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通用23篇)》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通用22篇)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
全体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一起共同学习了有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我们知道法律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知识,是保障我们生活正常有序的利器;通过学习,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知道了那些事可以做,那些事不可以做;那些事作了对大家有益,那些事做了违法;通过学习,让我们加强了法律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当我们的人身和正当利益受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时候,法律就会为我们遮风挡雨,为我们的成长保驾护航。通过学习,我要求同学门做到以下三点:
一、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多看一些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不断的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掌握跟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只有自己学好了法律,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利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如果我们不学法,不懂法,那我们就无法用法,也许我们还会违法,甚至还会犯罪。要积极的向我们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成为一个法律知识的小传播者,让更多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从现在起,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一言一行,做到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勇于改正自己的不良行为,敢于同违法行为做斗争。端正自己的言行,不说违法的话,不作为发的事,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三、遵守校规校纪,学会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遵守公共秩序,不骂人,不打架,不乱拿别人财物,不乱扔果皮纸削,从小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不带有毒有害以及有危险的物品进入校园,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不玩有危险的玩具,不买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其他同学的安全,努力创造一个平安、和谐、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学习环境。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懂法律;只有懂法律,才能遵守法律和运用法律,只有这样,你们才算是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也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你们才能迎着风雨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才能为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2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这一学期的学习任务开始了,相信老师们对各位同学在新学期中的注意事项已经讲得很清楚,而我呢,从法律的角度对各位同学再提几点要求,希望与同学们共勉。
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县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庭环境不好,家庭教育扭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教师。有的父母脾气暴燥,子女一有问题,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样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子女产生对抗心理,或者造成悲观、自卑心理,失去进取心。还有由于有的家庭父母残缺,有的是去世或者有的是离了婚,缺乏父爱或者母爱,没有健全的家庭教育,失去精神支柱,容易造成情绪低落,从而产生多疑、孤僻等病态心理,形成人格分裂与性格障碍。也有的虽然父母健在,但是因为教育方法不当,或者父母榜样教育不良,自己整日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思想不健康或者作风不正派,或者行为不检点,这样时间一长,他们的子女经过耳濡目染,潜移默化,逐步染上恶习,导致有样学样,也走上犯罪道路。(据我国某城市对20xx名青少年罪犯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24%来自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中有一人去世的家庭,另有20%是家庭其他成员有过犯罪记录的,余下的人是因为缺乏父母管教。)
2、不良的社会影响,引人误入歧途。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3、放松自己的思想建设,缺乏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比如说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矛盾,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矛盾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商议如何对付杨某,然后尾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彩,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即而呢,双方互相殴打,最后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重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后果。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20xx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按照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故意伤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故意伤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同学之间的一点小矛盾,双方如果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所以说我们一定学会面对矛盾时能正确处理各种事情,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的老师。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同学们在课堂上肯定也学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但是可能不太全面,所以在假期里可以通过书本、电视或者网络等途径学习法律常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事情。
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3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1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4
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5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使人生更美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什么日子吗?对了,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所谓法制,就是用来约束我们一言一行的规定。而我们应该做一个文明的学生,让自己得到身心的健康成长,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时刻都要以法律为我们心中的准绳,时刻紧省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及自己的思想,一旦有脱轨的现象就一定要及时规范过来,千万不要走错人生的道路。否则会令你后悔终生的。
我们国家有一句俗话:“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是的,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人们的生活就没有条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拿我们的交通来说吧:如果,没有条条款款的规定——红灯停,绿灯行。那么车辆不必停车等待绿灯,这时就极容易发生车祸,酿成惨不忍睹的悲剧。但是有了法制,就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有条理,使社会更和谐,也可以提高个人的修养。就可以减少惨不忍睹的悲剧产生。
在前几天,我听到了一条令人发指的事件。在一个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不过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不过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
我们也知道,我们这个时代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网络上有很多东西,有的可以帮助我们,但是也有危害我们的信息。所以,我们应该分辨上面的好坏。我不相信那几个孩子能做出这么禽兽不如举动,难道他们就没有受到来自外界信息的干扰吗?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要受到来自外界的干扰,学会排斥不良的信息。这样才会是你的人生更美好。
而我们,作为一名刚进入初中的学生,我们的法律意识还不到位,社会经验还很少,所以我们应该遵守法律,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还要熟读与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需要我们知道的法律条规。我们既要做到知法又要做到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它成为自己最强大的武器。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一定不要与法律作对,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是严肃的!
