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推荐5篇】》
全国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精选5篇)
全国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 篇1
各位家长:
你们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丹阳开发区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法规,发生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小学生由于欠缺交通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差,交通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保护孩子们的生命,提高他们自我保护能力,我校将于12月份开展“爱心小黄帽 安全伴我行”校园安全教育月活动。希望家长朋友能协助学校对孩子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一、安全走路
1.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而且要看人行横道信号灯,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灯的街道时,要先看左边,再看右边,注意来往车辆,在安全的情况下直线通过。
3.不要翻越安全护栏,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
4.不要突然猛跑横过马路。
5.行人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不要在马路上看书,玩游戏,相互追逐打闹。
二、安全乘车
1.乘坐公交车辆,要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要拥挤在车道上,更不要站在道路中间拦车。
2.上车时,要等车停稳后,按次序上车。
3.乘坐汽车时,不要将头和胳膊伸出车外,不要在车上嬉戏打闹,不要向车外抛物品。
4.坐车要系好安全带。上下车时要从右侧车门上下。
三、安全骑车
1.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上路骑车。
2.骑自行车、电瓶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要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3.骑自行车至路口,遇红灯停止信号时,要停在停止线内。
4.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要在道路上互相追逐。
小黄帽是有效提示驾驶员避让学生的有效标志,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为了您的孩子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为了减少学生交通意外发生,学校为每个孩子免费赠送一顶爱心小黄帽,希望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及时提醒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佩戴并妥善保管;自觉做好孩子的榜样,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让我们的孩子们平平安安上学放学。
全国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学生家长:
厦门已步入“金砖时间”,世界注视着厦门,作为城市的主人,我们人人都是东道主。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创建水平和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品位,我们建议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家长为孩子做出表率,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
(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首先,交通安全法规要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停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其次,言传身教,做孩子榜样。
您今天的行为,将成为孩子明天的习惯。因此,在驾车接送孩子时,做到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一定不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停车,在可临时停车的路段,即停即走,不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停车,尤其是不占用公交车位停车,不将车辆停放黄格线、斑马线等禁停区域,做文明市民,安全出行不违规。同时配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上学放学高峰期学校周边道路畅通。
再次,培养孩子独立参与交通能力。
教会孩子基本通行规则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其知危险,会避险,明白被看见,才安全的道理。教会孩子在下车时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在确保安全后再打开车门,避免匆忙下车而发生意外。建议孩子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或让多名孩子拼车上下学。同时,帮助孩子树立文明交通理念,引导孩子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的交通行为,
家长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共同为孩子铺就一条健康文明的安全之路吧!
年6月27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当今社会,各类电动车为许多家庭生活提供了诸多便捷,特别是成为许多学生上下课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学生的出行安全,一直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但许多学生骑行电动车存在不戴头盔、超员驾驶、超速驾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家庭和社会带来了许多矛盾和不稳定。抚州公安交警和教育部门一直心系学生交通出行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十分重要,为此,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配合与支持,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中,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出榜样,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榜样,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讲究文明礼仪,注意安全。
二、请教育孩子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或追逐打闹。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请教育孩子不乘坐无运营资质的车辆或无牌无证、手续不全、未入保险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和货车、电瓶车、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违法载人车辆;乘车时,坐在安全座椅上或系上安全带,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将头手伸出天窗,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
四、教育孩子做到未满12周岁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行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车上路。教育孩子骑自行车时,做到不横行、不逆行、不载人、不双手离把、骑车戴好护具、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的规定,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不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六、接送学生时要服从学校和交警部门的管理,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和值日教师的安排,按时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接送学生,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我们提倡节能环保,距离学校较近的家庭尽量不用汽车接送。
为了孩子的健康与安全,希望各位家长和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们健康成长。最后,祝全市的师生、家长家庭和睦,平安幸福!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教育体育局
20xx年5月1
全国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 篇4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希望的花朵,孩子的健康平安是家长和社会的共同期待。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道路交通不断发展,车辆的急剧增长标志着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但是,交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交通安全形势的日益严峻,各类交通违法屡禁不止,各类涉及学生交通事故屡屡发生,严重危害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加之冬季又是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多发季节,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了扎实开展好122交通安全日活动,为了切实加强学生在上放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了您的孩子能够高兴上学,平安回家,远离交通事故伤害,我们实验小学特向家长及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1、安全走路
教育学生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不要在马路上结队并行;横穿马路时应走斑马线,并遵守信号灯指示;在没有过街设施的地方应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进入路口前应先观察,横穿马路时不要急停急走。
2、安全骑车
教育学生未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岁不能骑电动车;不要在开放道路上学习骑车;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车把;不要骑车载人,不要骑车并行。
3、安全乘车
教育学生待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车;不要将身体部份伸出车窗外;不乘坐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报废、拼装车辆;不搭乘非法营运的电动车、摩托车;不搭乘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资格的四轮电瓶车。
4、安全提示
出门时请叮嘱孩子:走路要各行其道,不要争先恐后互相追逐;走路时不要看书,不要使用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马路上游戏或使用滑行工具;不要在上学放学途中长时间逗留。
5、安全托付
不要将孩子托付给未办理校车资质的车辆接送;不要承包或租赁无安全保障车辆接送孩子;孩子的交通出行方式应通报学校或老师,以便日常监管。
6、安全表率
家长模范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孩子的表率,和孩子一起出行时,共同抵制闯红灯、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过街不走人行横道、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有私家车的家长应该为孩子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并从小养成系好安全带的习惯。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为孩子们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祝各位家长生活幸福美满!祝小朋友们学习进步!平安快乐!
20xx年xx月xx日
全国交通安全日致家长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家长们:
你们好!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20__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时至12月,寒冬已来临,户外身上衣物增多,随着各类车辆增多,学生每天上放学交通安全风险也相对加大,为保障学生上放学和出行安全,学校会继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请家长利用“全国交通安全日”这个契机,做好对学生冬季交通安全教育监管,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在此,盐山教育提醒您:
要教育孩子不乘坐报废车、黑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及超员超载车辆。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
家长朋友要做孩子的榜样,不酒后驾车,不超员超速驾车,骑乘摩托车戴头盔;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接送孩子时,要自觉服从执勤公安交警及学校保卫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要教育孩子不到铁路沿线、附近或线路上玩耍,以免发生伤亡事故;不在铁路线上放置任何异物,以免列车发生脱轨现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损失;不向铁路沿线列车投掷石块等异物,以免造成列车旅客伤亡,确保铁路畅通营运。
这些都是交通安全常识,道理也很简单,关键是我们做到。
每天车流、人流交汇,本身就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小汽车周围也有盲区,很不安全,同学们千万不要在小汽车附近逗留或玩耍。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尊敬的家长朋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爱护他们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职责。我们真诚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携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