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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600字以上(精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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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600字以上(通用30篇)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

一、养成教育有其重要的意义。叶圣陶说:“教育就是习惯的培养。”家庭教育中德育是中心,而德育中养成教育是中心。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孩子的成才会起到促进作用。凡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往往也是学习习惯好的孩子。所以,我们作为家长,要帮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将会使孩子受益终身。

习惯培养与家庭幸福也有直接关系。孩子习惯好,有利于家庭的幸福。

如: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会收拾房间、做简单的饭菜、会扫地、倒垃圾、主动帮助家长干力所能及的事。

2、听父母、长辈的话,不任性、不撒娇。

3、教敬父母,理解父母。

4、穿着得体、大方。

5、讲究卫生,早晚刷牙、饭后漱口,饭前、便后洗手。

6、有事外出向家长打招呼,不能随便跟不认识的人走。

7、遵守交通规则。

另外,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国家的安定团结,对社会的和谐发展也起着促进作用。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教育孩子尽量做这些她们力所能及的事情。

二、要培养孩子的爱心。爱是一种能力、一种习惯,是人类最伟大的一种品格。感情丰富,富有爱心的人,宽容、积极乐观、乐于助人,易被人接纳,将获得生活的快乐、事业的成功。

我们作为家长,要有培养孩子爱心的期望。作为父母我们要首先有爱心,为孩子做出表率。要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有社会责任感。应像朋友一样重视孩子,仔细体会他们的感受,了解他们的思想。

三、要唤醒孩子的同情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孩子具有先天的同情心。人作为一种社会动物,天生需要互助互帮。我们应注意保护,培养孩子的同情心。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由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所著的《格列佛游记》,刚翻了几页,便被作者的描写所吸引。作者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将我深深带入主人公格列弗的奇遇之中。

格列弗一共游历了四个国家:小人国、巨人国、飞鸟国和慧骃国。他在小人国里成了身材庞大的巨人,在小人们看来似乎拥有神力,刀枪不入,一连吃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却成了巨人们的玩具,身型不占优势的他,是那么的渺小而脆弱,稍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后来,他去到了神秘的飞鸟国,那里的人们利用鸟和海底磁铁的力量,可以随心所欲地移动;最后,他去了慧骃国,那是一个美好的国度,他在那里生活得十分快乐满足……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跟着格列弗一起展开了冒险。

在我看来,格列弗落入的四个不同国家,正是作者想要道出的四种不同人生境地。我们总是被逼迫到某一境地之中,也许会无奈,也许会辛酸,但这中间的苦痛滋味只有自己才明白。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渺小的个体,往往身不由己,但还是要努力散发自己的光芒。在不同的境地中,人也会发生变化,有些人变得狡猾、贪婪、攀附权势,有些人则变得潇洒、坚强、恬淡坦然。

格列弗在慧骃国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觉得十分幸福和愉悦,这与和前面小人国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耶胡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格列弗的诚实,使格列弗因不被信任而感到十分失落。

慧骃国是我所追求和向往的社会。在那里,人们可以不需要对人有所猜忌,不用处处提防着周遭的人和事。而现在的社会,有着太多令我们不安的因素,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被小偷抢劫,被黑心商欺骗,被人贩子拐卖。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一想,现在到底是怎么了?我们变得越来越多疑,伸手帮助一下别人都会犹豫:他是真的需要帮助,还是说对我另有企图?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他人想得单纯一点呢?

