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秀5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培养以天下为己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独立思考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与全球视野的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2015年北京大学决定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2023年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优秀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招生对象 篇1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非医学类)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发明创造或参加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全国决赛或国际比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2、在我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报考相关专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获得优异成绩者(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
(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理科考生;
2、对医学类专业有浓厚兴趣,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3、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全国决赛获奖;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文件要求。
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篇2
(一)考核方法
1、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1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作品进行评估,并由专家组确定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答辩、现场创作等,具体以测试通知为准。
2、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2项要求的考生,和申请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基础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3、对初审合格,申请报考普通类专业,符合申请报考条件(一)第3项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初审结果及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学科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创新潜质。
4、对初审合格考生,我校将组织体质测试。
(二)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初审结果、基础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等考核情况,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降分幅度。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认定的考生,可获得以下不同类别降分优惠:
注:1、以上降分幅度为高考总分750分制省份执行标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具体降分幅度以最终认定通知为准;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3、上海市、浙江省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重要日程 篇3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3月31日 24:00
2、初审公示:2015年4月底前,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在北大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测试通知:公示合格考生按通知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
4、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14日。
5、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2015年6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录取: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报名方法 篇4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北京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报名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ga
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9:00至3月31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招生计划 篇5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控制在教育部核定的我校自主招生计划之内,宁缺毋滥。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普通类专业和医学类专业不可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