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全集读后感【优秀11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
鲁迅全集优秀读后感900字 篇1
鲁迅写这篇文章时的心情正如他在《南腔北调集<自选集>自序》中说:“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不过,我却又怀疑于自己的失望,因为我所见过的人们,事件,是有限得很的,这想头,给了我提笔的力量。‘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虚妄在我理解就是不真实,不存在。鲁迅引用裴多菲的这句诗是想说,绝望是不真实的,不存在的,绝望里本身就藏着希望。()希望也是不真实的,希望里也藏着绝望。当一个人内心很绝望时,其实恰恰是他对人,对事寄予最多,最高期望之时;而当一个人内心充满希望时,其实他也面临着失望乃至绝望的风险。没有纯粹的绝望,也没有绝对的希望。绝望和希望可以相互转化。
作者在文中说自己的心在用希望的盾抗拒空虚的暗夜的袭击时陆续变得寂寞,平安,失望了。虽然青春早已逝去了,但自己依然在抗争,是因为相信深身外的青春固在。然而,现在连身外的青春也都逝去了,难道世上的`青年也多衰老了吗?作者正是惊异于当时青年人的消沉,作了本篇文章。但是,他又对自己的失望很怀疑,因为他的见闻有限,所以他觉得希望还是存在的。“我”还在这不明不暗的虚妄的世间活着,“我”应与那身外的青春,即进步的青年们一起去战斗。这样,“我”就可以摆脱寂寞和衰老,让生命重新焕发别样的青春,改变这暗夜。
既然青年都消沉了,“我”就自己肉搏这空虚的暗夜,掷一掷身中的迟暮。而当我真正肉搏这暗夜时,真的暗夜却没有了,隐匿了。事实证明,“我”在实践中验证了裴多菲诗歌的正确性。“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我”看到了新的真实的希望。
在着篇文章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不屈不挠的斗士形象。鲁迅正是这样一个思想界,文艺界的斗士。他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有着冷静的思考,清醒的认识。他是站在时代的高端,走在抗争的前列,力求唤醒一个个愚昧、麻木的灵魂,拯救一个沉睡的民族。然而“高处不胜寒”,正因为他的思想超越了普通人,超越了时代的局限,他成了一个孤独的清醒者,孤单的斗争者。一个人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和痛苦。虽然也有过彷徨、失望,但依然没有放弃希望和斗争,依然在用一支支笔作为自己的匕首、投枪在战场上挥洒着,引导国民突出重围。《希望》这篇文章正是鲁迅顽强斗争精神和旺盛生命力的真实写照。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2
一本好书——一个朋友,带来慰藉。
一本好书——一个亲人,给予温馨。
一本好书——一盏明灯,令人璀璨。
——题记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
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3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住。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捍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
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怀念您,先生!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4
从“三味书屋”的好学,到弃医从文的决心,从“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战斗誓言,再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阶级立场,先生那耿直的性格,赤热的爱国精神,无不教育着我。每读先生的文章,总使我联想到先生面对的旧中国,山河破碎,国弱民穷,可先生并未消沉,他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先生的文章像匕首直刺敌人的胸膛,像***掷中敌人的营垒,他的一篇篇战斗檄文都是在废寝忘食中写成。先生曾说,文学是战斗的。先生要战斗,要“怒向刀丛觅小诗”。