《格列弗游记》告诉我,我们应该生活得纯粹一点,不要因为社会的残酷,而患上了“疑心病”,失去最真实的自己。我们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一员,我们一起构成了社会这个整体。我们是什么,社会便是什么。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4

在暑假里我读了《铁道游击队》这本红色读物,它的作者是刘知侠,刘知侠是河南汲县人。1938年他加入抗日军政大学。1944至1945年,他两次到微山湖和枣庄,同当地抗日游击队一起打鬼子,1953年他把当年发生的事写成了长篇小说《铁道游击队》。

这本书主要讲在抗日战争时期有一支在鲁南地区活动的游击队。他们身手敏捷,身轻如燕。他们一开始再枣庄地区打鬼子,后来又去微山湖打鬼子,最后又去临城打鬼子,他们打掉三个敌人据点,十分厉害。这只游击队在党的领导下,靠着人名群众的支持,用毛主席制定的游击抗日的战术,像利剑一样插向敌人要害。他们在敌人的铁道上抢机枪,抢布匹撞车头等事情他们干的这些事为抗日作出巨大贡献。

在他们精彩的战斗中,最让我惊心动魄的一次还是打票车。司令部张司令让这只游击队乘着敌人后方空虚,给敌人一个重大的打击。游击队队长刘洪说;“我们这次战争要打得巧,又要打得狠,还要影响大。”王强说:“最拿手的我们是打火车,关键是打什么车?”刘洪在一边自言自语道:“打兵车,鬼子太多,光我们一个小队打不过,打火车,上面没鬼子,打了影响不大。”这时王强说:“打票车!票车上有鬼子,但又不多,而且我对票车出发的时间又了解。”刘洪队长说:“行!我们就打票车。对了,王强,票车上有多少鬼子?”王强对票车十分熟悉,不加思考就回答:“一个小队十二·三个。”这时在一边的李政委问:“我们有会开火车的人吗?”“有。”王强说:“彭亮开得很好,林忠也能开一段路。”傍晚的时候,刘洪等火车进站后,上了火车说:“你们马上去开枪,不要伤了自己人。”“记住了。”王强答应到。刘洪一上车就来到驾驶室,对着鬼子司机就是三枪,鬼子司机倒在血泊中。这时“王沟站”到了,刘洪没有停,因为他知道“王沟站”在日本人手中。过了一会儿后,火车开到了三孔桥边,在桥边的王强带着队员冲上了火车,他们和刘洪会合后,来到二等车厢,王强对着鬼子打了两枪,另一名队员摘下鬼子的枪,这时别的车厢的鬼子赶过来,刘洪看到了猛对他们开枪,打完之后,他们立刻拿着鬼子的枪和军用物品,跳下火车了。

看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抗日多么不容易,我们要珍惜今天美好的生活。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5

读一首好诗,如饮醇酒,其味无穷,久而弥笃。重读余光中的《乡愁》,我才真正体会诗中那浓浓的乡愁。

对于一个常年漂泊海外的游子,“乡愁”便是他们心中永恒的主题。

几笔平素的语言中,渗出的是浓浓的乡愁。小时候,一张小小的信笺寄去了对母亲的问候,带去了一份乡愁。长大后,一张窄窄的船票,那是与新娘的相聚,载去的是一份离别的乡愁。后来啊,一方矮矮的坟墓,是那割舍不下的心,是那深厚的情愁!游子的心,谁能读懂,这简练的语言中又浓缩了多少的情感!从小时候的乡愁到现在的乡愁,同样的乡愁,不同的心情!从思乡、思亲升华到思念我们伟大的祖国。那一湾浅浅的海峡,隔断了大陆和那个岛,但是它又怎能隔断两岸深情的呼唤、企盼和守候呢?那一声声从心底发出的呼唤,对大陆、对祖国母亲的呼唤,对渴望祖国统一的呼唤,将怎样震撼着中华炎黄子孙的心啊!

《乡愁》,短短的四小节,反复地咏叹,道不尽的是乡愁,凝聚的仍是乡愁。

余光中用《乡愁》这首诗来聊以慰藉,让我感到诗人那种“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的悲壮,那种“思念故乡,郁郁累累”的沉重心情,这正是一颗游子的心哪!

