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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字的读后感【推荐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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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字的读后感(精选29篇)

350字的读后感 篇1

这本书讲的是狐狸爸爸和三个小气、卑鄙、可恶的农场主的斗智斗勇的故事

因为狐狸先生老是偷吃他们的食物,所以就一直追杀狐狸一家。一开始只抓住了狐狸先生的尾巴,但他们还是不放弃,他们就拿来铲子使劲往洞里挖,打算将狐狸先生一家一网打尽,可总是抓不到,后来又用挖掘机来挖,还把一座小山挖成了火山口,逼着一座小山的动物们只能在地底下生活。突然狐狸先生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挖到三个农场主的农场,动物们一起合作,很快就挖到了三个农场主的农场。它们带着许许多多的食物回到了洞里,一起开了一场小小的宴会,而三个农场主依然在洞口守着。

这一段段惊心动魄的内容使我心跳不已,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果然是了不起啊!通过这本书我觉得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经过大脑仔细思考才能去做。

350字的读后感 篇2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350字的读后感 篇3

今天,我们学习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作文,主要讲诉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个农夫,由于经常食不果腹,所以他每天都必须坚持到田地辛苦劳作。

有一天,当他正在专心工作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出来。由于速度太快,它还没来得及收力就已经撞死在田边的树桩上啦。

这时,农夫又惊又喜,天下还有这等好事。于是他将野兔带回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想,要是天天都有一只兔子撞死在这,那我岂不是以后都不用劳动啦。于是,农夫从此就荒废了自己的田地,每天就在那个树桩旁边等待着,等待着……

通过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人不能够企图不劳而获,只有自己脚踏实地,才能将日子好好过下去。

350字的读后感 篇4

读了《珍珠鸟》这篇课文,我的感受颇深!

作者冯骥才通过与小鸟之间的真实亲密接触使的有了灵感,写出了这一文章。在他的笔下,我们看到了一只只可爱又调皮的小鸟,它们是那么的自由,无拘无束。但害怕是它们的天性,可是在这篇文章里,小鸟由开始的害怕而慢慢的转变成了大胆,与作者亲密的接触,让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动物与人之间的那种友谊,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课文中的一句话点名了中心:“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的确,信赖确实是人际交往中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在交往中信赖他人,真诚相待,诚实守信,那么其他的人就会把他当作知心的朋友,也会同样信赖他,友好相处,即使在危难的时候也会给他带来帮助;反之,如果一个人不信赖他人,处处疑神疑鬼,那一定会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无谓的争吵。

在文章中还有一个令我记忆犹新的片段:珍珠鸟雏儿在作者伏案写作时,扒在作者的肩上轻轻地进入甜美的梦乡,

350字的读后感 篇5

我有本好故事名叫《绿野仙踪》。

可爱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过着简单的生活。

龙卷风来了,把多萝西和小狗托托卷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突然,一个仙女出现了,说:“想回家,就先找奥茨大王。”于是多萝西带托托出发了,路上,他们遇稻草人,他要一个会思考的脑子;铁皮人要颗鲜活的心脏;胆小狮要胆量。他们一起去找奥茨大王,爬山涉水,想方设法解决了一个一个的难题,打败了凶猛的虎头熊。最后终于见到了奥茨大王,可是奥茨大王要他们打败西方魔女,他们用桶水打死了西方魔女。因为西方魔女什么都不怕,唯一害怕水。但是奥茨大王是个老头,于是多萝西就靠自己的力量回家了,伙伴们的愿望也都实现了。

这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书,因为多萝西和伙伴们拥有智慧和力量,战胜一切困难。

350字的读后感 篇6

这本书看了好久。它用非常哲学的语言讲一件非常需要悟性的事情。说实话,让人看着有点累,但思考的东西也较多。“当下”在何处?对于生活和世界我们到底看到了、体会到了什么?

