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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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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篇1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2013年2月28日,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对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等作出重大部署。

改革后国务院机构设置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

(一)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国家继续支持铁路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不再保留铁道部。

(二)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五)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

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六)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 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篇2

(两会授权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2013年03月14日 22:04:50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完

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

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

(一)实行铁路政企分开。为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国家继续支持铁路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不再保留铁道部。

(二)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

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五)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为推进海上统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六)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加强能源监督管理,将现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不再保留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4.中国人民银行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关于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该加强的加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抓紧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

时办结。对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涉及其他地区、需要全国统筹安排或需要总量控制的项目以及需要实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外资项目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审批。对国家采用补助、贴息等方式扶持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国务院部门确定投资方向、原则和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安排,相应加强对地方政府使用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投资活动的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设立审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依法需要实施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地方。

(三)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除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行业需要设立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资质资格许可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四)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政府,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 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五)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分别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六)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七)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其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

意。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

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八)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职能。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宏观调控措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

一、政令畅通。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国务院各部门必须加强自身改革,大力推进本系统改革。

(九)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进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方式法治化。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

度和体制。

(十)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质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则。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都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发挥法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政府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引导、教育、督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国务院机构改革民主过程 篇3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中共中央2月28日上午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共中央拟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向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必须深化已进行30多年并取得重要成果的行政体制改革,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中共十八大从我国发展全局出发,提出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任务,强调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在行政体制改革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首先抓紧抓好。中共中央根据中共十八大提出的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后,将建议国务院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习近平强调,搞好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人事安排特别是高层人事安排,是开好全国“两会”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的大事。中共中央政治局对此高度重视,在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虑人选条件、各方面结构要求和工作需要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名单。

习近平指出,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就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进行协商,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做法。在座各位同志,多年来同我们党亲密合作,积极建言献策,对我们党的工作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希望同志们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胸怀大局,心系人民,团结带领广大成员继承和发扬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高自身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巩固多党合作的良好局面。

会议上,李克强通报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的有关情况。刘云山就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作了说明。

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农工党中央主席陈竺、致公党中央主席万钢、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台盟中央主席林文漪、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无党派人士代表郝如玉等发了言。他们认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都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中共十八大精神,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考虑比较周全,表示拥护和赞成,并就推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马凯、王沪宁、李建国、汪洋、赵乐际、栗战书、杜青林、杨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还有周铁农、蒋树声、桑国卫、黄孟复、张梅颖、张榕明、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王志珍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

中新网2月26日电 今日起至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将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建议人选将成为会议的主要议题。

根据议程,本次会议将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稿。此外,会议还将讨论向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建议人选和向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建议人选。

由于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在本次会议上,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相关议题备受关注。自中共十七大以来,尤其是十七届二中全会出台《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后,中国以大部门制改革为主的政府机构调整,一直是中外媒体的焦点话题。

200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国务院新组建交通运输部等5个部委,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为27个,这次调整也被媒体称为“第一轮大部制改革”。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再次提及“大部制”,十八大报告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有分析称,十八届二中全会将国务院机构改革议题列入日程,这是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这也意味着不久后召开的“两会”将推进新一轮的国务院机构调整。

对于新一轮的机构调整,2月2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指出,“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分析,此轮机构调整应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内部关系,而不是过多看重外部的部门合并。

“大部制改革,不是部门越大越好,而是要达到简政放权的目的,减少政府对市场对社会的干预,削减政府的权力,剥夺政府的部门利益,这才是最核心的,如果没有这些内涵的改革,简单的部门合并其意义并不大。”

汪玉凯表示,大部制改革绝不简单仅仅是行政改革,改革的前期是政治改革,后期就是经济改革,大部制是两者的结合点,因此,并不只能从行政的视角对改革进行设计,要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多元角度进行探索设计。

有分析称,推进政府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很难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在明确改革目标后,重在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成熟一项推进一项,由此真正释放出强劲的改革红利。(完)