同学们,法律就像一把利刃,它既规范我们的人生,又是我们最强大的武器。我们就用它来谱写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用它来奏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吧!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6
同友们:
大家好!
我今天将要给大家的演讲是《网络游戏——一朵带剌的玫瑰》。但是,在演讲正式开始之前,我不得不以沉重的心情给大家讲述两则真实的故事。
20xx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所有山西太原人难以忘却的深夜,16岁的中学生郝某某,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无独有偶,天津少年姜某今年只有13岁,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哪儿也不让孩子去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去上网。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吧,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网吧是网络发展的产物,是为上网者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但由于网吧管理的不规范和网吧经营者的利欲熏心。网吧像一个个美丽的陷阱,吞噬着一个又一个有志青年。许多学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学习、废弃了美好的前程。据一项调查显示,上网学生中超过80%是在打游戏,15%左右是在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人数少之又少。网吧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吸引更多的学生,在网络中设制了为数众多的游戏,游戏的内容则以暴-力和赌博为主。中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尚在形成,自我克制能力还不高,在进行这类游戏的过程当中既容易上瘾,影响身体影响学习,更会在不知不觉中留下暴-力的影子,为自己的人生埋下隐患的种子。如今的中学生,大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比较缺乏与他人的沟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会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在学校中,因迷恋网络游戏造成学习成绩下降,乃至旷课、逃学的现象日益增多。暴-力互动游戏还极易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犯罪。而且由于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令人发指。
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报道,有个少年因五天五夜泡在网吧,血液未能正常流转,致双脚麻木浮肿不能行走;有个少年在网吧玩游戏,剧烈的打斗场面,使他过度激动,心脏病突发,骤然死亡。
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了青少年教育的一大杀手,很多人把游戏称作“电子***”,这是不无道理的。
那么,如何防止因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真正重视我们的心理需求,在心理上加强指导,帮助我们摆脱心理困境,提高心理素质。此外,提高我们中学生的现实交往能力,培养自信心才是摆脱“上网成瘾”的根本。我们要多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我们中学生旺盛的精力有“用武之地”。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中学生吧!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7
同学们:
下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现在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法治国描绘出宏伟蓝图。前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也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同学们应该认真学习并实践我校常规工作“五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阵容”,抓好升旗仪式和课间操,塑造学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种秩序”,即课堂秩序、课间秩序和集会秩序的文明有序;养成“一种习惯”,即语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礼貌;坚持“一项制度”,即卫生分担区制度,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优美;树立“一个观念”,即遵纪守法,尊老爱幼,讲究团结,刻苦学习,做文明五中人。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8
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是,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孩子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9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0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马上寒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我讲一下怎样做一名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平时,我们的校长、主任、老师都教导他们了,关键在“勤奋”二字上下功夫。天才来自于勤奋,勤奋来自于时间。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人有先天的个体差异,智商的差异,就好比每个人个子有高有矮一样,这就是生物学上所讲的遗传与变异。这个差异,只能用“勤奋”去填补。勤奋来自于时间,好在上帝给我们每天的时间是公平的。鲁迅先生讲过:“什么是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印度甘地夫人讲过:“生命不能计算它的长度,但可以计算它的宽度。”就是说要充分利用每天的学习时间。“勤奋”还要善于动脑,在学习上要有丰富的想象力、暴发力、要异想天开、科学的幻想。吴承恩几百年前写的《西游记》,现在不都实现了吗?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现在的航天员比孙悟空还利害。
同学们:立志是事业的大门,信心是事业的立足点。勤奋可以点燃天才的火花。天涯无处不芳草,不信东风唤不回。要学习毛泽东主席从小就有“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超学志向。在学习上要有古人的“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光”的精神。要学习奥运健儿、航天英雄的拼搏精神。马志远讲过:“在科学的道路上没有平坦的大路可走,只有在那崎岖不平的道上,才能达到光辉的顶点。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今天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同学们!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1
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教育。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我们的同学很有必要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因为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哪事情是违法的,是不能去做的。比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以我们未满12的同学最好不要踩单车上学。12岁以上的同学踩单车上学的,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我们青少年要自觉抵制以下不良现象或违法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比如,同学们如果在学校不遵守纪律,故意损坏课桌椅,或宿舍的床、门窗等财物,不仅要受到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还是照价赔偿损失,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要被追究法律责任。我们花城学校的前后大门、学生宿舍的两个门口,大厅以及操场上都已经安排了摄像头,如果有的同学有损坏公物的不文明行为,比如乱丢棋子,翻越花坛等等,都会被摄像头拍摄下来,值班室的保安和老师马上就可以发现。所以请每一位同学都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要做违纪的事情,要做一名文明守纪的花城学生。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网吧、游戏厅、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因为这些行为有些是触犯法律的,比如打架斗殴,打伤了别人,造成严重后果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在安全方面,也特别提醒大家注意:
1、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特别要提醒自己的父母安全驾车,不能酒后驾车。
2、不独自一人到池塘、河边玩耍,防止溺水。
