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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的风俗习惯(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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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而且是个跨境民族,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越南北部等地。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壮族的风俗习惯(5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婚俗 篇1

壮族的宗教多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建立了寺庙。1858年以后,天主教传入,1862年教传入,但都未传开。各家都有神龛,敬奉祖先。近现代以来,部分壮族地区又有天主教和新教的传入。

壮族本民族宗教则以摩教(MOZ)(壮族巫教)主要的信仰,摩教带有浓重的佛、道二教,特别是道教相融合为其特点。此外,神灵崇拜 民间崇拜的神灵多而杂,有自然神、社会神、守护神等等,崇拜仪式也随诸神的功能而不同。布洛陀是壮族先民口头文学中的神话人物,是创世神、始祖神和道德神,其功绩主要是开创天地、创造万物、安排秩序、制定伦理等。“布洛陀”是壮语的译音,布洛陀的“布”是很有威望的老人的尊称,“洛”是知道、知晓的意思,“陀”是很多、很会创造的意思,“布洛陀”就是指“山里的头人”、“山里的老人或“无事不知晓的老人”等意思。布洛陀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

禁忌内容 篇2

壮族青年传统的体育文娱活动,和表达爱情意愿的独特方式。绣球有圆形、方形、菱形,有的还做成各种动物形状。上端有条彩带,下端系一束尺多长的彩丝穗子,球内填充谷糠或棉籽,大小不一,轻重不等,一般不超过一斤。比赛时,男女相向分列两队,各有一裁判。一方起抛,球落对方场内,接不住的,要罚唱歌或表演节目。再轮换抛球。绣球作为爱情信物时,抛法又不相同。有的是在对歌时,姑娘趁无人注意悄悄地送给意中人,对方则以手帕、毛巾之类物品回赠,两人继续对唱下去,借以增进了解。有的是姑娘看中了谁,便定点抛过去,对方如亦有情意,即系上礼物,还抛过来。绣球能打开双方心扉,为彼此的进一步接触、了解,创造条件。

壮族是怎么来的 篇3

壮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现代民族学、历史界一般公认壮族是由中国古代岭南的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她与周奉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译音“俚”字,实是壮语中对“蛇”的称呼)、乌浒,宋以后的僮(撞、獞)人、俍(狼)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壮族与百越中的西瓯、骆越是一脉相承的,从汉至唐初,壮族地区不断的主动或被动的接受汉语言文化,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

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任用壮族有名望之人为土司管理本族。而中央政府的漠视及土司的横征暴敛给壮族人民带来的沉重负担使壮族人民不堪其奴役,多次反抗。

唐朝的西原“黄洞蛮”起事,宋朝侬智高起义,明朝的俯江农民起义,清朝数百年不间断的起义直到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这片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镇压而告失败。壮族人民在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辛亥革命斗争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壮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壮族主要居于岭南。岭南地区自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在先秦时代,壮族就属于百越的骆越、西瓯等,远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有柳江县的“柳江人”和,“甘前人”,来宾市的“麒麟山人”,荔浦县的“荔浦人”。都安县的“干淹人”和“九楞山人”,柳州市的“白莲洞人”和“都乐人”桂林市的“宝积岩人”,田东县的。“定模洞人”,灵山县的“灵山人”等等。这些古人类所在的区域,恰好是壮族先民的活动地域,也是现在壮族的聚居地区。据此部分专家推测壮族为这些古人类的后代。

先秦时期,广西为骆越国,居住着百越中的“骆越”、“西瓯”、“苍梧”人。骆越国是岭南壮族祖先著名的方国,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其中提到“路人大竹”,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云:“路音近骆,疑即骆越。”路即骆,此说中的。《逸周书》亦称《周书》,乃先秦古籍,多数篇章出于战国,其中所记商周之事,必有所本。在《吕氏春秋·本味》里,又提到“越骆之菌”,汉代高诱注:“越骆,国名。菌,竹笋。”越骆是汉语提法,意为越(山)谷或越鸟,越人语言倒装为骆越。“僮”这个民族名称,是南宋时出现的。宋人李曾伯在上宋理宗的“奏议”中,曾提到宜山有“僮丁”。宋人朱辅在《溪蛮丛笑》中进一步指明南方“洞民”“有五:曰苗、曰瑶、口嘹、曰獞、曰仡佬”。

