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发检举信(热门3篇)》
实名发检举信(通用3篇)
实名发检举信 篇1
检举人:福建福州连江xx村前村村民
被检举人:,xx村前村村长,此次村换届选举村长。
检举事项
请求上级部门对被检举人前六年间任村长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侵占资金,以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查处,此次选举村长职位罢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举的事实与理由:
20xx年下半年,被检举人为xx村前村村长,连任至今,不顾村长厚望,廉洁公正,为村民办事,但是被检举人当选村长后,却滥用职权,干出一大批违法乱纪,甚至是犯罪的事情,现特向上级部门做详细反映,望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向村民收取各种款项后,占为己有,涉嫌贪污。
1、以村委会征收建房费用的名义私下骗取土地征收费,于20xx年8月向村民瞿理兴收取建房政收费8000元,没有开具发票,没有上交给村委会财务,而是由村长瞿理见占为己有。被人举报后于20xx年8月份推选期间才退还给瞿理兴。
2、村长瞿理见以上述同样的名义和作法,于20xx年7月份向村民瞿理茂收取建房征收费30000元,没有发票,没有上交给村财务,而是由村长瞿理见占为己有。被人举报后,于20xx年8月推选期间才还给瞿理茂。
3、与上相同村长瞿理见于20xx年7月向瞿宣备收取建房征收费9000元,没有收据,没有入村财务,被人检举后,至今9月份才退还瞿宣备。
4、于20xx年7月向村民陈昌太收取建房征收费40000元,没有发票,于今年8月份才交给村财务25000元,其余的15000元,不知去向。
5、于20xx年2月向村民瞿理奋收取建房征收费6000元,没有发票,没有交村财务,村长瞿理见今年8月才将钱退还瞿理奋。
6、于20xx年3月向邱德兴收取建房征收费5000元,没有发票,没有交村财务,村长瞿理见中饱私囊直到今年推选期间举报后直到现在都未将款项退还邱德兴。
7、于20xx年8月向村民陈容宏收取20xx0元,承诺给予修溪,同样没有发票,没有入村财务,而且放在自己腰包,至20xx年8月,在选举期间硬逼才退还村财务。
8、20xx年度,县委政府在谬阳镇溪东会议,关于新农村建设做好环境卫生精神,上级非常关心,专心拨款补贴村民,这场会议是由村主任,瞿理见、曾传通二位参加开会,拨下现金款20余万元,补贴给村民做化粪池用,以前已做了化粪池使用,以前已做了化粪池户补贴100元,新建的村民补贴300元。这是党和政府对村民的关心,然而为何一年时间未见这项助款。
9、被检举人村长瞿理见,任职村长六年间,明目张胆,将财务乱开支、贪污了百余万现金款,因上级拨下款目,近百份五十提取,存在个人腰包。将公款作为个人资本,比如:当一个村长每年的正当工资只赚2万元,但他将村款恶化变账,每年赚上工资几万元。严重侵犯了村民财产与生活,六年间村民不见一张村财公布,恳求上级将以上所述查清事实依法追究责任。
10、镇干部来村办事,每人补贴300元,请吃赌对我村财做一塌涂地,去年政府拨款来村建自来水厂,由上级政府三次支持,拨款给我村解决村民饮水问题,拨款xx0万元。但村长瞿理见,明目张胆地将这笔款的一半占为己有,坑害村民饮水,造成无钱建自来水,并用恶劣手段,将山林地发包给造板厂,种植桉树林,危害村民的健康与发展,使全村村民精神不安,不敢饮用桉树林这样的水,于今年8月全村村民,又自己抽资建造自来水厂,每户又负担贰、叁仟元资金严重造成村民巨大的损失,这一案件,望上级严肃查处,惩办倒案,涉嫌贪污侵占犯罪行为。
、再说,今年高速路天地进修补偿费壹佰多万补偿费,同样贪污几十万元,还有船舶费燃油补贴费6万元放在自己腰包,不发给船舶生产户,共有三年时间涉嫌挪用、贪污、侵占资金违法乱纪行为。
、上述事实无法全面列举,经计算,瞿理见以这种名义向村民收取的建房征收款以及其他费用在六年间任职村长职务并占为己有的总达二十多万元。
二、挪用公款
村长瞿理见在任职六年间,对村财乱开支,将村财用恶劣手段变化账目,并挪用公款,于20xx年3月份挪用村财务现金达26000元,至20xx年9月份被检举后才归还,挪用时间达19个月之久。以上挪用公款,无法全面列举。
三、违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私自出卖耕地。
私自将属于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出卖给村民建房,地点在村前村落波塘地方,面积共有几十亩左右。
四、聚众赌博,涉嫌构成赌博罪。
瞿理见身为村长,竟带头参加社会聚赌。
1、20xx年3月xx日在瞿理炎洁具厂(村委会旁边)聚赌参加人数达20多人,赌资超过10万元,并为争做庄家与村民瞿理迎打架,民愤极大。
2、20xx年4月13日在过墩老人会聚赌参加人数达二十多人,每注所押的数额最少达八仟至一万元。
3、20xx年2月xx日再次在过墩老人会聚赌参加人数达20多人,每注最低8千元,赌资达数十万元,村长瞿理见还口出狂言:“我在此赌博,谁敢抓。”
