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通用8篇)》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切忌长篇大论。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劳动仲裁申请书(通用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1
申 请 人:×××,女, 1962年3月14日出生,汉族,住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下洋村×××号
被 申 请 人: 海口×××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住 址: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水果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 人: ×××
申请事项:
1、 请求确认自 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 被申请人依法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期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五项保险,具体数额由社会保险征稽部门确定;
3、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3月13日期间加班工资人民币111384元〔12×【(『850÷21.75』×10×3)+(『850÷21.75』×104×2)】〕;
4、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23045元〔【1471+(8×2×『1471÷21.75』)】×11〕;
5、 请求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支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54470元〔【1471+(8×2×『1471÷21.75』)】×13×2〕。
事实与理由 :
申请人于20xx年9月15日经人介绍,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工种为环卫工。在职期间,申请人每天均严格遵守被申请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尽心尽责,按时上午7.00-11.00、下午16.00-20.00上下班。在水果市场交易旺季,为了完成当日工作任务,每天均不得不工作至20.00后才可下班;从来没有节假日,也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状态一直持续至20xx年3月12日。
20xx年3月12日下午,被申请人突然口头通知申请人“水果市场内的路面正在整修,用不了那么多人,你明天暂时不要来上班了,两个月后等路面整修完毕后再回来上班”。一个月后的20xx年4月27日,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邱天灼何时能回来上班,他讲“路面还未修好,暂时还不能上班”。之后,见到工友的工作量多时,申请人就主动与他(她)们一起参加劳动。至20xx年5月18日,因为路面已经修好,申请人再次询问被申请人何时能上班,得到的答案却是“路搞好了,不用人了”!至此,申请人被被申请人强行辞退。
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5月18日,申请人在为被申请人兢兢业业工作的这些年里,被申请人即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从未给申请人购买过任何种类的社会保险,更没有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向被申请人主张合法权益,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及加班工资,但是均未果。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迫于无奈,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提起劳动仲裁,恳求贵委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0一*年六月三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诉人:李xx,男,汉族,住址:江西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原xxx公司员工。
被诉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请求事项:
l、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1998年3月9日至20xx年6月30日经济补偿金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6500ⅹ50%)元,合计9750元;
2、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合同解除时止两年的星期天加班费7384,元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合计8537元;
3、裁决被诉人支付超时工作的夜班保安工资30000元;
4、裁决被诉人为申诉人补缴入职以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5、被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1998年3月9日入职被诉方,被诉人原为国有企业,公司名称为广州市花猫糖烟酒副食品公司,20xx年后改制为全员持股的非公有制企业,公司改名为广州市千佳糖烟酒副食品有限公司。从1998年起,申诉人与公司每年都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的劳动合同一份,6年共6份。每年签约的时间分别是:1998年6月2日、1999年7月2日、20xx年7月26日、20xx年7月17日、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25日。签约的时间以及合同的相关内容见证据一(协议书6份),约定月工资900元,实际支付工资为1000元见证据二(申诉人的工资存折)。合同约定后,申诉人夜以继日的为被诉人工作,工作时间从每天的上午八时至下午五时,其余为值班时间。签约后,申诉人白天的上班时间坚守岗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即买菜、做饭、打扫公司办公室卫生、门前三包、公司白天保安、信报收发等工作。晚上在公司值班,守护公司财产和文件的安全。从入职的1998年3月9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申诉人没有请过事假,没有请过病假,长年累月夜以继日地在被诉人处干活,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事务干活,没有任何怨言。但是,20xx年6月28日11时左右,被诉人人事保卫部负责人吴小莲口头突然通知申诉人工作到6月30日止,7月1日离开 公司。因合同期未到,申诉人第二天找了吴某,并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后来吴因工作忙,没有对解除合同的事情出解释。申诉人后来又找了被诉人总经理马小姐,因已无协商余地,在申诉人的再三要求下,麦才以书面形式书写解除申诉人劳动关系的亲笔“通知”一份。“通知”全文如下:“通知因我公司经济效益不好,职工太多,所以减员,真对不起。千佳20xx年7月1日”(见证据三)申诉人只好于20xx年7月1日10时前离开了公司。但是,事后该公司立即雇请两名员工承担申诉人原来一个人干的活。至此,申诉人终于发现,被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的合同还有其他的目的。同时也可以说明,申诉人原来的工作是严重超量的,是应该由两个人来完成才是合法合理的,申诉人有理由获得两份工资。但令人遗憾的是,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工作已经6年,除了开始领取过加班工资以外,最近四年竟然从来没有领过加班工资,更没有领过超时超负荷工作的另外份额的工资,被诉人解除合同的决绝以及对员工权利的漠视,无疑更让申诉人感到无比的伤感。6年来,申诉人事实上总共星期日加班301天(计算方法为(365天-10天法定节假日-20天合同约定休假日)÷7×1×6+(30天×3+22天-3法定节假日-10合同约定休假日)÷7×1);法定节假日加班60天(6年×10天/年)。而且只要申诉人上班,那么,晚上申诉人又变成被诉人夜间值班的员工。