以后历代均多沿用“獞(僮)”名,到明代“獞”名引用逐渐增多,但往往与“瑶”并举。到清代对“獞(僮)”名的引用已遍于广西各地。1949年后,经过深入调查和进行民族识别,人民政府把广西、广东、云南等地自称“布壮”、“布土”、“布农”、“布泰”、“布班”、“布陇”、“布诺”、“布衣”、“布民”、“布越”、“布寮”、“布雅衣”、“布曼,”等等的人们统一称为僮族。后因“僮”字的含义不够清楚,又容易读错音,一九六五年,按照周恩来总理的倡议,把“僮”改为“壮”,把“僮族”改为“壮族”。

民族区域自治。1952年12月9日在广西的西半部建立桂西僮族自治区,1956年春改为自治州。1958年3月5日,建立以原广西省地区为范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4月1日,建立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建立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族名称虽随代而异,其主要源流:百越一瓯一瓯骆一西瓯骆一西瓯骆越一乌浒一俚僚一僮一俍一沙一侬一壮,为一脉相承。

壮族简介 篇4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少数分布在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壮族族称来源于部份壮族的自称“布壮”。此外,还有自称布侬、布土、布样、布斑、布越、布那、侬安、布偏、土佬、高栏、布曼、布岱、布敏、布陇、布东等20多种。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族人口数为16926381。

历史概况

壮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壮族是由中国古代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它与周奉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鸟浒,宋以后的僮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当秦朝势力进入岭南以前,在祖国岭南(今广东、广西一带),主要居住着属于百越系统的西瓯和骆越两族群,这两个族群就是壮族的先民。

根据出土文物发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壮族先民已普遍使用铜器,这些金属工具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发展,壮族社会无阶级的原始公社进入到奴隶社会。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兵分5路,进军岭南。秦军战胜西瓯人,统一了岭南,设立了桂林、南海、象三郡,置于中央集权制的统治之下。又派监禄在广西修筑灵渠,把湘江与漓江连接起来,沟通了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接着,从中原迁来大批汉人“与越杂处”。这些汉人在与瓯、骆越的交往、通婚过程中,部分成为壮族,同时加速了越人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汉至唐初,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给壮族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壮族人民不堪奴役,多次反抗。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岭南的壮族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反动统治者的血腥镇压而告失败。壮族人民在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辛亥革命斗争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壮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文化艺术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歌圩日期各地不同。

唐代,壮族已有舞蹈,如舂堂舞以舂米为内容,以敲击声伴舞。宋代有扁担舞、采茶舞、捞虾舞、春牛舞等。大约在清代,壮族开始出现戏剧。一种是用壮语演唱的壮剧、师公戏、木偶戏;另一种是在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歌舞剧。壮剧又分为流行于田林、西林、百色一带的“北路壮剧”,是在滇戏的影响下,于民间说唱曲艺“板凳戏”的基础上形成,吸收了滇戏的唱腔,伴奏的乐器有壮族的马骨胡、葫芦胡、木叶和汉族的笛子、三弦、二胡。流行于青西、德保一代的“南路壮剧”,是在马隘土戏的基础上,受邑剧影响而形成演唱合一的戏曲形式,伴奏乐器除本民族的马骨胡、葫芦胡外,还采用了邑剧的文锣、武锣、大钹、小钹、二胡、三弦、笛子、鼓、梆子。

古代壮族先民在今广西宁明、龙州、凭祥、崇左、扶绥五县市境内的断崖陡壁上,绘制了众多的崖壁画,仅在明江、左江沿岸连绵200多公里的地段上就有60多处。画面有人形、兽形和圆形图案等,人物画像最多。

壮族铸造和使用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铜鼓的类型很多,大小不一。壮锦是壮族人民享有盛名的纺织工艺品。它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花纹图案别致,结实耐用。武术活动在壮乡不仅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而且有独特的习俗。如明代桂西壮人,男孩长到十来岁,就要教他练武。当地土司提倡群众习武,群众也崇尚武术,每年冬闲时节,壮乡的各个村寨都延聘师傅传授武艺。这种习俗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后。而今壮乡的传统武术又逐步恢复发展起来。

风俗习惯

壮族的婚姻,过去是父母包办,但婚前恋爱是自由的。富有人家纳妾,劳苦人民是一夫一妻。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后来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会被处死。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住房多数与当地汉族相同。部分地区居民住“干栏”(又称“麻栏”),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养牲畜和堆放杂物。近三、四十年来,这种建筑形式已有改变,实行人畜分居。