课本中的几篇文章已无法满足我的需求,我几经周折,终于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鲁迅全集》。置身于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我对中华民族在苦难中呻吟的岁月了解的更深刻了。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遭受外夷入侵,而统治者无能,整个社会一片喑哑沉寂的时代。我想起一段话:“如果问中国自新文学运动以来,谁最伟大?谁最能代表这个时代?我将毫不踌躇他回答:鲁迅。鲁迅的小说,比之中国几千年来所有的杰作,更高一筹,至于他的随笔杂感,更提供了前不见古人,而后人又绝不能追随的风格。首先其特色为观察之深刻,谈锋之犀利,文笔之简洁,比喻之巧妙。又因其飘溢几分幽默的气氛,就难怪读者会感到一种即使喝毒酒亦不怕死似的凄厉风味,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把握了古今与未来。要全面了解中国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别无捷径。
是的,读《鲁迅全集》分明读到先生对旧社会和旧势力进行坚决持久的不断斗争,决不中途妥协投降,对革命前途坚定并一直奋斗到底的精神!永远直面惨淡的人生,做不屈服于任何邪恶势力的勇士。先生那深远的忧患意识,用自己的愤怒鞭挞旧中国,揭露黑暗社会的腐朽,用自己的心血浇灌血红的黎明,唤醒愚昧的民众。鲁迅先生就像暴风雨中的青松,风吹更见其韧,雨淋愈显其坚。先生,您那严正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折服,您用您的坚毅书写了您的伟岸,我用您的思想铺就了我生命的底色。
面对未知的远方,或许前面会碰到许多挫折与失败,或许前面有等待我的坎坷与困难,每当我徘徊在时间的小道上,便想起先生的教导:什么是路,就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于是,我坚定了,追求再拔高一节,充满自信,勇敢地走向前,相信一步步跋涉后,会有更广阔的天地。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5
深夜,一间旧屋,一盏小油灯,几缕轻烟,一个微曲的背影。
屋里不时会发出一点动静,那是飞虫撞击窗户玻璃的声音。有时还有飞蛾扑向油灯惨烈身亡的声响。但更多的仍是安静。屋子里的人在写东西,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或许是他已经快完稿了吧。不经意,声响惊动到了他。他轻轻放下手中的笔,对着青油灯,习惯性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眼前这悲壮的一幕,陷入了深思。许久,皱一皱眉头,轻轻叹口气,缓缓的吐出烟雾。而后望了望窗外黑而高的夜空,看发白的月亮,听夜游恶鸟的声音。
这就是我眼中所敬仰的鲁迅先生。
读鲁迅的书,必须也是在深夜,最好也抽烟。鲁迅先生抽烟是为了提神,是为了保持大脑兴奋以更好的思考与写作。这样的例子中外并非少见,典型的还有美国的海明威。他为了写作是每天都要喝许多咖啡的。据说晚年多病,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咖啡慢性中毒。我说抽烟其实是为了说明读文章时必须百分百的的投入到文章里面,必须身临其境,和文字里的灵魂和为一体,才能感受文章的妙处。而并非给大家找吸烟的理由。其实,我是对吸烟很反感的。况且,我也不必用吸烟这种方式来使大脑兴奋,因为我的大脑可以一直都很兴奋。特别是入夜。
鲁迅的书我还是读少了点。不过最近在看《鲁迅的散文。诗全集》。看了挺久才看完《野草集》,在这里就说说自己的读后感吧,也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交流切磋。大家一同探讨。不足之处还望指点。
读鲁迅的《野草集》就像是在品尝一种不知名的果子。入口有点涩,有点苦 。单凭这味道就觉得这果子着实结得不易。好似经历了许多年许多载的风霜雪剑严寒酷暑,才得以艰辛的修成正果。可是这种苦涩味道并非让你尝不下去,反倒是吸引着你一口咬万还想再咬一口慢慢品尝。尝着尝着,你会发觉这非同一般的苦涩滋味似曾相识,但你又记不清是在哪里尝过。这里面的妙处只有用心品尝的人才能体会得出的。其实更难得是在这淡淡的苦涩味道里还渗透着一种醇厚的甘甘的滋味。这个滋味比橄榄的甘味儿还要再妙一些。我想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应该有许多这样子的。平易朴实的文字里娓娓地道出鲁迅先生心里的话。而话里又包含着先生深刻的思想。所以吃了这个果子后,你会惊觉你的身心会舒适许多 。这就好比一人在历经千辛万苦跑完马拉松后的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而你的自身,你的灵魂“则永远沉浸于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中 。”