3、遵守学校的纪律,课间不追逐打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校园而共同努力!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2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3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所以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安全,从身边做起。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有些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有所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心中有法,学法用法》。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人们常把我们少年儿童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我们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烈日暴晒,因此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我们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心中有法,学法用法,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公民、新世纪的接班人,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如国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法的颁布实施对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我们了解和懂得了这部法,今后我们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就知道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捍卫自己,通过法律途径更好地保护自己。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花草树木的蓬勃生长,不仅需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还需要有人为它们浇水、施肥,更需要有人为它们除草、捉虫,消除病害。不懂法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孩子,没有法律保护的孩子是最可怜的孩子。我们需要高山一般的父爱、大海一般的母爱,更需要春天般温暖的社会之爱。我坚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优化,祖国的花朵一定能够灿烂地开放!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心中有法,学法用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5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制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也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使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且是你们内心深处法制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令人沉思的真实故事。
事件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因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该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全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根据法制教育的要求,在人、财、物上予以支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学校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渠道建设好,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法制教育教材编写、教师培训等各项基础性建设。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都要为学生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实践活动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检查,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要不断探索和总结新形势下的法制教育经验,推动这项工作取得更好地效果。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最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时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是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识,希望按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能力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做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冲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 。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已的价值观,过份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制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影响。
家庭是青少年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社会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该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负面影响大,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
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达到个人目的,满足个人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蜻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打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放弃学业去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为代价。生活疏于管教的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形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到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教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 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归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97年上半年,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有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及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坐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成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座的同学能认识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抑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真正的人生道路。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6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广泛开展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开展了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组织优
势,在学校、在社区、在农村广泛开展“两法一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营造氛围;二是充分争取社会支持,依靠宣传、司法、教育、新闻等各职能部门,设计有效活动载体、用事实来说话、用活动来宣传、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通过开辟法律专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律宣传咨询、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全社会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地建设