壮族服饰各地不一,广西西北部,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喜戴银首饰;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妇女,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包方块形状的黑帕,穿黑色宽脚裤子。男子多穿唐装。衣料过去多是自织的土布,现多用机织布。过去有凿齿(即打掉一两颗牙,再装上金牙)、文身习俗,现已改变。

饮食方面,喜吃腌制的酸食,以生鱼片为佳肴。主食是大米和玉米。年节时,用大米制成各种粉、糕。妇女有嚼槟榔(也称吃蒌)的习俗。结婚送聘礼时,榔槟是必需赠送的礼物。

宗教信仰

壮族除祭祀祖先外,还有自然崇拜如祭祀山神、水神、土地神、灶神、太阳神等。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壮族地区。近代以来,一批传教士到壮族城镇建立基督教、天主教教堂,发展教徒,但影响不大。

壮族祟奉多神,各支系的神名不一。一般祭献关公、孔子、岳飞、杨六郎、家神、财神和神农等。部分神只有偶像和牌位。如神农等牌位即设在"老人厅"内。同时保留着万物有灵崇拜,如祭献太阳、木桥、石头等。祖先崇拜在壮族的宗教生活中占有一定地位。每家正屋都供奉"天地君亲师"神位。"侬人"所供奉的家神有三兄弟,神位通常设于门角、梁上或后墙,并且供奉外祖父母。"土人"和"侬人"已出嫁女子每逢年节要在男家祭献自己已死去的父母。"沙人"在卧室内供有"花王圣母"。负责壮族社会宗教活动的头目有魔公和师娘。魔公都由男子担任,凡丧葬祭把等活动,便负责念经、作道场;有汉文经典,并师徒相传。师娘有男有女,专管"请鬼"、"送鬼",行巫术以"治病消灾";没有经书。

语言、文字

壮族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全国壮语分为北部和南部两个方言。红河州的“布依”语(侬人话)属南部方言,“布雅依”语(沙人话)属北部方言,“布傣”语(土老话)同南部方言比较接近。壮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根据史籍记载,壮族由于长期和汉族交往,很多人不但“能习汉语”,而且“知读书”、“知向学”,能使用汉文。

11世纪时,曾有学过汉文的壮族根据汉字的形、音、义的规律,采用汉字和两个字相切的记音记义方法,创造过一种方块字——土俗字。但仅限于宗教经文、山歌和书信使用,没有广泛流传。1956年,国家为壮族人民创造了一种拼音文字的壮文,但红河州至今未推广使用,原因是大多数壮族都懂汉语文。

抛绣球 篇5

壮族传统歌节。又叫“三月三”、“歌圩节”、歌圩,壮语叫“窝埠坡”;双龙垌”。意为到田间或岩洞外唱的歌。分日歌圩和夜歌圩。日歌圩在野外,以倚歌择配为主要内容; 夜歌圩在村子里,主要唱生产歌、季节歌、盘歌和历史歌。除农历三月初三,春节、四月初八、中元、中秋以及婚嫁、小孩满月、乔迁等时节都可形成歌圩。甚至赶圩路上歌逢对手时,也可形成临时歌圩。其起源有多种传说,一说刘三姐发明山歌,众人争相传唱,逐渐衍成歌圩; 一说为娱神,除灾驱疫; 一说为纪念一对坚贞情侣。歌圩节前,人们要备好五色饭和彩蛋,姑娘们还要赶制绣球。

歌圩日,小伙子和姑娘们都穿节日盛装,男携礼物,女揣绣球,成群结队前往。有的抬着刘三姐神像绕行歌圩一周,才开始对歌。有的则由姑娘们搭起五彩绣棚,待小伙子到来,边对歌、边审度对方人品、才华。有的是男女对列,姑娘向意中人抛出绣球,对方如果中意,就在绣球上绑上礼物,掷还女方。有些歌圩有碰蛋的习俗:小伙子用手上彩蛋碰姑娘手中彩蛋,姑娘如愿意和他做朋友,就露半边蛋让他碰,不愿,就整个握住。还有的是甲村向乙村送去彩球,相约还球时举行山歌比赛,如乙村输了,彩球不准送还,来年继续比赛,直到唱赢为止。

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已将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定为壮族歌节,逐渐发展成“三月三”文化艺术节。1989年广西第3届“三月三”文化艺术节在桂林举行,把文化、经济交流同旅游结合起来,收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