2013年国务院大部制机构改革探讨 篇4

2013年国务院大部制机构改革探讨

一、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及背景

我们先看一下第一个话题,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基本的一些背景。传统政府的设置是比较简单的,比方说中国古代的部门设置有所谓的六部,包括吏部、户部、刑部、礼部、兵部、工部等,一共才几个部门,每个部门就两个字,很简单,但部门与部门之间一般不会有职责不清,多头管理的现象。

其他国家在以往的时候,政府管理的事务也是很少的,部门也很少,比方说美国在19世纪初只有三个部门,一是管外交的国务院,一个是管钱的财政部,还有一个管国防的陆军部。所以,传统社会的政府事务很少,所以它的部门设置也很简单,因为政府事务少,政府部门简单,它就不会有问题,但这种现象在现代社会发生很大改变了,所以这个理念必须有所变化。

以前我们经常说一句话,有一句话叫做“半部论语治天下”,这句话,首先说《论语》在中国古代社会、传统社会是一个经典,里边包含很多思想,包括进行统治的一些理论。同时这句话也有一个出处,一个故事,话说北宋初期有一位宰相叫赵普,他跟随宋太祖打天下,后来到了宋太宗的时候同样做了宰相,成为一个当时位高权重的人,有一次宋太宗和赵普宰相在下棋的时候,随口问他:“我听说有些人诬陷你,说你不学无术,平常读书不多。”赵普宰相马上起来告诉宋太宗说:“陛下,你说的很对,我读书就是不多,当时我跟随太祖皇帝打天下的时候读了半部论语,现在又帮着你治理天下,我又在读另外半部论语。”当然,赵普的说法是有点夸张,不可能只看一本书,治理天下光靠半部论语也是不够的,但这句话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表明在传统社会,政府管理确实是比较简单的,所以我们就没有必要设立那么多的部门,大部制也就无从谈起。

但到了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管理的事务越来越复杂,所以政府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事务,就要设立越来越多的部门来进行一个管理,事务越来越多,部门越来越多,政府管理的系统越来越复杂,它就有一个无限膨胀的趋势。但是政府也不能增加一项职能就增设一个部门,这样政府的成本就太高了,政府运转的效率就太低了,整个社会就难以承受。

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在国际上通行的一个做法,把职能相近的一个部门进行一个整合组成一个大部门,这是所谓的大部制。所(★)以大部制是现代社会政府面对日益庞杂的政府管

理事务所采取的一种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是一种更高级的一种政府管理手段来应对更复杂的政府事务。

大部制有时候我们又把它叫做大部门制,大部门体制,它是在政府的部门设置中对那些职能相近或相同的部门进行一个归并、整合,从而形成职能综合、业务流程完整的比较大的部门,从而避免了政府的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扯皮推诿等各种各样的政府乱象,这样就能够有效地提高政府的绩效,这种管理体制是大部制。

我国从1982年开展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行政体制改革以来,到今年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一共进行了七轮行政体制改革了。这七轮行政体制改革,没有包含改革开放之前、建国之后这30年开展的四次比较大的行政体制改革。这些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多成绩,而且这一年来我们把重点一直放在了政府机构改革上。

但我们在政府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顽固的政府弊病,政府职责交叉、权责脱节、部门之间争权,有利的就争,没利的就推,争权诿责,这些现象还是很多,这样就导致政府的效能不够高。在这些现象背后有可能是我们本身在机构设置上不合理,使得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因为这些机构的不合理又产生了、引发了很多政府职能上的问题,职责不清、政府缺位、政府越位,不该管的管得很多,该管的无人过问,政府权力膨胀,缺乏监督,不作为,以权谋私等这些现象尚未得到足够的遏制。

针对这些现象,怎么办?应事而生。我们近些年来进行了大部制的探索改革,说到我国的大部制改革实践,时间并不长,我们正式提出大部制改革是2008年,2007年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现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接着在2008年进行了一个大部制改革的初步探索。

五年之后,2012年召开了党的十八大,在十八大报告上提出要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所以今年我们将要稳步推进大部制改革,所以我们看,正式提出大部制改革只有短短的五年时间,但我们也不能说我们的大部制改革从无到有,仅仅就是从2008年开始的。

