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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培训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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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来为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计划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以下是小编Waner帮家人们收集整理的法务培训方案【8篇】,欢迎借鉴。

法务知识培训 篇1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并且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地深入,所以对民营业企业的财务人员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我国经济形式日趋复杂化,新生事物不断产生,新的经济形式对会计制度提出新的要求,从而使得财务专业和技术越来越复杂。财务人员不但要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丰富审计知识及国际财务管理新的观念和方法,而且要具有良好的职业判断能力。民营企业要通过不间断地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才能保证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财务的职业判断能力和适应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环境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要求。财务人员不但要具有专业财务知识,还应掌握国家经济法和税法知识、金融知识、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增长财务管理技能;并且不断掌握并完善财务软件和大数据操作及运用。

二、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培训重要性

1.适应中国经济高增加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求

当今中国已经进入知识经济爆发时代,随着民营企业经济活动逐渐趋于复杂化,财务部门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必需合理精确地、真实地反应企业经营经济活动和经济效益。民营企业面临新的经济时代,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已经不能很好适应这个环境,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去思考调整知识结构。随着中国经济逐渐进入全球经济体系,要求我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充分协调,按符合照国际形势变化去合作。财务人员不但要具备和掌握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而且要对国际会计、审计知识及国际会计管理观念、方法具有强大的理解力。民营企业只有通过对财务人员持续培训,才能让财务人员保证职业的岗位胜任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为民营企业更好服务,保证企业进行良好的运转。

2.民营企业财务人员队伍总体素质偏低,有待提高综合素质

民营企业的财务人员虽然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但理财观念滞后,理财方法落后,习惯地一切听从领导,缺乏掌握知识的主动性,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会计监督意识淡漠,导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另外,财务从业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搭配不合理,知识更新速度比较慢,甚至还存在任人唯亲,无证上岗,导致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低。综合上述现象,总体体现了民营企业人员素质偏低。但是实际上财务工作是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提供给民营企业领导者财务信息是否精确,由于这些财务信息指导并影响民营企业领导者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因此,只能通过不断地财务培训,拓宽财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素质,优化财务人员队伍结构,这样才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会计各项新准则贯彻执行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形式日趋变化,原先的会计准则已经不适应新的经济形式,所以不断推出新的的财务制度、准则和财务法律法规。这些新的规则执行,要求财务人员不断学习新的财务制度和准则能熟练掌握,合理灵活地对财务和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另外,加强财务人员本身思想职业道德培训适应国家法律法规的需要。

三、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1.民营企业管理者对财务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

民营企业负责人认为培训费投入是会增加企业经济负担,财务会计知识技术含量比较低,原来具备的知识足以胜任现在工作岗位,新会计政策变更、新内容靠自学也能解决,财务人员培训方面,民营企业方面认为财务人员培训既占用企业的时间,又占用企业的经费,所以根本没有将财务人员培训归入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范畴。

2.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对自身财务培训存在错误的认识

民企财务人员自己对财务培训没有相应足够认识和缺乏对培训工作重视。由于民营企业自身企业管理模式,作为家族企业,在用人方面和奖励机制方面有所偏差,“任人唯亲,家长式”的用人机制,造成财务人员普遍存在财务培训在此处没有任何用处等错误观念,从而对参加财务培训没有兴趣,还有抵触感。

3.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培训形式过于单一,培训效果不佳

当前财务培训教学方法还是利用传统的手段,使得财务培训没有活力,目前财务人员教育培训主要还是老师方面授课,培训老师讲课,学员听课,各干各的,传统教学方法降低了财务人员互动能力,培养不了财务人员学习的主动能力和创新能力性和创造性,缺乏互动性,不能形成有机结合,极少运用现代技术来辅助教学,传统教学方式让财务人员感到枯燥乏味,严重影响培训效果。

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比较单一,造成培训内容和实际工作岗位内容相互脱节,很难达到“工作和实际相结合,提高工作能力”的预期。

4.对培训机构和财务人员缺乏检查、考核和评价

当前财务人员培训安排后,就当大事完结,缺乏对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检查,培训接受进行考查及评价,作为以后培训活动的参考。现在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培训教育市场尚未完全开放、培训机构退出机制还未建立的情况下,这个尤为重要。往往培训课程结束就结束,没有对参加培训财务人员进行评价,并且和他们绩效考核挂钩,成绩优秀者,有所奖励。

四、完善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培训管理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建立合理的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民营企业的财务部门作为企业核心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要对财务人员培训制度提升到管理制度之中,让民营企业负责人必须转变观念并高度重视财务人员的培训。给予必要的经费投入、时间按排,把财务人员培训纳入人力资源培训范畴。

2.完善民营企业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首先,建立财务人员培训选拔制度。制定财务人员培训特定项目,选择合适财务培训人员。有利于争取最短时间达到最强培训效果,主动调动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选择财务人员培训对象必须考虑财务人员掌握培训内容的能力,在工作岗位上应用所学习内容的能力。这个同时是激励财务人员的问题,又是重要提高工作效率问题。在选择对象上可以采用自愿报名后,择优录取等方式实施。

其次,建立财务人员培训激励制度。把培训、考核、晋升、薪酬有机地结合起来,调动财务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如有学历证书财务培训作为对优秀财务人员的激励,以稳定民营企业的财务管理骨干力量,如果民营企业条件比较富裕把实用性培训作为对骨干财务人员的奖励和激励,让财务人员刚到民营企业对他们工作是肯定的,并且是重视的,是值得企业去培养他们的,增加他们对未来和企业共患难共发展的信心。

3.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

首先,合理锁定财务人员培训目标。培训目标的设置是通过对财务人员和民营企业具体生产和经营内容相互结合分析,明确了财务人员将来财务岗位轮岗、升职和财务人员个人的工作发展规划与企业发展相结合,而制定培训目标。明确培训目标后,才能确定培训具体内容,在财务培训以后,对财务培训目标进行及时的效果评估。培训后就要求财务人员通过财务培训掌握有效的知识和技能,能更好为企业提供更良好的服务,所以要以培训需求分析为基础的,通过需求分析,了解财务人员的现状,知道财务人员应该具有哪些知识和技能,而企业发展需要具有什么样的知识和技能的员工。明确财务人员现有能力与当前财务职能的差异,以此确定培训目标,是的培训目标更明朗化,更容易操作。