我们平时在生活和工作中常常被自己的思维完全控制。于是忘记了“当下”,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几个通往“当下”的途径和方法。比方说,可以通过自己的身体。我们的身体是唯一时刻生活在当下的物体,能够与自己的身体“联结”就是通往当下的最好途径之一。而“呼吸”是最好的联系自己的身体的方式,通过意识到自己的呼与吸,来感受到自己身体的存在,除了呼吸之外还有其他的通往“当下”的途径,比如说自己周围的事物,认真观察自己周围的事物,自己的环境,也是通往当下的途径之一。

就说说我们现在的经历吧!

办公室里养了一颗魔豆,关心她的同事们每天给他浇水,把它搬到窗户旁边晒太阳,并且享受着它每天带给我们的惊喜,它在以惊人的速度生长着,几乎是一天一个模样。就这样一颗可爱的娇嫩的小东西,有一天我们在餐厅讨论起它来,正在大家大发感慨时同办公室的一位同事却惊奇的问:“办公室什么时间种了一颗魔豆?我怎么不知道?”……

同学们正在上课,如果这时你把其中一位同学拉到门外,问其余的人出去的同学穿什么衣服,你会发现就连他的同桌也不一定回答得出来。

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使我们完全被自己的思维控制。“当下”在何处?“当下”可能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思维死角。

350字的读后感 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350字的读后感 篇8

今天,我读了《顶碗少年》这一篇课文,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一位英俊的顶碗少年,三次扣人心弦的表演,面对失败,顶碗少年选择了坚持,终于获得了成功。人生需要拼搏,拼搏的过程才是最大的享受。我们应该和顶碗少年一样,无论背负多重的责任,面对多大的打击,都不能轻易放弃,要时时、处处锻炼自己的意志,因为只有敢于拼搏的人,才是命运真正的主人。

孟子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句话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放弃,就会取得好成绩。

我读过这篇课文后的感受是:做什么事都要坚持,永不放弃,如果放弃就会一无所获,如果坚持就会得好的成绩,如果放弃后悔就来不及了。失败是成功之母,让我们努力拼搏,一定会得一个好的成绩的!

350字的读后感 篇9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斑羚飞渡》的书。

斑羚又名青羊,由于它的肉肥腻细嫩,是上等的山珍,皮毛又是制裘的好材料,所以成为猎人们最喜欢的猎物。书中描写的是一群斑羚被猎人们围猎逼到了悬崖边,往前走是绝壁,往后退是猎狗和猎枪。 在猎人们以为猎物唾手可得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一只年轻和一只年老斑羚同时向对面山峰跃起,只是老斑羚的角度低一点。就在年轻斑羚离对面还有两米就要往下坠时,老斑羚的身躯正好出现在小斑羚蹄下,小斑羚猛地蹬便跳上对岸,而老斑羚则像断翅的鸟儿般笔直向万丈深渊坠去。接着,一对又一对……每一只年轻的斑羚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看到这里,我被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在危急时刻,斑羚们竟然能牺牲年长的一半来挽救年轻的一半,老斑羚竟然可以心甘情愿的用自己的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这是怎样的智慧、勇敢、无私呀!

同时,我也为人类野蛮杀害动物的行为感到气氛和羞愧。人们仅仅是为了得到一顿美餐、一件裘皮大衣、一份丰厚的收入,就可以凶残的杀害那些无辜的动物,人类的爱心去了哪里?

我多么希望大人们都能不再杀害动物、保护大自然,人与动物能在地球这个共同的美丽家园和谐生活。

350字的读后感 篇10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350字的读后感 篇11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350字的读后感 篇12

火星女孩,到底是恐龙还是公主?在这个星星唱歌的夜晚,火星女孩,揭开了一层纱罩……

主人公小撒旦是一个有着假小子外表的女生。她和有着奇特身份的玛莎自小感情深厚,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玛莎也是大郭的妹妹。

里面有一个地方让我感动:友谊啊,就像一阵风,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玛莎在一个流星雨之夜忽然消失,她去找她的父母了。读到这,我感觉心酸酸的。小撒旦他们也得知,玛莎是一个火星女孩。在玛莎悄然离开之后,小撒旦班里转来了一位女同学,她的代号叫火星女孩。难道她就是玛莎吗?我在这想。她和离开的玛莎离奇相似!这是巧合吗?这让小撒旦们回忆起了玛莎,那个可爱迷人的女孩,也注意起了这个火星女孩。最终火星女孩也离开了他们,跟玛莎一样,离开了。

大郭在2030年等上了火星,在火星的奇异世界里,它看到了不可思议的景象……

唉,如果是你的好朋友离开了,你会伤心吗?而且,还是两个。我很佩服小撒旦,她依然那么坚强。我也觉得,玛莎悄然离开,她难道不知道这会给小撒旦和那么疼爱她的哥哥造成多么大的心灵创伤吗?