有人说《野草集》这本小本子是鲁迅先生在思想和艺术上的最高峰。本子里篇篇都是精华之作。我这般含英咀华,确实品了些好滋味出来,看来果然名不虚传。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6
生逢军阀混战年代,从小立志报国,弃医从文,只为救国救民,于乱世中呐喊,于混战中彷徨。这就是我所要讲的文学大家—鲁迅。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过多的修饰,有的只是尖锐的批判,对旧社会的憎恶,对穷苦人民大众的同情。他于铿锵有力的语言文学中散发出一股凌然正气。
无可否认鲁迅一生留下了不少文学作品,在文坛上产生了深刻地影响。他的作品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评论、散文及翻译作品,对当时的中国即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文学产生了生刻影响。1918年5月,他首次以“鲁迅”为笔名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文章内容虽不多但却深刻的揭示了旧中国的社会本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用“吃人”二字就能准确的概括。“吃人”是他对封建道德主义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麻木的中国人不懂得反抗,反而成为封建阶级的帮凶,有的人虽然认识到吃人的社会本质,但妥协,麻木是他们的选择,而鲁迅则是人群中“最初醒来的人”也许他也曾犹豫过,彷徨过,但他用尖锐的笔尖呐喊出难言的思想,唤起爱国志士那炽热的心。相同的思想在鲁迅很多文章中都有所体现。他留学日本,最终选择弃医从文,也正是由于他看到了中国人的麻木与无知。 只有这样中国才会有希望。总的来说他前期的小说主要以清末民初的底层百姓生活为主,表现底层人民思想的麻木愚昧和生活的艰辛。后期则借历史典故反映现实生活,风格从容充裕,幽默洒脱。
除去小说之外,鲁迅先生在杂文散文方面也有很高的造诣。毛泽东曾将其杂文誉为“匕首”“短枪”。如《小品文的危机》 ,《二心集》 ,《华盖集》等都深入的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问题,其散文也是独树一帜。记得在初中就学过《从百草味到三味书屋》 ,描写了少年鲁迅对童年的美好回忆,他在自己的课桌上刻了一个“早”字,时时刻刻提醒着自己。少年时期的他勤奋刻苦,热爱生活,向往自由。他的散文诗集《野草》大概算的上是鲁迅最高文学成就的作品了吧。文中以一棵无人问津的小草凭借着顽强的生命力,掀翻压在身上的巨石的石块钻出地面。表现出不畏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借此启发和鼓舞人们的斗志。鲁迅的文章虽生疏难懂,但却寓意深刻。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在《自嘲》中曾这样写道。他“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中国文坛,为中国文学文化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不仅是文学家,而且还是伟大的思想家和革命家。当在他提及到写作目的的时候,他指出了3点:一是“为那些为中国的改革而奔驰的猛士,他们在寂寞中奋战,我有责 ”这就是他,一个从不见风使舵,从不趋炎附势,明睿理智地剖析社会的伟人。鲁迅在战火纷飞的战乱年代手执革命的笔杆,心怀革命的激情与封建势力做斗争,为中国伟大的革命事业做出了巨大的奉献。“民族魂”三个字就是他一生最完美的写照。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鲁迅的作品生疏难懂,不被学生所接受和理解。今年9月,新的人教版语文教材面试,引发不少人的关注,其中删除了不少鲁迅的文章。“去鲁”成了近年来新编教材的热门话题。面对“去鲁”现象,教育界的学者专家们都纷纷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见解。有的学者认为国内教材长期遵循“一家独大”的鲁迅文章,“去鲁”是为了给其他作家
作品挪地方,二是鲁迅文章过于深刻偏激,学生难懂,这无疑是加重学生的负担。另一方面持支持态度的专家就表示,鲁迅文章寓意深刻,反映很多时代气息,他的“哀国人不幸,怒国人不争”也是我们道德修养中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请走”鲁迅还需慎重。