其次,合理确定财务培训内容。锁定了财务培训目标后,制定财务培训预期的期望值,根据以上预期,制定财务培训内容。尽管当前具体的培训内容千差万别,应根据各个培训内容层次的特点和培训需求分析来选择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可以分为专业知识、素质教育、会计新政策变化等,按照不同时期,不定时的对财务人员加强培训,从而达到培训的预期。

4.丰富财务人员培训方式

财务人员的培训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样化发展。首先,可以根据财务人员岗位变化要提高在岗人员的职业技术水平。采用聘请专业讲师对负责工作财务人员进行专题的培训。其次,采用导师带徒方式。对新进财务人员、岗位轮换、缺乏岗位经历或者岗位情况不熟的财务员工,可以采用特定到时带徒,通过带岗者的言传身教,使得财务人员获得实践经验,同时大量节约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其它还可以采用的培训方法为网络培训、经验交流、案例讨论分析等方法,从而激发财务人员对培训教育产生浓厚的兴趣,提高财务培训的效果。

公司法律培训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公司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提升全公司法务工作水平。今天上午,我们邀请XXX律师事务所XXX、XXX两位同志就《民法典》、《合同法》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讲解。下面,我就做好全公司的普法教育及法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意义。首先,开展普法教育是依法治企的基础,倘若企业员工缺乏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依法治企也就无法实现。其次,开展普法教育是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公司在经营中难免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经济纠纷,如果没有预先防范的意识,就无法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结果将会对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影响良好声誉。再次,开展普法教育是提升员工法律素养,帮助树立正确法律观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依法维权的重要途径。

二、要切实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一是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二是要加强对《公司法》、《合同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和岗位适用性、禁止性法律法规的强化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建立普法责任制,形成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负总责,其他部室和各子公司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做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提升公司员工法律意识和学法热情。四是要夯实普法教育的文化基础。要将日常普法与关键时点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要切实提高法务工作水平。一是进行合规性审查,法律事务部、各子公司负责人要熟悉合同签订的流程、程序,职责与权限。对于合同的审批,一般合同由子公司、部门负责人按照企业现有模式结合法律专业技能从合同真实性、商务条款合理性等方面审查审批,重大合同要及时报集团公司,由法律事务部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再交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提交董事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加强风险控制。各部室、各子公司负责人要在熟悉公司的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出一套适用的风险防范制度,在发现风险的时候及时反馈给法律事务部门,由法律事务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或者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做到提前预防;同时法律事务部结合存在的风险对公司内部的人员进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从而形成法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了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三是提供决策支持。法律事务部在参与或者列席公司重大项目或者商业谈判时,要充分发挥专长,进行法律风险论证,提供风险解决方案,切实帮助公司做出正确决策。

法务知识培训 篇3

若要达到前文所述法务会计的人才培养目标,需让培养对象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知识和能力。张玲(2009)将法务会计人才的知识结构比喻成“三层大蛋糕”,会计专业背景为最底层,审计、内部控制以及欺诈调查为中层部分,对法律环境的了解为最小的上层部分,而沟通技巧就是蛋糕上的糖果。罗欢平等(2010)却将其比喻成“三明治”上下两层为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中间为法务会计的核心知识。法务会计人才应当具备知识及能力体系并不是简单地相加和拼凑,形成一个体系,如图1。首先,道德素质方面,基本应当达到正确的人生价值观、高尚的职业道德、独立的敬业精神以及专业的职业判断,还体现在职业上能够胜任、行为准则规范以及履行保密业务等方面,法务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是工作的准绳,起到方向导向作用,若其道德素质做得不好,不仅仅影响其法务会计工作质量,可能改变的是问题的性质和本质问题,对其知识应用将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其次是知识结构,包含会计、审计以及经济管理知识,法学知识和法务会计专业知识等。会计知识、会计档案和会计信息是法务会计人员工作的主要对象,必须对其会计所反映的信息以及信息的产生充分理解和分析。审计技术为法务会计人员提供基本的证据搜集方法工具和技巧等,同时必须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以及风险估计等。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可以帮助法务会计人员充分理解会计所反映内容和核算经济内容。法学知识包含法律法规知识,诉讼知识和程序以及证据规则等,具体包含了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以及行政法等基本内容,各类法律的具体诉讼程序和如何举证等。明确证据的形式、获取、鉴定以及保全等内容。法务会计知识是知识结构的重心,需要有机融合会计审计以及法律知识同时并有其独特的内容,包含舞弊的甄别、经济案件的侦查、调查、诉讼支持、损失计量以及法务会计鉴定和专家证人制度等。

最后是基本的技能和能力,法务会计工作是一个应用性和专业性很强的职业,需具备综合的方法技能才能从事相关业务,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巧和能力包括与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人员的沟通技巧、交流的语言工具、计算机信息处理能力以及相关的心理学知识。熟练地应用这些工具定能让法务会计工作事半功倍,更好的综合应用会计、法律以及法务会计专业知识。

二、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培养课程设置

根据法务会计的培养目标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知识、能力及素质的分析,就其具体的课程进行设置,在设置时,充分考虑法务会计的服务性、技能性和应用性等特征。注意多学科知识之间的交融和合作。依据大学生课程类别的设置,具体课程体系为:

(一)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即大学通修课,主要是就道德素质、身体素质、语言和计算机等相关课程。具体包含法律职业道德、马克思基本原理、政治理论课、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二)专业必修课程在专业课程中主要让学生具备基本的知识和传授基本的技能等。具体包含:经济数学、统计学、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等经济管理知识课程;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分析学、审计学、资产评估、成本与管理会计等基本会计、审计以及财务知识课程;除了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以及宪法、中国法制史等以外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务会计学、会计法与会计准则、舞弊审计、经济案件侦查、法务会计鉴定等法务会计核心课程。

(三)专业选修课程为学有余力的同学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或根据自己的爱好和个人发展需要,为专业继续深造或资格考试或实践应用等设置相应的选修模块,具体包含公司财务咨询模块、注册会计师模块、律师资格考试模块、经济法律模块以及法务会计师考试模块等。比如律师资格考试模块可以设置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宪法、中国法制史等律师资格考试但在必修未开设的课程。

(四)实践实训课程实践实训课程主要满足法学和会计等课程内容实践的需要以及基本方法和技能的训练。基本技能课程包含相关公文写作、数据库应用、沟通与谈判、心理学等;法学实践实训包含庭审观摩、模拟审判、司法机关见习等课程;会计实践实训包含会计模拟实训、会计软件应用、审计实训等课程;法务会计实训课程包含舞弊调查实务、诉讼支持实务、案例讨论等。

