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守则规定【最新8篇】》
保密守则 篇1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擅自复制、留存、销毁国家秘密;
六、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
八、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地方存放密品、密件;
九、不用普通电话、手机、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
十、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保密守则 篇2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拓展:
离职技术人员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二、 乙方离职后,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围和保密义务如下:
1、 基于业务保密事由,非经甲方授权部门或主管人员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单位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单位之控制。
2、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方案、培训资料、机构档案、单位运作方法、单位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 3、 可能成为甲方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认为需要保密客户资料、技术方案、技术文档、相关人员、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发展规划、财务资料、程序文件等方面的内容。
4、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的范围:
①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②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
③公司规划、设计、工程图纸等;
④应公司客户要求保密的资料;
⑤使单位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⑥影响单位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⑦影响单位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⑧影响单位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三、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四、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经双
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七、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二年内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 篇3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人民警察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交往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涉及秘密。
五、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六、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七、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普通邮政和计算机互联网络传递秘密。
公司员工保密守则 篇4
公司员工保密守则
公司员工保密守则
第一条若公司拥有的处于秘密状态的某件信息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竞争优势,或者该信息的泄露会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争优势或给竞争对手带来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则该信息属于公司秘密。
第二条公司秘密根据保密水平由高至低分为绝密、机密、保密三种级别。
第三条绝密信息是指处于不为公众所知、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或者其泄露将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秘密:
(一) 公司的技术成果及相关资料
(二) 公司产品或业务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三) 公司的客户名单
(四) 处于谈判或准备期间、尚未有定论的兼并、收购、合资、合作、融资、诉讼项目的信息
(五) 公司关于新产品、新服务、新经营模式的计划
(六) 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第四条机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其泄露能给竞争对手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秘密:
(一) 公司股东、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二) 未公布的关于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任免、奖惩决定的信息或者有可能使公司做出上述决定的信息
(三) 财务预算决算报告、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四) 公司关于客户、市场、竞争对手的研究计划、成果
(五) 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等的合同、协议
第五条保密资料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其泄露将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薪酬制度。
(二) 具体员工的工资薪酬信息
(三) 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四) 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第六条文件、资料的。保密
(一) 一切秘密公文、图纸、资料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印刷、复制、收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销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
(二) 绝密级的技术、经营资料,只限于主管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需要科室的人员。使用科室和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过程的保密工作,而且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三)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
第七条电话、计算机的保密
(一) 通话内容不得涉及秘密;
(二) 存有涉密内容的计算机网络、外存储设备、磁盘等应按秘密文件资料管理,并采取相应加密措施。
(三) 计算机网络使用按有关计算机网络使用规则管理。
第八条内部的保密
(一) 召开内部的涉密会议,要严格控制参会人,会议内容要记录,并标明密级,并由参会人在会议记要上签字
(二) 不得向无权接触某项秘密的员工透露该项秘密
第九条对外宣传的保密
(一) 公司宣传不得涉及公司秘密,如确需透露某项秘密的,应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定文稿。
(二) 对外宣传部门的员如对某一具体事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保密,应请示上一级主管确认。
(三) 非对外宣传部门的员工不得与媒体讨论有关公司的问题。
第十条对外交往中的保密
(一) 所有密件未经上级主管批准不得携带离开公司办公场所;未经上级批准也不得与非公司员工谈论相关内容。
(二) 外单位人员来公司参观,学习,应在行政总部规定接触范围内,并指定专人陪同,不准外单位人员随意进人涉密区域;
第十一条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二条对新进员工必须事先进行保密培训。未经保密培训不得上岗;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遵守下列保密行为规范:
(一)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 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 不在私人通讯、谈话中涉及秘密;
(七)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第十四条违背公司保密制度的责任
(一) 违背本守则或其他保密制度,致使公司绝密泄露的,或故意致使机密泄露的,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权的法律责任
(二) 违背本守则或其他保密制度,过失致使公司机密泄露,或者故意致使公司保密信息泄露的,公司给予降级、降薪处理,造成实际损失超过10000元的,与之解除合同,并追究其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权的法律责任。本款规定中所指的实际损失,包括给公司造成的销售、商誉等损失以及公司采取补救措施所支出的费用。
(三) 违背本守则或其他保密制度三次或以上,无论是否造成泄密或实际损失,公司均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四) 阻止、举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行为的员工受到打击报复,或者故意透露经调查属实的,给予打击报复者降职、降薪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对受打击报复者造成身体伤害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 违背本守则或其他保密制度,过失致使保密信息泄露的,给予降薪处理