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队伍和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是青少年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把在公安、法院、司法局工作的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中层干部中的业务骨干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并发给统一的聘请书,就象我就是我们峭岐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今天在此为大家讲课。并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有责任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教职工员和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等。二是建立了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避免了轰轰烈烈走过场、热热闹闹拉形式的错误现象,从而保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营造青少年维权氛围。通过活动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公安局联同工商、文化部门集中时间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进行了专项整治,为学生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等。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7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心中有法,学法用法》。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人们常把我们少年儿童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我们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烈日暴晒,因此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我们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心中有法,学法用法,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公民、新世纪的接班人,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如国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法的颁布实施对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我们了解和懂得了这部法,今后我们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就知道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捍卫自己,通过法律途径更好地保护自己。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花草树木的蓬勃生长,不仅需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还需要有人为它们浇水、施肥,更需要有人为它们除草、捉虫,消除病害。不懂法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孩子,没有法律保护的孩子是最可怜的孩子。我们需要高山一般的父爱、大海一般的母爱,更需要春天般温暖的社会之爱。我坚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优化,祖国的花朵一定能够灿烂地开放!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心中有法,学法用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8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19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20xx篇20
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我是,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孩子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21
各位老师、同学们:
我今天讲课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在校学生犯罪呈现上升的趋势,这种形势非常严峻,希望同学们千万不要掉以轻心。最近,我们检察院对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包括在校生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从20xx至20xx年,提起公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7名,分别为:20xx年28人,20xx年42人,20xx年17人,涉及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十多个罪名。
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我们发现当前未成年人(含在校学生)犯罪呈现四个方面的新特点。
1、激情犯罪居多,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突出特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心理上不成熟,由于某种偶然性的刺激极易引发狂怒、绝望等爆发性的、短暂性的、比较猛烈的情结状态。在激情状态的支配下发生杀人、伤人、毁物等犯罪行为以求一时平衡,这种激情犯罪其数量远远多于预谋犯罪,达102人,占批捕案件的53%。如犯罪嫌疑人李某某(15岁)在与他人玩扑克过程中,因出错牌被受害人说了几句,就狂怒之下用三齿叉猛击受害人头部致颅脑开放性损伤,重伤住院。
2、松散型结伙犯罪居高不下,有一定的组织性。讲求哥们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英雄观错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或共同抢劫、盗窃。他们内部虽不像犯罪集团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和明显的分工,组织程度也不够紧密,表现出松散型结合,但大多成员基本固定,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小团体,经常聚集在一起吃喝玩乐,团伙中若有一人提意,则有可能立即得到其他成员的附和,从而转化为共同犯罪。经统计,结伙犯罪有70人,占37%。犯罪嫌疑人周某某(17岁)、陈某(17岁)等10人经常纠合在一起玩乐。11月30日晚,周某某等人酒后到某迪酒吧玩,后周某某等人与他人进行喝啤酒比赛,被他人用啤酒瓶砸了头部。被打后,周某某便纠集陈某、厉某等10余人,持匕首、长刀、酒瓶等凶器与对方聚众斗殴,并致一人重伤。
3、多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在这些犯罪中,被害的对象多为未成年人。不少被告人还选择母校及同学作为侵害对象。经常勾结不法青年到母校,首先对同学进行侵害,并要求被侵害的同学提供他的熟悉的其他学生情况,便于掌握情况,加以侵害。如被告人杨某(15岁)等七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殴打、搜身及威胁的手段多次抢劫未成年学生的财物,并出于取乐和树立自己在团伙中的威信这一动机,随意殴打15名未成年学生,情节恶劣,致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造成严重的后果。
4、暴力犯罪增多。故意杀人、重伤、抢劫以及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暴力性犯罪有29人,占56%。这些青少年没有丝毫法制意识,极大地放任自己的侵害行为。犯罪嫌疑人褚某某(16岁)于11月7日夜伙同他人窃得“五粮液”酒等财物价值15000余元,随后雇佣“马自达”将赃物运离现场,为杀人灭口,褚某某认为自己年纪最小,应该首先动手,毫不犹豫地用铁锤连击数下,将“马自达”驾驶员残忍地杀害,并抛尸胡中。
分析这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1、认识能力偏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出现错位、偏差。违法青少年普遍存在对道德、法律认识的愚昧无知,是非观念模糊或颠倒,为强烈的个人欲望与私利驱使。社会上出现的“吃喝风”、“玩乐风”、“享乐风”,一些人纸醉金迷、浑浑噩噩;影视作品上暴力、凶杀、色情、江湖义气愈来愈多;电子游戏就像***一样,让青少年吸食成瘾、恍恍惚惚。不良风气、不良文化对青少年有着极大的诱惑,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侵蚀他们的内心,违法犯罪青少年逐步形成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他们崇尚封建的“哥们义气”和“亡命称霸”的英雄观,这些是他们犯罪的思想基础。
2、过早辍学,缺乏社会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形成了反社会的人格。这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大部分是初中以下学历,他们过早流落社会,形成家庭管不了,学校得不到,社会没人管的局面,成为无业游民,游荡于公共场所、大街小巷,结帮成群进行吃喝玩乐、没有收入来源,就抢劫、盗窃,甚至杀人。他们由于缺乏社会的关心和家庭的温暖,形成了不稳定的情感。一方面因违法犯罪受到社会的歧视和家庭的抱怨,产生了自卑感和自暴自弃的逆反心理,丧失了改正缺点错、争取进步的勇气和信心。另一方面,他们在自己的小群体中顽强地表现出自己的虚荣心,把违法犯罪当作所谓的勇敢,有本领的表现。
3、家庭教育的偏差,导致心理缺陷和心理障碍。家庭是未成年人主要生活场所,父母是孩子人生的启蒙老师。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影响极为深刻,但是不少父母的言传身教却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有的家长溺爱孩子,放纵孩子,致使孩子为所欲为;有的家长脾气暴燥、惹事生非,致使孩子纷纷仿效。还有的家庭,由于种种原因,父母离异,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偏执多疑,狂躁不安,严重影响这些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形成了不健康的心理,造成适应外界环境能力较差,极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导致犯罪。
在校学生如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呢?