三、可行的培养模式

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法学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和会计学本科或财务管理本科(法务会计方向)模式进行专业招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法务会计方向的毕业生大多从事会计职业,从事法务会计工作的很少,学生认为法律、会计两方面的知识都有所了解,但都比较肤浅,难以胜任法务会计职业的要求,很难将其有效地结合应用。目前可行性较强、可供选择的培养模式主要有法务会计卓越人才实验班模式、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研究生培养模式、双学位模式以及法务会计职业培训模式等。

法务会计卓越人才实验班模式,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实验班是学分制改革的实验田;是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是学校优才优育创立品牌和精英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单独组织的正式的专业方向教育,将精简相关专业课程,配置法务会计相关课程,实行严格的淘汰机制。不是一个专业的培养,是精英教育,培养的高素质人才, 只有那些学有余力的同学,感兴趣的同学,才可以参加,实施严格的淘汰制度。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研究生培养模式,可以以培养懂法律的会计人才为主要目标,学习基本的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考虑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内容设置课程,要求学生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培养出的注册会计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可从事法务会计工作。

双学位模式,法学或者会计学专业部分学生通过辅修第二专业(辅修会计学或法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毕业时授予法学和管理学两个学位,但是主修一个专业。该模式若想达到预期的目标,必须开设与法务会计相关核心课程,比如法务会计基础、舞弊审计、经济案件侦查、法务会计鉴定等课程。法务会计职业培训模式,开展面向法律工作者、会计审计税务工作者、企业管理者、各类商务调查公司工作者等在职人员的法务会计培训,对其进行直接或者间接地法务课程培训,培训对象具备一定的法律或者会计以及财务基础和一定的实践经验等,主要就其薄弱环节以及知识点进行专门的教育,有一定的针对性,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公司法律培训 篇4

为切实加强学习,全面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工作业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19年度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公司现状

1、公司目前25名员工,其中男性20人,占80%;女性5人,占20%;大专以上学历9人,占36%;,30到40岁之间年龄的6人,占24%,40到50岁之间年龄的12人,占48%。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公司团队整体学历水平偏低,年龄偏高。

2、 公司目前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细化与深化,很多工作程序需要优化与改进,员工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意识淡薄,团队精神与协同观念不强,各级管理人员管理技能与领导水平有待提高。

培训学习工作重点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制度和计划,培训工作的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培训工作要力争全面覆盖,重点突出,要在实际的培训工作中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拓展培训形式,优化培训流程,明确培训目的,提高培训效果。

2、随着新员工的加入,要做好入司前,上岗中,工作后各项培训与培养工作计划,帮助他们度过适应期。

3 、要提高员工的职业意识与职业素养,提升其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与团队合作与沟通的能力,增强敬业精神与服务观念,加强其专业水准。

4、 要不断完善培训制度与培训流程,加强培训考核与激励,建立培训反馈与效果评估机制,健全培训管理体系。

培训目的

1、改善公司各级各类员工的知识结构、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和工作模式,满足公司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好的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

2、加强公司各级各类员工职业素养与敬业精神,增强员工服务意识与服务水平, 打造高绩效团队,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效率。

3、提升公司凝聚力、吸引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储备相关人才。

4、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管理技能、管理能力与领导水平。

5、完善公司各项培训制度、培训流程以及建立系统的培训体系,实现各项培训工作顺利、有效实施。

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政策法规,上级文件精神,紧跟时代步伐,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2、法律法规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地方性管理办法

3、业务知识学习。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知识,重点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业务技能、管理水平。

4、其他知识学习。利用网络、报刊、杂志等学习供热、物业、收费等方面的知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问题。

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月初星期一上午8时30分在三楼会议室进行集中学习,员工要做好学习记录(具体时间见学习培训安排表)。

2、业务学习。月底星期一上午为业务学习时间,由各部门经理组织,各部门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学习,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培训。

3、员工自学。员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利用工作闲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

学习原则

1、以公司战略与员工需求为主线。

2、以素质提升、增值服务项目、能力培养为核心。

3、以针对性、实用性、价值型为重点。

4、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总结相结合。

5、坚持公司内部培训为重点、内训与外训相结合。

6、坚持理论培训和岗位培训相结合。

7、实现由点、线式培训到全面系统性培训转变。

8、自觉遵守学习的纪律和规定,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确保学习时间、内容的落实。

学习纪律

1、人员应提前到达会场。

2、手机必须调至震动状态,接听电话要求到走廊。

法务知识培训 篇5

【关键词】 法务会计; 人才; 培养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中大庆联谊、银广厦、红光实业等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曝光,来自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民事诉求不断增加。但是,如何认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能否确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假如存在因果关系,又如何确定损失赔偿额等一系列具有会计属性的法律问题,一度令律师和法官束手无策,也使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由此,法务会计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与国际领域法务会计发展相比,法务会计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无论是理论研究、实务开展,还是教育培训方面都较为落后。回顾会计发展史不难发现:创新会计理论促进了会计实务的创新,创新会计实务又会激发理论的进一步创新,二者呈螺旋式上升之势,而理论和实务的创新都需要有创新型人才。可见,人才是理论创新和实务进步的源泉。因而,研究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高等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学术界对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争议较大

法务会计作为为法律服务的会计,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查学、鉴定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于一身,属于边缘性学科,其学科属性在法律界和会计界存在很大争议。在我国,法学界较早介入法务会计研究,并已举办了两届法务会计专题研究会。他们认为,司法会计包含法务会计,司法会计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司法会计活动是一种诉讼活动;会计界吸收国外观点认为,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李若山、盖地等),司法会计活动实质是会计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激烈的门户之争成为制约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

(二)法务会计专业未被官方认可,教育模式散乱,开设院校少

根据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近来,笔者通过文献搜索、上网搜集等方法得出如下结论:目前我国已有一批致力于法务会计教学的政法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仍属空白,开设方式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将司法会计课程设为本科生教育的必修课。

2.在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立“法务(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如2000年云南财经大学、2001年云南财贸学院在会计学专业中增设司法会计专业方向,2004年云南财大将其改为法务会计方向;2007年渤海大学开始在财务管理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2001年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专业。

3.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司法(法务)会计方向”教育。如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渤海大学等。

4.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教育。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从2003年起招收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5.在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如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渤海大学等。

6.在会计专业硕士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教育。2005年复旦大学在招收的首批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员中,在全国高校首次开设了“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在MPAcc中相继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