我们在历次行政体制改革中都会有大部制改革的痕迹,只是我们没有真正提出这种理念,每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都会有一些部门之间的归并、整合。比方说在1982年改革的时候,一共有100个政府部门,我们把它减少到60多个,消减了很多部门,很多部门直接裁掉了,有的是重新成立的部门,有的是把所有的部门集合到一个新部门里面去了,它都有大部制改革的痕迹在里面,但我们当时没有提出来这么一个理念。

大部制在国外,特别在发达国家有很多成功的经验。比方说,美国的联邦政府,现在有

15个组成部门,相对于我国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外的28个组成部门是要少很多的,2003年之前美国联邦政府长期保持14个组成部门。英国,它是发达国家里面比较早实行大部制体制的一个国家,它的部门数量长期维持在18个左右。法国,它的每届政府的部门,它在上个世纪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之后,每届政府基本上稳定在15个左右,相对于以前要减少了,以前都是在20个左右。德国政府,它也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这些部门进行了一个比较大的整合,形成了“大交通”、“大农业”、“大保障”、“大环保”。日本政府,它在2002年把原来的22个省并成了12个省(部)。

不仅是一些发达国家,一些发展中国家或是市场转型国家也实行了大部制的这种政府管理架构。比方说俄罗斯,俄罗斯的联邦政府现在有17个部,有的部门有典型的大部制的理念,比方说卫生与社会发展部,比方说交通部,俄罗斯的卫生与社会发展部,它除了负责医疗卫生之外,它还负责广泛的职能,包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等,很多职能都在这个部里面,俄罗斯的交通部则负责着各种各样方式的交通,包括陆上交通、海上交通、空中交通。陆上交通包括汽车、火车,甚至交通部还包含了国土测绘和制图等领域的政策管理,这些管理在我国不是属于交通部的。

除了俄罗斯外,另外一个典型国家是阿根廷,阿根廷有些部门也是典型的大部制的部门,比方说,它的经济领域有一个经济与生产部,还有一个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事务部,它把外交、国际贸易和宗教,这三个比较大的、相互联系,但它又有一定距离的职能部门给它糅合到一起组成一个大的部门,经济与生产部,它就主管着整个国内外的经济事务,涉及到经济活动各个方面,这是国外的一些背景以及我们开展大部制改革的必要性。

二、2013年我国大部制改革的主要思路

第二个大问题,2013年我国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特别是大部制改革的一些具体做法,我们来看,大部制改革,特别是我国主要通过什么样的思路方式来进行改革。

总结起来,我国的改革的思路有三种,通过三种方式来进行大部制改革:第一种,相近职能的部门进行一个归并整合,是一个加法;另外一个思路,决策和执行分开,分拆的一个理念;第三个,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来进行大部制改革。

(一)相近职能部门归并整合的思路

我们先看第一个方面,相近职能部门归并整合。我们可以看一看,2013年,我国在这个方面做了哪些探索。第一个,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在我国国内好多年一直就有一个所谓 的“五龙治水”或“九龙治水”的说法,这个无论是“几龙”,它都指我国的海上管理,特别是海上执法力量很分散,就现状而言,我国现在海上执法有国家海洋局的海监,有公安部边防局下属的海警,有农业部渔政局下属的渔政,有交通海事局下属的海巡,还有海关部门的缉私,这几个部门在职能上都在海上有执法权,相互间的职能划分不是特别清楚,特别是在面对近期我国海上维权的需要,如果仍然保持着“五龙治水”的乱象的话,就会使得我国多年来一直想解决的问题解决不了,而且在现在的这个特殊时期的压力之下,乱象就会更加突出,因为“五龙治海”,每个执法队伍都有自己的职能,但职能又是很单一的,因为各自要划出单独的一块来进行管理,执法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一些违法行为,又没有权力来执法,因为这可能不属于你的执法范围,这样影响执法效果。

