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优秀9篇》
一、读后感写作步骤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优秀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的一面。
——题记
这本书是一本记叙性长篇小说,本文绕着主角刘十三,莺莺,程霜三人的经历为主题写下了一篇篇人生中的喜怒哀乐。作者以优柔却不失刚劲的笔调写下了一个坚强的刘十三故事情节婉转生动,引人入胜。
期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应该就是刘十三与小平头打架的那一章节了。想想,一个仗着自己有钱的挑衅者,一个无辜而背欺骗的被动者,在瓢泼大雨中撕打。一个瘦弱,一个健壮;一个斗志昂扬,一个穷追不舍。两人打的不相上下。
作者在每一章节的后面都有一个小型的过渡,有的伤感,有的开心。在字里行间表达出的浓浓情感,都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像小说最后一部程霜画的《一缕光》就应了前面章节的情节。
小说中有让人笑得地方,当然也有让人哭的地方。在王莺莺去世的那一章里,我确实留下了热泪,是被文中感情所影响的泪。
本篇小说最夺人眼球的地方是这三个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王莺莺对刘十三的亲情粗暴又不失细腻,似乎很少表达出婆孙之间正常的亲情;程霜与刘十三的友情直爽、真挚,却让人反感;刘十三对程霜的爱情深沉却难以言表。
书的最后有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这是有深刻含义的。是刘十三说出来的,这句话可以对王莺莺说,也可以对刘十三认识的任何一个离开过他的人说。
这篇小说像那个云边的小卖部,出售人间哀和苦以及快乐和离别。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2
云边这个小卖部,总感觉就开在我的家乡。
就像一个班上总会有“班花、受欺侮的胖子、讲义气的女同学”一样,在老家绍兴乡下,一个村里,或者乡镇里,总会有开小卖部的阿婆,会有一个“神经病”,大家喜欢捉弄他又怕他,还会有小范围的村花,街花,讲点小时髦的女老师,不太有出息的“才子”等等,简直是固定的出场标配。
每个有小乡村生活经验的人,都能从记忆里找到一点影子,对号入座。我甚至重度怀疑,如果没有呆在外面,生活轨迹估计与十三差不离。
说到十三,更证明作者的取景就在我老家附近。浙江、上海都有“十三点”的说话,十三是“十三点”的简称,是傻不伦敦的意思。以前较少用24小时记时,手表上是12个小时格,走到了十三点,自然是不太灵光了。
张嘉佳写小说,就像做家乡小吃,淡淡的菜却有浓浓的味道,给几个场景,让你去流泪。看书的感觉是淡淡的,也没有悲伤,就是看着看着,总有几个镜头,会掉下眼泪。
看这种书,用不着看出什么意义,它就是一道菜,家乡小吃,唤醒记忆的味道。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3
《云边有个小卖部》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多的读者的共鸣,是因为它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很多人都在刘十三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平淡无奇,碌碌无为的。别说理想,就是一个小小的想法,真正实现起来都很难。
小时候,很多人也像刘十三一样把梦想写在日记本上,渴望离开家乡,去未知的远方寻找新的生活。为此他们也曾努力过、奋斗过。就像许巍的歌中唱的那样,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可是,多年以后他们才明白,是自己的想法过于单纯了。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不是努力了就能实现的,有毅力就能成功的。
刘十三虽然是主人公
却没有主角光环
他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甚至连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都没有。他只是在大城市里卑微的活着。说真的,王莺莺还有一个小卖部维持生计,而他离开了云边镇,离开了王莺莺,连活着都成问题。一个人躲在出租屋中呼酒买醉。