1、时刻用“四有”、“五热爱”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要立志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养成“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道德品质。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违法犯罪或者染上不良行为是因为他们缺乏正确的行为规范。我在这里着重强调一下理想问题。理想是人们对于未来生活和社会制度的向往和追求。崇高的理想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精神支柱。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当我还是一名新兵的时候,部队首长曾经引用一句名言来教育我们“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今天,我把这句话变通一下“不想上大学的学生不是好学生”。青少年时代是人生的黄金时期,古今中外的许多大人物在少年时都立下远大理想,并通过刻苦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每位同学要把自己定位远大理想上,并毕生为之奋斗。当然,立志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只有脚踏实地,珍惜时间,认真学习,遵纪守法,在学校打好坚实的基础,将来走上社会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才。
2、我们认为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享乐、享受、浪费奢侈和勤劳节约、艰苦奋斗的关系。许多人盗窃、抢劫,并不是因为缺吃少穿,而是追求享乐、奢侈的腐朽思想所致。时下,一些校园里出现了“消费热”,这种现象在大学校园表现的比较突出,中学校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种“消费热”强烈地刺激着一部分学生的虚荣心。有少数学生因为有个富裕的家庭,可以大把大把地花钱,而更多的学生因为没有这样“优越”的条件,于是,在五光十色的生活诱惑和囊中羞涩的反差中,一些爱虚荣的学生心理失去了平衡。但是,也有更多的学生与之相反,他们在“消费热”面前,保持着冷静的态度,不为所惑也不为所动。
(2)感情、友情和法制、理智的关系。青少年往往重感情、交好友,这无可厚非。在今后生活中还会不断结交一些新朋友。老朋友、新朋友谈一谈,聚一聚,玩一玩都是人之常情。但是,青少年交友,特别是与社会上交友,一定要谨慎地选择。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尤其要注意的是,当友情、感情超越了法律时,更要有理智来把握。比如,朋友有困难时能帮助应帮助,但如果叫去打人,叫去作违法犯罪的事,就不能听从,更不能感情用事,讲哥们义气、江湖义气,说什么“为朋友两肋插刀”,或者认为“情面难却”。怕人说是“胆小鬼”。胆大胆小决不体现在胡作非为上。
(3)好奇心、好胜心和铤而走险、不计后果的关系。青少年学生接受新鲜事物快,模仿性强,思想敏捷,这都不是坏事。但好胜心强要体现在学习上体现在钻研上体现在德智体全面发展上。对一些事情的好奇或模仿首先要分析是对还是错,是好还是坏,是有利于国家、社会、人民的利益还是不利于国家、社会、人民的利益。对于后者,要锻炼自己的自控能力和约束能力,决不能不计后果铤而走险,或者存在侥幸心理,俗话说:“纸是包不住火的”,铤而走险必然要酿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严重后果。
(4)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有的同学贪小便宜,认为私拿同学和别人的一些东西,或者做一些妨碍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事犯不了罪,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要知道,事物是变化、发展的。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开始拿人一只老母鸡,以后就会牵人一条大黄牛,“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有的青少年学生就是从贪小利开始,私拿同学的一些物品,不注意思想改造,逐步发展、养成恶习、私欲膨胀,最后成为“二进宫”、“三进宫”的惯犯。其教训是相当深刻的。
(5)严格管教和放松、放纵的关系。家庭、老师严格管教、严格要求是对的,比如要求学生不看低级庸俗的书刊,不要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要玩游戏机,不参与赌博等等。“严是爱、松是害”。对严格要求不要有抵触情绪。同学、家长、老师的善意批评帮助要听得进去,“忠言逆耳利于心,良药苦口利于病”。放任自流,撒手不管并不是好事。自己对自己更要做到严格要求,不能放任放纵。
同学们,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家庭的欢乐,学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一名检察官,每当我们接手一起青少年犯罪的案件,每当我们决定或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一名青少年案犯的时候,心情是复杂的,既有责任感,又有沉痛感,为这些青少年一失足成千古恨而惋惜。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22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是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的需要。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迈出生命旅途的重要一步,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三是以青少年为辐射点,将你们掌握的法律知识扩散到各自的家庭中去,引导更多的人学法用法守法,面对困难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遇到问题依法办事,不以闹施压,以访谋利,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人们常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有的同学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有的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有的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犯罪行为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这个年龄段被称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犯罪年龄”,且“犯罪年龄”中出现的犯罪行为具有随意性、有暴力倾向性和不计后果等特点。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资料显示,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而十五、六岁以下孩子犯罪总数又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在座的同学们的年龄在这样一个危险区间,如果在这样的时期内不把握自己,那么就很可能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得不能自拔,不但毁了自己,对社会也是个巨大的损失。
