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范文大全 > 简单的应急预案【9篇】正文

《简单的应急预案【9篇】》

时间: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

生产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我市水务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滨州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邹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发挥指导、协调和配合作用。

(3)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邹平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班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划分,分工协作,加强合作。

(4)专业指导,依法规范。统筹利用市行业资源,协调有关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依法规范和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邹平市(以下简称“市”)水务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1.5事故分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较大涉险事故,包括涉险10人及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及以上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务设施、危化品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专班设置

设立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乡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专班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可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城乡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邹平黄河河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组成。专班下设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乡水务局,承担专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水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专班视情可设立现场工作组。

2.1.2专班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滨州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启动本预案,明确响应级别,决定终止本预案。

(3)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作出决策部署。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现场工作组,明确组长。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审议批准专班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事故信息等。

(4)协助市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影响处理等善后工作及其他工作。

2.1.3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负责受理全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专班,并提出相应建议;

(2)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处置相关进展情况,检查督促有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4)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市政府、专班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

(5)督促协调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本预案的修订、演练、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6)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成员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专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发地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指导水务部门对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言论引导等舆情处置工作。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组织全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后期处置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协助水务部门做好现场稳定等应急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助水务系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受害人员的殡仪服务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指导、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传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事故单位落实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等。

市总工会: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企业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数据。

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权限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发货。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组织抢修所辖交通损毁基础设施,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运输保障。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协助水务系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后期处置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邹平黄河河务局:负责编制辖区内防御黄河洪水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管理范围内的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险情抢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辖区安全事故和水域抢险救援事故警情任务,参与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人武部:根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水务系统事发单位的请求,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行动。

2.3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基层管理部门,其义务与职责主要体现为:

(1)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并按程序上报。

(2)配合专班开展应急救援。

(3)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员疏散、救济、安抚、事故调查与重建等工作。

2.4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专班视情可设立以下现场工作组,各工作组在专班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专班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技术保障组。由市城乡水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安全、医疗等方面专家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制定防止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等。

(2)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现场保护、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及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的疏散撤离等。

(3)抢险救灾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乡水务局、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制定先期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可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专班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协同负责抢险物资和装备的供应;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运行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6)舆情处置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对事故情况的新闻发布,加强对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监控、分析研判等。

(7)善后处理组。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市政府确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情况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3预警预防

3.1预防

市城乡水务局要结合实际,分析事故风险易发领域和事故风险类型,及时对各类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同时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风险动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水务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生产规模和事故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采取措施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2监测

市城乡水务局应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水务行业领域的日常安全监管,及时监测发现和处置事故风险。

水务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水务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和险情处置,逐步实现信息化、制度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3.3.1预警级别

根据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发布预警

市城乡水务局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市政府及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市水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市城乡水务局及市政府。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3.3.3预警解除

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由专班研究决定,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1.1三级响应

核定为未出现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事故的,由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专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随时掌握情况,通知专班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做好二级响应启动准备。

4.1.2二级响应

核定为一般事故(Ⅳ级)的,由专班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上报: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应当通过电话快报和书面上报相结合的形式,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告滨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2)专班负责同志赶赴现场,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3)调动有关队伍、现场工作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开展事故抢救及相关工作,并做好后援准备。

(4)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6)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电力、气象、物资、财力、环保等支援工作。

(7)根据程序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8)因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设置标志、拍照、摄像、记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9)需要外市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滨州市政府提出请求。

4.1.3一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和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较大涉险事故的,分别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滨州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其指派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二级响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处置。

4.2事故报告

4.2.1报告程序和时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及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应当立即核实并必须在20分钟内上报市委信息科、市政府办公室,电话直报邹平市、滨州市、省安委会办公室,50分钟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市政府应当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电话直报省、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直报,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有关要求逐级上报。

市城乡水务局实行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接收事故报告信息,并及时报市政府、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及有关部门。