每个部门为了充实自己的执法队伍,都会建立一些专用码头,建立一些船舶,有各种各样的通讯和保障系统,每个部门都说自己的力量不够,如果把这些资源放到一起并不少,如果把它分开,分散管理,只能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而且我们的执法中还存在着对企业、对群众在进行管理的时候重复发证、重复检查、效率低下、成本高昂,人为地增加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所以,这是一个多年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

2013年,特殊的形势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契机,把国家海洋局所管辖的海监、公安部的边防海警、农业部的渔政、海关总署的缉私,这四个方面的队伍和职责进行了一个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我们本来就有国家海洋局,但这个海洋局是把很多其他部门给加进去了,所以我们叫重建国家海洋局,这个海洋局仍然由国土资源部管理。

这个新的经过重组的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责是来拟定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进行一个海洋环境保护。在维权的时候,名称就统一了,以前要么是海监,要么是缉私,要么是海警,要么是渔政,要么是海巡,现在统一了,统一以“中国海警局”的名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因为业务关系,海警业务要受公安部的业务指导,这样就实现了海上统一执法,提高了执法的效能。

同时,海洋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主权上,都是一个大的格局。为了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我们还设了一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来具体负责制定国家海洋发展的战略,在重组国家海洋局的基础之上协调各个部门管理海峡事项,这是我国2013年一个典型的通过职能部门重新整合方式进行大部门体制改革的一个典型例子。

第二个例子,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我国是一个能源消费大国,特别是经过近些年来的经济发展,我国的经济模式在还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近些年来会保持一个能源消费大国 的地位,所以在体制上能够保证国家的能源安全和能源行业发展,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进行能源管理,这是很有价值、很有意义的一个举措。

所以我国2008年(五年前),我国为了加强能源领域的战略决策,很多能源行业管理设立了国家能源委员会,这个能源委员会是在国家发改委管理之下,能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效果很好,但2008年的改革是不彻底的,因为当时国家能源局没有把电力管理部门纳入其中,当时的电监会和能源局是相互分离的,这样电力作为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监管是独立与能源局之外的,造成电监会和能源局在电力改革、投资准入、项目审批、价格杠杆等方面存在职责交叉,它不利于整个能源领域的统筹规划,不利于通过电力行业的发展,所以在五年之后,我国把这个改革进一步深入了,把电监会纳入到了国家能源局,所以国家能源局本来就有,现在是重建,因为它把原来的电监会的职能给纳入进来了,这是咱们关于职能部门相近的部门进行一个整合的第二个举措。

第三个举措,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来我们有食药管理局,它不是总局,所以就不叫重新组建,它是新设立的总局。我们原来食品安全在管理上是一种典型的分段管理,针对食品安全这么一个管理事项,它不是所有相关的管理业务、管理职能都承担起来了,不是分成了不同的管理环节,食品有生产阶段,有流通环节,还有消费环节,所以,我们专门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管生产,看你生产的产品合不合格,质量过不过关,工商行政部门看你市场上流通的产品是不是合格,如果你这个产品到了饭馆,到了商场进行消费的时候,它要看你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看你合不合格,所以我们针对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不同的环节也设立了不同的机构来进行质量监督和管理。这样的话,部门众多,每一个部门管理的边界就模糊了,有的就难免产生一些交叉重叠,分得没有那么清,有的是重叠,有的是存在一些盲点,该管的没人去管,不该管的大家都抢着去管,这样有的时候监督管理的责任就难以落实。

直接的后果也是我们近些年来食品、药品质量事件层出不尽的一个重要原因,老百姓很不满意,社会很不满意,中央很不满意。所以这次我们以大部制管理的一个思路把众多的部门进行一个统和。改革之后,若干个机构重新组成了一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法模式从多头变成了集中,这样就强化的监督责任,有利于实现一种无缝管理,这样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效能总体上就得到了一个提高,这是第三个例子。

第四个例子,我国组建了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我们原来有新闻出版总署,管媒体、管出版业,管图书。另外,广电总局管广播、管电影、管电视,这些管理的对象有相同的、相近的一面,都是文化类的,都是知识传播的或娱乐传播的一种媒介,所以它的业

