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汇总八篇)》
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精选8篇)
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 篇1
根据林芝市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林市森防指8号文和林芝市巴宜区林业局林巴林118号关于《林芝市森防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干旱、大风极端天气持续增多,森林防火任务日趋严峻。更为切实加强今年冬天至明年春天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森林防火自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立即根据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本项目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不发生森林火灾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自查阶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1、为确保自查工作和隐患排查取得实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分包单位,直至施工班组。组织本现场全体参建人员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停工整顿学习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确保了活动有序开展。
2、项目部开工时就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同时也督促分包单位与每位参建人员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本次自查再次检查分包单位和每个施工人员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是否真实、有效。一级抓一级,确保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和各级班组负责人检查驻地周围、食堂、生产现场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是否合格有效、摆放地点是否合理、醒目。再次组织进行防火演练,教会大家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做到全员应知应会。
二、加强对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严格火源管理
1、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现场设置专门的吸烟区。严禁在除吸烟区外的任何地方流动吸烟,违者给予经济重罚,发现两次者,开除出本现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2、每天指派专人检查项目部周围山体是否有无滑坡隐患时,一并检查有无火源、火灾隐患。督促当地村委将项目部驻地周围的干枯树枝清理干净,检查水渠是否畅通,保证水流,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厨房用火和寝室用电的隐患排查。特别强调不能私拉乱接、不能抽倒床烟。检查食堂煤气罐气管有无破损、气瓶摆放是否合理。
4、严禁人员随意上山,即使本项目部对所有人员均已办理入林许可证,规定还是不准私自上山,包括下班后遛弯、转路。严禁上山游玩、采摘野菜、蘑菇等。
三、加强安全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1、项目部通过各种形式如海报、漫画、口袋书等深入宣传,让所有员工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林业刑事案件法律法规汇编》、《扑火安全常识》等法律法规。
2、现场通过书写标语、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大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的氛围和格局。
3、重要路口、生活区等地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必要时,对出入路口的陌生、可疑人员进行盘查。一旦发现情况不妙,立即报警。
四、防火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和当地消防部门随时保持联系,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理'。
2、检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灭火物资装备,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拿得出、用得上,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3、成立应急值班小组,出现火情,组织大家疏散、忙而不乱、有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
五、强化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实行领导带班,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真正做到防火期内值班到人,责任到人,保持信息畅通,车辆到位,若发生火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做到"勤检查,多报告,及处理',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 篇2
根据林芝市森防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林市森防指【20xx】8号文和林芝市巴宜区林业局林巴林【20xx】118号关于《林芝市森防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近期天气持续高温、干旱、大风极端天气持续增多,森林防火任务日趋严峻。更为切实加强今年冬天至明年春天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公司高度重视此次森林防火自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立即根据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本项目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不发生森林火灾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自查阶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1、为确保自查工作和隐患排查取得实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管理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分包单位,直至施工班组。组织本现场全体参建人员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停工整顿学习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确保了活动有序开展。
2、项目部开工时就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同时也督促分包单位与每位参建人员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本次自查再次检查分包单位和每个施工人员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是否真实、有效。一级抓一级,确保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3、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和各级班组负责人检查驻地周围、食堂、生产现场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是否合格有效、摆放地点是否合理、醒目。再次组织进行防火演练,教会大家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做到全员应知应会。
二、加强对生活区和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严格火源管理
1、施工现场严格控制火源,现场设置专门的吸烟区。严禁在除吸烟区外的任何地方流动吸烟,违者给予经济重罚,发现两次者,开除出本现场。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
2、每天指派专人检查项目部周围山体是否有无滑坡隐患时,一并检查有无火源、火灾隐患。督促当地村委将项目部驻地周围的'干枯树枝清理干净,检查水渠是否畅通,保证水流,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厨房用火和寝室用电的隐患排查。特别强调不能私拉乱接、不能抽倒床烟。检查食堂煤气罐气管有无破损、气瓶摆放是否合理。
4、严禁人员随意上山,即使本项目部对所有人员均已办理入林许可证,规定还是不准私自上山,包括下班后遛弯、转路。严禁上山游玩、采摘野菜、蘑菇等。
三、加强安全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1、项目部通过各种形式如海报、漫画、口袋书等深入宣传,让所有员工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林业刑事案件法律法规汇编》、《扑火安全常识》等法律法规。
2、现场通过书写标语、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警示教育大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的氛围和格局。
3、重要路口、生活区等地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必要时,对出入路口的陌生、可疑人员进行盘查。一旦发现情况不妙,立即报警。