申诉人认为,被诉人与申诉人所签订的劳动除了约定早8晚五的厨房工作以及办公楼的卫生清洁工作以外,还要求申诉人夜间值班,劳动时间的约定已然达到全天的24小时,而且,值班的工作并不简单,因为,合同约定申诉人还必须对公司的财产失窃负赔偿责任的。因此,合同有关劳动内容和劳动时间的约定,与国务院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相违背,侵害了申诉人法定权利,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该约定是无效的,但是,该约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有效,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协议的其他条款是有效的,依法成立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现被申诉人提前解除与申诉人缔结的劳动合同关系理由不充分,依法应该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650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3250元;支付申诉人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两年96个星期天的加班工资7384元(1000÷26×96×20xx),同一时间段节假日加班工资1153元(1000÷26×10×300%);被诉人在6年多的时间里,利用的非法约定从申诉人身上所榨取的夜班利益也应该退还或补偿。因为,夜班的约定是违法的,同时也是无效的约定。因此,被诉人利用非法合同条款从申诉人身体力行中获得的63个月的员工劳务利益,也就成为了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损失问题,申诉人决定只要求按照广州市保安行业的工资标准计算,请求裁令被诉人补偿性地支付30000元;另外,依照以及其他的相关法规的规定,被诉人还有替申诉人按照实际的月工资补交社会保险金的法定义务,在此也请求裁令被诉人给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以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徐xx,男,汉族,xxx年6月16日生,住江苏省泰兴市xxX,身份证号码:X。
被申请人:苏州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吴江经济开发区X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
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2950元(15年x5530);
二、支付申请人应休未休年假工资22860元【(xxx年至20xx年共45天x254元/天x300%)—(45x254)】;
三、支付申请人xxx年病假工资1185.57;
四、补足申请人xxx年事假工资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补足申请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330元(30元/月x11个月);
六、支付申请人非法扣除工资10952.46(暂计xxx年度、xxx年前4月);
七、补足申请人xxx年终奖5009.4元(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标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自xxx年9月14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勤勉踏实,但被申请人不能足额发放申请人全部工资,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请人工资,尤其是被申请人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的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无奈之下于xx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
综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男,住丹江口市六里坪镇油坊村x组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xxxxxx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x负责人:xxxx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十堰市xx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xxxx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xx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xx年——20xx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被十堰xxxx劳务公司派遣到xxxxxx车身厂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申请人:
日期:
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要求与被申请人1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
2、要求被申请人赔偿1月9至1月17日期间经济损失1636元。
3、要求被申请人赔偿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4000元。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2日进入申请人处从事商务经理工作,合同期限自20xx年10月22日至20xx年10月21日,约定工资每月4000元,被申请人于20xx年12月30日分别向申请人处的总经理乔某、董事长冷某以及人事经理匡某口头提出辞职,口述原因是觉得自己无法胜任此岗位,1月6日左右,申请人找被申请人沟通确认辞职事宜,此时被申请人反悔当初自己提出的口头辞职申请,并因此与申请人发生争吵,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即表示只要被申请人愿意留下,则继续留用被申请人,而被申请人消极对待,不予明确表态,考虑到该职位是非常重要岗位,若人员心态无法稳定,对申请人运营管理影响巨大。因此,申请人于1月10日向被申请人发出书面和邮件形式的有关确认辞职事宜的通知函,要求被申请人明确回复,且申请人明确表示,只要被申请人不辞职,申请人则愿意继续留用被申请人,并期望被申请人能调整心态,积极,认真的面对工作等。而且申请人在1月10日、11日先后两次发邮件催被申请人给予明确回复,而被申请人一直消极对待,置若罔闻,不与予理睬,也不给于明确回复,完全无心工作。