啊,我也希望我有一天也能遇见一个火星女孩!她,也许就在我身边哦!

350字的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红楼梦》,我感觉那个年代的人好可怜啊,连自己的婚事都要让别人去包办,我深有感触。

本故事讲述了黛玉多愁善感,爱哭,而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宝玉的身上有女娲补天中剩下的一块玉,黛玉却没有,但是,宝钗的身上刚好有一把锁。祖宗就认为宝玉和宝钗是注定要在一起的。黛玉听后,活活被气死。后来,祖宗骗宝玉与宝钗成亲,然后,当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不是黛玉,而黛玉已身亡,宝玉悲痛欲绝,最后出家当了一个和尚。

我认为那个时候太古板了,连跟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权利都没有,人物本身并没有错,让人憎恨的只是传统观念:婚姻大事,父母做主……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因此而要承受那么多,想见也见不着,更让宝玉受那样的欺骗。

《红楼梦》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啊!

350字的读后感 篇14

寒假里,我有幸阅读了毕淑敏的一篇文章,我不禁赞叹毕淑敏那细腻的文笔中“孝”这个字的价值。

我读完这篇文章后想了许久,要想做到孝心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比如在父母劳累时送上一杯白开水,上去帮帮忙,搭把手;闲来无事时拖拖地;清洗一下衣物;帮父母和爷爷奶奶姥姥老爷们捶捶背等等,都不是什么累人的事情。

这看似简单而又寻常的举动,却是一件无价之宝,无论你付出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到。它体现出了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从而断定了你的人格。一个孝顺的人,是不会给亲人们以重担。亲情就像一汪泉水,而孝顺则是里面必不可少的鱼儿;水草以及微生物。

一个家庭,若没有孝心,他就是一个空壳,并没有什么意义。一个圆满的家庭需要孝心来装饰,否则,整个家庭就会黯然失色,失去本应该有的光华。鱼儿的生活离不开水,同样,我们的生活需要孝心。

孝心是给予大地生机的太阳,孝心是滋润万物的雨露,孝心是使人放松身心的音乐孝心又是使人健康的运动,孝心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精神。虽然孝心不能给人以金钱、利益,但能抚平亲人心头的伤痛,给人以生活的希望!!总之,孝心是一种精神,是一种伟大的精神,是金钱所买不到的!

同学们,让我们牵起双手,迈向新世纪的曙光,让孝心在我们身上发出太阳般的万丈光芒!

350字的读后感 篇1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350字的读后感 篇16

在我三四岁的时候,住的地方门口就是一棵高大的泡桐树,旁边还有几棵低矮的杨梅树。每当初夏来临的季节,蝉儿就开始在树上鸣叫。天黑时,爸爸经常拿着手电抓起“知了龟”来,不一会总能捉到几只,我就把它们放到蚊帐里,希望它们马上就变成长着透明的翅膀飞起来。我对它们产生了好奇,它们来自哪里,又会到什麼地方去?读完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原来蝉在树枝上产卵,自上而下用尖利的短针扎进树枝,然后把卵放进去。到了十月初的时候,它就变成能看见东西的幼虫了。有一天,幼虫会落到地上,找一块松软的泥地钻进去,藏在土中。就这样他必须在很小的地方孤独的生活四年,没有朋友,没有伙伴,还有经受着大自然的考验。直到有一天,它终于爬出了洞,爬上了树,退了壳,在树上大声地鸣叫起来。