务有相似性,只不过载体不一样,所以我们这一次本着大部制改革的思路把这两个部门合并了,合并成了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这是第四个例子。

第五个例子,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拆分。计生部门,它从中央一直到基层都有一个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它的生殖健康、母婴保健等方面的医疗服务。这些职能,还有它这套服务体系是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内容是大致相同的,这样,它在计生领域卫生保健方面就有两套体系,资源分散、重复建设问题非常突出,所以我们这一次人口计生委拆分之后,就把计生这一块就并入到原来的卫生部,这样就成立了卫生与计生委员会,使得业务得到了整合。

第六个例子是铁道部的拆分。铁道部是一直争议比较大的一个部门,社会各界多年来一直呼吁对铁道部进行改革。之所以出现这个现象的一个突出问题,铁路它作为一种交通方式,它跟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并不顺畅,包括公路、水路、航空,现在把铁道部进行拆分,除了一些大的政策规划的职能之外,把铁道部原来的一些行政职能并到了交通运输部,组建了国家铁路局,这样,它就把铁道部的很多行政职能就纳入到了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就可以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平衡地发展,这样就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了,形成了一个“大交通”格局。这是进行大部制改革的第一个思路,职能相近的部门归并整合。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路

第二个思路,进行一个政府职能转变之下的大部制改革,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理念指导之下的大部制改革,一个典型的今年的做法是铁道部的拆分问题,铁道部不仅是一个行政部门,不仅是一个规划部门,它还是一个企业,它有企业的性质,所以这次拆分,把铁道部原有的一些建设部门、经营部门分出来了,成立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再由一个企业承担了原来铁道部的一个企业职责,这样它就真正地实现了政府的职能转变,如果这些企业的职责在原来的铁道部的体制之下,这个企业的经营是政府的一个职能,我现在把它切出去了,成立了政府部门之外的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当于政府的一个职能转变,政企转变,政府不管企业了,这是一个典型的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举措,这样有利于把政府和企业的角色进行了一个区分,改变了原来铁道部政企不分的一个乱象,这是第二个思路,政府的职能转变。

(三)决策与执行分开的思路

第三个思路,决策和执行部门分开。这个方面,我们今年的改革有两个例子。一个例子,铁道部的拆分。铁道部除了企业职能和一般性的行政职能之外,它还有整个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一个职能,这些职能没有放到铁路总公司,也没有放到交通运输部,而是放到了国家

发改委,这样把铁路建设的一个规划和具体的政策执行就分开了,规划放到了发改委,执行放到了交通运输部,这是一种典型的决策和执行相分离的一个大部门体制的改革思路。

另外一个类似的思路是对人口计生委的拆分,人口计生委不仅拆分出计生部分,放到了卫生部,而且原来的人口委还有一个研究人口发展战略规划,还有人口政策,提高人口素质等一些职能,现在把原来人口计生委的人口发展战略制定规划和人口政策的职责就分出来了,分到哪儿了?也分到了发改委。这样的话,发改委从总体上来对人口的一个发展战略进行了一个规划,政策的制定,其他部门执行,这样也是一个政府的决策和执行相互分离的一个思路。

这是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几种主要的思路,一种是合并,把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一个合并,第二个思路,进行职能转变,特别是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不管那么多职能了,很多部门从政府里边分出来了。还有一种思路是政府的决策和执行相互分离,这三种思路在我国的2013年的机构改革方案里边都可以找到例子。这是我们通过2013年的改革实践来看一下大部制改革的一些主要思路。

2013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力度是大的,是系统的,是统筹规划的,将来的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但大部制改革对我们来讲仍然是新生事物,从2008年开始提出来,一直到现在才仅仅5年的时间,一直以来我们行政体制改革就没有这种大部制改革的理念,虽然2013年大部制改革总体来讲是有勇气的,效果是可以预期的,动作是大的。

三、我国大部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但是在大部制改革领域仍然存在很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这里,我们就谈一谈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方面,政府职能转变和大部制改革的一个关系。大部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是什么关系?我们今年的方案是把大部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并列放到一起的,而且特别强调这次机构改革同政府职能转变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许多问题通过政府的职能转变来解决,这样比单纯的政府机构调整更有效果,更有价值,这是我们这次改革所提出来的一个理念。