也许,你并没有刘十三活得那样辛苦,可是我相信你可能也曾在异地他乡流下过泪水,也曾呼酒买醉。
刘十三在无以为生的时候,是外婆王莺莺用一辆拖拉机把他从城市里拉了回来。而你肯定比他强,因为你在城市里活了下来。
也正是如此,你比刘十三付出的还要多。纸上得来终觉浅,在异地他乡的苦,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明白:一个人走在陌生的街头,看着灯红酒绿的三千繁华,你行色匆匆,因为活着已经让你疲于应付,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你才会想起家。
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
刘十三回来了,可等待他的却是失去。一手把他拉扯大的王莺莺在他回来后不久,就因为癌症去世了。有读者说,看到王莺莺死的时候她哭了。其实谁又何尝不是呢?求不得,爱别离。想要的还没有得到,所拥有的却要永远地失去了。
大年三十晚上,刘十三在山顶,望着这片雪山深切地思念王莺莺:我没有外婆了。是啊,以后再也没有人举着笤帚,满镇子追他。没有人一把掀开被子,拖他去吃早饭;没有人叼着烟,拍他的后脑勺;没有人擦着汗,在云边一家小卖部搬着箱子,等自己的外孙回家,一等就是一年。
爱情如同玫瑰
花虽芬芳茎却是荆棘
关于爱情,作者这个设定非常好,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大多数人只关注到刘十三活得很辛苦,却下意识地忽略了程霜生活的艰辛。她自小就被病痛折磨,生活在死亡的阴影中。
刘十三给她带来一缕希望的光。那年夏天,女孩说:“如果我不死,我就做你的女朋友。”
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
多年以后,程霜又回来了。看到的却是活得愈加辛苦的刘十三。他暗恋的女朋友投入了别人的怀抱,相依为命的外婆也离他而去,工作更是一塌糊涂。她帮刘十三去表白,千方百计地陪他去卖保险,陪她一起送走王莺莺。
其实程霜很辛苦的。一个得了癌症的女孩抱了两箱啤酒来灌醉他;一个得了癌症的女孩为了爬了十个钟头的雪山。她如此辛苦只为了给刘十三一缕希望的光。因为她想让刘十三好好地活着。
当然,如此凄美的爱情,现实中少有人能遇到。但是,无论是谁,他的生命中总有那么几个重要的人。好好活着吧,就为了那些爱你的人!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4
有幸拜读了张嘉佳写得《云边有个小卖部》这本书,再次被老先生笔下那一行行跳跃的字所触动。亲情、爱情和友情,在嬉笑怒骂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引人深思。
一亲情篇
古有"忠孝不能两全",但如今对于现在大多数青年说是事业和孝不能兼顾。爷爷去世前,我曾答应他要代替他好好照顾奶奶,可这句承诺对于如今的自己更像是个笑话,除了给她些物质上所需要的一些东西,自己真的是什么都做不了,什么也做不了。每每接通电话那端,面对我的问候和叮嘱,奶奶总是回答好好好,让我不要挂念,让我在外面把自己照顾好,心里总是很难受,都会有种深深地无力感。佝偻的身躯,稀疏的斑发,被岁月深深烙印的脸颊,缠绕在自己脑海,自责和愧疚感如泄了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可人生就是这样,随着你越越大,父母会越越苍老,腰也渐渐地不再笔直,脸上的皱纹也会越越多,这就是生命的延续,死与生的交叠。在你还没准备好时,他就刷地一下子不见了,你以为他在跟你躲猫猫,但苍老的面庞再也没能出现在你生命中;也是在你还没准备好时,他就出现在了你的生命中,稚嫩的身躯让你捧在手心不忍放下。你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他说爱他就要尽早说出,我说爱要趁早。我们会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
二爱情篇
爱情,对于大多数人还是太过奢侈的。什么是爱情?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一杆秤。刘十三认为拥有了牡丹就是拥有了爱情,他把牡丹看得高于一切,尽管得知牡丹一直欺骗着他的感情,或许也是他一直在自作多情,但他还是无可救药地深爱着牡丹、盼她好,心存侥幸地以为牡丹能回心转意;程霜的爱情,是自对刘十三最深的眷恋,她认为生命是有光的,她把她短暂的生命之光给了刘十三,只为能照亮刘十三一点,这就是她爱的方式。生活中总是会出现很多错过,总是有些人认为错过的都不是最好的,但现实很骨感地告诉我们往往很多的错过就是那个唯一。刘十三,在他愿意为爱情付出一切的年纪,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付出;而在他拥有了一切,却再也找不到那个他可以为爱情付出的人。佩服程霜对爱的坦诚和勇敢,受伤的空洞需要用光去慢慢再次点亮,回头看程霜或许才是刘十三生命的贵人,也是他一生值得守护的人。