个人认为,经典之所 请走经典必将导致国民阅读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退化,鲁迅文章虽难懂,却思想丰富,是一个时代的结晶。所以保留其作品还是有必要的。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7
一、摘瓜不算偷。
《故乡》中少年闰土跟“我”谈他夏夜和爹一起管西瓜时说“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原来,他们管的只是“獾猪、刺猬、猹”。由这里可见摘瓜解渴不算偷在当时当地是普遍如此,这反映了昔日故乡人民群众善良淳朴、热情好客的淳厚民风,衬托出记忆中故乡的美丽可爱。这段借少年闰土之口说出的话与二十多年后亲眼见到杨二嫂等女人到“我”家来“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等等顺手牵羊、明偷暗抢的丑陋行为形成鲜明的对照,进一步反衬出现实生活中农村破产、劳动人民痛苦的生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关系。
二、先偷自家豆。
在《社戏》一文中,几个乡间小友设法陪我去看戏,夜归途中大家决定偷一点豆子来煮吃。双喜问偷谁家的时,阿发非常爽快地说:“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偷”,《辞海》意指“背着人做事”,阿发甘心冒着被娘知道“要哭骂”的危险,主动请偷自家豆,正反映了农村少年的热情天真、淳朴善良以及勇于承担责任的品格。
三、偷豆得赠豆。
《社戏》中小伙伴们偷豆吃,“在阿发家的豆田里,各摘了一大捧”,“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他们曾担心,“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但后文并未写到挨骂,显然是没有骂;他们曾顾虑用了细心的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会被知道并挨骂,但第二天“并没有听到什么关系八公公盐柴事件的纠葛”;他们偷了六一公公的豆,六一公公的反应,一是嗔网怪:“偷了豆,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委婉而又亲切的语气中带着惋惜,又饱含着宽厚、仁慈和善良;二是肯定:既然是请客,“这是应该的。”对“偷”的肯定其实是源于对小客人的尊重,这与开头“一家的客,几乎也就是公共的”相照应,体现了周围群众热情好客的淳朴风尚;三是询问:豆可中吃?体现出对客人而非豆子的关心;四是夸赞:读过书的人才识货。在这个“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的小村庄里,他们处处流露出对读书人的敬慕和尊重;五是赠豆:这显然是对小客人称豆子“中吃”“感激”之余最高的奖赏,其质朴、善良、纯真的性情跃然纸上。为什么几个大人都没有骂呢?就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孩子们这样做不是为偷而偷,而是为请客而偷,不骂体现出对小客人的尊重。为什么作者说“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难道偷来的才好吃吗?自然不是,而是因为在看戏、偷豆过程中,“我”处处体会到了农家孩子天真活泼、热情能干的优秀品质,体会到他们与“我”之间产生的纯真、亲密、友好关系,以及当地人民那种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质。也正因为如此,那场并不精彩的、令人昏昏欲睡的夜戏到文章末尾作者却强调成“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四、没偷反被诬。
《故乡》中忠厚老实得迟钝、麻木的中年闰土竟被豆腐西施杨二嫂诬陷。杨二嫂“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老实巴交的闰土当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主人“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他根本不必将东西偷藏在灰堆里,尽可大大方方地拿走。但不知道内情的杨二嫂对他的诬陷却深刻地揭示出现实生活中像闰土这样老实巴交的农民不但受着“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的侵扰、折磨,甚至还受到周围那些与他一样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杨二嫂们欺负、侮辱的残酷事实,作者借此对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冷漠隔膜的关系进一步给予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五、明偷受宽容。