理念很好,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大部制改革,它可以通过政企分开、政社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来实现,可以通过政府摆脱微观管理,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宏观管理上,注重宏观规划,以这种思路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大部制改革,还可以把政府从自己的职能方面更多地转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权能一致等。思路好,但从我国这一次机构

改革的实践来看,这方面的动作还是太少了,理念是明确的,决心是有的,但动作还需要进一步地加大,我们前边已经讲了,通过政府职能转变来推动大部制改革的实践不多,重心仍然放在了传统的机构的归并整合上,更多地还是一种加法,而不是乘法。

政府职能转变作为我们现在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最核心的理念,它和政府的大部制改革什么样的一个关系,两个是一个彼此交叉的关系,我们不能说政府职能转变包含大部制,大部制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内容,不能简单那么讲,也不能讲大部制改革就包含了政府职能转变了,政府职能转变是大部制改革其中的组成部分,这都不是,两者之间是相互交叉,相互推动的一种关系,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推进大部制改革,大部制改革也可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如果说大部制改革是个“手术”的话,政府职能转变就是一个“中药”,是一个“保健”,两者都需要,而且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可以作为大部制改革的一个理念和思路,但这方面我们的动作仍然太小了,在将来还可以在如何通过大部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做更多的探索,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三权分立的问题。我们这里的三权分立不是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是行政三分。行政,它可以把部门分成决策部门,分成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行政三分,行政部门也不是都能进行决策,不是都能够在落实执行,也不都是在自我监督的,这是一种大部制改革的一个思路。前面我们讲了,把人口规划职能放入了发改委,把铁路的整体规划放到了交通部,这都是一个决策权。具体的行政是在一些具体的部门,比方说有铁路局,这样就实现了一个决策和执行的相分离,铁路局更多的是执行交通部运输部的一个总体规划,你不能既决策又执行。

“行政三分”是大部制改革的一个思路,通过对三种权力进行一个划分,这样它就不仅仅是把职能相近的、业务雷同的部门,给它合并或拆解,而是进行一个归类,哪些部门是决策的,哪些是执行的,哪些是监督的,把很多业务相近的决策机构可以进行归并,归并到一个大的部门里面去,相应的再成立很多具体执行一些大政方针政策的一些业务部门、专业部门,这是在国外进行大部制改革的一个常见的做法。

现在,有些部门决策和执行集于自身,和大部门体制是背道而驰,比方说有的国家的发展规划部门,它既有一个整体性的、系统性的、基础性的政策规划职能,而且还管一些具体的项目的审批,这样集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于一身,职责过宽,权力过大,这是我们下一步进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大部制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领域。

第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地方改革。我们这一次明确提出来的具体的改革方案,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主要是指中央层面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对于下一步的地方改革也提及了,

但具体的地方改革还要地方上来具体出台相应的措施,大部制改革必须要上下联动,特别是针对中国,它是一个典型的非地方自治的一个体制,所以,国务院层面的改革和地方的改革一定要联动才能够达到效果,因为很多中央政府的规划、政策需要地方政府来执行,来落实。所以职能整合、权力集中,在地方上虽然能带来高效,但它有很多弊病,所以地方相应的机构改革也要大部制,也要进行一些分权。

同时,在改革中,中央政府也要给地方分权,不仅是地方自己内部大部制改革的问题,还有一个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问题,在大部制改革中,特别在职能转变领域,我们需要有一个中央要放权、要分权的一个理念,要有一些措施,不光是要放权,而且地方改革要有一定的自主性。国务院各个部委,它的组成部门、它的直属单位、它的一些特设机构,它是在国家层面上的;地方上,它的职责和中央政府,它不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在地方改革的时候,地方的大部制改革就不一定和国务院层面的改革就一定是一对一的上下一致的,不一定对口,中央有这么一个部门,地方上不一定有这么一个部门,中央有必要在某一个领域有三个部门,地方一个部门就够了,我这个地方上特别推出某一个领域,比方说我是一个旅游大市,我可以把旅游管理的政府职能给突出,有的地方没有这方面的工作,不是一个有旅游产业的地方,我们就可以把旅游部门合并到其他部门里边去,所以,地方改革首先我们要在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要按既有的规划及时地、坚决地落实推进,同时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强调中央向地方的一个分权,要强调地方的一个改革自主性,不一定上下部门一定对口一致。