(六) 其他违背本守则或其他保密制度的行为,公司给予警告,并可同时不超过500元的罚款
(七) 公司按照本守则第十五条给予阻止、举报违反保密制度行为的员工的现金奖励,应由该受举报、阻止的违反保密制度行为的实施人赔偿公司,公司可以直接从实施人的工资中扣减,工资不足以抵扣的,公司有权向实施人索赔。
第十五条对保密工作做出贡献,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 发现他人丢失公司绝密文件、泄漏或出卖公司绝密的行为,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阻止并及时举报,经公司调查属实的,给予加薪一级并一次性现金奖励不低于3000元。
(二) 发现他人丢失公司绝密文件、泄漏或出卖公司机密的行为,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举报,经公司调查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不低于3000元。
(三) 发现他人丢失公司绝密文件、泄漏或出卖公司绝密、机密的行为,及时举报,经公司调查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不低于2000元。
(四) 发现他人丢失、泄漏或出卖公司保密信息的行为,及时举报,经公司调查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不低于1000元。
(五) 其他对保密工作所作的贡献,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本守则自公布日起生效
安全保密守则 篇5
安全保密守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订本守则。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1、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独特的运行方式、竞争策略、计划、设计技术资料。合同、报价、提案不得泄露或传播。
2、不看不说与己无关的秘密,员工应保持公司商业秘密;忠于职守,增强保密观念;造成损失,本人承担责任
3、不该问的不问,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内的事不要随便打听。
4、如你需要借阅合同及设计资料,请于当日下班前归还原位,为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将资料借回家中及带出公司。
5、设计资料需要裁页,或需要带出公司,请事先征得总监或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并做出登记。
6、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机密文件。你只能查阅你工作范围内的资料,查阅时,请履行登记手续,于当日归还,并不得带出公司。
7、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8、如发现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否因为自己的原因泄露,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办公室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量消除泄密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属于公司秘密的范围:
1、公司客户的合同、资料、工程图纸、效果图、施工方案等。
2、供货商的报价单、供应合同等。
3、销售报价、销售合同,财务的账本、凭证、财务报表等。
4、个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5、属于公司的其它秘密。
保密措施及处罚
1、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2、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办公室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在竞争企业中兼职;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
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应当在协议终止后交还;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3、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4、因个人过失造成泄密的,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如果因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还须按以下标准对公司进行赔偿:
5、赔偿金额为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6、如果泄密是因员工出卖公司秘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因泄密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于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赔偿金额,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公司因调查、处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赔偿金额之内。
8、对泄密的员工,公司有权与其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保密守则 篇6
为了加强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场馆管理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以全面规范我处的保密工作。
一、场馆管理处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处长办公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5、处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9、涉外活动的相关信息。
10、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二、综合办公室是处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三、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职责制,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职责,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四、全处都务必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员工务必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2、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务必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4、凡带有保密资料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5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资料的计算机、软盘,务必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贴合保密要求。
6、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资料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资料,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7、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联网站点带给或发布信息,务必经过综合办公室的保密审查和监督。
六、各部门或教职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七、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八、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九、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十、涉外保密制度
1、在承办涉外活动中,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学校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带给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务必经校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务必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保密守则 篇7
(一)模范遵守本单位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自觉理解园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增强保密观念,在日常工作中个性是涉外工作中,严守单位秘密。
(三)凡属本园内部事宜不得随意泄露和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四)不得向除本单位以外的任何无关人员包括亲人、幼儿家长谈论有关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招生策略、工作方案等。
(五)不得向除本单位以外的任何人员包括朋友、尤其是幼儿家长谈论本单位的人事变动状况、教师去留问题及某某工作人员工作状况的讨论。
(六)不得向幼儿家长谈论有关幼儿园发生的任何不宜让家长知晓的事。
(七)不得与本工作岗位以外的任何无关人员包括同事泄露你在工作中获知的不便于让第三者知晓的工作秘密。
(八)本单位实行员工工资保密制,任何人员不得私下议论、相互询问个人工资收入状况。
(九)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打听的不打听。
(十)任何人员在离职前不得向任何家长透露你本人的离职信息。以上保密守则须严肃认真遵守,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保密守则 篇8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