读《乡愁》,是中国人与中国人在用心说话,在用心交流。读了《乡愁》,游子的那颗火热赤诚的心便会呈现于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的心里。那是一个游子的乡愁,那是一个渴盼祖国统一,与亲人早日团聚的游子的乡愁。他思念家乡,思念亲人,更思念祖国。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游子能真正理解游子的心,同是中国人,我们流着一样的血,忍受着同样的痛,有着一样的心情,也有着同样的乡愁,因为我们中国人有着一颗同样的中国心!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6

桃花心木是一种特殊的树,它长大后树形优美,高大笔直,要是想成为这样的树,要在还是树苗时就有自我生存的能力,不依赖别人。今天我学习了林清玄的《桃花心木》,通过桃花心木这种树,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林清玄老家有一块地,租给了别人种桃花心木,这个种树人常来浇水,可是他有时三天来一次,有时五天来一次,还有时十几天来一次,不光时间不确定,浇水的量也不确定,还有的树苗莫名其妙的枯萎了,所以他都带着树苗补种。作者先前是以为种树苗的人懒,可是懒人怎么知道树苗枯萎了。后来作者又认为种树人忙,可是忙人做事还那么从从容容。最后作者问了问种树人,种树人说:“种树是百年的基业,不像青菜几个星期就有了收成。我浇水知识模仿老天下雨,老天下雨是算不准的,如果无法在这种不确定中找到水源就会枯萎。但是能在不确定中找到水源长成百年大树没有问题。如果我有规律的坚持每天浇水,树就有依赖之心,树根就会浮在地表,一但停止了浇水,树苗会立即死去,幸存的,遇到狂风暴雨,一吹就倒。”

不只是树,人也是这样的,在生活中,也会遇到许多不确定的事,这时,我们必须学会面对生活中的不确定,学会独立,自己的事自己做,不要依赖于父母。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经得起困难与磨难。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7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作者以20世界20xx年代的美国为背景,讲述了穷职员尼克闯入了挥金如土的大富翁盖茨比隐秘的世界,惊讶地发现,他内心惟一的牵绊竟心爱的黛西。然而,冰冷的现实容不下缥缈的梦,到头来,盖茨比心中的女神只不过是凡尘俗世的物质女郎。当一切真相大白,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自私而残忍的黛西的牺牲品,他的悲剧人生亦如烟花般,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一阕华丽的“爵士时代”的挽歌,在菲茨杰拉德笔下,如诗如梦,在美国当代文学史上留下了墨色浓重的印痕。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不起的盖茨比》,原来只是想打发打发时间,殊不知开头那句父亲的忠告便让我有了莫大的兴趣:你在评论他人的时候,要记住并非所有的人都有你这样优越的条件。喜欢看着盖茨比站在海边遥望黛西家码头上的绿灯,喜欢看着他“以奇怪的方式伸出手臂”,喜欢那种惊奇和热切;喜欢盖茨比豪宅上彻夜不明的灯光,和从花园里随风飘至的音乐和笑声,那样声色犬马,醉生梦死。以及盖茨比躲在这一切繁华背后的孤独和被压抑的欲望。喜欢死后的那段人情冷暖,喜欢看着那辆来自另一个世界尽头的汽车来到豪宅门口,却没有发现美好的宴会早已散场。也喜欢书中的语言、隐喻、讲故事的方式,和精致却缜密的结构。只有在反复阅读之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书中的每个人不仅丰满、独立,而且在无形之中又被归拢在情节的网罗里,成为情节的一部分。

当我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我莫名其妙的回忆起一年前的一个秋夜阅读果戈理《涅瓦大街》的情景,当我在涅瓦大街迷人的街灯和喧闹的人群中目睹一个纯真又孱弱的年轻人的激情被现实的荒谬彻底击碎的时候,我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情绪令我无处遁形,庇斯卡辽夫以其全部的生命追求一瞥而来爱情,但是迷人的姑娘却变成了不可理喻的***,于是他对美的追求反而嘲讽般的把他推向了生命的尽头。然后,我在那个有点慌张的夜晚里得出了一个结论:要放弃救人,因为不会有太多的人希望在蓝色的天空下不断的延展梦想,包括爱情在内,无奈的具有理想性质的向往与改变他人的试图总会变得苍白和荒谬。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8