通过对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例的查阅,我们发现:犯罪青少年通常有两个特点,性格自私和没有社会责任感。现在多是家庭条件优越的独生子女,在家任性妄为惯了,不知不觉就放纵自己在社会上也胡作非为起来。与此同时,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不健康的书刊杂志、暴力影视作品、电子游戏等强烈刺激着缺乏分辨判定能力、充满好奇心、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感官,吞噬着纯洁的心灵。在有意无意的引导下,这些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视为崇拜的英雄偶像,竞相模仿,诱发青少年犯罪。暴力影视作品片面的突出打杀场面,撞击着幼小的心灵,使世界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产生了邪恶的念头,进而模仿着暴力来解决同学之间的纠纷,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校园惨案。
有一款网络游戏叫“传奇”,我想有的同学可能会知道,也可能正在玩。就是这样的一个无聊的砍砍杀杀的游戏,让黑龙江一个13岁的小学生钟某竟用剪刀加农药把自己的母亲杀死,拿走2600元去玩“传奇”,被警察在游戏厅门口抓获。在虚拟游戏里的对生命的漠视、对生命的肆意摧残最终导致了钟某对亲生母亲的杀害,上演了一出现实中的悲剧“传奇”。如果在座的同学确实在玩这种游戏的话,我劝你还是趁早别玩的好,想一想,为了玩“传奇”,你已经花了父母多少钱?除此之外,父母要供你吃、穿、用,还要供你上学,假如父母哪天认为你花钱太多,突然不给钱了,你现在也没有钱去玩“传奇”,你会怎么办?这个结局很好猜,你可能会去偷、去骗、去抢,甚至可能会重现黑龙江的钟某杀死母亲的悲剧,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影视小说描述的武打、枪战情节是特定时代的传说故事加上现代艺术加工所形成的供人们休闲的一种娱乐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如果现实生活中像影视上那样一个人被砍一刀或打一枪,扔一颗***,就是一个伤害案件或者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一个爆炸案件,就要出动公检法机关,经过立案破案拘留逮捕起诉判决执行等多种程序,当事人可能被判处严厉的刑罚,绝不像影视作品、电子游戏上那样可以乱砍乱杀乱开枪乱扔***都没事。看完影视片、玩完游戏,我们要迅速地从幻想中回到现实生活中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们有知识、有文化,对各种各样的书刊杂志、影视作品、电子游戏应该要学会分清精华和糟粕,要汲取对自己健康成长有益的营养,摒弃有害的东西。我们要有意识地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书画、报刊,我们要从这些作品里面学习真正的人物,不要学“哥们义气”。
有一句成语:防微杜渐。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要防止出现错误,就必须从小的毛病改起。还有一句古语: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那么我们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必须从未成年人的不良习惯抓起。
经过对一些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我们发现,绝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发生违法犯罪前,就已经沾染上了许多恶习。
如:1、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淡薄,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带小抄、传纸条、换试卷,败坏学习风气,从小养成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他们表现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游手好闲。
3、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他们往往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热衷于当众起哄、谩骂行凶等。
4、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特别是在校学生中,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成为校园里的害群之马。
5、称兄道弟,哥们义气。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形成“团伙”,彼此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他们人多势众,互相壮胆,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在座的同学都参照上述不良行为做一下自我批评,想一想,我们曾经有这些行为吗?如果有,要有决心和毅力去改正它。
那么,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具体来说就是需要同学们做到十“戒”,这十种需要“戒”的,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这些不良习惯、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如果让它在你身上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人们常说“科学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违法犯罪与否我认为也只是一念之差,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同学们应该明白,这个犯罪之“念”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层次的原因,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只要同学们加强自身的修养,理解并确实做到“十戒”,时刻预防犯罪之“念”的产生,自然就能够预防犯罪。