另外,还有瞿理见在墩老人会聚赌一张照相片。
被检举人瞿理见还常在(赤石)贵丰村、浮曦村赌博达二年多时间。
被检举人瞿理见以前任六年村长期间,不顾村民田间生产、耕地、排水,不为村民办事,严重危害村民,造成了村民生活、建设巨大的损失。
被检举人瞿理见在任职村长期间,利用职权,横行霸道,殴打村民瞿宣朋,因船舶证被村长瞿理见套用给村民瞿宣鸠不法领取政府燃油补助费,瞿宣朋找上村长说理被瞿理见殴打,是众目共睹的案件。
于20xx年瞿宣宇因瞿理育建房四至关系纠纷,找上村长瞿理见请示被殴打,民愤不平。
于20xx年8月13日晚上村党支部委选举前去理见个人出钱拉票,发给参选的党员和村民代表,没人200元,中华香烟1包,共发放十七包,交党员陈嫩金和张建肱帮忙发放。
于20xx年9月24日选举村长钱瞿理见个人出钱拉票发给村民28500元现金款,违法选举法。检举人认为,村前村村长瞿理见的行为,不但是违法违纪,恶性极大,坑害村民,部位村民办事,而且构成了犯罪请求上级机关立案查处,查清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罢免这次党选职务,依法追究瞿理见的法律责任。
实名发检举信 篇2
非常感谢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待我们,听取我们反映情况。
我们怀着一颗诚挚之心,据实检举,原xx县xx乡引线花炮厂,徐在20xx年该厂在退出过程中,在县安监局局长郑屁护下出谋划策弄虚作假,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国家赔偿款,侵占原股东应得赔偿款,将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厂在20xx年4月6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16号文定为十家烟花炮竹整改提升企业之一,按照县政府整改提升要求,我们共同缴纳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并出资参与了企业建设整改以后,县政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与20xx年12月31日,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上产企业整体退出,因行业政策变化整改为能彻底完成,我厂股份制章程协议未能形成书面签订,目前只能凭双方口头述说,所以我们走不了法律程序。
二、在县安监局局长召开全县整改提升会议上明确指出,可以按照股份制形式整改的精神。徐与各股东商议成立了原xx县引线花炮厂的建厂事宜并由县安监局科长(高领)主持下,在引线花炮厂的一楼办公室,召开了股东会议。共同约定我厂属于股份制企业,按人民币1万元一股,共同出资建设,以后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风险共担,利益按股东所出资金比例进行分红。
三、在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我厂停止建设。累计投资134万元,另加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其中六股东共出资132.87万元,分别是:鲁新柱23.47万元,黄杰23.6万元,豆永生26万元,顾桂峰19.8万元,鲁培忠24.5万元,鲁黎明15.5万元,徐x1.13万元(其中是老厂以前建设包括工棚30个,两间平房围墙浆引厂,围墙,路边的办公室,生活区,路东引线库房围墙,厂区土地按第一次退出每亩5000元计算在各股东的共同见证下,共作价46万元)。
四、县政府针对十家烟花炮竹厂家,进行统一赔赏,我厂共得补偿款为395万元,另加风险金xx0万元,国家共补偿款为495万元,减去各股东建厂投资234万元其中包括xx0万元风险金,余下261万元全部侵吞个人腰包,只将过股东原始股金132.87万元返还,另外还将各股东共同出资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其他股东一块砖一片瓦也未得到。还有留守期间的人员工资,还有退还的xx0万元风险抵押金的银行利息,全部占为己有。
五、在我厂退出评估期间,徐与郑相互勾结,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弄虚作假、欺骗多报在骗国家赔偿款。其中厂区土地面积实际为80亩,上报多达xx4亩。厂内无树木上报多达230棵,设备机械多报,原材料多报,将部分股东机械设备上报,不按国家赔偿价格归还,以上多报部分,两人占为己有。
六、在国家赔偿款到位后,各股东找徐多次交涉,找其算账,他却说:“要什么钱”。并且态度蛮横,扬言:“就是不给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还说:“打官司任花钱就是不给你们”。徐有一亲属在xx县纪委工作(儿侄女亲家纪委常委韩权X)。