四、防火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和当地消防部门随时保持联系,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火情,迅速出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理。
2、检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灭火物资装备,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拿得出、用得上,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3、成立应急值班小组,出现火情,组织大家疏散、忙而不乱、有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
五、强化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森林防火期内,实行领导带班,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真正做到防火期内值班到人,责任到人,保持信息畅通,车辆到位,若发生火灾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做到勤检查,多报告,及处理,坚决杜绝火灾隐患。本次自查工作以对隐患和问题采
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 篇3
一、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工矿区、商贸物流区、景区、库区、铁路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民营商超、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
二、工作要求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分步分类压茬推进。
(一)精准排查,摸清整治底数。一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房屋“两违”清查等工作成果,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确保不漏一镇一村、一户一房,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底数台账,经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签字核实,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档”。二是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全方位排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初判,对初判存在隐患的,并组织专业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评估,建立隐患房屋台账。县里将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排查弄虚作假或整治不力的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严肃问责。
(二)立查立改,分类消除隐患。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一是对初判和复核评估中发现存在擅自加层、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开挖地下空间,以及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等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要列为急需重点整治对象,立即采取停止营业、撤离人员、封闭处置等管控措施,责令限期鉴定并尽快整治。二是对复核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立即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对拒不委托或15日内仍未委托鉴定的,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不采取整治措施擅自继续经营的,依法处置。三是鉴定为A、B级的经营性自建房,允许继续使用;鉴定为C级的,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消除隐患,经技术服务机构复核鉴定合格后继续使用;鉴定为D级的,要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继续使用。
(三)强化监管,严控增量风险。一是新建、改建、扩建自建房,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按规定完善手续;改变自建房使用功能用于生产经营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批;改造为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二是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不姑息”,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行刑衔接、依法严惩,形成刚性约束。三是规范房屋鉴定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实行评估、鉴定报告终身负责制,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完善机制,巩固行动成果。一是要通过百日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彻底排查清楚,能够立即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涉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停用、封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要依托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平台,实时归集排查整治数据,形成与空间地理信息相对应的数据库,实现房屋安全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能。三是要建立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网格化动态管理机制,逐级细化管理片区,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负责、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安全问题。坚持群众立场,建立政府、村(居)、群众共商共治共管机制,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困难,合理解决群众诉求。总结提炼切实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整治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里在城乡房屋整治和清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由住建局牵头,成立应急、公安、教育、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百日行动。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三管三必须”、“谁拥有谁整治、谁使用谁整治、谁经营谁整治、谁管辖谁整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
(三)强化技术支撑。组建技术专家组,参与督导检查,指导排查整治,开展技术培训,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广泛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物业服务等专业力量,下沉一线参与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各位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抓紧按程序印发实施。同时,将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指导、情况调度和业务服务,深入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做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一般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实际行动捍卫我县房屋安全。
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 篇4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防火办、各村包村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民委员会,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隐患排查。要求各村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确保了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宣传,营造氛围。
为全面提升林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按照本次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广泛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努力营造"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的工作格局。本次活动张贴标语6幅、制作警示牌20个,出动宣传车1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
