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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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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优秀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 篇1

《富兰克林自传》是富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1706.1.17—1790.4.17)本人对自己前半生(1706—1757)的一些回顾。书的重点固然是富兰克林总结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该书也为我们了解十八世纪中前期美国的社会面貌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切入点。

书中表现的美国社会,大致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浓厚的商业氛围,或者说是资本主义氛围。

作为资本主义先驱英国的殖民地,美国早在十八世纪初期就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商业制度。与人合伙开一间小小的印刷铺,必须确定各人的股权和产权。开店的资金,既可以来自向他人的借款,也可以来自抵押物业向银行的贷款。如果债务超出了资产,就有被宣告破产的危险,不仅店铺会被关闭,资产被变卖以抵债,还可能背上牢狱之灾。与视商人为寇仇,全力打压商人的中国古代社会不同,政府与商人互相依赖。政府的请愿书、选举票、法律书籍,甚至发行的纸币,都要委托印刷商印刷;而商人一旦在政府任职,又会利用职务之便拓展自己的生意。富兰克林在当上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后,“有很多机会与议员们维持联系”,这种关系替他“招揽了印刷选举票、法律、纸币和其他零星的公家生意”;在当上费城邮务代办后,富兰克林借便利的信件来往增加了自己办的报纸的发行数,招徕了更多的广告,大大地增加了自己的收入。

更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这种商业氛围下催生的重视实利的倾向以及功利主义伦理观。富兰克林8岁时被父亲送到语法学校念书;一年后,由于家庭人口多,负担不起大学求学的费用,同时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日后穷困潦倒”,他父亲又将他送到书算学校,10岁时干脆将儿子接回家帮助营业。12岁时,富兰克林显露出写作天赋,写了两首应时故事诗,其中一首还热销镇内外;父亲却嘲笑富兰克林的诗歌,因为他认为“诗人一般是穷光蛋”。富兰克林有一个朋友雷夫,喜欢研究诗,深信自己会因此成名发财;但他的朋友奥斯朋却劝他经商,靠着勤勉和规矩积累资金。富兰克林也赞成写诗只是为了改进散文写作的语言风格,而散文是他“发迹的一种主要手段”。富兰克林认为,不能够因为《圣经》提倡或禁止某些行为,就说这些行为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而要看这些行为是否对我们有利。基于这一原则,他认为“没有一样东西能像道德一样使人发财致富”。

二、极其有效的民众自治机制,以及民众对公共事务表现出的极大热情。

书中,费城的许多公共事业都是由民众自己组织的:修建大学、医院、孤儿院、教堂的资金全部来自民众的捐赠;而在组建志愿消防队和抵抗法国人与西班牙人的义勇军的过程中,民众更是出钱又出力。难能可贵的是,这些行为既不是出于盲目的一时冲动,也不是政府或权威威逼利诱的结果。通常情况下,都是先由富兰克林或其他人写文章指出发展某种特定的公共事业的必要性,以及用何种方式发展,人民在经过充分考虑和讨论后再作选择。募捐活动结束后,捐款人还会选出理事会管理捐赠的资金,监管工程进度,以及管理完工后建筑的使用。这些举措都有力地保障了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宗教信仰自由。

许多人之所以背井离乡,不远千里地来到美国,就是为了躲避严酷的宗教迫害——富兰克林的父亲就是其中的一员。因此,宗教信仰自由自然成了他们的共识。在书里面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宗教:富兰克林从小在长老会的教导下长大,后来改信自然神教;在他接触的人当中,有法国先知派教徒(FrenchProphets),有教友会教友(Quakers),还有弟兄派教友,以及来自德国浸礼会和爱尔兰的教士。他的老东家凯谋,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印刷商,甚至想自创一个新的教派。不同的教派之间即使发生争执,也仅限于嘴仗和笔战。最能体现宗教信仰自由的要数下面这件事:1739年,爱尔兰的巡回传教士胡飞特牧师来到主要信仰教友会的费城讲道,受到当地牧师的排挤,只能在露天说教。尽管如此,仍然有来自不同教派的人前去听讲,并提出了建造新教堂的计划,很短时间内就募集了足够资金并兴建完工。完工后,管理教堂的董事会明文规定,任何宗教的教士要对费城人说教时都可以使用该该教堂,因为教堂的修建不是为了某一教派的方便,而是为了方便全体人民。