在这一周里,我学习了第三组课文,分别是《穷人》、《别饿坏了那匹马》、《唯一的听众》和《用心灵去倾听》,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唯一的听众》。

这篇课文讲述了“我”和一个“聋子”老太太的故事:一个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谎称自己耳朵聋了,让“我”重拾了信心,并一天一天的提高了琴技,最终成为一名小提琴手。虽然文中的教授使用了善意的谎言,但她最后用了这善意的谎言成功帮助了一个提琴“菜鸟”成为了一名能够站在舞台上,面对着成千上万的观众表演提琴的提琴手。老教授是伟大的,在起初作者拉出这么刺耳琴声,老教授竟能忍受的住,我想她心中肯定有股信念在指导着她,让她忍耐,也让“我”成功重拾信心。 其实,我们生活周围也需要这样的善意的谎言,比如:做一件事时,做不好或失败了,是需要这样的谎言:“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不用难过。”

虽然事实不是如此,但心中还是有一丝安慰的。老教授就是用这种方法的,我也学习学习,不仅学习她如何对别人,还有学习她那颗为他人照想的心。在这个单元里,我还学习其他的感人故事,收获很多。 让我们多多发现身边的感人事迹吧!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9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0

《简爱》一个女人所追求的幸福和自由,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1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2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3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4

近日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小水的除夕》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小水,虽然生活在农村但是却生活的很开心,有许多的好朋友在他身边,一起笑,一起哭,一起玩,一起学,有许多的东西都在一起度过,是啊,既然有了知己还有什么不快乐呢?

把裤子当风筝放天上,把羊藏在树上,这些都是小水和他的伙伴做的“好事情",他们很快乐,因为他们拥有童真和童年的美好时光。

既然有这么多的有趣的故事,那么我就不妨给大家说说,把裤子当风筝放在天上这件事挺有趣的,为什么呢?因为这是小水犯下的’错误‘光玩着气球的小水把王兵交给他做风筝的任务给忘了,导致大家没法放风筝,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螳螂就把自己的那条大裤子给了大家,光着两条大长腿,笑嘻嘻的望着大家,作为朋友,小水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又很快投入到了欢快的队伍中。那尼龙线栓得风筝就是好用,飞的很高很高。而大家的烦恼也早也飞上天空。

这就是小水的寒假生活,也是这些快乐孩子的生活,更是见证这些无忧无虑而快乐的生活的美好。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5

