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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的作文(精彩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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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一本好书的作文(精彩7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 篇1

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红、橙、黄、绿任你欣赏……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智者在交谈。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本本书,它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引人新奇。瞧,一只狼在草原上嚎叫着,好似在呼唤着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本书,读着读着,我就像受到一股强磁力似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全读完。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和它的儿女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本来,我以为狼在我们心目中是残忍的,但读完了内容,我十分佩服母狼紫岚,它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无私奉献地养育它们,可以说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幸的是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一次次的落空。最后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即使这样,母狼紫岚也没有放弃梦想,她梦想女儿媚媚的后代能继续完成当狼王的梦。可是,就连最后的这一丝希望也没成实现。可恶的黑雕杀死了黑仔,最后,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里不禁流出了感动的泪水,母狼紫岚为儿女们奉献了一切,到最后,变得十分瘦弱,身上的到处是伤口,但它居然还在拼搏,这种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书也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就像"开卷有益"如果你对《狼王梦》感兴趣,不防也来读一读。

本好书作文 篇2

《城南旧事》是我国著名小说家林海英的代表作,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英子的小女孩。故事的内容是关于小英子的童年的一些琐事。但通过作者饱含深情的语言,我感受到了小英子丰富的感情色彩。如同一首清新尔雅的诗,让我陶醉,让我痴迷……

故事的开始是英子一家人搬到北京四合院。在这里,英子认识了住在惠安馆的“疯”子,正是因为那有“疯”子,所以英子的妈妈和宋妈不让英子到惠安馆附近,每当走到惠安馆附近都要快步离开,可是英子不认为那个“疯”子是真正的疯子,所以经常背着妈妈和宋妈去找那“疯”子,很快“疯”子秀贞和英子结成好朋友,之后英子知道了秀贞之所以被大家称之为疯子的原因是因为秀贞遗失了自己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而不是真正意思上的疯。之后又结识了妞儿这个伙伴,之后发现妞儿竟是秀贞的孩子,读到这里我又喜又哀,喜的是多年未见的母女竟在机缘巧合之下再度相逢,哀的是相离那么多年的母女俩在精神和生活上都饱受痛苦。生活往往就是那么不尽人意,当秀贞见到自己的孩子时,当时就决定坐火车前去找自己的丈夫,但不幸的是母女俩却被活生生地被火车碾压而死。

之后,英子一家又搬到一个叫新帘子胡同的地方,后来英子又在一座荒原里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男人,这个男人其实是一个偷了很多东西的小偷。我一开始非常愤慨,希望警察叔叔快快抓走这个男人,但随着我往下读才知道,原来这个男的是迫不得已才偷东西的。这个男人有一个弟弟,读书成绩非常好,年年拿第一。但是这个男人小时候读书不好,所以把他的厚望全都寄托到弟弟身上,弟弟也非常有志气,准备长大后飘洋过海去读书。但奈何家境贫寒,所以这个男人才选择偷东西。后来英子在荒原发现一个铜佛像,就拿回了家。在回家的路上有一个男人拦住了英子,问英子这个佛像是在哪里拿的。英子也不推辞便告诉这个男人小铜佛的来处,谁想到这个男人竟然是便衣警察,之后等到那个男人被抓时英子才知道是因为自己男人才被抓的,她的心中既自责又难过。

在英子九岁那年,宋妈的丈夫骑着小毛驴从乡村到城里来,宋妈的丈夫说出了隐藏在心里多年未说的话,原来宋妈的儿子在两年前就淹死了,女儿也被他卖掉了。读到这里,我的内心充满了悲痛与愤恨。后来宋妈随着她的丈夫走了,我为英子感到惋惜。后来,英子的爸爸因为得了肺病不幸去世,便随着妈妈弟弟骑着马车去往别地。

《城南旧事》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童年时光。它让我了解了英子的童年,也让我明白了一个珍贵的道理:花儿谢了可以再开,鸟儿飞走还会再来,但童年时光却是一去不复返。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 篇3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所以我要走进书海中。

记得小时候爸爸带我去书店买了一本《笑猫日记》,到家后我马上把《笑猫日记》拿出来看,坐在沙发上看,我从早上看到了中午,等我妈妈来叫我吃午饭时,我才知道我看了一个早上的书。

这本特别好看,有一只笑猫,他有很多种笑,微笑、苦笑、傻笑这本书告诉我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要认认真真地完成,不能半途而废。看完了这本书,我又买了好几本这样的书:《如红楼梦》、《笑猫日记》、《老人与海》。

我最近看了《老人与海》的书。看到了最后一篇的时,老人看到了许多鲨鱼,他不是退缩,而是勇敢地和鲨鱼打了一场,最后老人胜利了。老人告诉我了一道理,遇到困难不能害怕,要勇敢地克服困难。

一开始,我是不喜欢看书的,到了三年级时,我爸爸和阿姨告诉我看书对自己有利的,听了爸爸他们的话,我就开始喜欢看书了。而且老师也说过读书学到知识在自己的脑子里,不会跑到别人的脑子里去的。

希望大家多多看书,好处留给自己。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600字 篇4

周末,我在家中认真阅读了一本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书籍,令我感受到了在奴隶制度下奴隶们的种种不平和痛苦。