三友情篇
友情,这杯老酒要想喝出滋味,必定是三观一致或实力相当。请不要说"我"和闰土之间有友情,也不要说阿米尔和哈桑之间存在过友情,闰土和哈桑的自卑从故事的开始就一直存在。友情,是不存在俯视和仰视的,无论以前多么要好,一切都将随着圈子和站得高度的不同,再见必将形同陌路。什么是友情?它会使心与心的距离缩短,它会让你走累了可以去驻足,有时也会让你如沐春风。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5
书还是很张嘉佳风格的,把爱写到极致,却又不觉得荒诞。大概是我们大多数人内心渴望着这样的感情吧。前半部分看刘十三,觉得这世上怎么又这么倒霉的人呀,花费着常人没有的努力,却得不到相应的结果。也许这正应了桐华那句话,这世上一份耕耘有一份收获,就是很幸运了。的确,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靠努力得来的,因为有种东西叫天赋,硬生生的存在。看到刘十三这样一个人,大概最好激励自己,你丧什么丧?你看,他比你更丧。
王莺莺女士真的很感人,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她的。后半生都在云边镇,都在云边小卖铺,都在为刘十三这个外孙着想。也许,家人的存在,就是无论你贫困潦倒,还是富有,她们都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关于程霜,一个很早就被医生说活不长的女孩,坚强的活到二十多岁。该有多乐观。程霜最美好的记忆,是刘十三给的,在那个云边小镇,唯一的遗憾她没能和刘十三一起看牵手看云边。
还有球球,出场很晚,却是印象深刻的角色。七八岁的孩子,却有成人的圆滑。是该多心疼的事情!可是她也没有选择,她要活下去呀。如果可以,希望她可以永远和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组成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
结尾并不美满,可是却是最圆满。每个故事的结局并不是都得美满结尾,走向它本来的结局,不就是圆满吗?何必执着于美满两个字呢。
感谢《云边有个小卖部》,这世上的悲伤与快乐,都是一缕光,都能指引我们向前。文字,成全的不过是一种心情。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6
少年人总是被告诫,要努力读书,要考个好大学,要找个好工作,却很少有人提醒他们,并非每一个理想都能成功实现,并非所有的未来都会斑斓多姿。而在你探索新世界的时候,时光之河也会奔流而下,许多珍贵的人和事都被卷在里面,或许再也找不见了。
刘十三就是这样一个少年人。自小生长在云边镇的他,与外婆王莺莺相依为命。王莺莺靠开小卖部维持生活,刘十三却不愿意成为小卖部的“继承人”,更不愿意把自己的一生都困在乡村,所以他出去打拼,出去赚钱,却是创业失败,被外婆“绑”回了小镇。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刘十三在故乡重新开启自己的保险事业。开始的时候,他一门心思想要签更多的保单。但当身边的人因为各种原因逐渐离开时,他才慢慢意识到,比起赚大钱,生命中还有太多值得热爱、值得追寻、值得珍惜的东西。
文中有个片段至今还历历在目,我当时读到那儿的时候鼻子一酸,各种复杂的感情交织在一起,差点哽咽。其实那是一段外婆说给刘十三的话,可能因为我从小是被爷爷奶奶带大的,所以看那段话时,心里的防线像是被撞击了一样,特别压抑。
小时候,我特别期待长大后的摸样,想象着自己会坐在哪个办公室里,想象会住在哪个地方,想象着一切。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逐渐害怕长大。这或许是因为我慢慢了解到成人世界的不易与艰辛,又或许是其他,思考了许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开始有了“离别”的概念。就像书中的刘十三与外婆,与程霜,爱你的人或你爱的人终会有一天离开你。
我相信刘十三永远不会忘记这个新年的雪夜。他将灯笼系在腰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雪向山顶攀爬,为逝去的外婆点亮回家的路。这一夜,举国祝福,阖家团圆,欢声笑语洒满街道,但他刘十三却没有家了。