三、排查隐患,落实措施。
深入到国有林场、重点林区、藏茶村等地,对防火组织机构的建立、责任制的落实、火源管理的措施、应急预案、扑火机具装备等情况开展督查。通过检查,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各村多年未发生森林火情,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未引起高度重视。二是宣传教育不到位,传统的农事用火和传统的祭祀习惯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三是防扑火经费投入不足,各村防火设施设备短缺,缺乏抵御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四是隐患排查不到位,有的.村应付了事,没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目标;六是对护林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因换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各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乡村组、护林员、实行村民轮流值班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火源管控。针对"国庆和期间'林区旅游野炊、农事生产用火逐渐频繁的特点,为切实加强火源管理,镇政府要求各村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职责明确、措施具体、指挥畅通。
(三)强化应急防范。国庆和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时掌握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及时反馈林火监测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缺岗现象。本次森林防火工作检查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行为严格依法问责,从严查处。切实抓好隐患整改落实,促进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了实效。
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 篇5
根据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安排,为扎实做好湘潭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11月16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爱民组织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调度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勇主持会议,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颜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谢平,市自建房“四性”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小组牵头单位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园区)分管负责人及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市自建房工作专班各小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湘潭市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成效,补齐排查整治“回头看”短板问题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听取了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自建房消防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经营安全性问题整治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园区)对“回头看”工作的开展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
截至11月15日,全市26098栋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部完成排查回头看,完成率100%,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有6190栋,已采取整治措施的有5928栋,整治率95.95%;其中“五类重点区域”“三种主要情形”的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隐患3115栋,已采取整治措施3098栋,整治率99.45%。湘大等四个重点区域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503栋,存在安全隐患284栋,已整治284栋,整治率100%。
陈爱民强调:今年以来,我们先后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排查整治“回头看”,取得了明显成效。下阶段工作要围绕“把底子摸清楚、把隐患消除掉、把机制建完善”这一总体目标,紧盯当前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进度标准、整治措施、机制制度、基础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不足,再动员再部署,持续发力、深入推进:
一要鼓足干劲抓整治,思想上不容丝毫懈怠。要认真贯彻国省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充分认清当前严峻形势,继续坚定打好政治战、持久战、攻坚战。
二要紧盯问题抓整治,整改上务必从严从实。紧扣“回头看”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不留死角;紧抓省市交办督办问题,从严整改,不打折扣;紧盯C、D级危房安全问题,加快整治,不留后患。
三要巩固提升抓整治,成效上努力创先争优。不等不靠,加快分类整治销号;总结归纳,打造标杆树立典型;深度结合,放大提升整治成效,打造“隐患整治的示范、文明创建的标杆”,形成湘潭最大的特色亮点。
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 篇6
11月11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张政带队,到青浦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调研督导,副区长陈汇青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
调研组一行先后赴重固镇福泉山村和福泉山居委、白鹤镇沈联村和外青松公路实地踏看了农房和城房点位,深入了解青浦区在农房、城房整治中的工作举措和整治成效。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青浦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指出,青浦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思路有特色、排查内容全方位、宣传发动有活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配合异常图斑整改。市、区两级要充分沟通对接,扎实推进异常图斑问题整改,确保清零。要进一步把握工作节奏。目前“百日行动”及“回头看”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要按照明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的时间节点要求,准确把握工作节奏,有序推进工作开展。要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工作。要做好数据质检和轮检,按照每两周一次的频次,开展市、区、街镇三级质检轮检,确保前期数据无错漏,并准确掌握动态变化。要继续落实管控和整治工作,按照具体情况制定“一房一方案”,统筹协调好群众利益与社会发展需要。
座谈会听取了区综合整治办、重固镇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情况的汇报,市自建房工作专班、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进行了互动交流。
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 篇7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城乡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7月15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全县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按照省、市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排查整治任务,压实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责任。一是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排查台账,确保台账数据、系统录入数据与房屋实际现状三个统一;二是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根据上报台账结合部门职责职能,逐栋建立整治台账,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针对教育类的自建房,要求在8月底之前完成整改。