四、当时美国各州的政治制度可以说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一个复本。

权力分别掌握在总督和州议会手上,两者互相制约;在宾州,前者由业主任命,后者通过选举产生。所谓业主,就是指英国国内一些根据英王特许状享有该州土地的一些大贵族。作为人民代表,议员们认为业主和人民都要交税;但业主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命令他们的代理人——总督阻挠议员们提出的征税法案。两者一直在此问题上争执不下。在富兰克林担任宾州议员期间,前后历经三任总督,最终才在1757年以议会的获胜而告终。

既然书的主角是富兰克林,那么当然不能不提到他。书中,他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提炼出许多处事为人之道。他在年少时十分爱好争辩,以驳倒对方为荣;但他逐渐认识到这样做既不能交流思想,又不能增进感情,因此要用谦逊的口吻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样即使双方的讨论能够深入,又容易说服别人。他是多项公益事业的发起人,但在推广自己的计划时,他总是称受某人的委托;如果不这样做,有人就会妒忌他所获得的名誉而反对计划的实施。在他参选州议会秘书时,他遭到了一个有势力的议员的反对;他没有卑躬屈膝地巴结那个议员,而是请那个议员帮了一个忙,后来他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那个议员死为止。因此,“假如一个人帮了你一次忙,那么以后他会比受过你恩惠的人更乐意帮助你。”

除了具体的建议和忠告,富兰克林还提出了一个打造完美品德的计划。在他22岁的时候,他想克服自己身上所有缺点。起初他认为,只要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就会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但他逐渐发现,“习惯会利用一时的疏忽,理智有时又不是癖好的对手”。因此必须戒除坏习惯,培养好习惯。他编制了一个美德培养表,将自己希望获得的美德都列在上面,每天对照表单检查自己的过失。他认为坏习惯就像花园里的野草,不能指望一下子都把它们拔光;因此在一个时期内应该着重培养某一项美德,当自己认为这项美德已经达到了,再去培养下一项。当所有的美德都已经训练过一次后,又从头开始,直到形成习惯为止。富兰克林承认,这个计划虽然未能帮助他达到完美境界,而且差得很远,但靠着这个计划他比做这种尝试前好得多快乐得多了。正如临摹字帖的人,或许他们永远不能达到像帖本一样卓越的书法水平,但在临摹的过程中他们的书法必然有很大提高。

总的来说,《富兰克林自传》向我们表明,出身寒微、受教育程度低并不能成为一个人平庸不前的理由。只要有决心并坚持不懈,每个人最终都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套用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里的一句话:在人生发展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使其成为可能的,是决心和行动。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1200字 篇2

《富兰克林自传》是作者本人用长达十九年的时间写成的,它是日记的一种浓缩体。富兰克林在生活中对自己要求很高,几近于苛刻,仅每日的道德行为规范长达13个项目,这些生活细节成就了他的人个人魅力,受人尊敬、信任;对待事物客观实事求是,关于电的学说,关于壁炉的优化,都是建立在重复试验的基础上;勇于担当,在与领主的税法谈判中,为了缓解紧张的派系关系,敢于为百姓背书,签署了百姓的承诺。

没有天生的成功,只有天生的抱负。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喊着金钥匙出生,家庭条件很窘迫,因付不起学费被迫辍学,身无分文来到费城创业,然而他总是利用闲暇时间来读书、提高自身技艺,他经历了失业、战争、被人蒙骗,却从来没有怨天尤人,总是勇往直前,战胜眼前所有的困难。没有人天生就很有能力,没有人天生就注定轰轰烈烈,只要你有一颗不平凡的心,再加上持之以恒的努力,总有一天成功会属于你。

幸福的关键要素。于富兰克林本人而言,可以说一生都在践行何为善良、真实、诚信。强大的个人魅力让事业犹如神助,十七岁离开家后,独自一人来到边缘小镇,从当学徒开始,因个人技艺出众,在工作中同时帮助同事学习技能,深受同事的尊敬和爱戴。主动帮助的爵士,多次主动帮助他,这再一次证明了,当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来帮助你的不是那些你曾经帮助过的人,反而是那些主动帮助过你的人,这在概率学上说也是正确的,主动帮助的人一般能力比受众大,所以下一次是他的概率肯定大,原著引用“那一天,这又一次证实了我学的那句至理名言,谁若一次施恩与你,必将二次施恩与你,其乐意之情为受恩于你者所不及也”。