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据我统计,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因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你们学生当中、大的到高级官员都有,因“贪”最终被执行死刑或被判无期。某初中学生入室抢劫案也是一个因贪而犯罪的例子。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趁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人不注意之机,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食杂店”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飞到了食杂店店里的食物。20xx年11月间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食杂店老板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老板的脖子上,要老板拿出钱来。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食杂店老板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个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六个月。
戒“贪”,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如上所述的偷、抢、贪污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奢”。所谓“奢”是指花费大量钱财,追求享受。表现在行为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住的追求豪华,穿的追求名牌,讲攀比,附风雅等。一“奢”之下,钱财滚滚出,父母亲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被你奢得干净,尔后怎么办呢?只好孤注一掷:去偷、去抢!以满足你的奢侈!当然这种行为最终逃脱不了人民对你的审判。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奢”比“贪”更可怕,“奢”是温柔之刀,在无形中致你于死地。许某祖籍莆田,其父母在尤溪经商,许某的家庭十分富裕。他平时只知玩乐,不思念书;上初中时就经常邀集一群狐朋狗友上饭店吃喝,还时常到麻将馆里小赌一番。被其父亲发觉后许某确实被父亲打了一顿,并且断了财源,没有了零花钱。但父亲的教育丝毫没能改变许某奢侈、高消费的习惯,于是在20xx年8月间与同伴们乘夜深人静,采取撬门、爬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西滨镇多家饮食店、批发部盗取香烟、啤酒、卤味及猪脚等,价值人民币1600元。后许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戒“奢”,要求同学们要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积极参加劳
动,养成节俭习惯,反对奢侈浪费;其次要参与家庭理财活动和社会经济活动。
第三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表现在行为上有:拉帮派、当“大哥”、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流氓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据调查,中小学生中带着“骄”的还比较普遍,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骄”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
戒骄,要求同学们:一是虚心好学,不耻下问,不能自满;二是要谦虚谨慎,积极进取,不能逞强好胜、称王称霸。
第四是戒“假”,所谓“假”是指虚伪、虚荣、不真实。勿庸多说,与“假”相关的数不胜数,同学们也应该体会到身边“假”之泛滥,如:假话、假冒产品、虚荣攀比甚至追求假美等。对于青春期的你们,不能假借外表的“光鲜”来赢得别人的喜欢和尊重。不是不能追求美,只是别把时光虚度在擦脂抹粉,描眉画唇上,要学会如何收获符合自己年龄段和学生身份的美。这种美建立在率真直爽之上,拥有敢于追求真善美和探求知识的勇气和自信,也需要丰富的内心世界去衬托,女孩的真美在“气质”,男孩的真美在“气度”。拒绝去做“假大人”,应做有独特魅力的“真学生”。不因为虚荣买假冒产品,不因为攀比寻求虚情假意。在这个应该学习真知识,获取真本领,建立真友情的时期,别因为“假”的心态浪费光阴。另外,也有人经常利用上网聊天,骗取青少年的信任,取得信任后 采取约会、网上汇款的形式,骗取感情或钱财。
戒假要戒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戒自己,即自己不讲假话,不欺骗他人,不虚情假意,不虚荣攀比;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假,在自身追求真实的同时,帮助身边的朋友,和同学们一起努力拼搏,以真美为追求。我还送给同学们十六个字:“珍惜荣誉、摒弃虚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
第五是戒“黄”。黄也称黄色,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录像、色情服务等。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如: 20岁的蒋某受黄色书刊的影响,数次窜至多所学校,潜入女厕所、女澡堂等处进行窥视;前段时间福建“东南电视台”也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件:一名15岁的少年看了黄色录像后,心里燥动不安,有一天其见堂姐一人在屋,就试图堂姐,遭到堂姐的反抗,一怒之下砸死堂姐尔后奸尸。这个少年犯下了、杀人的弥天大罪!但是,戒黄不等于你们不要了解性知识,实际上“性盲”有时候也会走上犯罪道路,我们在戒黄的同时,要提倡性教育,要学习青春期知识,提高免疫力;要接受性道德教育,增强抗腐力。