市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120。

市城乡水务局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工作日期间):xxx。

市城乡水务局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节假日期间):xxx。

4.2.2报告内容

(1)电话快报

电话快报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2)书面报告

文字报告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先期处置

(1)水务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和员工的自救互救,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或市城乡水务局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4响应程序

4.4.1基本应急

(1)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专班办公室立即通知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专家、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专班制定救援实施方案,下达救援指令,根据需要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各有关成员单位、部门根据救援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事故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4.2信息发布

水务系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发布事故基本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处置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4.4.3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经现场工作组检查确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根本消除,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时,经专班批准,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做好污染物的处置、生产秩序的恢复、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相关受影响人员的安置、工程的修复重建以及善后赔偿等工作,并根据市安委会以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5.2事故调查与评估

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处理与传递报送、应急处置组织领导、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及实施、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调查与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及市城乡水务局。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和互联网等方式,切实保障通讯畅通,并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

6.2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备足够的应急机械、设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保持完好,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必需保护、防护器具储备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6.3应急队伍保障

市城乡水务局应加强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保障作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周边区域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6.4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事故发生时,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及其他救治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5资金保障

处置事故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市财政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资金的审批和划拨,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一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6.6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必须保证交通工具及时到位,安全可靠运行,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特殊情况下可以调用社会车辆参与救援,事件处置结束后据实予以补偿。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培训

市城乡水务局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水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应对能力和救助的技能水平。

7.2应急演练

市城乡水务局、局属各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水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针对水务系统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市城乡水务局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

8.2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工作应急预案 篇2

为了开好第xx届校田径运动会,做好安全保障等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教育。

因本届运动会场地设在一中田径场,特要求各年段、班级切实加强教育与管理,各年段长、班主任、课任教师应各就各位,把各班学生集中于“大本营”不准随意进入比赛场地,或其他地方。

二、路途安全

1、首发日,7:30全校师生到校集中,班主任前导,跟班老师(由年段长安排)一位断后;年段长协调本年级队伍,沿途按每班四排纵队,服从指挥,严守队形,不追逐打闹。

7:40准时从出发,横穿xx大道经xx社区,横穿路--路—路--到达一中(沿途安全保障人员和路线图另附)。

2、次日,全体师生7:40直接到一中集中。

三、赛场安全(服从赛会要求,听从指挥)

1、全体师生在运动会期间未经许可不准离开一中校园。

2、每班安排2位学生在终点做好本班参加长跑同学的搀扶安全工作。

3、学生文明督导队在重点区域为投掷区,终点附近安排人员做好维护秩序工作。

4、师生不进入投掷区或跑道,不准到河边游玩。

四、形象

1、穿校服佩校徽,当文明运动员和观众(包括网上三中文明人形象),严禁有粗言秽语和有损学生身份的行为。

2、爱护一中财物,不损或践踏花草树木,严禁窜入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等场所。

3、讲究卫生,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包装或矿泉瓶等。每班都安排一位卫生监督员,同时配备一个纸篓,两支扫把,一个畚斗,及时把杂物收集倒入垃圾箱,清理好本班大本营,严禁吃瓜子,口香糖、甘蔗等食物。

五、应急处理

1、若遇紧急情况请及时与班主任、老师联系。

2、现场裁判员、工作人员应及时到岗,对现场的情况有应急处理。并上报裁判长或学校行政。

六、路线图及保障人员

(一)路线图:

(二)保障人员:

1、区政府门口:

2、路拐角:

3、xx社区路口:

4、路拐角:、

5、路-路拐角:

6、一中拐角:

7、一中门口:

8、全程控制:

应急处理预案 篇3

1 、学校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造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进行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严格遵守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但自己不违章,还要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要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初次上岗操作的教职工、学生,必须先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了解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后,方可动手操作。

4、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水源要设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5、实验室内不准私接乱拉电线,如工作需要,请报实验中心协调解决,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6、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7、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如需使用明火作业,应及时向校保卫科申请,批准后方可点火作业。

