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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目标责任书(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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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目标责任书(通用3篇)

门卫目标责任书 篇1

为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扎实做好全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落实村两委领导防汛责任制,共同负责本村的防汛全面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本辖区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科学、合理地按照不同类型对辖区内的危险区进行适时调整和划分,确保每个危险区都有避灾、转移措施。

三、修订完善本行政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积极主动落实乡防洪预案规定的本村应负的职责,认真履行应急响应。

五、建立健全防汛机构,制订防汛方案,确保专人负责防汛工作。

六、在汛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发生汛情后,立即乡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在3小时内如实上报书面材料。

七、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汛工作,加快辖区内的防洪工程建设建设,不断提高防洪能力。

八、按照村级不少于30人的标准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并对每支队伍进行不少于3次的演练,健全以自然村为单位的群防群测自救组织,确保紧急情况下的群众自救。

九、储备满足需求的防汛物资,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报乡防汛办备案。

十、突出做好河道、采矿点、景区、地质灾害区、企业、学校、险房险窑等重点部位的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好村庄和居民区的排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各类工程设施安全度汛。

十一、有山塘的村,在汛期要加强运行监管,严格限制蓄水,主汛期闭库运行。遇突发事件,能迅速有效地应对,保证在标准内洪水不溃坝,超标准洪水有措施。

十二、及时掌握汛情、雨情、工情,全面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十三、认真落实乡防汛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下达的各项防汛指令和交办的各项防汛工作,服从调度指挥,按照要求的时间抓好落实。

门卫目标责任书 篇2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二、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或通知),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六、门卫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报告。

七、门卫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入泊学校或占用教室。

九、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好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门卫目标责任书 篇3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门卫(学校保安)是学校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因此,门卫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坚守岗位、警钟常鸣、常察细看、消除隐患。为进一步强化门卫安全工作意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此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

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与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我校创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二、责任要求: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在岗期间,不得饮酒。

2、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

3、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有家长来接,方可出校。

4、门卫人员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门卫室;门卫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校门规定范围内不得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广告等,不得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

5、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先通报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填写来客登记表,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门。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被访者无关的部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来访者携带物品进出校,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

6、非本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区。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校内,且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私人推销、收购废品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园。

7、凡运输或携带公物出校门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方可出校园。

8、加强课间、就餐时间及午间巡逻,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9、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技防设备,保证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维护学生乘坐公交专线的秩序。

10、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11、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器或向110报警。

12、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13、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相关表格填写工作。(来客登记、设备维护、CK报警处置等)

14、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15、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年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得分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保安人员将考核结果上报保安公司供参考)。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及后果予以处理,情节、后果严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门卫各一份,若有人员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