勤奋是最有用的美德。原著引用:“我之所以这样毫无顾忌地强调自己的勤奋,尽管有自吹自擂之嫌,目的无非是让读过他的子孙后代们能看到在这段叙述中勤奋产生的于我有理的效果时,就可以知道这种美德的用处”。从作者的自我讲述中,我认为没有丝毫的夸大,无论富兰克林有什么想法,总是首先去做,先实现自己的想法,行动永远是第一位的,改良铅字排版技术如此,开印刷厂如此,电学试验也是如此,一个高标准的行动派。幼年时期利用饭后的休息时间、家人外出购物时间读书等等,关键是无论人生何种阶段他都能做到。在受人排挤时,自己开办印刷厂,缺乏资金支持时,很多朋友主动伸手帮助,人们总是评价说,有印刷业务找富兰克林,因为别人休息时他仍在工作,别人还未起床,他已工作很久,给人的感觉是事业心极度强,印刷事物交给他做让人放心。这或许就是天道酬勤,自助者天助吧。

专心致志做事最为满足。在建筑堡垒时,原本需要一个星期才能完成的工作量,在大雨倾盆的不利天气下,人们几乎干不成活,竟然只用了3天就完成了,可能是因为敌人要攻打城堡,但在这个工作中,富兰克林发现,当人们投入紧张的工作中时,酗酒闹事的人也不喝酒,更不闹事了,管理难度降低了很多,得出的结论是人们专心致志的做事的时候,往往最为满足。

读富兰克林自传有感 篇3

当夜晚的月亮高高地挂在天空时,我却沉没在书的海洋里。这是一本影响了几代世人,历经两百余年永久不朽的励志奇书——《富兰克林自传》。

文章主要讲的是富兰克林于18世纪初出生在美国东北部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城。富兰克林的父母一共生了17个孩子,他排在15位。随后的几年里,他经过不懈的努力,当印刷工,开书店……终于登上了科学的宝座。富兰克林的出生不仅使他成为了合众国的雏形,还影响了这块英国殖民地的发展。并且让富兰克林成为“从天上偷取火种的第二个普罗米修斯”。他的成就让世人赞扬,他的名字让世人赞颂。富兰克林影响的不仅是英国,而是全世界。

使富兰克林出类拔萃的重要原因,是他那“什么都想知道”的求知欲望。他10岁的时候,离开了学校,但在后来的几十年里,他始终坚持学习。他看来,书是无价之宝;书是打开幸福和成功大门的钥匙。古今中外这样的成功人士比比皆是。

明代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小时候就对医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常常跟着父亲上山采药,遇到不懂或没见过的花草就要刨根问底,问个明白。还浏览了各种关于医学的书本,终于写成千古名著《本草纲目》。

举世闻名的发明家爱迪生,从小就是一个好奇心特别强的孩子。因为他如此爱好空想和突发奇问,以致一位老师骂他愚蠢。事后,他就退学回家,由妈妈来管照他。爱迪生就是靠着这种勤学好问的精神,才有了1000多项发明专利权,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介绍了富兰克林是一位真正的名垂千古的伟人。作为一名作家、发明家……他慷慨地献出了他的生命和精力,他感到给他的最高奖赏莫过于使他在有生之年能够看到他的工作产生的辉煌成果。我们要时时刻刻记住富兰克林说的一句话:要成大事,就得既有理想,又讲实际。不能走极端!

富兰克林自传读后感 篇4

儿时的富兰克林由于一次窃取邻居家的石材而受到家人责备之后,明白了一个终身受益的道理:凡不正当者即为无用之物。

少年时的富兰克林便懂得了,当他提出任何可能有争议的意见时,他从不用“一定”、“无疑地”或任何其他表示肯定意见的字眼。相反地,我猜想或料想某事是如此如此,为了什么什么理由,在我看来这件事好像是,或是我像是这么这么。或是说我想象这是这样,或是说: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这是如此。——以上这种说话的技巧我在刘墉的《说话的艺术》中也有看到,但是少年时的富兰克林就能认识到这么重要的说话技巧,着实令我心生敬意,并且也让我更想要细细品读这个传奇人物的一生。同时以下这段小诗与大家共勉”大言不惭,只有这唯一的理由,那就是:傲慢即是愚蠢。但是,究竟是否如此,愿高明之士不吝赐教。“

哪怕像富兰克林一样伟大的人,年轻时也是办过错事,所以我以为随着我们年龄的成长,对事物的认识也才会慢慢的变得全面,所以我们无需因为年轻时犯下的某些错而悔恨,年轻没有失败,因为年轻的我们能够失去的东西很有限,我们是在以最小的损失获得最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