7.开展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如中国政法大学已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人员、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校的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大学生与研究生的法务会计培训。

(三)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尚未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由于学科属性未定、专业非正规化,导致法务会计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和课程设置的不统一。笔者通过上网搜查,得到了部分院校法务会计方向教学计划信息,表1列示了较具有代表性的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课程设置情况。

仔细阅读表中资料可以发现,虽然上述三所院校法务会计所属专业有别,课程名称各异,但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仍呈现如下共同点:1.涉及学科领域广,几乎涉及到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三大领域,并主要以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为主,可以体现出法务会计人才知识结构应具有的特点。2.课程门数繁多,学生很难通过本科段或短期培训予以领会和掌握,应用水平值得怀疑。3.法务会计课程几乎是会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叠加,是一个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大集合,没有实现交叉学科知识间的整合,更没有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合,到头来,可能会导致既没有培养出合格的会计师,也没有培养出合格的律师,更不可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务会计师的结果。这也正是法务会计学科属性未定、专业设置不规范等因素的突出表现。

(四)合格的专业教师匮乏

合格的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目前,在开设法务会计课程或专业教育的院校中,承担法务会计教学任务的教师或是会计专业教师,或是法学专业教师,既精通会计学、审计学理论,又精通证据学和法学理论与实务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基本没有。

三、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当明确的事项

(一)明确界定法务会计的本质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是通过现象来表达的,不能用简单的直观去认识,必须透过现象掌握本质。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呈多元化态势,有运用型学科、会计行为、会计职业、交叉学科等多种观点,总体上呈“层林”状态。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应是接受委托的法务会计师,为帮助委托人解决在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事件,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以会计理论、审计理论和证据学理论为基础,以会计方法、审计方法和司法鉴定方法为手段,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涉事会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论证,并发表专家性意见或提供诉讼支持的一种法律性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旨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公正、公平提供专业证据,发表专家证词和证言,或进行法庭辩论。

(二)理性认识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

法务会计工作可以被看作是将会计语言记录的会计事实翻译成法律语言表述的案件事实,既能够提供诉讼支持服务,也能够提供会计调查服务,或是专家咨询服务,其服务具有法律服务性、法律事项性、调查取证性、价值量化性、报告排他性等特点,是一个会计技术和法律技术并重的服务项目,这正是人们将法务会计列入交叉学科的根本原因。鉴于此,将法务会计界定为双重属性的学科,分别在会计学科和法学学科下设法务会计专业,将有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理清法务会计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关系

法务会计应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法律事件而产生,本质属于具有法律性质的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因为从大量的会计信息中查找会计法律事实,不具备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胜任的,而证实舞弊、虚假陈述等过错行为是否存在,确认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计量损失额,又是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难以完成的。因此,可以理解为:法务会计师是具有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

(四)科学定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目标是行为的导向,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是成功的关键。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综合素质的人才。美国会计学家贝洛各尼曾这样描述法务会计人,他说一名称职的法务会计人的构成应是1/3的商人、1/3的调查人员和1/3的会计人员。这种描述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因而,借鉴国外经验,综合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笔者认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具有层次性和递进性。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实战领域输送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研究型复合人才,为教学、科研领域输送人才。

四、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一)尽快批办法务会计专业,大力推广法务会计学历教育

在明确了法务会计学科属性的基础上,为推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部应当尽快批准设立法务会计专业。具体方案设计如下:

1.本科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设置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本科和双学位、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三种形式。

2.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增设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和同等学历教育两种形式,招收对象必须是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本科生,高校会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教师,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会计师和律师。

3.开创法务会计本硕连读制。具体方案为:吸收大学本科二年级成绩优秀,并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学生,实行六年制的法务会计专业本硕连读制度。

4.积极鼓励在法务会计硕士教育有成功经验的院校,开展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填补我国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的空白。

(二)构建科学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在设计法务会计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会计课程和法学课程的简单叠加,坚持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为先导,会、法知识融合课程为主流,按照学历教育层次层层递进的原则进行,可以将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两大课程组群,具体设计方案见表2。

(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法务会计双向职业培训

职业培养是专业人才速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职业法务会计师还是凤毛麟角,接受法务会计委托的人群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知识和技能的单一性而深感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充电,他们的实战经验和感受会对高等学历教育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应当鼓励已有一定法务会计教学经验的院校积极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在校大学生和硕士研究会的法务会计职业双向培训。即采取高校专业教师和参与培训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同时授课的培训方式,一方面通过高校专业教师授课,丰富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通过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对亲身经历的典型案例的介绍和解剖,使专业教师及在校学生感受实战现场和获取临战经验,这是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通道,更是培养高水平法务会计教师和法务会计师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的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经验很值得推广。

五、结语

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共同呵护和努力;作为一个交叉学科,需要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各个相关学科的相互吸收、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作为一个服务行业,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相互学习和共同促进。本文仅对我国法务会计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进行了粗浅的研究,方案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需要教育界、学术界和实务界认可、努力和支持,笔者将不遗余力对此课题予以高度关注,更希望有更多的会计界和法学界人士致力于法务会计教育和实务的研究,并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1] 盖地。适应21世纪的会计人才――法务会计[J].财会通讯,1999,(5):7-8.

公司法律培训 篇6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此次培训得到了集团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司各位领导先后到场对学员进行了培训和指导。集团公司梁董事长在年月日上午举行的开学典礼上,亲自介绍了集团公司的概况、企业精神文化、服务理念和企业的发展目标,使新员工领略到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新招聘的大学生给予了很大的鼓励和支持,并且提出了很多的希望和要求。

二、精心部署,效果突出。

这次岗前培训工作做了精心的安排和部署。新招聘的3名员工被统一安排住宿在煤乡酒店,我处工作人员精心管理,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中采取劳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科学的学习方法,使大家更精准地接受知识信息。合理的课程安排:其间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处刘文处长、战略研发处段德虎处长、企业管理处许书谱副处长、科贝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山西大学容和平教授以及我处的同志们分别给新员工讲解了财务管理模式、人与企业的关系、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法、合同法等与企业相关法律知识、省经济现状、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同时还安排到潞安矿务局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学习其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以及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和服务意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成绩显著,合理实施。

此次培训的老师都是各处室的处长以及科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及大学教授,水平比较高,能够将所讲的内容深入浅出的用通俗语言表述出来,让学员容易理解,而且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均给出很好的解答,让他们有很多的收获。

