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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义务和党的纪律【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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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义务和党的纪律 篇1

党的纪律是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应该遵守的行为规则。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章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根本大法。在党内针对某些专门问题或一定范围的人员制定的具体条例、制度和规定,也具有党规党法的性质。共产党员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令,也是党的纪律的要求。由于我们的党是执政的党,许多党员在政府各部门任职,党要求所有在政府部门任职的共产党员要模范地遵守行政纪律,这也属党的纪律的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这也是党的纪律的要求。党的纪律又具体分为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等。党员在党内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既是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又是党的纪律的制定者。党的任何一项纪律都是在党员或者通过其代表进行充分自由讨论和批评的基础上制定的,它既符合党的根本利益,也集中体现了大多数党员个人的意志。

坚决拥护党的纪律,是党的每个组织和党员的重要责任。党强调必须有严格的纪律,主要是因为:第一,我们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它要求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既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铁的纪律。第二,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保证。党要实现自己的领导,完成各个时期的任务, 必须有统一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有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中央统一指挥下的统一行动。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提高思想外,还要坚持严格的纪律,这样才能防止和克服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上各自为政的无政府主义现象,制止那些公开或变相抵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行。第三,纪律是党内同不良倾向作斗争的武器,是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条件。党的纪律督促党员严格按照党员的标准行事,这就有利于党员保持共产主义思想的纯洁性,抵制剥削阶级各种腐朽思想作风的侵蚀,保持和发扬党的艰苦奋斗、克己奉公、与群众同甘共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优良传统,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四,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党内反对腐败的斗争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容忍腐败分子留在党内,就会使整个党衰败。对经不起考验的党员,首先要满腔热情地进行教育。但经验证明,仅仅靠教育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对那些败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有多少清除多少,决不姑息养奸。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坚强有力,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责任。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依据不同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纪律,在党的纪律中具有头等重要地位。政治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作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绝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之相反的言论,采取相违背的行动。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入党的人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党的五大关于《组织问题议决案》,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强调了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衡量一个党员政治纪律强不强,主要的方面是:能不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

党员的权利 义务 纪律 宗旨 篇2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在中国特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地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并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党的宗旨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否实现人民的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是衡量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最高标准。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奋斗历程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地依靠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不竭力量。

党的宗旨即一个政党存在的根本目的和意图。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党,除了忠实地代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特殊利益。这就决定了党的根本立场和唯一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重要标志,也是共产党员党性修养的最高原则和根本内容。

党员义务及其他 篇3

党员义务主要有: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十七大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也是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即: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党的组织生活是制度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汇报思想,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要及时予以处理。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行使下列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并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二、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三、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党员鉴定,编造党员名册,定期完成党员统计,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情况。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宣传 工作。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概括起来有下列四条: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 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事实政治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和主题教育。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四、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和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