“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她来干什么?用母亲的话说,杨二嫂等一些女人来“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有何为证?有她亲口所说:“迅哥们,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吧。”一个“拿”而非“买”,可见来者之意不在买。有“我”亲眼所见:她一面“絮絮的说”,一面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有“我”亲耳所闻:她“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在诬陷是闰土藏的之后,“便拿了那狗气杀……飞也似的跑了”。对于这样一个强拿硬要、明偷暗抢、自私自利的杨二嫂,迅哥一家却既没有当面揭穿她的把戏,也没有将她绳之以法,更没有像丁举人对孔乙已那样打断她的腿。这种极度的宽容,显然寄寓了“我”对劳动人民生活日趋贫困的悲惨遭遇深切的同情。
六、窃书不算偷。
“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这是《孔乙己》中身为读书人的孔乙己荒唐而又可笑的观点。读书人偷东西本来是比杨二嫂之流更为可耻的行为,但孔乙己却是非常认真的、发自内心的不以为耻,以至于与人争辩时“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在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封建社会,灵魂已经被科举制度毒害得扭曲、变形、麻木的孔乙己固执地认为读书是高人一等的,读书人所做的事当然比那些粗俗的短衣帮高雅,因而狡辩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这显然代表了当时孔乙己之类没落文人的普遍心态,但麻木不仁的孔乙己们哪里知道这种思想恰恰是造成他们悲剧的根源。
七、因偷被打残。
农民对于走路的人摘瓜解渴、小孩子偷豆“请客”不当作偷,是因为那里民风淳厚,人们热情好客;迅哥儿对于杨二嫂的明偷暗拿予以宽容,是正在追求进步的青年知识分子对农民给予的哀怜的同情。但时时自命清高,处处自以为高人一等,以至于一厢情愿地始终认为“窃书不算偷”的孔乙己偷的是何家的书、丁举人家的东西。何、丁之流,是通过科举考试爬到农村上流社会的读书人,他们有了一定的权势,就有了作威作福的资本,在老百姓的眼里,这才是真正的高人一等的。“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他们怎么会有迅哥儿那样的同情心呢?但孔乙己偏偏死抱着“窃书不算偷”的信条,竟去“窃”他们的东西,结果终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读书人任意毒打读书人,这一悲惨的结局是对孔乙己可笑观点的极大和极残酷的讽刺,它不仅揭示了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冷酷无情的关系,尤其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下读书人成则可以私设公堂、欺压百姓、为所欲为,败则只能穷困潦倒、任人欺凌的残酷现实。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8
在我书桌的一角,放着一尊鲁迅先生的头像。根根直竖的头发,就像与黑暗社会毫不妥协的性格;棱角分明的额头,深邃透彻冷峻的眼光,就像洞察黑暗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长着如同隶体“一”字的胡子。这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伟大的鲁迅先生。
从“三味书屋”的好学,到弃医从文的决心,从“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战斗誓言,再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阶级立场,先生那耿直的性格,赤热的爱国精神,无不教育着我。每读先生的文章,总使我联想到先生面对的旧中国,山河破碎,国弱民穷,可先生并未消沉,他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先生的文章像匕首直刺敌人的胸膛,像掷中敌人的营垒,他的一篇篇战斗檄文都是在废寝忘食中写成。先生曾说,文学是战斗的。先生要战斗,要“怒向刀丛觅小诗”。