法务知识培训 篇7

愿者培训已是迫在眉睫。

北京市大学生是奥运会志愿者丰富的人力资源。据有关方面估计,2008年奥运会将需要核心志愿者10万名,其中大学生是主体。而北京市大学生具有多方面的有利条件和为大型运动会、大型会议服务的光荣传统。但对于奥运会志愿者所需的体育知识来说,一般的大学生(除开设相关课程的体育类大学生外)不完全具备;也需要从深度上进一步培训。因此,把研究对象限定在北京市大学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 研究对象

从对奥运会志愿者体育知识培训的必要性和北京市大学生的现实情况出发,借鉴往届奥运会志愿者培训的方法和模式,结合2008年北京奥运会如何对志愿者进行体育知识培训做了初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2.研究方法

⑴文献资料法。通过查阅奥运会志愿者的培训历史,近几届奥运会对志愿者的培训模式和方法,北京奥组委官方网站对志愿者的要求以及与志愿者培训等相关的书籍资料数篇文献资料。查阅地点:图书馆、一些体育核心期刊以及具有可靠性的网站等。

⑵比较研究法。通过对近代几次比较成功的奥运会志愿者的培训模式的对比和国内几次大型运动会培训模式的对比研究,分析2008年奥运会应该采用的培训模式和方法。

⑶访谈法。从周边的高校大学生中随机选取了360人对是否做过体育比赛志愿者进行调查。

⑷ 问卷调查法。对10位在奥林匹克及志愿者培训方面有研究的专家学者进行调查,获取他们对志愿者体育知识培训的意见。回收率为100%,有效率为90%。

⑸数据统计法。用Excel对调查问卷进行数据处理。

研究结果与分析

1.志愿者概述

志愿者活动是现代社会一个重要现象。大到国际社会的各种人道主义援助活动,小到社区服务都可以看到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的身影。人是有社会性,离开社会即离开其他人的帮助任何人都不能生活。因此,在人类现实生活中帮助他人的“志愿者”总是受到人们的崇敬。对志愿者人们有不同的解释。如:“志愿者是指不受法律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强制,自愿提供服务的人”。“志愿者是将其余暇时间或知识贡献、服务于他人,而不期待任何回报的人”。志愿者是在举办奥运会过程中,以自己个人的无私的参与尽其所能,通力合作完成交给自己的任务,而不接受报酬或其他任何回报的人(巴塞罗那奥运会组委会)。志愿者是不期待任何金钱或物质回报,自愿选择将其时间、精力、技能、经验、服务和支持奉献给一个组织的人(奥林匹克志愿者纽约宣言)。尽管人们对志愿者概念的表述不尽相同,这一概念的一些基本要点却是清楚的。志愿者的行动是个人行为,其行为是完全自愿的,其活动具有社会价值,其活动不是独立的而是有组织的,其活动动机完全是利他的没有个人私利的。

2.培训的必要性

⑴ 北京市大学生志愿者的知识结构分析

从文化水平看,北京市大学生志愿者的知识和学历较高。大学的专业设置齐全,外语、计算机、体育等专业的大学生将为相应的志愿岗位提供人选,根据一般情况大学生的年龄是在18~22岁之间,这一时期的青年学生求知欲和接受能力都较强,他们一般都比较关注社会的热点。

通过对北京高校360名学生的调查显示,只有1.7%的人做过体育志愿者,愿意做体育志愿者但是没有机会的有68%,有90%的大学生愿意做奥运会志愿者。但对于奥运会志愿者所需的体育知识来说,一般的大学

生不完全具备;也需要从深度上进一步培训。大学生课外接触的媒体报道是奥林匹克运动的信息,往往忽视奥林匹克运动的社会、伦理和教育价值,而更倾向于关注明星。因此对他们进行专门的体育知识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⑵志愿者组织化的需要

组织化是指“个体获得成为一个组织成员所必须具有的社会知识和技能”。组织化的结果是,新员工转化为富有生产力且被组织接受的内部人员。而奥运会志愿者组织是一个临时组织起来的工作团体, 奥运会是当代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需要大量服务工作人员。但是,奥运会的服务工作为临时性的,要求迅速聚集数万名工作人员全负荷地工作2周,随之遣散这些人员,具有较大的松散性。并且近年来奥运会使用志愿者的人数也在不断的增加,对全体志愿者进行体育知识的培训,可起到组织化的作用,提高并保持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增强志愿者队伍的凝聚力,从而完成组织(组委会)的目标。

⑶保持奥运会的公益性

奥林匹克运动是一项以追求人类社会的和平、进步与团结为宗旨的公益事业。在当今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在奥运会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中,最能体现公益性的正是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的志愿者们。活跃在赛场内外的志愿者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奥运会独特的精神价值,他们在提升奥运会文化附加值的同时,又可为奥运会吸引那些注重社会声誉的赞助商,从而形成一种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⑷ 普及奥林匹克教育

教育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永恒不变的思想内涵。奥林匹克运动之所以对社会的和平、进步能够产生积极影响就在于它的教育功能。奥林匹克运动对当今世界的一大贡献就是提出了奥林匹克主义的概念。它强调体育的人文价值,强调体育的真、善、美,强调体育应为人的和谐发展服务,进而促进一个维护人的尊严的、和平的社会的建立。“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是北京奥运会的重要理念。其中,“人文奥运”是核心。“人文奥运”是北京奥运会的特点和亮点,是展示中华民族良好精神风貌和道德水准的载体。其目的是使2008年奥运会成为促进世界和谐发展的力量,成为歌颂人、尊重人、塑造和谐发展人的舞台。通过培训的数万名志愿者在为奥运会提供服务的同时,又以自己的行为教育感染所接触的每一个人,他们无疑是传播奥林匹克理想普及奥林匹克教育的生力军。

3.培训的内容

通过对专家的问卷调查显示,体育知识培训的内容主要涉及体育理论基本知识、奥运基本知识、北京奥运会知识、体育项目基本知识、体育礼仪知识、体育场馆器械知识、体育项目技术服务、体育比赛与欣赏知识、体育英

语。需要培训的体育知识项目众多但不是所有的志愿者都要进行全部体育知识的培训,2008年奥运会的体育知识培训应当根据不同的志愿者岗位有所侧重。通过对专家的调查显示出了不同的志愿岗位对体育知识的需求程度(见表1)表1工作类别与体育知识的相关性

4. 体育知识培训的方法

培训奥运会志愿者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历时长学员众多。培训效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培训方法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