8、实验室内需要存放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报警,熟记火警电话"119"。

9、实验室内严禁存人个人物品。冰箱、冰柜、烘箱等严禁保存或烘烤个人食品。

10、实验室按规定可存入少量的危险品,特殊情况需要大量存放时,必须由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存放。危险品的存放要实行专物专柜,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品严禁放人电热干燥箱、烘箱内。

11、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工作时间内不准戏闹,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动、使用他人负责管理的仪器设备,不准将小孩或外人带进实验室。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应急工作预案 篇4

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教育、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_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部署上来,坚持把全市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市教育局(体育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组,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局长许秀旗任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其他委员任副组长,办公室、教育科、思政科、体卫艺科、勤俭办等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郑大好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含市业余体校和全民健康中心)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地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各地、各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具体有力措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含市、县区业余体校)未经市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开学或以其他名义组织学生返校搞集体教育教学等活动。具体开学事宜,市教体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统一部署;

(二)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开展培训、考试等集体聚集性活动;

(三)全市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及体育培训机构暂停对外开放,暂停全市范围室内、室外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赛事;

(四)全市各类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组织暂停举行比赛、活动及培训;

(五)全市中小学生严禁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

(六)严禁教师私自组织和参与补课;

(七)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着手储备消毒、口罩、体温检测仪(表)等防控物资;

(八)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放的《倡议书》和《明白纸》要尽快印制,立即发放张贴到位,并自觉遵守《通告》要求。春学期开学后,在非教学时间,要利用校园广播反复播放《倡议书》和《明白纸》音频;

(九)春学期开学前,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室、宿舍、食堂等校园各类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十)强化学校门卫管控,加强对进出学校人员的排查、登记,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

三、严格纪律,维护稳定

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不得擅离值守,疫情防控相关情况按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告,对违反值班制度和要求的,将依规依纪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全体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人员及广大教职员工要自觉遵守纪律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和理性对待疫情,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从即日起,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含市业余体校和全民健康中心)于每日下午1时前向市教体局“日报告、零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关于应急预案 篇5

一、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现场疏导保护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抢险救灾小组

组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四)统计、通讯小组

组长:

成员: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排危抢险或者实施求教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教师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的领导和成员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拉起警戒线。

(2)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4)学校领导在向上级指挥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2、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指挥学生及老师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操场等场所。

(2)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3、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4、灾后统计检查

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二)地震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地震灾害发生后,校内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

(2)学校立即组织学校各级小组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先救人为主。

(3)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向联校报告人员、财产损失及受灾情况。

(4)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5)信息通讯组立即与伤亡学生的。家长或伤亡教师的家属联系。

2、震后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如有人员伤亡通讯小组及时报告120或通知受伤者家人。

(3)警戒保卫组设置警戒区域,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物品的保护,维护学校秩序。

(4)统计检查小组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5)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向教育局安委办就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等分别核实登记,快速地、实事求是报告灾情。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及时向交警队报告事故发生,明确汇报事故发生详细位置,同时应汇报教师或学校领导。

2、发生人员伤亡时,当事人应向120、122报告,请求支援。

3、在医院等急救人员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本着救人要紧的原则,紧急实施对伤员的急救,直到急救人员送往医院。

4、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协助交警维持现场秩序,保留现场,提供交警需要的证据。

5、学校接到交通事故电话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配合交警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原因调查。

6、班主任立即与家属或家长取得联系,到达事故地点或医院。

7、学校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9、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10、保险介入,进入保险理赔程序。

(四)外来人员滋事应急预案

1、为防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内滋事,学校值班教师应严格门卫制度非本校要员禁止入内。

2、外来人员来访,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做好登记。

3、校内如发生外来人员滋事事件,学校值班教师或在场的教师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值班教师无法控制局面的应立即拨打110请求支援。