王莺莺对外孙的认知从来都是透彻的。虽然在外人面前,她从不吝惜对刘十三的夸奖,但她始终知道,自己的孙子是一个性格绵软的哭包,担不起大事。所以在患病之初,她不敢将自己的病情告诉还在城里打拼的刘十三。但她还是想再看看刘十三,她知道她的人生没有多少时间了。于是,她驾驶着拖拉机,找到刘十三说过的地址。王莺莺对抗不了生死,她只能忍痛将刘十三从城里拖回来,再拼尽最后一丝精力为刘十三安排好在镇里的事业与生活。
外婆走后的那个春天,刘十三遵循录音里的嘱托,用老李留下的钱为镇里的学生买保险。从前密谋吞钱的情景仿佛就在昨日,但这一次,他不会再惦记这份钱,他会认认真真地成全老人们对云边镇的心意。刘十三终于长大了,但那个总是坐在货架旁听收音机,在厨房里烧美味的泡椒江团,偷偷在他行李箱夹袋里塞钱,举着笤帚满镇子追他,在云边一家小卖部搬箱子等自己外孙回家,信誓旦旦地说要永远陪着他的王莺莺,却再也找不到了。
满身缺点的刘十三,在人生路上走得磕磕绊绊,但或许正因为这份不完美,他的故事才更加触动人心。每个人都希望能活成热血漫的经典主角,但事实上,我们之中的很多人,或许都不得不接受,自己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就像刘十三,时而奋斗,时而懒惰,时而积极,时而颓丧,没有聪颖的天资,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但谁又能说,刘十三的人生不值得一过呢?所以,无论是什么样,我们都要抱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好好珍惜如今的生活,好好爱你想爱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去后悔。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在我们的路上,从未断绝。
努力描绘属于自己的人生吧,带着那些爱我们的人给予的光,坚强地迎接明天与未来。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7
王莺莺是刘十三最亲的人,她是他的外婆,原来是近在眼前的外婆,后来就成了远在天边的外婆,黄莹莹活得潇洒乐观,她多年独自承受生活的风霜雨雪,独自在云边镇支撑着小卖部,作为她和外孙相依为命的经济生活的唯一来源。
她被生活逼得坚强无比,她最大的心愿就是她最爱的外孙刘十三可以活得开心。她反对刘十三去大城市,是因为她担心自己从开始就捧在手心的外孙会被别人欺负,她保护不了他啊,外孙从小就没了妈妈,她是外孙最坚实的心灵依靠,她没读过书,不识字,更不擅长于表达,当她对外孙的爱,无声胜有声。张嘉佳笔下的王莺莺,是那样的洒脱,又是那样的坚强,在她后来得知自己得了癌症后,还努力当作啥也没发生,每天都在抓紧时间做各种好吃的给外孙。她也很疼啊,但她又怕啊,怕外孙再也吃不到自己做的东西了,怕外孙没她之后又会被欺负,怕外孙知道自己患癌后会担心,她害怕。独自承担了太多太多的王莺莺,让人心疼,让人热泪盈眶。
她最后还是悄无声息地走了,她还是丢下了刘十三。没了外婆的刘十三,就像本来装满了东西的盒子在一瞬间被掏空一样。.。.。.
外婆,总是和蔼又可亲的。我不由得想到我的外婆,她是个伟大,有担当的全能型女人。在我的记忆中她无所不能,什么好吃的她都会做,只要是我想吃的,她都会不顾一切地东奔西跑找材料来做。她永远都在忙碌,她干活时总是在笑,我问过她“:外婆,你累不累啊?”她一听便笑着转向我,说“:外婆正给我最爱的桦桦做好吃的,怎么会累呢?等着,一会就有好吃的咯!”
外婆的笑就像冬日里金丝般的缕缕阳光,她眼角的皱纹像小湖泊表面泛起的小小波浪,外婆的眼睛,虽被岁月无情地涂上了些许黄浊染剂,但在我心中,那是最美最美的眼睛。我知道,人的一生是一场通向死亡的旅途,无论途中经过哪,停留在多少个不同的车站,但它的终点都不可能改变,它残忍地将死亡刻在了终点站。.。.。.人与人总会有一场最后的告别,而那场告别,便是彼此的最后一次见面。我害怕,害怕外婆有一天会离开我,如果可以,我愿意把我的寿命分一半给外婆,只愿她可以一直陪着我。
一生很短,分别的日子又很长很长。珍惜,是多么意义重大的两个字。珍惜身边真心待自己的人,在他们还在我们身边时不留遗憾,在他们不在之后也如陪在身旁。
“相爱一起打算,重逢不必计算。那么多年都算了,人算不如天算。喝一杯酒,我们两两相忘;写一封信,我们地老天荒。”
愿君自此珍惜身边人,愿君一生不留遗憾。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8
我记得云边有个小卖部,小卖部里有个外婆,外婆住在一个小院子里,院子里有棵桃树,桃树下有张躺椅,院子里回响着追骂的声音,你猜那是谁被打呢?