在暗无天日的地下生活了四年,在阳光下狂欢一个月,这就是蝉的生命。我们经常责怪成年蝉的太吵,因为它们有时影响了我们的休息。但你想想,它穿着邋遢的外套,在黑暗中生活了四年,一朝换上漂亮的衣衫,长出可与飞鸟媲美的翅膀,又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你叫它怎么不如痴如醉,不停地欢唱呢?为了庆祝这来之不易而又为时短暂的幸福,它歌唱得再热烈也难以表达欢乐的心情啊!这也是蝉生命中的绝唱啊!大自然中每一个生命都是美丽的,每一个生命都要忍受成长的磨难,才能长出美丽的翅膀,开出美丽的花朵,唱出动听的歌声。

通过蝉的故事,使我懂得要热爱大自然的每一个生命,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有各自的平凡与美丽。

350字的读后感 篇17

今天,我读了一篇胡适的文章——《终身做科学实验的爱迪生》。这篇文章对我有很大启发。

这篇文章令我记忆最深的地方就是:爱迪生11岁时就在自己家的地窖里做化学实验;12岁时为了维持生计,他去火车上卖报纸、卖糖果,空闲之时,他就在火车行李车上做他的实验。15岁时,他开始学电报,就开始做电学实验了。从此给电学开辟了新天地,给世界开辟了新文明,给人类开辟了一个崭新的世界。爱迪生从小就沉迷于科学让我十分敬佩。

爱迪生是个聋子,但他曾在一篇文章中说,他的耳聋只对他有好处,对世界有好处。他说:“因为我成了一个聋子,我就把公共图书馆作为我的避难所,从每一个书架的最底层读到最上面一层。我不是单独读几本书,而是把整个图书馆的书都读遍了。后来,我买了一本最廉价的百科全书,我从头到尾全读了。”虽然爱迪生的耳朵聋了,但他丝毫没有放弃科学探索,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敬仰。

我们也该学习他这种精神。每个父母都盼望自己的儿女成龙成凤。小时候妈妈送我去跳舞,可我才上了一节课,就因为柔韧性不好,劈叉做不到位、下腰很疼,就不想去了。但爸爸妈妈买了很多玩具鼓励我去上课,在玩具的诱惑下我就去了。上了一年,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即便爸爸妈妈用尽各种办法,我也下定决心就是不去,结束这段短暂的学习。

我现在回头想想:我才上了一年就坚持不住了,而爱迪生在那么艰苦的情况下坚持学习了72年,这是需要多么大的毅力才能做到的呀!使我惭愧万分。

爱迪生这个“科学圣人”的称号真是名副其实啊!

350字的读后感 篇18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350字的读后感 篇19

在暑假,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的主人公周悟那,与大家很不合群,因为拖着长长的头发,被大家称为“墩布姑娘”。死党图图试着让他剪掉长长的头发,内想到却扯出一个关于她的秘密:

在她很小的时候换了白血病,这是她遇到了大象哥哥,因为他动不动就要被医生在鼻孔插上又长又粗的管子,而大象哥哥管他叫瓶子妹妹,因为她天天都要打吊瓶两个人互相加油,答应对方每天都要努力的活下去,突然有一天,大象哥哥失踪了,留给瓶子妹妹的只有一本长发姑娘和一双溜冰鞋,可是瓶子妹妹坚信:大象哥哥一定会回来的!她穿上大象哥哥给他的溜冰鞋,寻找大象哥哥,于是她陷入了漫长的等待……当她知道大象哥哥为了她而放弃治疗时,她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剪掉为大象哥哥留的长头发……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如何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友谊,只有在真诚的基础之上才能建立起真正的友谊。

350字的读后感 篇20

读完了琦君的《看戏》,给我的第一感觉便是她是一位很怀旧、很重情感的人。行文当中,用词通俗易懂、朴质自然的语言演绎历历在目的记忆,感情色彩浓烈,既抒写了事也纪念了人,借物话人的味道十分明显,可谓是一箭双雕。

童年虽已不再,但亲情永不灭。欢声笑语定有曲终人散之时,人生亦如此,幸福美满也定有失去无赖之感。现在与过去,幸福与伤感,收获与失去,相伴相生,相伴相逝,是世间永不改变的定律,顺应之,理解之,融入之,便是美好。