(二)加快推进排查工作,同步核查确保数据真实性。截至目前,据系统统计我县共排查城乡自建房107020栋,经营性自建房2506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04514栋。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27栋(重大安全隐患1栋,已整治完成,按相关要求撤离人员并设置安全标识;一般隐患26栋,已整治4栋,对住户下达隐患通知书,并进行实时监测),非经营性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1132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数据进一步复查,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销号,确保数据真实性。截至7月29日,我县自建房排查归集平台数据录入进度为99.02%,全市排名第一。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录入数据质量不高。部分乡镇(街道)对系统录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依然存在数据质量不高的情况,如基层排查员对风险隐患等级识别不清晰,出现将一般安全隐患判断为严重隐患或将影响房屋使用的质量常见通病判断为一般隐患;再如数据逻辑前后矛盾、照片不清晰等。
(二)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滞后。在排查过程中,县工作专班没有及时将台账反馈至各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没有形成合力,7月15日才将台账梳理完成,并反馈到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才开始起步。
(三)全国信息归集平台尚未完善,不能对隐患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和管理。我县上报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移交业态主管部门的台账与全国信息归集平台上录入隐患情况不一致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街道)为追赶进度忽略了录入数据的质量;二是各乡镇(街道)上报的隐患台账是前期提前开展排查工作建立的,排查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不能准确判定隐患情况,而开展系统录入工作时排查员已通过省市县三级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能基本判定隐患情况,后期就出现了录入数据和前期台账不一致的情况。三是县工作专班正在开展复核工作,对隐患数据进行核实并动态更新。因信息平台尚未完善,未增加隐患数据修改模块功能,不能对隐患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和管理,不能及时实现台账数据、系统录入数据与房屋实际现状的三个统一。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数据真实性。一是梳理“线下”“线上”排查台账,确保三个统一,即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核实自建房系统录入平台的隐患数据和实际排查问题的台账,确保台账数据、系统录入数据与房屋实际现状三个统一。二是对排查整治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强化工作调度,压实工作责任,针对系统录入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台账,同时组织排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全面提升排查判定能力,确保排查工作做实做细。
(二)深入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管控。一是涉及经营的业态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台账,建立需要进行质量安全鉴定的房屋台账,及时督促业主方开展鉴定工作,根据鉴定结果制定整治措施,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撤离人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是建立挂牌警示工作机制,按照省城乡自建房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对全省自建房专项整治建立挂牌警示的通知》的要求,对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在房屋醒目位置张贴排查标识标牌(红牌警示、黄牌警示),提高群众防范安全隐患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闭环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一是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针对已初步排查出严重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复核,并根据风险程度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整改消除隐患,特别是涉及3层以上危及公众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对拒不整改的联动相关业态主管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同时逐栋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建立整改台账,确保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二是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自建房,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进行严格管控,制定整治计划,开展全面整治,于20xx年6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销号闭环。
森林火灾整改工作汇报 篇8
为深刻吸取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青山桥镇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山桥镇地处宁乡市西南边陲,多为山地丘陵,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1个社区,人口5.3万人,1个中心集镇,3个村级小集镇,15423栋房屋。
二、前期部署
4月30日以来,青山桥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顾问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先后召开了2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题会、1次部署会、1次推进会、1次紧火会;同时出台了《青山桥镇房屋建筑及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青山桥镇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书》;明确了各村(社区)、各线办、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确定了任务时间节点,对业务进行了逐级培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按质按量有序推进。
三、工作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敲门入户”行动,190名镇村网格干部包片负责,累计出动1450人次共排查房屋11115栋,完成系统录入3774栋,其中包括集镇168栋、学校周边14栋、三层以上66栋,用作经营216栋,未办理经营许可证5栋,未进行安全鉴定40栋。排查出改扩建59栋,周边扩建48栋。排查出安全隐患42处,已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30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11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1处,采取维修加固整改措施35处,重建工程整改措施4处、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志管理措施3处。
四、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自建房大多未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且较多农户建设杂屋用于储存和畜禽养殖,存在少批多建,违规多占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二)镇村网格干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专业性不强,隐患排查基本凭主观意识和经验判断,标准难以把握。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全面排查,分类汇总。5月25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一户一档;5月30日前,分类汇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系统APP录入率100%。
(二)及时交办、应急处置。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交办到村(社区)和房屋所有人;6月10日前,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隐患的房屋,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C、D级危房出具处理意见,实施应急处置。
(三)动态清零、长效监查。8月15日前,完成所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台账,科学运用隐患排查系统APP,做到一户一档,一房一策,分类管理,全力确保房屋安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