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统筹解决好经济》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统筹解决好经济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高峰头镇各级基层党政组织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取得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党和政府审视度势,决定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维护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坚持以人为本,继续把水、空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群众生活环境的优化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好空气污染和河域污染等防治任务,提高乡镇污染防治能力,千方百计解决好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
一、违反科学发展观,造成环境污染的个别案例情况
XX年10月,高峰头镇蒲汪一村个别村民因为贪图个人经济利益,违反环境保护法,私自建起不合规定的“土小”企业——水泥粉末厂。这些粉末水泥的制作过程严重影响了高峰头镇居民的生活环境,违背了科学发展观的要义,对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首先,粉尘排量过大。粉尘是水泥工业的主要污染物。有资料表明,目前我国大气粉尘污染主要源自于水泥、火电和冶金三大行业,其中水泥行业的排放量跃居首位。
其次,有害气体排放量过大。水泥工业也是so2、nox等多种有害气体的排放大户。这些气体具有很强的毒性,不仅可以直接毒害人体,也可以通过形成酸雨或酸雾间接毒害人体,并大面积损害农作物、森林和植被,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同时对露天工程的寿命也有严重影响。
再次,污染物排放,导致沭河流域水质污染。
二、对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存在突出矛盾。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重视群众利益,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但是,发展经济的同时出现了一些与环境不协调的问题。比如,工厂排放空气污染粉尘,污染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导致危害居民身体健康等其他一系列问题。
三、环境污染等“土小”企业产生的背景
蒲汪一村出现的水泥粉末厂事件是没有遵守科学发展观的表现,没有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发展,狠抓发展,把经济搞上去,群众安居乐业,生活水平提高,这没有错。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发展不全面,不协调,不可持续,不能做到以人为本,发展的质量、水平和效益就不高,发展就没有生机和活力,就会难以为继。
(一)、个别群众文化层次较低,环保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差,面对重度污染通常是习以为常,麻木不仁。
(二)、有关部门监察落实不到位,导致个别人员钻空。个别群众贪图个人经济利益,把国家、人民利益放在了次要位置,甚至忽略。重视个人经济提高,生活富裕是正确的,但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破坏了环境,必将会制约经济的发展。
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大力气进行整改
20世纪70年代以来,城镇数量的剧增和规模的迅速扩大,城镇功能异化现象日益凸现,即本应为人类带来便利和幸福的城镇,反而因污染及生态的失衡损害了生存质量。城镇建设应使人、生物和非生物成为一种和谐、均衡的系统,三者的协调发展才会带来整体的兴旺和繁荣。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党委政府果断做出决定,坚决取缔非法水泥粉末厂,为群众建设良好的宜居环境。
(一)普及环保知识,扫除“环保盲”。“水泥粉末厂”事件是由于部分群众不重视或者不了解环境保护法所造成的。所以,党委政府就此在全镇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环保意识”的宣传活动。
(二)转变陈旧观念。按照党中央又好又快发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全镇各级积极开展教育群众转变陈旧观念,彻底改变先致富后宜居的观念,大刀阔斧进行整改活动。
(三)依法取缔。XX年5月,党委政府联合工商、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坚决依法取缔危害环境,违反科学发展观,不符合环境保护法的工厂,使高峰头群众能够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和检查督导力度。对于已经污染的水域及居民区,党委政府予以适度补偿;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党委政府专门成立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再次抬头,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五)重视环境保护,加大绿化面积。党委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完成镇驻地花坛、绿化带补栽、修整2500平方米,配套绿化带800米,其中黄杨6万株,小叶女桢3万株,刺松100株,银杏200株。
总之,我们要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贯穿于整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我们要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为目标,用做好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实践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