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职责科长工作内容【5篇】》
科长职责科长工作内容(精选5篇)
科长职责科长工作内容 篇1
1、负责总务科的管理工作,对总务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2、负责完善总务科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各种执行方案及措施。
3、负责合同制用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科长职责科长工作内容 篇2
1.在局长和分管局长领导下,负责公路科技科全面工作,研究制订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交通设施建设,公路养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4.负责交通科技工作,拟定交通行业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开展科技合作和交流。
5.参与全市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职责科长工作内容 篇3
?主持社保科全面工作
(一)养老保险方面
1.负责科里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拟定组织实施的办法。
3.监督、检查辖内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4.监督、检查辖内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5.协助做好企事业破产改制工作。
6.负责特殊工种的认定工作。
(二)医疗保险方面
1.拟定辖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
3.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贴、大病医疗互助以及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等管理办法。
4.组织拟定辖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
负责直管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认定和年审工作。
5.拟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定点药店、定点康复和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并负责对上述机构的年审工作。
6.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价格。
7.承办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8.组织拟定伤病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鉴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辖内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科长职责科长工作内容 篇4
1.负责购销储运科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国家粮食政策在本市的贯彻落实工作,监督管理市粮食购销活动;协调产销区购销业务关系,发展订单农业。
3.指导、督检全市各级储备粮与商品粮油的安全仓储工作,做好科学保管和防治检测;监督、指导市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组织粮食行业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的应用、交流与合作,推动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
5.监督、指导粮食企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职责科长工作内容 篇5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游乐设施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2.负责开办旅行社的初审报批工作。
3.负责三星级以下星级饭店的检査、审批、复核和高星级饭店的初审上报工作。
4.负责旅游饭店立项审核工作。
5.监督检査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的年检工作。
6.负责市内公民出境游、边境游、国内旅游的管理。
7.组织参加国内旅游交易会。
8.负责旅游饭店、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
9.负责旅游饭店协会、旅行社协会组织指导。
10.协调市区旅游强市、区(县)复检工作及负责争创旅游强市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