此外,从该文中,还学习到了,散文其实就是一种情感的释放,以真实的人和事镌刻场景,用真情感染读者,让读者读起来不至于那么空洞。若事件丰富而又连贯,就很就容易把读者带入其境,并深刻体会到作者的生活脉络和情感印记,这就是散文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之一,也是精华所在,而这恰恰又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领会的地方。

350字的读后感 篇21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部反奴隶制的小说,作者是美国的斯托夫人,这本书对世界人民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本书以汤姆为中心,描写了许多黑奴惨遭伤害的种种故事。故事开头,主人公有一个好主人和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因为汤姆的主人破产了,不得不把汤姆卖给奴隶贩子。这样汤姆就换了一个新主人。新主人对汤姆也挺好的,因为他的女儿伊娃非常喜欢汤姆叔叔。可是因为伊娃死了新主人也就觉得生活失去了意义,就把汤姆放了而汤姆又有一个新主人了。但和上次不一样,因为这个主人非常残暴,经常让汤姆干重活,还鞭打汤姆,就这样汤姆死了。

我认为人和人都是平等的,不管他的国家在哪里、肤色一不一样。为什么黑人就天生注定要当奴隶们?难道人也分贵贱么?白人总是以出身好、地位高等欺压黑人,凭什么,难道白人就是人,黑人就是畜生么?这非常不公平。

我希望这个世界永远是和平的世界,不要有战争,不要有不平等条约。

350字的读后感 篇22

在暑假里学校开展了“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这次活动中推荐了好几本书,其中我选择的是作者杨红缨的《幸福的鸭子》这一本书来写我的读后感,我选择这本书是因为,我想体会一下这一只幸福的鸭子,是多么的幸福!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这个暑假,我和马小跳他们一道,来到了张达乡下外婆的家。我们见到了巨大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叫麻花儿的女鸭子。麻花儿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心中的幸福仿佛没有边际。听着麻花儿像打饱嗝儿一样的快乐歌声,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幸福,都在这个荷花盛开的夏天,慢慢长大……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那一只幸福的鸭子-----麻花儿。因为麻花儿的心中总会有着没有边际的幸福,不管麻花儿心中有多大的不开心,但她总是会面带笑容,心里装满了幸福!有什么困难的事,她总是会想办法解决,她也会鼓舞别人去勇敢的去做一件事,这就是心中充满幸福、快乐和勇敢的鸭子!

如果,把幸福在生活中来说,我就会这样说:活在这个世界上,金钱什么的都不很重要,我只想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我就很满意了。

如果要我选择,是有着一大堆金钱,但却自己一个人生活在一座大房子里,没有人说话的生活,还是过着简朴的生活,整天可以在家里和家人说说笑笑的生活,我非常愿意选择第二种生活方式。钱不多没有关系,只要吃得饱、睡得香就行,大不了以后还可以赚。

但是幸福和快乐是永远也买不过来,这些是要靠自己争取得来的。自己认为自己怎样是幸福、快乐的,就这样去做吧,你难道愿意过着平淡而无趣的生活吗?

这就是我对这一篇书的读后感,我也希望在以后的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充满着无边无际的幸福!

350字的读后感 篇23

如果孩子丢了,他的爸爸妈妈会怎么样呢?会伤心欲绝,哭的死去活来,会不惜一切代价把孩子找回来。

一只小黑狐误闯进有余温的炉子里睡觉而成为人的战利品,在人们商量着怎么把它变成钱的时候,小黑狐的爸爸妈妈却找上门来了。面对孩子被“绑架”,小黑狐的父母想了很多办法去救他,用一只兔子收买看家的狗给小黑狐喂奶,挖地道去就小黑狐,失败后小黑狐被转移,它的父母开始大开杀戒,杀死了很多鸡、山羊甚至大黄牛。

在人们围捕小黑狐的父母时,狐狸爸爸发出了求救得信号结果来了上千只狐狸形成一个强大的“红狐阵”,在重压之下小黑狐终于被放了。而这时狐狸妈妈的反应却让人大吃一惊:“快入狐群了,狐狸妈妈突然转过身子,站立起来,两只前爪抱在一起,恭恭敬敬的冲娘拜了三拜。”