对专家的调查显示,对于2008年奥运会大学生志愿者体育知识培训的方法,可以采用以下几种(表2)。并对各个方法的重要程度进行了排序,以便志愿者培训组织机构在实践中依重要程度安排培训时间。同时为北京奥组委志愿者体育知识的培训提供一点参考意见。

表2.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体育知识的培训方法 (N=10)

注:从第1到第7按顺序赋值7、6、5、4、3、2、1,然后对选项求和、取平均值。

工作现场练习是一种有效的培训方式,它常就某一主要问题进行现场操作。同时,它又有相对的独立性,每次都可以使志愿者掌握一种体育知识。讲座可以给志愿者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知识板块,使每次培训都可以给志愿者带来较为完整的体育知识。通过角色扮演法可以使志愿者体会到相关情景,体验与了解相关角色。现场练习、讲座与角色扮演法是比较流行的培训方法。

5.体育知识培训模式

当代奥运会志愿者的培训模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一般培训或定向培训、工作培训、场地培训或竞赛培训。

⑴培训的阶段

①体育知识培训的一般培训阶段。对于奥运会志愿者来说,一般培训主要起到的作用是:使志愿者了解奥运文化、清晰自己的角色、明确奥林匹克运动的文化、规范,清楚知道自己的哪些行为是被组织所禁止的、哪些行为是组织所期望的,认同奥运会所提倡的价值与文化,并提高奥运会志愿者的保持率。

这一阶段的培训内容,经文献研究主要有: 奥林匹克知识: 奥委会组织机构,奥运会标志物、奥林匹克思想体系、奥运会的历史等。进行类似知识培训的有盐湖城奥运会、悉尼奥运会、雅典奥运会。而在雅典奥运会的培训中,奥运会的历史培训中还包括了古代奥运会知识的培训。

本届奥运会知识: 本届奥运会的标志、口号、吉祥物、火炬接力路线及奥林匹克艺术节,奥组委的组织机构、比赛场馆、开展的主要项目介绍等。

其他方面的体育知识培训: 体育运动概念、术语与图形标识、各种运动的规模等。

②体育知识培训的工作培训阶段。工作培训阶段往往根据不同的工作而分组进行,其主要目的是使志愿者掌握具体工作所需要的各种知识。这阶段的培训对于志愿者理解、掌握与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体育知识起到关键的作用。

由于志愿者的工作岗位众多,因此所培训的内容也相差很大。这一阶段的体育知识要比一般阶段的深,培训的内容有专业的体育知识。

对于2008年奥运会与体育知识相关性最强的三个志愿者工作岗位即竞赛项目志愿者、人员陪同和翻译志愿者来说,在此阶段所需培训的主要体育知识有:体育英语、奥运知识、奥组委知识、比赛项目、场馆设施等。

③体育知识培训的竞赛培训阶段。竞赛培训或场馆培训是一个重要的培训阶段。在这一阶段,相关岗位的志愿者要熟悉场馆情况、工作流程、运用体育知识来解决问题。

在奥运会之前,往往会有一些测试赛来供组委会检测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测试赛也为志愿者提供了一个实习的机会。

⑵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的培训模式

①往届奥运会志愿者培训模式的比较

经过文献查阅,以下国内外大型运动会所采用的培训模式如(表3)所示。

表3 近几届国内外大型运动会志愿者培训模式

03

在上表所列的模式中,模式1、2、5具有类似的特点:即按一般培训、工作培训、岗位实习的顺序进行。这种模式按照知识的由浅入深和先知识、后实践的顺序进行。

在悉尼奥运会和盐湖城冬奥会的志愿者培训即模式3、4中,明显地强调了服务意识的培训,这是一个新的值得关注的培训现象。把场馆培训放在使志愿者明确自己角色定位的定向培训(服务培训)之后,使志愿者尽早熟悉将要工作的场所、流程,明确自己与他人的角色关系。这即是对定向培训的一个深化――使志愿者明晰自己的角色,也是对具体工作培训的一个引导。悉尼奥运会出色的志愿者服务,使雅典奥组委购买了悉尼的志愿者培训方案。

② 专家对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培训模式的意见

在对专家所进行的调查中,70%的专家认为悉尼奥运会和盐湖城冬奥会的培训模式是适合于2008年奥运会的。即强调服务意识的培训,这也是近几届奥运会志愿者培训中出现的新特点和亮点,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⑶ 专家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培训时间的意见

雅典奥运会志愿者的培训和一系列测试赛是安排在2003―2004年。通过对专家的调查显示,80%的专家认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的培训应在2007年开始。这和雅典奥运会志愿者开始培训的时间是不谋而合的。

提出建议

1. 北京奥组委应及早做好体育知识培训的准备工作

2008年即将来临,北京奥组委的相关部门应及早做好奥运会志愿者培训工作。体育知识的培训可以和北京的两所专业性体育院校首都体育学院和北京体育大学合作。

2.体育知识培训中要注意服务意识的培养

当代奥运会对志愿者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悉尼奥运会和盐湖城冬奥会中都突出了服务意识的培养。这是奥运会志愿者培训中出现的一个新特点,也是2008年奥运会志愿者培训中应该注意的一个方面。

3.要重视名人在体育知识培训中的作用

在盐湖城、悉尼志愿者的培训过程中,都有名人参加培训。悉尼著名的游泳运动员索普给志愿者作过相关的讲演;而在第二十一届大运会的培训中,我国著名的相声演员姜昆曾到昌平职业学校向正在进行体育礼仪培训的志愿者进行了关于礼仪知识的讲演。这样的活动都具有良好的效果,与其所传递的知识相比,他们所起到的对志愿者的激励作用更大。

4.端正大学生的志愿动机

不是所有的志愿者都要参加服务于竞赛组的工作或在竞赛场地内工作,或有机会看到激烈的比赛和运动明星、重要的体育官员等。实际上,大部分的志愿者都不能。相反,有些志愿者所从事的工作可能是非常枯燥的。端正学员的志愿动机和对体育知识培训的正确态度,使之自始至终做到热情、周到服务。

公司法律培训 篇8

关键词:模拟公司教学法;法学;实训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6)07-0020- 一、模拟公司教学法的源起及适用条件

