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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进县创建方案(推荐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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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进县创建方案(精选5篇)

健康促进县创建方案 篇1

20xx年1月,卫生部第3号公告向社会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在此基础上,卫生部组织专家编写、出版了针对卫生专业人员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和针对城乡居民的《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以下简称《健康66条》);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健康素养,和谐中国”为主题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简称“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并于5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

为推进社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根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xx-20xx)》,结合当前社区爱国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我社区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由卫生部门牵头,宣传、广电、教育、财政等爱卫生成员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

(二)小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专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

(三)建立公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

(四)《健康66条》传播活动以小区为单位覆盖率达到60%。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社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工作网络由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多部门合作等系统组成。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系统。

2.建立健全技术指导系统。技术指导系统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组成。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人员为兼职健康教育人员。3.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系统。协调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全国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平台和品牌,共同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

在建立健全工作网络的同时,加强对网络专业人员的分级培训。培训内容:对于从事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的人员,主要培训社会动员、计划设计、组织协调、传播与教育、监测与评价、《健康66条》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多部门合作的人员,主要培训《健康66条》。通过层层培训,提高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能力。

(三)传播健康66条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小册子、宣传画、巡讲等传播手段,普及《健康66条》,逐步提高公民健康素养水平。20xx年重点开展健康素养巡讲师资培训活动。

(四)定期开展监测

结合每年的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建立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及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动态掌握公民健康素养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提高公民健康素养水平作为关系民生、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保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利用项目,促进发展

充分利用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项目,组织开展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群众乐意参与的活动,推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面发展。

健康促进县创建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市妇儿工委关于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的通知精神,实现全县城乡8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能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病检查的项目工作目标,提高全县城乡妇女的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充分利用农村和社区的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管理服务体系,以乡镇为单位,80%以上(40%/年)已婚育龄每两年接受一次免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扩大到老年妇女,可以增加妇女宫颈癌、乳房疾病等检查项目,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发现、早治疗。

(二)任务

1、普及妇女生殖保健知识,针对妇女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面向妇女和家庭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妇科病防控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树立健康生活新理念,增强自我保健意识。

2、加大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力度,组织医疗单位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常见妇科疾病的检查。加强对妇科病的预防和监测,掌握妇女妇科病的患病情况,提出干预措施。

3、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和妇科病检查的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率和妇女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覆盖率,降低妇科病的发病率。

二、检查项目和经费保障

(一)检查项目

基本检查项目(免费项目):包括妇科常规体检和阴道分泌物检查。

选择检查项目(收费项目):结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有选择的增加检查项目,以提高妇女妇科病检查质量。检查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暂行)》执行,全县统一标准。

(二)经费保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每一至二年接受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经费按《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支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常规妇科疾病检查,按实际检查人数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次10元的补助。

三、组织实施

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妇儿工委是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妇女病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并纳入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成效的评价。县卫生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配合,推动我县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的开展。

乡镇政府要做好妇女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工作。为方便妇女就近接受检查,原则上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由妇女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具体承担,负责体检的医生要认真规范填写《妇女健康促进项目体检档案》,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严防交叉感染,对患病妇女做好诊治和随访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将《妇女健康促进项目体检档案》纳入农民健康体检的家庭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建立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报表制度。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与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实行有机结合。

县妇幼保健所是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和常见妇科疾病检查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者,负责常见妇科疾病检查人员的培训、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通过下乡巡回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县妇幼保健所要加强监督指导,严防交叉感染,及时掌握我县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动态以及常见妇科疾病的发病趋势,分析原因并制定干预措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实行季报制度,县妇幼保健所要及时了解掌握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信息,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向县妇儿工委、县卫生局、县财政局上报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工作报表,同时上报市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

各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配合做好疑难病人的会诊、转诊和治疗工作。

四、各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常见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规划、管理和质量控制;协调组织疾病检查工作的技术队伍和配备有关设施,确保人财物各项保障措施得到落实;加强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负责对实际检查人数的统计上报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充分发挥网络健全的优势,编印发放生殖保健知识宣传手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普及生殖保健知识。

县妇联积极配合做好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组织动员工作,各乡镇妇联、乡镇公共卫生管理员、驻村责任医生负责提供常见妇科疾病检查人员的名单并组织动员妇女接受常见妇科疾病检查。

县总工会负责协助督促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女职工每一至二年一次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的组织发动工作,并建立卫生保健档案,推动《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

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该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的指导,并对评价结果进行评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拨付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评估

建立省、县、乡三级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常见妇科疾病检查率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县妇儿工委将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列入妇女发展规划的内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估,促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落到实处。

健康促进县创建方案 篇3

根据X市创建健康促进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结合“四城同创”工作和“健康__”全民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力争到20xx年6月底,全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同比提高2%,成人吸烟率下降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0%,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健康提升计划书覆盖30%以上的家庭。

(一)建立健康促进长效机制。

1.将健康促进创建纳入镇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发展规划。

2.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健康促进公共政策。

3.整合相关资金,统筹安排健康促进创建工作经费。

4.建立覆盖村、单位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落实专(兼)职人员,完善相应工作制度。

