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夫的作文精选4篇》
我的姐夫的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姐夫的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姐夫的作文 篇1
姐夫是我们家最受欢迎的一个人,也是大家心目中最好男人的标志,为什么?因为他对谁都是很温柔。
大家都说姐姐找了个好老公,姐夫对姐姐很是好的没话说。姐夫在我们家都是地位的最高者,有的时候爸爸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妈妈都会说,爸爸怎么不能像姐夫一样呢。大家一致认为姐夫最好的优点就是爱老婆。姐姐在姐夫心里面估计就是女神一般的存在。姐姐有的时候会上夜班,无论姐夫下午是几点下班,又或者明早上几点上班,都会准时去接姐姐下班。
姐姐说过最感动她的一次就是那天下大雨,外面点神雷鸣的,桥下面的水没了膝盖了,姐夫还是冒着大雨去接姐姐下班,他说不放心姐姐自己回家。这事情一直在我们家备档最佳话流传。在家里面姐夫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活,洗衣服做饭更是不在话下。我一直觉得洗衣服时女人的专利,因为我们家就是这样,但是看到姐夫之后才知道原来男人也会洗衣服啊。如果赶上姐夫休班,我就喜欢去她们家蹭饭吃,姐夫是很大方的一个人。
每次我去蹭饭吃,姐夫总是买多好吃的给我做。姐夫的做饭水平在我心里就是大厨级别的,所以我就会经常的去蹭饭。姐夫应该也是喜欢孩子的,每次我去他家里他都不会嫌我吵闹,还跟我一起玩,我都感觉姐夫还是充满童心的呢。
看着姐姐嫁了这么好的男人,我都替姐姐感到幸福。男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应该疼爱自己的女人吧,所以姐夫就成了我们家的标准好男人。
我的姐夫的作文 篇2
很久以前就听说我的莎莎姐姐找了一个男朋友,莎莎姐姐告诉我,他们10月会回来,还会带东西给我。于是我日日盼着国庆假的到来,因为这样我就能见到我的姐夫了,最重要的是,还有送给我的礼物。
好不容易,我日思夜想的国庆假来了。妈妈告诉我,莎莎姐姐今天晚上会回来,于是为了我的礼物,十一二点我都没睡,头上圈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要睡不睡地看着电视。这时,窗外“沙沙沙”地下起了蒙蒙细雨,我打了个寒颤,身上套的还是短袖,凉凉的初秋,取代了炎热的盛夏。我正望着天空中飘飘洒洒的雨丝发呆,突然,一辆银色的东风雪铁龙闯进我的视线——那是我爸爸的车!从车上下来的,是一对年轻的男女——啊!是莎莎姐姐和朱磊磊哥哥!我欣喜若狂地跑下去,莎莎姐姐看到我,立刻过来想捏我的脸蛋。不料我对着他们喊道:“莎莎姐姐,姐夫!我的礼物呢?”莎莎姐姐立刻僵在原地并石化,过了一会儿,穿着短裙的她对我说:“原来你想的是礼物啊,不给你了。”“哎呀,”我一看情势不妙,立刻换了副献殷勤的嘴脸,说“我好想你们啊,天天都梦到你们了呢。好姐姐,你就把礼物给我吧!”我就知道她受不了我的死缠烂打、软磨硬泡,便答应了,说明天给我,我变心安理得地去睡觉了。
第二天早晨,我看见了我的莎莎姐姐和我未来的姐夫——他的头发乌黑无诶的,长着弯而浓密的眉毛和不大不小的眼睛,鼻梁上那副精致的黑框眼镜显得他更加有文艺气质,樱桃般红润的嘴唇在雪白肌肤的衬托下显得十分漂亮,真是连天使都会嫉妒的容颜。我很有礼貌地叫了声姐夫,他便塞了个红包给我。哈哈哈哈,两个字就赚了一张票子,太值了!哈哈哈哈!
在陌生人面前,我总会显得冷漠高傲。但和姐夫不一样,我们交谈得很融洽,因为他十分开朗、幽默,而我也是这样,所以我们很聊得来。他在深圳一个公司当经理,虽然年仅22,但他懂得怎样做到井井有条、井然有序和讨人欢心,看来我这个中队长,应该放下架子跟他虚心讨教讨教。
这就是我的姐夫——幽默、阳光、帅气、开朗、可爱的——朱磊磊。
我的姐夫的作文 篇3
每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他总是过来帮助我,和我一起讨论,解开难题。他对我的关会无微不至,这个人就是我的姐夫。
姐夫个头高大,是东北人,有些胖胖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从不对人发脾气。
姐夫两年前从北京调动到宁德工作,他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之余还有许多应酬。尽管如此,姐夫也要忙里抽空给我打电话关心我的学习生活。今年我和妈妈因为姐姐要生孩子所以转学到宁德实验小学学习,开学初姐夫一起带我去报名,姐夫看我对这里一切都很陌生,所以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蕉城区实验小学是宁德最好的学校,这里的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好,在校你要尊敬老师,和同学们友好相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姐夫为我开导后我很快就融入了学校的集体生活,老师也很喜欢我,我的学习成绩在不断地提高。此外姐夫会经常给我买好吃的好玩的,节假日也会带我去游山玩水,姐夫就像远在沈阳的爸爸一样照顾我,他就像一台用不疲倦的机器,全速为我运转着。
我感谢姐夫,感谢他对我所做的'一切,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辜负姐夫对我的良苦用心。
我的姐夫的作文 篇4
我有一个未来表姐夫,他是一个混血孩,但是他始终还是一个外国人。在前几天,他第一次来到中国,来探望我们。
他来自秘鲁,高大威猛的他又强壮无比,而且还有点胖。他有一顶棕色的头发,大又黑的眼睛显得水汪汪的,他也有其他外国人的特征——高高的鼻梁。他也挺帅气的,使我也不禁称赞他。
我们虽然只相处了几天,但是我发现了他的许多优点。而且我挺喜欢他的为人和行为。
他是一个勤学好问的少年。我的未来表姐夫是一个外国人,因此不会中文,只会西班牙语和英语。所以我经常用英语和他交流,我不懂时,便叫表姐来翻译。因为我不懂,所以他就学习台山话。有时,他听到一些稀奇古怪的词时,便请教我们。在这个方面上,我非常喜欢他。
他是一个助人为乐的青年。他这热心的举动表现在我们相处的第二天,他吃完早餐后看见一个老伯伯在推车,他马上跑过去,尽自己的力量来帮忙推车。在推车的过程当中,还弄伤自己的手臂。这样的人在中国是罕见的。还有的是,在那天早上,他看见妈妈在晾衣服,他急忙跑来帮忙。因此,他失去晨练的机会。所以,我非常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