模拟公司教学模式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联邦德国,其理论依据来自于教育学中的“行为导向”思想。德国著名学者特拉姆认为行为导向表征的是一种教学模式的基本精神,在其指引下,参与学习的个体能够在评估自身能力、了解客观规律及预判行为结果等方面得到切实的提升。这个参与学习的过程在实质意义上就是一个个体不断发展的过程,参与学习的个体在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等方面获得渐进性进步。以行为导向为指引的教学模式通常以案例教学法、主题教学法、角色教学法、模拟教学法等形式展现出来。追根溯源,“模拟公司教学法”就是模拟教学法在专业教学中的具体应用[1]。这种教学方法旨在赋予学生充分的自限,使其在教师的督导之下按照实际的商事活动规则与法律制度“创立”某种公司形态。虽然这种公司并非实际存在于商业社会中的法人主体,但其基本功能与真实的商业公司完全一致,可以采取虚拟化的商事交易与运行方式开展相关活动,只是货物交易与货币交易仅限虚拟形式而已。参与学习的学生可以担任模拟公司的具体职务,扮演其应有的角色[2]。从1984年起,模拟公司教学法被引入国内,在经济类专业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与推广。目前商务外语、文秘等专业教学也正在尝试开展,而其在法学实训环节的尝试尚付阙如。

二、模拟公司教学法引入法学实训的意义

众所周知,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我国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往往强调单向度地传输知识,而忽略对学生实际法务操作能力的培养。此弊端虽久为理论界与实务界批判,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切实变革与不断优化我国法学教学模式的任务极其艰巨。尤其是掺杂了高校扩招与就业压力等因素后,问题就更为复杂。此外,时代的变革与社会的进步不断加剧法学教学模式变革的压力,学习环境的开放性逐渐增强,法学理论不断发展变化,信息爆炸的社会环境更使得法学教学模式日益暴露在信息共享化与透明化的层面。如果以课堂教学、知识讲授为核心的传统法学教学模式不能与时俱进,我国法学教育的整体质量提升与可持续发展都将面临严重威胁。

改革的方式之一就是将重视实践技能培养的实训教学方式引入法学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法、法律诊所实训均属此类。虽然教育者们对“法学实训教学”的理解并不一致,但实训教学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诸多院校没有建立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的条件,很多高校模拟法庭教学效果不明显。一方面是因为实训教学方式与课堂理论教学方式之间过于泾渭分明,“理论课”与“实训课”在内容设计上脱钩严重;另一方面,很多高校的法学专业实训课程流于形式,没有实现预期的教学目的,没有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任务落到实处。而 “毕业实习”作为各法学院校普遍开设的实践课程,是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实践能力培养的必经环节,根据学生所在院校的规定,即将毕业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入法律相关实务部门、社会机构、企业实习,了解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以提升专业操守、职业知识、道德品质等,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奠定基础。这种教学方式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学生在有限的实习期无法真正适应与融入到实习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中,许多学生无法参与实习单位的核心业务,其职业素养的提升与实践知识的增长十分有限。甚至很多院校的毕业实习就是应付了之。经过所谓的毕业实习,不少学生还是对相关法律实践常识知之甚少,并未能具备应有的知识水平[3]。

可见,法学实践教学中现有的教学形式,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等方面确实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困扰,其运行质量和效果不佳。着眼于我国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的具体情况,不难发现,其遇到了核心作用空心化、实际操作形式化、践行价值虚无化等严重的问题,甚至在很多高校陷入了较为尴尬的境地。而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专业实践教学模式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应为终极目的与核心目的,应切实发挥学生的自主性与积极性,教师在更大程度上实施引导与诱导,实现学生与教师的深度互动。法学实训教学的引进和发展已经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的必然趋势,它在培养学生专业素质、提高学生职业竞争力及综合实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我国的法律体系在更大程度上具有大陆法系的色彩,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具有较大差异,在立法机制、司法制度、法律文化、教学范式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互相借鉴的空间。

法学实训教学方法在我国尚处于尝试推广阶段,其应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教育者们应不断地摸索、总结适合法学教学的实训形式和方法。模拟公司教学法作为一种从国外引入的新型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方法,是一种让学生在“工作岗位”上学习与实践的教学方法。其基本模式是使学习参与者融入高度虚拟化的“公司”活动中,使其担任该“公司”的真实职务,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在高度模拟的商事活动与公司活动中不断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与职业素质。目前模拟公司教学法之所以在经济类专业教学中取得了相当的实效,是因为其解决了现实教育中最大的问题――学校教学和社会需求严重脱节。法学教育本质上是一种注重实务操作的专业教育,在法学教育正在由过去以法学理论教育为主转向法学理论与法律技能技巧并重的综合型实务教育的过程中,将模拟公司教学模式引入国内的法学实训教学环节,以不同行业的公司在成立、运作的不同阶段,其法律实务工作内容为切入点,创设模拟公司需要应对的法律问题的仿真环境,为法学专业学生全面接触社会,多层面、多角度地了解法律实务提供了一个优质的仿真平台,使学生能够高效地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有机动态结合,切实提高法律实际应用能力,并在其体验法律职业角色的同时,因时制宜,培育其职业责任感等重要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模拟公司教学法应用于法学实训的策略

(一)模拟公司教学法在法学实训中应用的前提条件

1.开设相关课程。应用模拟公司教学法对学生开展法学专业能力实训教学时,需要学生已经开设了“民法”、“刑法”、“经济法”、“合同法”等课程,通过这些基础法学原理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学生已经初步树立了法律思维,并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学习技能。在此基础上,与公司法律实务直接相关的部门法课程可以与该教学法的应用同时开设,比如“公司法”、“票据法”、“劳动法”、“证券法”、“破产法”等。理论与实训同步进行,学生学习的理论知识及时在公司法务实训中得到检验,他们再回到理论学习中巩固加强。

2.对教师素质能力的要求。首先,应用模拟公司教学法的教师必须认同这种教学方法,熟悉“行为导向”的实训原则,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在模拟公司的实训教学中,教师不仅需要选取实训内容,还要结合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习能力,合理安排、布置实训任务,师生之间的沟通、互动,无论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要远高于常规理论教学。其次,应用模拟公司教学法的教师除了须满足“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具备法学专业教师应有的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法律实务经验外,还应富有公司法务工作的实践经验。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模拟公司教学法的优势,不仅传授学生公司法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法律知识、相关理论,而且可以培养学生从事公司法律实务应具有的思维方式和分析、判断、解决公司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模拟公司教学法在法学实训中的应用流程