4、如果事故已经发生,发现人员应即刻制止,如无法控制局面应立即拨打110,如果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

5、学校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并将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的成因经过结果形成文字材料报告。

(五)传染病应急预案

1、晨午检制度执行

每天到校后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

2、发现不明原因发热、腹泻及呼吸道传染病;班级缩小活动范围;通知学生监护人送医院就诊。

3、诊断为传染病病人的,通知学校,由学校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4、将学校情况报告联校及疾病预防中心120,对学校及教室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5、做好学生所在班级的控制工作,缩小其活动范围。

6、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好有关预防控制措施

关于应急预案 篇6

一、领导机构

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武装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市应急委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灾害工作预警信息的收集、传达、上报和应急工作。

二、灾前预防的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平顶山市政府的预警信息,应急委已下达了关于做好恶劣天气预防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抓紧时间准备各类应急物资。

(2)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公室。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要备足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资,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吃饭、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工作。

(6)卫生局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情况,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7)商务局和市场发展中心要组织好市场供应,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储备,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物资供应。

(8)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给。

(9)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运输局要合理配置资源,突出恶劣天气的疏导,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够警力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10)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11)安监局要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生产;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管理;加大对特殊场所的安全检查。

(12)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确保畅通无阻。

(1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业局要严密防范大风降温和强雪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及时采取小麦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家牧业灾害损失。

(14)各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急情况下要亲临一线,现场指挥,把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单位要挑选精兵强将,随时待命,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发布

气象局对近期天气情况及时进行监测预报,根据等级不同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综合分析汇总后上报主要领导,并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前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四、预防措施

(1)指挥、协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调集、征用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2)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好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

(3)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门给予支援。

五、应急对策

境内发生大风和强降雪天气后,市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报市应急委,必要时同时上报常务副市长、市长以及其他领导。市应急委综合市应急办、各单位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对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有关单位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促。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和预备役给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市长亲临一线指挥。

(5)批准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动作。未设立专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市应急委或分管副市长负责组织指挥,必要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6)及时向平顶山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平顶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担任指挥长的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组织相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六、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工作实行市、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三级联动,参加应急处置的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按受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展开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由市应急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2)抢险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农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求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由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开展对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确保运输畅通。

(5)人员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证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由市应急委员会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调集或征用国家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应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9)生活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等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闻媒体报道:新闻媒体部门,适时向外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是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七、应急结束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可向市应急委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市应急委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终止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八、后期处置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迅速对各辖区内受灾人员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和抚恤。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对征收或征用的房屋等应急物资和设备予以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做好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救灾捐助工作和捐赠款物的分配、调拨。

(6)市应急办要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在处置中存在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应急预案 篇7

连日来,我市出现了几十年来罕见的、持续大范围强降温和雨雪、冰冻的极端天气。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针对不断发展的天气灾害形势,为提高我院应对灾害性天气的能力,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

根据医院所承担的`医、教、研、防的特殊性质,确保发生强降温强降雪等灾害性天气时,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院区主干道无积雪无积冰,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后勤保障坚强有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道路清扫组:xx

医护保障组:xx

物资保障组:xx

设备维护组:xx

(二)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江大附院应对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的预案》;组织落实相关工作;负责发生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时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三)职责分工

道路清扫组负责院区主干道积雪清扫、冰层铲除,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具体分工为:保安队负责门诊广场、住院部停车场

后勤班组负责住院部主干道

机关干部作为后备队伍,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

医护保障组负责组织突发情况时医疗抢救组织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扫帚、铁锹、草垫、急救药品设备的准备。

设备维护负责管道、供暖供水供电设备、医疗仪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

三、工作任务

在发生强降温强降雪天气灾害时,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立即投入工作,各负其职,组织人员至现场开展有效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灾情伤情,各工作组应立即上报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态情况组织应对措施。

四、通讯网络

工作日:院办负责总协调:xxx

总务处:xx

保卫科:xx

非工作日:总值班室:xx

应急预案 篇8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薄片厂潜在火灾隐患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2、规范性引用文件(无)