假期里,我看了很多书,最喜欢的一本是《阿拉丁与神灯》。

这本书主要是一个懒惰的男孩每天和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干坏事,有一天,他正在散步,碰到了他的叔叔,“你是穆斯塔法的儿子吗?”阿拉丁回答,“是,但是他很早以前就死了。”叔叔说,“我是你叔叔,你回家告诉你妈妈,就说,你爸爸的哥哥来了。”阿拉丁飞快地跑回家,告诉了他妈妈,他妈妈把他叔叔请到了家,说,他是有一个哥哥,不过,好像很久以前就死了。他叔叔回答,“我当时为了逃亡,在另一个国家呆了四十多年,阿拉丁的妈妈听了,就款待了他的叔叔,吃完饭,他的叔叔带着阿拉丁去逛风景,还给他买了几件衣服,然后就带着阿拉丁走进了一片森林。这片森林里有棵高大的树,他念了一句咒语,树根下竟然打开了一个门,叔叔说:“洞里有很多金银财宝,还有一盏灯,你把灯拿出来给我,然后我拉你上来。”阿拉丁进去了,果然看到很多金银财宝,中间有一盏蓝色的灯,他拿了很多珠宝,并拿了灯,走到门口,叔叔说:“你把灯给我,”阿拉丁不同意说,“你先拉我上来”,叔叔不同意,念了句咒语,把门关上了。阿拉丁再也出不去了,他只能在这个洞里呆着。呆了三天,他不吃不喝,又渴又饿,只有一盏灯亮着,他看到灯上有尘土,就擦了擦,这一擦,出来了一个精灵,精灵对阿拉丁说,“主人,有什么吩咐吗?”阿拉丁很奇怪,说,“你能把我从这里带出去吗?”“好的,主人?”阿拉丁拿了很多珠宝,并闭上眼。等睁开眼一看,已经到了陆地上。阿拉丁很高兴,拿上灯,飞快地跑回家。其实他的叔叔,并不是真的,真的已经被他害死了,他是一个巫师,他想得到那盏神灯,这几天,公主要去洗浴,让所有的臣民都回避,阿拉丁听说了,心想,我想看看公主是什么样,他来到公共浴室藏了起来,看到公主来了,就爱上公主了。他回到家,请妈妈去向国王求婚,并让神灯变成很多财宝,去献给国王。国王看到财宝,问首席资政大臣,大臣说,让这位女士等三个月。阿拉丁等了三个月,国王同意了,于是举行了一场婚礼,此时,他叔叔在另一个地方得知了这一切,非常生气,回来了,故意拿了很多新灯,在宫殿旁大声喊,“新灯换旧灯”,这时阿拉丁正好不在,他的一个奴隶听到了,就拿起了神灯,换了一盏普通的灯。他走了以后,让神灯精灵把公主抢回来,他把公主关在一间屋子里。阿拉丁回来了,见到这一切,很着急,国王知道了,让阿拉丁三天内找回公主,阿拉丁每天马不停蹄地找,最后来到了一个国家,这时已经两天多了,他看到一间大房子,公主正在里面哭,他给了公主一包毒药,让公主把巫师毒死,这个方法成功地把巫师毒死了,阿拉丁把公主带回了宫殿,把事情向国王讲了一遍,从此,阿拉丁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我可以体会出阿拉丁非常地聪明,遇到事情沉着冷静,不着急,想办法去解决,他叔叔非常坏,为了一盏灯杀人,我要学习坚韧不拔的精神,勇敢冷静,从中我还得到了很

多知识,认识了很多字。所以以后要多读书。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6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7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8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寓言大全,里面有成百上千的寓言小故事,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爱说假话的小孩》。小时候我就听母亲讲过这个故事,它又叫《狼来了》,那时我还小,听了只知道害怕狼,此刻重读,我更深刻地明白了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个放羊的小孩很钟爱捉弄人,总是爱在山坡上大喊:“狼来了!狼来了!”。一连几次,大人们都赶忙来搭救,然后又摇着头下山。之后,大人们不再上当了,但是狼却真的来了,小孩无论如何呼救,大人们以为他又在说谎,就之后干自我的事,没人来救小孩的羊,羊都让狼咬死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想起了几个月前的一件事:那时我养成一个坏习惯,放学后总是跟同学边走边玩,本来从学校回家只要十分钟,但我有时半个小时也到不了家。母亲问我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我就撒谎说做值日,或是留下来帮老师的忙了。但有一次,我的谎言被揭穿了,我说留下帮老师做班务了,可同学的母亲在路上看到我在玩,而且已经告诉了母亲。母亲训了我一顿,让我老实了一段时刻。

六一儿童节前,老师让我和几个同学留下做准备工作,因此我又回家晚了。母亲问我原因,我理直气壮地说:“老师让我帮忙来着!”没想到母亲却不信了:“是真的吗?你不是又玩去了吧?”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19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0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1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2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3

英语是高中阶段外语教育的主要语种,高中阶段的外语教育是培养公民外语素质的重要过程,它既要满足学生心智和情感态度的发展需求以及高中毕业生就业、升学和对未来生存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满足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就是在这样的精神和要求下制定出来的。

仔细读了《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不难发现本次高中课程改革在理念上,课程设计上,课程内容上,教学方式上和教材编写都比原来有了很大的变化,突出了新课程“新”的特点。