1.调研法律风险。为了让参加模拟公司教学实训的学生尽早树立实务意识进入实训状态,在组建模拟公司前,可先组织学生开展公司法律风险调研。具体操作由实训指导教师将公司成立及运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分类别列出公司法律风险调查问卷的纲目。将学生分组,分工负责纲目下具体问卷内容的扩充。因为该阶段学生还未系统学习“公司法”,调查问卷的充实完善主要通过文献资料的广泛阅读和系统整理进行。调查问卷内容经数次集合研讨定稿后,印制,布置调研任务。每个学生须完成一定数量的调查问卷,可以通过亲友介绍走访“熟人”公司,更倡导登门造访“陌生”公司,真正获得实务体验。调查问卷返回后,布置学生分纲目完成统计分析,撰写公司法律风险调研报告。此环节的设置有助于学生在“自己”的公司成立之前,便对“别人”的公司成立、运营的法务工作和法律风险形成感性认识,并对之后的模拟公司法务工作有所预见。

2.成立模拟公司。在完成上述与公司法律实务相关的前置课程后,即可开始对学生进行模拟公司法务的实训教学。将模拟公司教学模式移植于法学的实训教学中,从模拟公司的组建环节便开始涉及公司成立的法律实务。在此阶段,学生已经学习的“民法”、“经济法”课程中关于法人、公司的法学理论和知识,让学生对公司 “主体”有基本的了解,同步开设的“商法”(或单独设置的“公司法”)课程,对公司的法学理论、相关法律规定正在进行系统讲授。在此基础上,模拟公司实训教学的指导教师,可以将学生分组,预模拟成立不同行业的公司。小组规模以5―6名成员为宜,便于集合、研讨,成员间高效交流。指导教师结合各组预成立的模拟公司的行业,布置学生进行相应的公司设立准备工作。各组成员须完成公司成立的相关法律法规整理、设立流程的网上办事平台和行政主管部门办事大厅实际调研三方面的分工任务,整合后正式进入模拟公司的设立阶段。模拟公司设立后,组织成员编制公司设立流程、总结注意事项、对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评价分析。

3.运作公司法务。模拟公司进入运营阶段,指导教师为学生设定公司法务工作人员身份,围绕模拟公司所属行业在运营中遇到的常规法律问题,虚拟学生需要处理的具体公司法律事务。为了保证学生在实训中获得锻炼机会的充分性以及实践能力提高的成效,指导教师将根据具体法律事务的繁简程度,对较为繁复的具体法务,安排小组成员分工协作,较为简单的法务工作,由小组每位成员各自同时进行,任何一个环节,均保证至少有两名成员参与,以便切磋、研讨,完成后共同总结,切实提高公司法务的实际操作能力。

4.创建仿真平台。模拟公司教学法不仅要通过虚拟学生作为公司法务工作人员在相对闭合的空间,预设常规法律事务的处理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更要激发学生对法律实务工作的兴趣,特别是要力争摆脱“模拟法庭”类实训教学高度既定性的桎梏,这就需要通过创建“模拟公司群”来构筑优质的高度仿真实训平台,这也为指导教师提出了更高的教学组织能力要求。如前所述,在模拟公司实训教学的“成立模拟公司”阶段,已经将学生分组,按行业类别成立相异的模拟公司。在一个优质的高度仿真实训平台上,学生将不仅仅是在各自公司内部处理指导教师虚拟的静态的公司法律事务,比如针对预设的交易制作买卖合同范本、应对虚拟纠纷撰写诉讼文书等。更要在指导教师精心策划的各模拟公司之间虚拟的各种联系中,从法律视角予以审视,有所作为。通过动态的、高度仿真的实务训练,学生持续保持训练热情、投入体会职业角色,并逐步培育其职业责任感,为将来的实际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模拟公司教学法在法学实训中应用的关键

公司法务工作繁难复杂,面临的法律风险在不同行业,公司设立、运营的不同阶段均有差异。而法学实训学时有限,又受前导及同步开设课程的限制,指导教师要根据学生既定的知识基础和理论教学进度,搭建优质的高度仿真实训平台――互联的模拟公司群,并在每一个公司设立和运营的诸多繁难法务中进行取舍,合理设计学生的实训方案是模拟公司教学法应用于法学实训取得成效的关键。在法学实训的具体应用中应特别注意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公司实务模拟须与法学理论教学紧密结合。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知识基础和现行相关理论教学进度的把握尤为重要。实务模拟与相关公司法理论教学同步或者前者稍迟于后者均可。二者同步,学生兴趣最为稳定,但对指导教师理论教授水平要求较高;实务模拟稍迟于理论教学,可起到践行检验理论知识、自查学习效果的作用。实务模拟超越理论教学进度,表面上会呈现出学生求知欲高涨,实际上却是以耗费本就有限的实训时间和指导教师资源,学生因先经历所谓实务得来的“一知半解”而削弱对系统理论教学的专注力为代价。

二是模拟公司教学法在法学专业实训应用过程中应注意阶段性总结、巩固和提升。如前所述,公司成立至运营的各环节法律事务本就繁杂,互联的模拟公司群的实训平台的搭建更将为学生提供充沛的实训机会。如何在实训足量的基础上确保效果优良?指导教师有意识地安排学生进行阶段性研讨、总结,是巩固学生训练效果,切实提升其职业能力的有力举措。学生在实训中的学习和传统理论学习一样受学习规律的支配。兴趣―接触―了解,如果“巩固”环节缺失,接下来便是新知识的兴趣―接触―了解,同时既受知识的遗忘。在数量庞大、高密度的模拟公司法学实训中较常规的理论学习更容易出现这种边学边丢的现象。因此指导教师在实训中强化阶段性举措十分必要。

三是模拟公司教学法在法学专业实训应用中应潜心培育学生的职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该方法应用于法学专业实训教学相较于模拟法庭等其他实训教学方式最大的优势便是该种组织形式容纳学生的高度自我控制机制――每个成员均需要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某些具体实训任务的同时,在每一个模拟“公司”中,小组成员作为从事公司法务工作的一员,须与其他法务工作者分工配合、协同合作,站在公司的立场审视、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整合工作成果。组员间的沟通交流、互助提高,团体一员的角色体验对培育学生的职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大有裨益。让学生在毕业前即有机会体验公司法务人员这一法律工作者角色,必将大大缩短其毕业后进入法律职业的适应期,从而提升其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综上,将模拟公司教学法引入法学实训环节的尝试在我国尚付阙如。摸索、尝试其具体应用、分析其教学实效,将为法学实训方法体系的丰富和完善积累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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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2007,(12).

[2]寇培宇,刘昕。浅析商务模拟公司在商务英语教学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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