课本中的几篇文章已无法满足我的需求,我几经周折,终于拥有了梦寐以求的《鲁迅全集》。置身于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我对中华民族在苦难中呻吟的岁月了解的更深刻了。众所周知,鲁迅先生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遭受外夷入侵,而统治者又无能,整个社会一片喑哑沉寂的时代。我想起郁达夫的一段话:“如果问中国自新文学运动以来,谁最伟大?谁最能代表这个时代?我将毫不踌躇他回答:鲁迅。鲁迅的小说,比之中国几千年来所有的杰作,更高一筹,至于他的随笔杂感,更提供了前不见古人,而后人又绝不能追随的风格。首先其特色为观察之深刻,谈锋之犀利,文笔之简洁,比喻之巧妙。又因其飘溢几分幽默的气氛,就难怪读者会感到一种即使喝毒酒亦不怕死似的凄厉风味,当我们见到局部时,他见到的却是全面;当我们热衷去掌握现实时,他已把握了古今与未来。要全面了解中国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别无捷径。是的,读《鲁迅全集》分明读到先生对旧社会和旧势力进行坚决持久的不断斗争,决不中途妥协投降,对革命前途坚定并一直奋斗到底的精神!永远直面惨淡的人生,做不屈服于任何邪恶势力的勇士。先生那深远的忧患意识,用自己的愤怒鞭挞旧中国,揭露黑暗社会的腐朽,用自己的心血浇灌血红的黎明,唤醒愚昧的民众。鲁迅先生就像暴风雨中的青松,风吹更见其韧,雨淋愈显其坚。先生,您那严正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折服,您用您的坚毅书写了您的伟岸,我用您的思想铺就了我生命的底色。面对未知的远方,或许前面会碰到许多挫折与失败,或许前面有等待我的坎坷与困难,每当我徘徊在时间的小道上,便想起先生的教导:什么是路,就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从只有荆棘的地方开辟出来的。于是,我坚定了,追求再拔高一节,充满自信,勇敢地走向前,相信一步步跋涉后,会有更广阔的天地。
鲁迅选集读后感 篇9
一支笔,一把剑&mdash—读鲁迅小说全集
月明星稀,夜静。几年之间,我似乎在灰色的房间里看到了这位一生都像剑一样写作的大师。空荡荡的一束光,深深的思考着那个时代的瘴气。他,鲁迅,笔是一把剑,刺入旧中国腐朽的肉体,刺入旧中国的心脏。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是一声血腥的呼唤和一声沉重的叹息,这让我们理解了那个混乱混乱的时代的死亡、麻木和枯萎。
在第一次阅读鲁迅的文章时,总有一些地方是人们不理解或不理解的,而这些在普通人眼中的怪癖,可能就是鲁迅先生语言的魅力和思想的高度,是所有生物都无法企及的。所以,慢慢地,我一读再读,我就觉得我丈夫的作品似乎是精心挑选的,不可或缺的,否则我就会失去他那锐利而不羁的笔。有人可能会说鲁迅先生的文章过时了,在新时代影响太大了。我想,先生,在他的一生中,他一直在上下搜寻,像一把利刃一样写作。没有这一锐利的锋芒,他如何带领有志之士走出无边的黑暗和犹豫?没有这种非同寻常的影响,如何引导无数热血沸腾的孩子挣脱封建礼教的枷锁?鲁迅必须被视为那个时代的思想先驱。
我用心走进了鲁迅笔下的人物。他们似乎是市场上的普通白人。这些人带给我的是可怜、可恨和荒谬。
这是一种独特的“精神胜利法”吗?他是第一个贬低自己的人吗?它在思想上“优越”吗?阿Q,一个穷困潦倒的农民,他一生都在流浪,一开始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滑稽,后来又觉得自己的结局很悲伤和沮丧:“抓到虫子怎么样?”?我还是一只昆虫吗?蠕虫,底部最低的。阿Q被别人欺负了。他非但没有反抗和捍卫自己的尊严,反而蔑视自己,践踏自己的人格,寻求他人的原谅。最后,他说:;满意地胜利离开了”而在他被欺负之后,他又将自己的怨恨发泄到了小尼姑身上,这进一步反映了他的愚蠢和人格分裂。他似乎是一具行尸走肉。事实上,从宏观上看,那个时代有无数像阿Q这样的无赖。穷人一定是可恶的。鲁迅先生确实用阿q来反映那个时代所有有民族罪恶根源的人。这是民族精神的痼疾,也是中国被列强肆意凌辱,霸道和压迫的原因之一。如果当年阿Q能摆脱屈辱的坏脾气,大中国怎么能不崛起呢?但事实是,阿Q和所有阿Q都结束了,变成了一块黄土,这也可能成为旧中国死亡的最终目的地。
如果阿q是一个可怜、可恨、可笑的人,那么祥林嫂子似乎给我留下了无尽的苦水和无尽的悲叹。寒冬的祝福不属于她,美味的食物不属于她,漂亮的衣服不属于她,它们可能属于她,可能是灰色的厨房,深冬的寒冷雪花和她谈论的阿毛的故事。书中让我震惊的是鲁迅的“画眼”技巧,它把祥林妹妹可怜无助的形象生动地写在纸上;只有一只眼睛可以证明她是一个活物“也许我们从来没有如此仔细地看过乞丐的眼睛,但是鲁迅先生的祥林嫂子,她的眼睛似乎已经麻木、空虚、迷茫,早已被失望的泪水蒙蔽了双眼。她最亲爱的阿毛,由于一次突然的意外,早已离开她,与阴阳分离。如果祥林嫂子的前半个李她被悲伤和不幸折磨着,在别人听了阿毛的故事后,她所经历的是,时代的黑暗和冷漠将她的精神和身体侵蚀得粉碎,遍体鳞伤。她的悲伤已经被大家咀嚼和欣赏了很多天,并且已经变成了渣滓,只值得无聊和唾沫。最终导致祥林嫂子郁郁寡欢的应该是当年人们的分离。许多日日夜夜,人们都习惯于“这不关他们的事,高高在上”习惯于袖手旁观,自私自利。在这个时代的黑暗和人性的残酷压迫下,嫂子祥林失去了生存的勇气和信心。就像臧克家