我记得山的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的那边是外婆的海;我记得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我记得外婆说过,她一直都会在我身边;我记得刘十三在牛大田妈妈身上找自己妈妈的影子,他找啊找终于找到最完美的妈妈,可是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在他身边;我记得他是程霜人生当中的一缕阳光;我还记得那个古灵精怪却命苦的球球,那个小镇,那个小院,承载着多少人的亲情、爱情、友情。
这是一个充满魔力的村庄,开心的时候,阳光都会为你跳一跳,伤心的时候,老天都会为你哭。这个小村庄有太多的故事线交叉,人生命运又有谁能自我主宰。
这部小说有几个亮点,一书中一开头就说到王莺莺,但王莺莺并不是刘十三的女朋友,而是外婆;二程霜最后并没有奇迹般地活下来;三刘十三家的原型是我们这一代农村孩子小时候家的样子,这是一种恋旧情怀,吸引读者;四刘十三拼命逃出山村,却在城市里混得不好,这是很多农村孩子的现状,与读者产生共鸣;五家里永远是我们的避风港。
这是一本很值得我们去好好读一读的书,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剧情很老套,想要弃读,但是在故事后面一些令人悲痛的情节吸引着我,我记得以前看过这样一句话,happy ending往往不那么令人印象深刻,反而悲惨的结局才是最动人的。
这部小说里最让我动情的是亲情,一条故事线是讲王莺莺和刘十三,一条故事线是讲球球跟她爸爸。他们之间的故事不是我一两句话就能表达到位的,要深入去故事当中,细细品味,你才能深刻地感受到,害怕我平淡无奇的文字会毁坏这份亲情的美。
我发现能够与书中的人物感同身受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就好像我体验了一遍他们的人生。
就好像我就在那云边的小院子里,多么美好。
这是社会百态的缩影。
云边有个小卖部读后感 篇9
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闭上眼,仿佛就能看到路边摊一群人相拥而歌,捧着啤酒,撕心裂肺;角落里几个姑娘低声哼着,一滴泪划过,不知想起了谁;演唱会,满场呐喊,笑着,哭着
这是这本书给我的生命,炽热又渺小。他们摸爬滚打,平凡到尘埃里,但顽强而又不屈地告诉我,生命是有光的。形象点说,那叫生命力。一个生命,高傲也好,渺小也罢,都会有生命力,燃烧成光,照亮自己,照亮别人。
主人公刘十三,一个边陲小镇的留守少年。从小不见父母,外婆王莺莺将他带大。爱慕者程霜对他有贴切的形容:你又懒,又傻,脾气怪,说话难听,心肠软,腿短,没魄力,也就作文写的好点儿,土了吧唧的。可她就是喜欢他。因为那年石桥,病入膏肓的女孩逼着瘦弱的少年在计划本上写上程霜的名字,又或许是因为那些年一起摸爬滚打,喝酒打架出主意。
年少的刘十三是那么的用功,努力读书。他的笔记本上写满了他努力完成的目标,因为他妈妈说,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北大,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可是努力有什么用,原来世界上很多事情,不是你有计划有毅力就能够做到的。这不是消极,是现实。
刘十三拼上所有的力气后,读了科技大学,从公司的最底层做起,会为了一份保单半个月吃不饱,会因为长得不高大被女朋友甩,会意志消沉喝酒装疯。他的生活很曲折,这也是现代人的小小缩影。
在刘十三一蹶不振的时候,外婆王莺莺独自一人开着拖拉机,开了一天一夜把刘十三带回了云边镇。这个在家乡尅了一家小卖部,打牌搓麻将做饭,守了故乡一辈子的奇女子,最终却因为癌症去世了。王莺莺疯了一辈子,不在乎生死,临死前最放不下的还是刘十三。或许有时候我们不会注意到最关心自己的人就在身边,忽略了她的爱。别等到阴阳两隔,再去说我爱你。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这是程霜遗言,也是她的一生。对于一个先天癌症的小姑娘来说,这个世界太过残忍。出生就要担心死亡,就像一直等不到黎明的黑夜,血肉不损,魂却已经被折磨的没了。可是,程霜遇见了刘十三。七岁、二十岁、二十三岁,程霜遇见了刘十三三次,但想活下去的欲望一次比一次强。因为那年初夏离别,女孩穿着白裙子对男孩说,要是活下来了,我就嫁给你。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从此就是一生的追逐。
程霜舍不得死,因为她说,我走了,你怎么办,谁给你送饭?谁帮你找资料?第三次遇见的时候,程霜对刘十三说,她要是活下来了,他们就结婚。可终究,她没能熬过去。喝酒打架胆大的小姑娘,将自己的愿望画下来。画里,男孩和女孩手牵手,笑得比花灿烂。
程霜说刘十三是那么亮那么亮的一束光,她又何尝不是刘十三心里的光。刘十三考试,她帮忙传答案;刘十三淋雨,她帮忙打伞;刘十三失恋,她帮忙安慰;刘十三差点失业,她帮忙出主意。刘十三的一辈子很苦,万幸的是有程霜相助。生命很奇妙,明明一群人都很苦,但凑到一起,硬是挤出那么点甜来。生命有光。
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这是刘十三的同窗智哥写给刘十三的歌。漂泊几年,流浪几处,那个弹吉他唱摇滚的男生终于开了演唱会,万人空巷,撕心裂肺。
这首歌,写的是刘十三,却又不全是。每个人都能从歌词里找到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很平凡,都要摸爬滚打、苦苦挣扎,都有热血,都有激情又中二的少年时代。
这本书,写的是刘十三,却又不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