小黑狐丢了,它的爸爸妈妈都能这样不离不弃的寻找它,直到把它解救出来,人更是如此了。记得我5岁那年走丢了,我的爸爸妈妈在一个小时内翻了几乎半个城来找我。看完这篇《神秘的红狐阵》还让我想到了很多丢失和被拐卖的小孩,他们的爸爸妈妈不管多么艰难都不放弃寻找他们,这就是父母对孩子深深的爱,这种爱是无价的。

350字的读后感 篇24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350字的读后感 篇25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350字的读后感 篇26

开学第一周,妈妈推荐给我的书目是19世纪英国最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的第二部作品《雾都孤儿》(第一部作品是《大卫科波菲尔》)。

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位孤儿,在不幸的学徒经历后,他跑到了伦敦,谁知却落入了一伙盗贼之手。他们用尽一切手段要把奥利弗打造成一个扒手。他曾经短暂地被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救出,却又被匪徒诱拐。奥利弗在陪伴一位盗贼偷盗时中了枪伤后落入了梅里太太和露梓的家里。在这里,他受到了友好的对待和教育,并发现露梓就是他的姨妈。最后,奥利弗被布朗劳先生收养,盗贼们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深深地佩服奥利弗。他在邪恶势力的重重包围下,没有屈服,而是出淤泥而不染,始终保持着善良的本性。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罪犯们的落网让我们大快人心。正如作者对此书的自我评价:“在任何逆境中,善的原则都将存在并最终获胜。”

350字的读后感 篇27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350字的读后感 篇28

今天,我读了365夜故事,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这本书不但有勇敢的狗熊米沙·没礼貌的兔子1会笑的鸭子·还有会生蛋的驴子······总之,这本书很有意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狗熊米沙的故事:它讲述了一只小熊崽的故事,一天,赶车的车夫亚科夫看见一只受伤的小熊崽,亚科夫看这只小熊崽可怜,就把它抱回家,车夫的孩子舒克贝见爸爸抱回一只小熊崽,喂它好吃的,还给它取名叫米沙。

过了几年,米沙长大了,可是,悲剧发生了,一头大黑牛喝了酒,喝醉了,发疯似的向人群冲过去。大伙吓得四处乱逃,一个小女孩跌倒在路中心,十分危险,眼看,大黑牛就要冲到小女孩肚子上了,米沙来了,米沙拼命战斗,没想到大黑牛在米沙肚子上钻了一个洞,米沙忍住疼痛,一巴掌把黑牛打死,可是米沙却倒下了。

怎么样很精彩吧!

350字的读后感 篇29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名叫《白狼》的文章。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羊羔神秘失踪事件后,有经验的猎人断定,附近必须有狼。于是,寨子里组织了一支捕猎队,进山追剿。

几天后,猎狗把他们引进戛洛山一个石洞,拧亮手电筒,洞里有一只黄毛崽了,还没满月,刚学会行走,可不见母狼的踪影,估计是外出觅食了。

村长说:“这家伙,长大了也是个偷羊贼。”说着,就拿出了长刀。

老猎人波农丁一把拦住村长说:“母狼回来后看到狼崽被杀,必须会报复的。”

一番讨论后,他们决定把小狼崽带回去带“人”质,不愁母狼不来送死。

于是,他们用麻绳套住狼崽子的脖子,拴在村外石灰窑旁的一根木桩上。四周是一片开阔地,便于观察和射击。捕猎队两人一组,白天黑夜轮流值班,握着上了膛的猎,趴在距狼崽子约二十米远的石灰窑顶上。

半夜三更,换班的时刻到了,一只白狗跑入了大家的视线里。白狗走到木桩旁,“走开,别过去。”波农丁驱赶白狗。

波农丁大叫:“它不史,是狼,快开。”可那狼已经把小狼崽带走了。

原来,母狼钻进石灰窑,增了一身石灰,装成了一只狗。

读了这篇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