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调查报告三篇》
酒后驾驶调查报告(精选3篇)
酒后驾驶调查报告 篇1
调查目的:关注酒后驾驶对自身家庭以及社会的危害,对酒后驾驶提出防范措施。 调查时间: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
调查地点:律师事务所、交警队等。
调查对象:法律工作者、干警等。
调查方式:本调查报告采取网上收集资料、电话、面谈等方法进行调查。
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我于20xx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在峨眉山市某律师事务所和某交警队进行了关于酒后驾驶的社会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酒后驾驶的基本情况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酒后驾车的原因,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我在网上从个人角度和社会监管角度分别做了调查,得出的结论显示酒后驾车的主要原因从驾驶人个人角度来看,依次是朋友的怂恿,占44.65%;侥幸心理,占24.73%;以为自己酒量大和技术高,占30.62%。从社会监管角度看,依次是:现有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大、占29.87%;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占27.00%。从客观因素来看,依次是担心车辆停放在外不安全、占24.65%;担心次日早上需要用车、占19.53%。此次调查共有194名网友提交了调查意见,其中,绝大多数为男性,共134人,占94.69%;中青年网友居多,31到40岁的占44.51%;学历层次丰富,大专以上学历占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占29.21%。
根据来自网上的调查显示,有93.45%的被调查者同意酒后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但被问及是否有过酒后驾驶行为时,仅有24.68%的被调查者从未有过酒后驾驶行为。在被问及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何种心理时,有38.64%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过高的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46.75%的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另外,有的14.61%被调查者认为酒后驾驶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这里我们来区分两个概念:酒后驾车与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有的人虽然自己觉得很清醒,根本没醉,但血液酒精浓度却已经达到0.8mg/ml以上了。一般来讲,如果喝得极少,血液酒精浓度不到0.2mg/ml,但啤酒喝三瓶左右,红酒喝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3两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能已经超过0.8mg/ml了。
二、酒后驾驶的危害
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曾进行了“远离酒后驾驶”的活动,在实验室证明了酒后驾驶的危险性。未饮酒前,他们的刹车反应时间分别为0.75秒、0.56秒和0.56 秒。在饮一听350毫升啤酒30分钟后,酒精开始在体内发挥作用,同样的机器测试结果显示,三人的反应时间分别提高到1.22秒、1.38秒和1.05秒。实验证明交通事故的危险度随着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而增加。 酒精对驾驶的影响包括:
1.视觉能力变差。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觉角度为180度,酒后的视觉角度将会缩减,喝越多,就越无法看清旁边的景物;此外,亦可能抓不准目标,看不清楚车道线,对光的适应也变差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驾驶人以为脚提起来要踩煞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车速如果是60公里,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公尺,若是时速100公里,一秒行驶距离则为27.78公尺,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根据研究指出:呼气酒精浓度达0.25mg/L 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50mg/dL)以上,将产生复杂技巧的障碍、驾驶能力变坏,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二倍。而在呼气酒精浓度达 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11%即110mg/dL以上时,其平衡感与判断力障碍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饮酒时高十倍;其实身体中酒精浓度在这样的标准以上,大多数人会感觉很不舒服,头晕、心跳急促、呕吐等。
3.触觉能力降低。由于酒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后人的手、脚触觉反应较平时降低,踩制动踏板时软弱无力,方向盘掌握不稳,车辆容易失控,驾驶人脚提起来要踩刹车,其实已慢了一两秒。而一辆车时速60公里,一秒钟跑出16.67米;若时速100公里,一秒则为27.78米,这种相差其后果是相当危险的。
4.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操作错误增加,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的驾驶人,越不能正确思考和判断车宽与路宽的关系,行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三、酒后驾驶的防治对策
我国对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网上调查,大家认为有效的'防治酒后驾车对策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增强驾驶人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具体办法依次是引导驾驶人珍重生命(44.05%的网民建议),用各类交通事故来警醒(29.49%的网民建议)。二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具体办法依次是加大查禁和处罚力度,宣传酒后驾驶的不良社会后果。三是为驾驶人酒后禁驾提供便利,具体办法依次是提供代驾服务(21.21%的网民建议)、驾驶夜间停车安全看护(18%的网民建议)。
建议预防措施:
1.安装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在车上安装能自动识别喝酒高峰时间段,能防止驾驶人检测作弊的防酒后驾驶系统,若超过国家标准汽车则无法启动。
2.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相关限制管理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国外方式对有酒驾记录人员实施强制安装防酒后驾驶系统。
3.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政府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
4.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动放弃驾驶。
5.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
6.避免侥幸心理:消除人们“少喝酒不影响开车”的认识误区,剖析酒精对驾车者的影响和危害,警示人们放弃侥幸心理。
7.为醉酒者友情叫车:为醉酒者(不论是朋友还是陌生人)叫辆出租车。 通过本次的社会调查,使我的理论知识能力有所加强,社会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借鉴材料。酒后驾车犹如猛虎,事故的发生,吞噬着鲜活的生命,不仅让肇事驾驶人要面对巨额的经济赔偿和严厉的法律制裁,而且给双方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面对一幕幕人间悲剧我们是否为之震撼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让我们共同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二〇xx年四月一八日(盖章)
二〇xx年十一月一八日(盖章)
酒后驾驶调查报告 篇2
近年来,我国因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而引发的每年多达数万起,酒后驾驶造成的死亡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就此,笔者对酒后驾驶及醉酒代驾问题进行了调查。
首先,笔者查阅了相关书籍,得到如下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酒后驾驶在法律上可分为酒后或醉酒驾车两种违法行为,两者的界定: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 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
三、酒的危害: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酒精进入人体,作用于神经系统,可以产生麻醉作用。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50mg/100ml时,表现为精神愉快、有飘飘然感、容易冲动;酒精浓度达到150mg/100ml时,将出现激动、动作失调、手脚失控等行为表现;酒后驾车还会出现远视,视物的立体感发生误差,反应时间增多2至3倍,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就极易引发。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比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几率高达27%。
醉酒的具体影响: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5.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接着,为了解实际情况,笔者制作了如下的调查问卷,进行了调查。
问卷内容:
(1)你有过酒后驾驶的经历吗?