写的《老马》一样,她得到的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鞭痕,看不到对未来的期待。那些“新郎”,那些整天吃得饱饱的、无聊的人,怎么会失去人性,造福社会呢?这无非是成为社会上的小偷和甲虫。他们只喜欢欺负像祥林姐姐这样无助的人。他们只喜欢挤在蔬菜市场的门口。他们满足于同胞被杀后血如泉涌般的异常之美。因此,他们成了鲁迅先生作品中最令人痛恨的观众。
“事实上,世界上没有道路。当更多的人走的时候,它就变成了一条路&鲁迅先生愿意成为第一个开辟新中国道路的人。我认为这与鲁迅先生的人生经历密切相关。我记得鲁迅先生的父亲病得很重。是严太太让他打电话给他父亲而不是请医生,这耽误了他父亲的生命,杀死了他的父亲。说起来,这似乎不是他的错,而是严太太的错,是封建迷信的错,但这一举动让鲁迅一生都感到内疚。他深深地意识到在日本学习医学似乎毫无用处。药物的用途是什么?然而,它是治疗人的身体,但它毕竟不能治愈中国人的慢性精神病。鲁迅先生似乎是旧中国手术台上的首席外科医生。他用他那极其锋利和先进的钢笔作为手术刀,切除了旧中国的恶性肿瘤。他像暴风雨一样用他暴力而敏锐的思想唤醒了那些在黑暗现实中摸索前进或犹豫的人们,为社会注入了新的精神力量。今天,也许我们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10
《朝花夕拾》,《呐喊》,《热风》,《彷徨》。每当我想起这几部作品,便会情不自禁的想起《鲁迅全集》,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鲁迅,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出身在破落的封建家庭,从小受过传统教育,他酷爱阅读,青年时代受进化论思想影响,1902年便去日本留学,立志学医,后来他深切地感受到,医学并非重要,如果思想不正常,身体强壮又有什么用呢?他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学的基石。他弃医从文,一生笔耕不辍,为文化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其中《呐喊》令我感慨万分。书中的人物生动,情节具体,有趣,让人忍俊不禁。破除了封建迷信和人们的封建思想同时也告诉我们许多道理,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在书海中畅游!
鲁迅全集读后感 篇11
这本书收辑了鲁迅先生《朝花夕拾》、《野草》等一生全部散文。
读整片我读了整整一天,也许我阅读的速度着实太慢了,也许鲁迅先生写的东西总让我陷入思想的旋涡,但总算获益匪浅。而最有印象的散文有《立论》《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歌则是《自嘲》《自题小像》。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是我小时候看过的散文,那时总认为鲁迅先生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没有头而以两乳当作眼睛的怪物。.。.。.。”还有“美女蛇的故事,行如人体的何首乌吃后长生不老的传所写的无过于我们现在所看的神话童话书故事,什么“人面的兽,九头现在却不那 这是一种生命的进化,思想的升华。长妈妈和百草园,《山海经》和三味书屋都陪伴了鲁迅先生的整个童年,都是构成她美好回忆的轴心载体。因此他才会情不自禁的述说了那么多。而《立论》这篇散文却让我认为它所说的是那时中国流行的"惯病"—————虚荣泛滥,是非不分。而这恰恰体现了鲁迅先生的个性独特————爱憎分明,明辨是非。对于那两首诗歌《自嘲》和《自题小像》呢?虽没学过,但却让我喜爱。特别是《自嘲》里的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却是千古名句。《自题小像》中的那句"寄寒予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也更是体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这让我想到平时的自己,自当羞愧。所以我决定今后增加阅读"爱国立志"的书籍,好萌发我的爱国情怀与奋发之志。
混乱的思绪终于用活跃的文字表达出来,虽不一定是最完整的心灵写照,但却是让我心境平浮的东西,在此,我对鲁迅先生———这位中国文坛的金斗士,致以崇高的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