七、xx县安监局局长郑在20xx年至20xx年任职期间大肆受贿,其中我厂和另外前寨引线厂每年中秋、春节节日期间,每年每厂送礼两万元。
八、我厂在退出评估期间,一次性给郑送礼两万元,政府赔偿款已落实到账之际,所有股东找徐算账,他说:“现在还不能算账,因为赔偿款(395万元)的百分之十的款项,要给县安监局局长郑为回扣”。20xx年6月29日下午四点左右,送现金40万元给郑。
以上内容均为据实检举,检举人均为实名,如有虚假,检举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领导尽快落实,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之尊严,社会之正义,还百姓事件之真相!
检举人:
41272819xxx170572 1833x688
4127281x9240534 1370x779
4127281x1220519 1564x896
4127281x5190532 1383x697
20xx年12月 1日
实名发检举信 篇3
举报人:(联系电话1380x656)
被举报人:(时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副司长)
(时任国家药监局注册司生物制品处处长)
一、 事实与经过
20xx年4月2日之前,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按照原标准和工艺流程生产狂犬疫苗200万人份,均处在依法生产周期中等待批签发上市产品。当申请批签发时,当地药监部门提出4月2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以下简称“中检所”)下发的通知和4月3日国家局下发的通告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受理。
20xx年4月2日中检所发了(中检生【20xx】号)《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检验增加项目的通知》决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将对此后申请批签发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在成品疫苗中实施DNA残留量检测,达不到规程标准要求的将不予签发”
20xx年4月3日国家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告》对生物制品生产、检验过程中抗生素、防腐剂提出质量控制要求。
20xx年5月26日,xx公司以《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告〉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形式向省、市药监局申请20xx年4月2日前已生产的待分装产品能给予企业过渡期进行批签发。辽宁省药监局也向国家局发了《关于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核查情况的报告》(辽食药监安发【20xx】xx7号文)反映此事,直到20xx年xx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食药监稽函(20xx)322号《关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犬疫苗中间品处理问题的复函》,答复如下“凡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流入市场。”且未在复函中给出明确理由。此后又多次向省、市、国家药监局报告此情,但一直未得到明确答复。
中检所20xx年4月2日下发《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检验增加项目的通知》和国家局20xx年4月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的通告》没有明确对于按通知和通告实施前标准已投料生产的原液、半成品以及未申报批签发成品的处理办法,没有提到给企业过渡期问题,也没有考虑国内上市狂犬疫苗企业的情况,当时在国内所有上市销售的狂犬疫苗企业中仅有一家DNA残余量、抗生素和防腐剂标准能完全达到通知和通告要求标准。造成两年多时间内国内市场狂犬疫苗供应紧张的局面,市场反应强烈。(面试网)
申报批签发的疫苗产品均为20xx年4月3日通知和通告公布实施前进行生产的,按照行政合法合理原则,不应对20xx年4月之前已生产的产品按照新标准检验,因为一个产品从投料生产到完成批签发是一个长期过程,直接不给过渡期搞一刀切国家局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最终这200万人份狂犬疫苗被销毁,造成损失2亿多元。
二、请求
请求对被举报人的滥用职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