5.加强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

6.充分发挥卫生院技术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实施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1.开展基线调查。依照创建健康促进市基线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和上报工作。

2.确定优先领域。根据基线调查结果,结合健康促进市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确定需要优先解决的问题和领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评价干预效果。对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需要实施综合干预的优先领域。

(三)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无烟环境。

1.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健康促进村、健康家庭和健康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到20xx年6月底,全镇20%的村达到健康促进村标准,建设健康家庭8个,卫生院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4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25%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1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建设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各1处。

2.建设无烟环境。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无烟环境创建,创建一批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无烟单位。

(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

广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健康科普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活动,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五)推行健康管理。

1.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老年人、慢性病人为重点开展签约式服务,推行健康监测、评估、干预、追踪的全程健康管理服务。

2.在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上,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制定健康提升计划书。

3.根据基线调查结果,针对主要健康危险因素,设置专项干预门诊,以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体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开展健康危险因素个体化干预服务和健康管理实施效果评估。

(一)第一阶段(20xx年9月25日前)。完成创建工作组织动员、成立机构、制定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20xx年9月26日—20xx年3月31日)。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三)第三阶段(20xx年4月1日—6月30日)。完成自查整改、资料归档、效果评估和组织申报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__镇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镇级领导小组),并将创建工作与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同步推进。

(二)严格督办考核。镇级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各单位健康促进工作情况开展阶段性检查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全镇创建工作进展的单位予以

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 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促进知识,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健康促进县创建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建设一批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和社会开放率,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拓展健身渠道,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健全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明确相关业务指导主体,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下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全县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达100%,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三)积极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指导个人根据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各级医院在提供诊疗服务时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紧紧围绕群众健康需要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开展健身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五)各行业加强职工体育锻炼,落实工间操制度,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在公共场所开展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六)各类新闻媒体设立健康教育栏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加大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力度,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集中曝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

(七)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公共场设立禁烟标志,禁止烟草广告,稳步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领导干部主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严格遵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主动带头禁烟,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积极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营造无烟环境。

二、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一)职责分工

1.教育局

(1)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职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系统内健康教育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指导各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指导职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在校园内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并按时更新,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行为习惯,确保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教职员工及学生文明卫生素质。

(2)指导学校开展好禁烟工作。

(3)制定控蛔工作计划,配合卫计部门做好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监测工作,相关统计资料齐全。

(4)定期抽查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年度内负责开展一次学校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5)落实职工工间操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禁烟各项工作。

2.卫生计生局

(1)制定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成立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部门的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好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

(2)指导各医院、卫生院和卫生室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按时更新,在提供诊疗服务时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实现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3)积极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大力推广和规范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推广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方法,指导个人根据体质和健康状况开展适合的健身活动,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水平。

(4)组织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开展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调查。

(5)巩固好医疗机构禁烟工作。

(6)落实职工工间操制度,每季度在局机关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

3.各乡(镇、街道)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在村(社区)、有独立办公院落的乡直部门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并按时更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深入宣传健康知识;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及辖区居民文明卫生素质。

(2)加强职工体育锻炼,落实工间操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

4.建成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

(1)制定单位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加强职工体育锻炼,落实工间操制度,抓好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宣传;结合单位特点,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知识讲座,确保职工卫生知识知晓率≥80%;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

(2)在单位办公区域、服务窗口或办事大厅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并按时更新。

(3)负责在年度内开展一次单位职工健康教育效果评价。

(4)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积极参与无烟单位创建。

5.文广局

(1)建设一批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设施,逐步提高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和社会开放率,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拓展健身渠道,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公共体育资源的利用率。

(2)落实城区影剧院、网吧、图书馆、体育馆、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禁烟工作。

(3)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加强职工体育锻炼,落实工间操制度,抓好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宣传,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做好单位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

6.交通运输局

(1)在客运车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并按时更新,对客运工作人员开展好健康教育。

(2)落实客运站等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落实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内控烟工作。

(3)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加强职工体育锻炼,落实工间操制度,抓好监管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宣传,每季度开展一次干部职工健康知识讲座,按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

7.市场监管局

(1)抓好监管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宣传,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设置健康教育专栏。

(2)落实超市、商场、餐饮服务行业的控烟工作。

(3)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加强职工体育锻炼,落实工间操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按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

8.卫生监督所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加强职工体育锻炼,落实工间操制度,抓好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宣传。

(2)按行业管理要求落实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协助卫生计生局落实医疗机构禁烟工作。

(3)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

9.疾控中心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加强职工体育锻炼,落实工间操制度,协助县创建办、卫生计生局组织开展好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

(2)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卫生素质。

10.新闻中心及电视台

(1)设立健康教育栏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加强对各类健康主题日宣传活动的报道;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宣传活动,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卫生素质。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加强职工体育锻炼,落实工间操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做好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入认识到健康教育工作是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卫生乡镇(村)的关键环节,抓好这项工作对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结合乡(镇、街道)、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好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做好资料归档,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健康生活方式及行为形成率达标。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渠道,多层面多角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健康教育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健康教育工作氛围。

