zēng)不事农桑:一直不从事农业生产。曾:竟然。事:从事。农桑:农耕和蚕桑。(20)吏(lì)禄(lù)三百石(dàn):当时白居易任周至县尉,一年的薪俸大约是三百石米。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古时候念dàn,现在念shí)(21)岁晏(yàn):年底。晏,晚。(22)念此:想到这些。(23)尽日:整天、终天。

创作背景 篇2

《观刈麦》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这首诗大约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805年)至元和二年(806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

《观刈麦》翻译 篇3

农民终年没有闲暇,到了五月加倍繁忙。

夜里吹来暖暖南风,地里小麦盖垄熟黄。

妇女用筐挑着食物,孩子提壶盛满水汤。

相伴到田里送饭食,男人劳作在南山冈。

脚被地面热气熏蒸,背烤着火辣的阳光。

精疲力竭不觉酷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

又见一位贫苦农妇,抱着孩子跟在人旁。

右手拿着捡的麦穗,左臂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回头述说家境,听的人都为她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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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缴税家田卖尽,靠捡麦穗填充饥肠。

如今我有什么功德,从来没有种田采桑。

一年俸禄有三百石,到了年底还有余粮。

想到这些暗自惭愧,整日整夜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