第六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曾经有个笑话:某市政府进行“拆墙透绿”,在市政府楼门口的花园里种上鲜花,市政府楼的环境焕然一新。在该花园里有各种各样的名贵花卉,引得众人驻足观赏。其中有种花开得特别鲜艳,特别引人注目,观赏者都啧啧称奇。后有知花者打电话给市政府领导,说那花是罂栗花,市政府赶紧派人查实后,连夜把该罂栗花铲除掉。“毒”即毒品:包括***(俗称大烟,是用罂栗果实中的乳状汁液制成的毒品)、***(俗称白面,***,是由***制成的一种毒品,为白色晶体)、***(是由***中提取的一种麻醉药物),还有甲基笨丙胺、犬麻、***等,这些物品吸食后可麻醉人的精神,使人们丧失意志,数次吸食后就可上瘾成癖,对人体危害非常之大。因此制造、贩卖、吸食毒品均为各国政府所禁止。16岁的少女禾某,原本品学兼优并擅长书法,20xx年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以卖淫的方法取得毒资。20xx年2月被民警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禾某在戒毒所中忏悔道:“我真的很后悔,是毒品把我的一切都毁了。”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而***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服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不知你们当中有没有人食用这种东西,如果有请你们及时戒掉。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戒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源头,让毒品无藏身之地。
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第七戒“赌”。“赌”即赌博,指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拿财物作注比输赢。赌博危害很大,一旦沉迷于赌博,不旦会造成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而且还会引发其他如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请看以下案例:黄某是阳春二中中学学生,20xx年初把报名费赌光后,未能到学校报名注册而在社会上游玩。20xx年3月14日,当他偷骑他人的摩托车兜风时,见单人步行的林某,即产生抢劫林某钱财用于赌博的念头,于是将摩托车停在路边,追上林某,用手抠住其脖子,按倒在路边的菜地上,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准林某的脖子进行威胁,并把手伸进林某的裤袋,搜走人民币100元。作案后,罗某把摩托车放回原处,即把100元赃款用于赌博,后来多次敲诈勒索其他学校的学生,被阳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今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戒赌,要求同学们一要克服贪婪好胜的心理,自己不参与赌博;二是要努力劝阻你的亲戚朋友赌博,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八戒“惰”、第九戒“散”。“惰”指懒惰,“散”指生活散慢,没有规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惰”、“散”是一对孪生兄弟。轻的表现在经常迟到、早退,睡懒觉;重的经常逃学,到街道闲逛,夜不归宿。同学们不要不把“惰”、“散”当一回事,有的甚至认为“大错不犯,懒散一点,有点小错没什么关系”,这是极端错误的。怎么戒“散”呢?我认为一是要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二是要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勤奋实干;三是要制定学习、生活规划,养成规律;四是要树立纪律、法制观念,明确规范。
第十戒“妒”。所谓的“妒”是指对品德、才能比自己强的人心怀怨恨。如何戒妒呢?我认为一是要树立信心,赶超他人;二是要主动交流,抒发感情,要心胸宽广,心怀大志。
同学们,青少年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我们要像那首歌里唱的“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过每一分钟”,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呵护自己、认真地关爱他人。我们爱生活,我们有追求,我们是时代潮流中最欢乐的一朵浪花。但愿,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以法传法,将自身所学所得,融入到生活小事中,以身作则,影响身边亲人的行为,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生活态度,将法治精神和理性思维不断传播,弘扬公平正义的正能量,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23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一滴水蕴藏着大海的本质,一束光反映了太阳的光辉,一件小事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修养。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报道:某大公司招聘一名员工,因为待遇好,来应聘的人很多。最后,是一位其貌不扬,学历也不高的人被选中了。其他的应聘者不服,就问公司老板。老板说:“聘用他的原因是他带来了许多‘介绍信’。第一,他在门口蹭掉脚下的泥土,进办公室后随手关上了门,说明他办事认真、仔细;第二,他看到有个残疾老人,立即起身让座,表明他心地善良,体贴别人;第三,应聘时他先脱掉帽子,回答问题干脆果断,说明他既懂礼貌又有魄力;第四,其他人都从我故意放在地板上的那本书上迈过去,只有他俯身拾起并放在桌子上……这些不是很好的‘介绍信’吗?把工作交给这样的人,不是很放心吗?”
这个报道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点滴小事会给人以成功的阶梯,也会使人与成功失之交臂。
难道举手投足的瞬间小事真的会有如此作用吗?其实文明习惯是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行为情操的重要表现,文明与不文明二者之间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同样是一件小事,这样做就文明,那样做就不文明,泾渭分明,道理并不复杂,但贵就贵在文明习惯的养成,难就难在长期的坚持。
大家都是长期接受教育的人,你们是否知道如何对待手中的一张废纸,教室寝室中洁白的墙壁,嘴里的一口痰,吃后的果皮、包装袋,教室寝室中的公物;如何面对每一节课,一次日常的作业,一次普通的考试;如何对待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口角俗语?无论大家将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而一个人只有学会做人,学会善待身边的小事,才算具有成功的基础。一个不知道爱父母、爱家庭的人,一个不知道爱培养他教育他的学校的人,一个不知道爱自己工作环境的人,哪里谈得上爱国呢?同样一个不知道爱别人的人,也是不可能得到别人的爱和帮助的。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