第四个,大部制改革的适时推进。2008年提出来对大部制改革进行探讨,并进行了一些尝试。2013年我国做了一个系统的改革,同时我国在很多方面还有更多的领域需要进行大部制改革,大部制改革推进总是有阻力的。

朱镕基同志曾经说过,在他主持推进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的时候,他找了几十位部长逐个谈话,没有一个部门表示自己的部门是应该撤的,都强调自己部门的重要性,所以大部制改革,特别涉及到一些部门的合并、拆分、缩减的时候,触及了部门利益、触及了个人利益,总是有阻力的,这种阻力是客观存在的,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大部制改革的进程,我们对这个首先要客观认识,其次要用于突破。

我们还存在很多需要及时推进的一些大部制改革的领域,比方说发改委和财政部的职能交叉问题,比方说我们现在能否在文化部和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基础之上,往“大文化部”的方向改革,我们现在经过改革,政府部门,特别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仍然是比较多的,能否进一步地缩减,从二十几个缩减到十几个呢?我们从国外的情况来看,是有可能的,

至少是一个目标。

第五个问题,大部制改革要注重落实,它的实际运行以及最后的绩效结果。以前,我们政府部门设置比较多,现在通过大部制改革,以很大的勇气,很大的代价来推动了大部制改革,这些部门合并了之后,运行怎么样?我们原来一些职能转变的一些思路有没有落实?减少编制,减少部门,提高绩效的目标能否实现?这个还要看落实,不是仅仅出台一个方案就完了,甚至也不是仅仅我把“手术刀”切到了那个地方,把几个部门给合起来就完了,除了要做好加法、减法,还要做好乘法、除法,要从部门之间的机械相加到一个有机整合,在这个方面,我们是有很多经验和教训的,部门之间分分合合,部门没有因为被整合在一起就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反而使得成本更高了,运行更不畅了,这种经历,这种教训是有不少的,所以我国2013年这次改革也是要特别注重的一个问题,特别是需要以法律制度来把现有的改革成果来巩固下来,来保证它的有效运行。

第六个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大部制改革需要更多的公众参与。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方案听取了很多部门、很多方面的意见,关于这方面有关部门也进行了一个详细的解释,但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公众对这次改革的一些思路事先是不了解的,具体改革的措施是不知情的,是没有经过足够的社会酝酿的,现在出现了一些问题,也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讨论,所以引起争议的。

比方说,我们现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人说这个名称太长了,14个字,如果再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名称就更长了,我们以前六部,就两个字,为什么要那么长一个名称呢?这是一个简单的机械的相加,有没有足够的智慧有新的名称呢?有可能有,“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经过足够的酝酿,社会的讨论有可能就有了。关于这一次卫生与计生委,有很多政协委员提出来了,不应该叫那么一个名称,应该叫“卫生部”,这个建议合不合理,80多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这个说法还是保留原来卫生部的名称,合不合理?我没有足够的发言权,但这个可以让大家去讨论,让社会去讨论,而不是把结果告诉大家,告诉社会,然后接不接受,都是这个样子了。所以在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遗憾,一些有争议的东西,并不可怕,关键在于我们可以有更多的、更宽的一个讨论范围。

这样以公开透明的程序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抛弃原来的一些神秘主义的做法,充分吸收专家的和相关人员的参与,进行充分的民主协商和论证,有利于使得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科学性和民主性,避免利益集团的干扰,从而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正当性,特别是大部制改革,你不是有阻碍么,你不是有难度么,缺乏足够的方案吗?可以充分地相信、充分吸取社会各方,特别是专家的一些意见。

国务院机构改革 篇5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现将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

五、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