基于被申请人入职以来所负责管理的:发货物流成本控制混乱,系统退货管理不严,无法用心尽职实际做好本部门商超和渠道发货、退货,各地发货的统筹安排,客诉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均无法达到本岗位的要求,且又发生上述情况,申请人迫于无奈,于1月14日向被申请人发出调岗通知书,工资和职位级别均保持不变,并在1月15日发出调整岗位后的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均为被申请人完全有能力担任的工作,而被申请人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消极怠工。自1月9至1月16日以来,一直对申请人发出的工作沟通邮件不做任何回复,每天不做任何工作,上班玩手机,玩游戏等,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不尽职责,经1月17日劝告仍不改正。对被申请人管理工作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和一定的经济损失,此事实,被申请人已经严重违反了申请人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奖惩管理条例》中的第八条第七款。
而且,被申请人对1月14日申请人发出调岗通知书中交办“1、请对你原负责商务部工作不足和缺失做出《商务部工作总结报告》,此项工作于元15日18:00下班前向乔某提交书面报告进行审核。2、《20xx年商务客服管理的工作计划》,此项工作于元月16日18:00之前向乔某提交书面报告进行审核”无故拒不完成,此事实,被申请人严重违反了申请人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奖惩管理条例》中的第八条第七款。
因此:申请人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九条第五项第2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奖惩管理条例》中的第八条第七款,依法仲裁如下事项:
1、裁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月18日解除劳动合同。
2、裁定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1月9至1月17日期间人工经济损失1636元(工资;4000元/月÷22天×9天)。
3、裁定被申请人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金4000元。
此致
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证据及证据目录:
证据一:
证据名称:劳动合同
证明内容:证明劳动关系
证据二:
书证名称:1月10日发的通知函及邮件记录
证明内容: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如实沟通和告知的事实
证据三:
书证名称:1月11日、12日催被申请人回复1月10日邮件的记录
证明内容: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如实沟通和告知的事实
证据四:
书证名称:录音材料
证明内容: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沟通劝告无效及被申请人的违纪事实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6
xx市劳动监察支队:
我与经双方协商调解,公司已经全额付清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双方就劳动争议已达成调解协议。现本人向贵支队提出撤诉申请,请贵支队依法予以准许。
申请人:
20xx年1月20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张__,男,1__X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湖南省__市__号,身份证号码:435211____2__X。
代理人:姚__北京中银(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__经济技术开发区__号,电话:__31—4______
联系人:刘__联系电话:13__31____
法定代表人:罗__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234元(自2__年月至2__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__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__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__年月至2__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__年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__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__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__
二____年三月十九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xxx,身份证号:xxx,住住址:xxx,通讯方式:xxx,代理人:xxx,电话:xxx。
被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xxx,住所地:xxx,通讯方式:xxx。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合计人民币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合计人民币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加班费合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应聘到xxxx有限公司,职位为xxxx,月基本工资为xxxxx元,入职后被申请人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申请人购买职工基本社保。X年X月X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在未经培训也未经调岗的情况下直接通知申请人被辞退了,并要求次日不用来上班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请人依法应当获得xxxxxx元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被申请人违法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xxx元。
3、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申请人一直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达10小时,被申请人均未支付加班费,实际延长加班时长合计xx小时,休息日加班合计xx天,因此应支付加班费合计xxx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主张。
此致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