这一本书主要讲述了谢尔比先生因生意失败,把汤姆跟吉姆卖了,汤姆先后被卖到两个家庭之中,它的主人都对他十分好,他也十分知足,没有其他所求。但后来他被勒格里买了。汤姆为勒格里流汗流血,终究还是被他折磨死了,而乔治也帮他赎身,令它好好安葬。而吉姆在他的母亲和父亲的帮助下,也逃脱了魔掌。

当我读到伊丽莎抱着吉姆逃亡这一情节时,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因为他们现在是祸福难料。不知道你们在读的时候有没有这种感觉。然而,我也从这本书的故事中获得了感动,因为可敬的汤姆叔叔和可爱的伊娃,克莱尔先生等人。故事的主人公汤姆善良、忠诚、能干,当他知道自己被主人卖给了奴隶贩子后,为了感恩并没有逃走,可见他的人格多么高尚啊!还有美丽的伊娃,她像天使一样,有着一颗纯洁的心,平等的爱着所有人。可惜小小年纪就死了。仁慈的圣克莱尔先生,本来可以给汤姆自由的,却意外身亡,真是遗憾啊!

你们还记得早期的非洲吗?那时候黑人的日子是多么痛苦。很多黑人天天都是生不如死,几乎全身上下都是鞭痕,衣服上血迹斑斑。黑人也是人,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却不把他们当成人,无视他们的生命。你们知道吗?有些黑人是没有对生活抱怨过,因为他们心中有主,相信美好的一天总会露出曙光。而你们又会抱怨什么呢?

读完这本书,你能感受什么呢?如果你有兴趣的话,赶快来阅读吧!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600字 篇5

大家好,我是三(3)班的王骥皓,我是一个善良、文静,性格独立的小女生。我喜欢画画,也爱跳拉丁舞,更热爱读书,阅读可以增加见识,带我探索未知的世界。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作家曹文轩写的《芦花鞋》,讲述的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农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名叫葵花,她先和父亲在干校生活,然后随父亲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父亲不幸遇难后,被农村男孩青铜一家领养。青铜一家一贫如洗,但就算每人省下一口吃的也要抚养葵花,葵花和青铜成了兄妹,青铜不会说话但是他几乎为葵花奉献了一切,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为了让葵花能够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机会;为了改善生活,全家编织了一百零一双“芦花鞋”,为了多换些钱让葵花照一张照片,青铜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这种忘我的“大爱”让人感动。葵花也深深地爱着一家人,虽然年龄小,却一直想着怎么才能为家里多做些事情,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动人的故事……

推荐理由:这本书选自长篇小说《青铜葵花》,作者加注了拼音,方便我们低年级的同学阅读。文字优美流畅,描写的故事很吸引人,作为青铜和葵花的同龄人,我对他们那时的生活感到很好奇,迫不及待地想要快点长大,去读一读全本的《青铜葵花》。

这故事告诉我们:虽然生活困苦,但如果能够多一些“爱”和帮助,便可以让人感到温暖,有勇气面对困难。我也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小朋友都能像我们现在这样衣食无忧地生活着,我们应当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认真学习,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当周围的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要给他们提供帮助,这样就算他们的生活很“苦”,也能感到一点“甜”。

推荐一本好书作文 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力量的源泉,是知识的海洋,读书使人聪慧、明智,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叫《夏洛的网》。

它主要讲的是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陋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获得了特别奖,并有一个安乐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用了拟人的手法,描写了一只为了友情不怕牺牲的蜘蛛,一头可爱又重情义的小猪,他们之间最真诚的友谊,它是独特的、口语化,清晰的,自然的,更能让人感悟活着的意义。在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夏洛,夏洛能织出连人类都织不了的网,夏洛跟小猪是朋友,对待朋友忠心耿耿,那样纯洁,所以我非常喜欢他。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希望大家都能看到这本书。

本好书作文 篇7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对我们有很大帮助,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莱曼·弗莱克·鲍姆所写,龚勋翻译。

故事的主人公多萝茜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美国的堪萨斯州的大草原,她和小狗拖拖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神奇的国度——芒奇金国。那里风景优美,人民热情,比大草原好得多。可多萝茜宁愿回到灰暗的家乡,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哪也不如家乡好。为了回到家乡,多萝茜历经千辛万苦,最后依靠银鞋子的魔力实现的了愿望。

整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多萝茜以及伙伴们和邪恶的西方女巫展开了正面交锋,西方女巫没占到便宜,气急败坏之下,女巫动用秘密武器,杀害了铁皮稻草人,抓住了狮子和多萝茜。在多萝茜在为自己的命运担忧时,多萝茜想到办法把西方女巫消灭了的故事。它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只要坚定信念,勇往直前,才能梦想成真。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每个人都有缺点和不足,只要我们不低估自己的能力,做事畏手畏脚,凡事都勇敢去面对,最终总能够战胜困难,达成所愿。而且,这本书语言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想象,情节也很有趣,冒险的经历陪伴了我们无数孩子的成长。

这就是我推荐的好书,你是不是也想读一读这神奇而又美丽的故事呢?那就赶紧一起来遨游书海,和多萝茜一起来一次勇敢的冒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