A、有 B、无
(2)你认为酒后驾驶,危险吗?
A、危险,酒后一定不能开车 B、问题不大,少喝点,没事
(3)你听说过,酒后驾驶出的事故吗?
A、听说过 B、没听说过
(4) 当交警确认你为酒后驾驶,你是否考虑逃避?
A、没有 B、有时 C、经常
(5)、你听说过醉酒代驾吗?
A、没有 B、听说过
(6)、假设你开车去赴宴,喝酒了,怎么回去?
A、开车回去B、打车回去C、找朋友代驾D、找代驾公司
共收到有效问卷答案30份,调查结果及分析如下:
问题(1)A、27人 B、3人(大部分司机有酒后驾驶行为)
问题(2)A、11人 B、19人(较多的人认识不到酒后驾驶的危害)
问题(3)A、28人 B、2人(绝大部分人知道因酒后驾驶发生的事故的严重程度)
问题(4)A、10人B、15人C、5人(部分人企图逃避责任)
问题(5)A、20人 B、10人(大部分人没有听说过醉酒代驾)
问题(6)A、9人B、8人C、11D、2人(多数人在醉酒后,能够理智地选择安全的方式,但也有部分人冒险。绝大多数人没有选择代驾公司)
最后,笔者在涿州多方打听提供醉酒代驾服务的公司,只找到一家有该项业务的小型公司。据了解,代驾服务自近年进入我国,市场前景一直不甚乐观,选择“醉酒代驾”的人更是少之甚少。
在此,笔者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1、大力宣传酗酒及酒后驾车所带来的危害。 有必要利用广播、广告、电视在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大力宣传酗酒及酒后驾车的危害。
2、制定相关法规,加大对酒后驾车司机的惩罚力度:通过法律条文明确指出严禁酒后驾车,制定相关的处罚规定,例如轻者警告罚款、注销驾驶执照,重者拘留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强交通部门的监督力度:交通部门应在司机的培训过程中加强对酒后驾车这一方面的教育。在重要公路段设立提示牌,提醒司机朋友不要酒后驾车。
4、如有应酬,酒后千万不要开车,可以找亲戚朋友代驾,或者选择有一定规模和口碑的代驾公司寻求代驾服务。
切记: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
酒后驾驶调查报告 篇3
一、我国酒后驾驶现状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一些常委委员提出,“应在草案已有的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追逐竞使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很多人听说这一条款的出炉都拍手叫好,于是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对我们的家乡——河北省沽源县,我们采取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分别选取周一、周三、周五、周日四天车流量较大大的红绿灯点进行了调查,通过观察每一个被交警拦截下的司机及记录他们是否被罚的情况得到如下结果:
周一有33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8人是醉酒驾驶。周三有25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0是醉酒驾驶。周五有28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11人是醉酒驾驶。周日有63辆车的司机是酒后驾驶,其中有42认识醉酒驾驶。并且我们通过网上调查100人、咨询交警得知醉酒驾驶的司机一般会出现以下情况:
一、27%的人看见交通信号灯后反应慢。
二、40%的人开车方向左右摇摆不定,突然转向或者在道路中线驾驶。
三、15%的人逆向行驶。
四、7%的人乱踩刹车。
五、6%的人转弯幅度达,突然转弯或违法转弯。
六、5%的人黑夜开车不开前灯。
同时我们又咨询开车司机,发现几乎每个司机都知道酒后开车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但是有90%的人不知道是违反了什么法例。同时67%的司机都有醉酒驾车的经历,95%的人都有酒后驾车的经历,但是当被问及既然知道违反交通规则为什么还要驾驶时70%的人认为酒后驾驶不会出现事故,30%额人是出于没办法,侥幸心理的存在使他们驾驶。
二、是否应将醉酒驾驶纳入刑法
通过以上调查,酒后驾驶的.严峻性却非一般,我们确实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现象,因为酒后驾驶不仅仅危害了驾驶人自己的性命安全,更是对社会安全具有严重危害,但是为什么酒后驾驶的情况屡禁不止呢?我们应该如何更加有效更加合理的制止酒后驾驶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有以下浅薄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将醉酒驾驶写入刑法是否真的可以制止酒后驾驶呢?是否必须将酒后驾驶写入刑法呢?其他法律是否真的不能调整,必须由刑法调整呢?
创新犯罪是犯罪化的基本形式,而刑罚作为刑事责任的主要实现方式,以对犯罪人的基本人权进行行为限制和剥夺为内容,在部门法体系中具有最高的严厉性和强制性。但是,现实生活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济成本通常高于其他法律责任形式,并且在形式法制责任内部,制定新罪的经济成本又高于既定罪行的条文的调整。因此,无论从人权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我们都有必要赋予刑法以谦抑性,只有在其他法律不能充分保护法益时才可适用刑法。换句话说,只有是其他法律部门可以规制的问题,最好不要通过刑法的途径来解决。因此将危险驾驶入罪并非改善交通安全的唯一出路,关键在于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治理模式。
因此建议我国应修改并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