3、术语和定义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灭火救灾。

灭火行动组:负责对已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灭火、排除险情、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

通讯联络组负责传达应急指挥部指令,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需要地方消防、医疗、公安等部门援助的,应及时拨打求援电话请求增援。

疏散行动组负责对危险场所内的人员进行疏散,并组织转移贵重物资。

防护救护组负责供应抢险需用物资和交通运输,保护现场并救治伤员。

5、应急措施

车间基本情况

薄片厂担负着为制丝车间薄片丝生产供应,生产是流水线作业,现有人数24人,分二条线生产(原料净化线、薄片生产线)。因机台人员违章操作、设备电器短路、电焊工电焊火花、抽烟等因素可能造成烟梗、烟未、麻袋等燃烧,引起突发火灾。

组织机构

a)领导指挥组:

总指挥:王华玺

副总指挥:王应强

现场副总指挥:魏龙江

b)灭火行动组:

组长:王应强

副组长:魏龙江、胡书敏、孙会军、司增学、卞胜才、马长杰、丁保现

c)通讯联络组:

组长:邢玉红

副组长:陈伟真

成员:陈玉红、孙爱菊、白现荣

d)疏散行动组:

组长:董改琴

副组长:陈曙云

主要成员:左国霞、王淑香、刘桂珍

e)防护救护组:

组长:邢玉红

副组长:左国霞

主要成员:孙爱荣、陈曙云、刘淑红

f)安全警戒组:

组长:卞胜才

副组长:胡书民

成员:孙会军、司增学

工作程序

现火情人员,应首先报警,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就近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报警时,要讲清着火详细地址、着火物质、火场面积和报警人姓名及使用电话号码等情况,同时报告车间应急领导组。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电话:62xxx。

应急领导组立即派专人分别到厂门口、车间门口守候,引导配合消防车并为救火人员带路。

如电气设备着火或电气设备附近部位着火,不论火情大小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向动力车间配电室汇报,要求其立即断电,动力车间配电室值班电话:62619102。

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 篇9

为进一步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开展压实危化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责任、强监管、强奖惩”的举措,试行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有效化解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试点范围

泰兴经济开发区内领取危化品生产、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医药化工企业,有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含港口经营,不含加油站)。

三、试点时间

自即日起至20__年1月底。

四、试点内容

《泰兴市危化品(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销分办法”)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10月28日-20__年11月5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通过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和途径对“记销分办法”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10月28日-20__年11月30日)。由试点范围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安全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__年11月10日-20__年1月15日)。试点期间,经济开发区和市各部门同步组织对试点范围内所有企业开展1轮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书面交办企业整改,并按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记销分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1月16月-20__年1月31日)。经济开发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提出完善记销分标准的建议,研究制订不同等级企业在资源使用、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具体奖惩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其他行业领域推广。

六、工作机制

(一)组织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召集人,市分管负责人和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召集人。工信、公安、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贯彻落实试点工作部署,开展联合执法,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在市安委办。

(二)发现机制。采用考核、访谈、点调、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一是开展现场测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3人)和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现场随机抽考。二是开展访谈印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风险点位分布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台账资料和关键岗位,反向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三是开展随机点调,随机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现场点调测试,现场点评。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对照记销分办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销分专项检查。

(三)认定机制。由联席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问题(隐患)清单,对照记分标准中认定情形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记分管理,有异议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销分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组织整改,按期闭环,符合销分情形的,在规定时间内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联席办按规定销分。已销分项,不再计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记分。

(五)奖惩机制。充分运用记分结果,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等级进行奖惩。对于蓝色等级,优先进行项目审批,优先拨付新增规划用地。对于黄色、橙色、红色三个等级,采取安全警示、反面曝光、停产整顿等惩戒措施。记分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推选1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20名安全管理人员、50名一线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