首先是教材的变化。新教材具有灵活性和可选择性的特点。宏观上,目前有多种教材可供教师和学生选择;微观上,一套教材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可选择性,教材的具体内容也是可选择的。这样教师可以对教材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取舍。本次编写的教材使用真实、地道的当代英语语言材料,教材中所选语言材料力求做到符合学生的生活实际、认知水平和知识水平。而教材所设计的教学是以活动为主要呈现形式。教材中设计的活动以意义的理解和表达为主要目的;尽可能避免直接呈现语言知识和语言素材的编排方式。避免过于机械的语言操练活动。给学生提供了真实表达的机会。此外,本次改革注重中外文化的比较和交流,培养学生跨文化交际的意识和能力。多数教材都能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介绍外国文化并引导学生对中外文化进行比较。有利于学生对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自我评价。最后,教材以适当的形式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监控学习结果。

随着新课程改革所编写的教材的改编和教学理念的改变,我们在日常教学中采用的教学方式也应该随之改变。高中英语新课程提倡以下教学方式:多数课堂活动以学生为主体,而不是以教师为主体;多数时间里,不是教师讲解、学生倾听的过程,而是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过程;教师不是直截了当地把知识告诉学生,而是引导学生自己去发现知识;学生不是机械地记忆知识,而是运用所学英语语言知识去做一些具体的事情;学生不是整齐划一地按教师的要求做同样的事情,而是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按自己的学生方式实现学习目标。我想,要认真贯彻新课标的精神,就要从最基本的课堂做起,努力转变教学理念,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转教为主动学。

《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是高中英语教学的又一次历史性的变革,为我们日后的高中英语课堂教学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教学当中,我会努力贯彻新课标的精神,并把它落实到教学当中。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4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读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性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性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5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6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7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好书——《气球上的五星期》。

《气球上的五星期》是儒尔-凡尔纳的第一部科幻小说。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位旅行家——乔、博士和肯尼迪乘坐一个热气球核实前人探险的故事,途中他们遇到了龙卷风、野人、暴风雨、野蛮部落、火灾、蝗虫------很多很多灾难,但是他们用最坚强的毅力征服了整个非洲,最后回到了伦敦。

读完这本书,我被他们的勇气震撼了,他们竟敢坐着那时最原始的热气球飞越非洲,要是在现在,就是最胆大的人也会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谁能保证那最原始的热气球不会破?在21世纪,喷气式飞机还会坠机呢!而他们却不怕危险,勇敢地坐着热气球闯过了一关又一关,虽然遇到了死亡的多次威胁,但还是不退缩,不灰心,他们太让我敬佩了!在平常生活中,我总是遇到难题就退缩不干,比起他们,我现在遇到的难题简直是微不足道啊!我以后遇到难题一定要不灰心,不退缩,争取解决它。解决问题不靠什么,只靠勇气、毅力,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勇于面对难题,读了这本书,还让我们知道了许多知识,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8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29

我认认真真地阅读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们学习雷锋精神,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少年。

读了这本书,让我对雷锋有了更深的了解。雷锋是平凡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普通的农民,普通的工人,普通的战士,学历也不高。雷锋又是伟大的,他短暂的一生虽然只有20xx年,却谱写了一部壮丽的人生诗篇,树起了一座令人景仰的思想道德丰碑。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体会到雷锋精神是一座丰富、意蕴深刻的精神宝库。它以其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进步潮流、党的先进本色相契合的魅力,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内化为中国人民共有的精神财富。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思想和行动有了很大的变。在家里,我会主动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洗菜,刷碗,拖地等。在学校里,对同学更加友好了,对老师更加尊敬了,更加积极地为班级、为同学服务,如上个星期级段跳绳比赛时,我虽然不是参赛选手,但我为参赛选手保管衣服,为他们呐喊助威,忙得不亦乐乎。外出游玩时,我会自觉地做到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汇细流,无以成江海。”我们要由小极大,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把学雷锋行为变成一种习惯,让自己成为一个有良好修养和公德心的人。

读后感600字以上 篇30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