(三)强化培训指导

县卫生计生局、县疾控中心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创建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开展,抓好全面健康素养促进技术指导,提升城乡居民卫生知识水平和卫生保健能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

县创建办要着力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好全县各乡(镇、街道)、各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联合督办督查局、县卫生计生局组建健康教育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创卫常规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健康促进县创建方案 篇5

一、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示范。

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衔接。制定并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制定省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指导意见,培育壮大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实施大数据工程,加快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推动建立省政府数据服务网,促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推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区域试点等示范工程加快建设。

二、贯彻落实国家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

根据国家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以及总体框架(试行),研究建立我省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各领域具体指标体系。

三、加强全省信息安全能力建设。

做好属地网络安全监管以及要害设施和资源、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和保护工作,推动同步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措施。创新互联网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违法信息动态防控处置机制和违法行为监测预警机制,提升网络安全管理能力。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推进移动信息安全服务云平台、信息安全系统软件测试中心、信息安全产业基地等建设,建立健全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支撑体系。

四、深入实施“宽带中原”战略。

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公共场所高速无线接入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大幅提升网络访问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标准。积极开展“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和“宽带中原”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综合带动作用,建设国际信息专用通道。推动中国联通中原数据基地、中国移动数据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持续完善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智慧城市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围绕智慧城市建设,构建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中原城市群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为契机,重点在智慧交通、在线医疗、数据挖掘等智慧应用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六、加快数字高清平安城市建设。

完善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设施,强化视频监控专网建设,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和公安视频监控平台为基础,推进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共享。加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地铁公交站点、学校门口、医院、大型商圈、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推进视频主动应用和深度应用机制建设,提高建设应用水平。

七、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

实施数字县区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程,加快等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试点建设与应用,2020__年底前完成智慧时空信息云平台试点建设,带动其他市将空间信息资源服务升级到时空一体的信息资源服务。

八、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

加快12个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推进智慧城市绩效成果创建工作,带动其他城镇智慧化应用。整合住房城乡建设信息资源,建设城市信息公共数据库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从家庭、社区、园区、新区、城镇单元功能智慧化入手,探索房地产、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推动智慧规划、智慧建造、智慧住房和智慧城乡基础设施等智慧应用。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推进水务、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绿色建筑等涉及民生、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应用与智慧城市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制定《智慧社区建设导则》,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社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建设。

九、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应用。

实施“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推进省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试点工程,在全省有公交企业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探索智能公交建设模式,提供便捷公交信息服务。推进“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工程,加快等地智能公交系统建设,推广普及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推进跨市域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缓堵与智慧化管理综合保障工程,建设城市交通综合信息研判平台,完善城市交通管理信息体系,提高公安交管便民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出租车服务。

十、推进智慧医院及网络医院建设。

加快健康卫生服务云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医疗服务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全面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与保险、银行征信、教育、科研机构等跨区域跨机构居民健康信息资源共享,面向公众提供健康管理、医疗咨询、公共卫生、预约诊疗等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推动省人民医院等加快远程医疗、智慧医院建设,实现病人身份、药物、病案及相关数据和护理流程网络化管理。积极推动等药品电子商务试点建设。

十一、加快发展智慧的旅游。

推进旅游服务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智慧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为游客提供资讯查询、产品推荐、行程规划、电子票务、酒店预订、景区客流统计发布、导游导览等全程一体化旅游信息服务。积极推进智慧的'旅游城市、景区试点创建,推动省内4A级景区基本实现智慧化。加快推进洛国家智慧的旅游试点城市等建设,制定智慧的旅游相关标准。

十二、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实施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应用示范工程,重点在石化、建材等流程制造领域和机械、轻工、电子等离散制造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示范项目,推进设施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资源高效利用。加快软件园、惠普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等软件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等产品。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发展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业态。

十三、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

全面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积极提供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医保结算等社保便民服务,建立覆盖城乡、实现多险种和跨地区接续的全民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应用,建设全省社会保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社保、就业、人事人才、劳动监察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作,探索开展就业形势分析与预测、失业监测预警、病种结算分析等大数据分析和应用。

十四、推进智慧养老应用。

建设省智慧养老云平台,建立健全全省***数据库、老年人健康档案动态库,为全省老年人提供呼叫救助、远程健康检测、健康管理等服务。完善“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惠民工程等建设。

十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加快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统一的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云平台,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库以及生产经营监管、溯源管理、稽查执法、标准检测、应急管理等信息系统,实现监管需求实时可知、行为规范实时可视、日常管理实时可控。强化食品药品电子追溯,方便信息公开查询,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六、推动智慧校园建设。

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开展智慧校园试点,完善校园信息网络,推动学习情景识别与环境感知、校园移动互联、学习分析等技术在校园应用,建设一批智慧校园。面向不同人群开展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培训,大力发展网络教育服务。

十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建设,争取设立国家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支持重点电商园区建设,发展壮大一批骨干电商企业。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建设网上商城、线上线下体验中心等,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在物业、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应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

十八、建立省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加强对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