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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措施(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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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措施 篇1

今年6、7月份,县纪委牵头,县民政、救灾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县农村低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活动中发现县、乡、村在执行农村低保政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审批程序不规范、动态调整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农村低保问题整改,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践,推动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县、乡、村干部思想认识提高和工作作风转变。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

(二)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不规范;

(三)农村低保申请受理渠道不畅通,未能做到应保尽保;

(四)农村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县救灾办采取印发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单,电视、网络宣传等形式加大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各乡镇(区、办事处)和各行政村要在乡镇(区、办事处)所在地及行政村村部显要位置公开农村低保政策。

时间要求:一个月内将宣传措施落实到位,并做到农村低保宣传经常化、长期化。

责任单位:县救灾办、各乡镇(区、办事处)

(二)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农村低保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申请—审核—公示”的办法认定保障对象,提高核查的有效性,杜绝虚报、冒领,把有限的惠民资金用到确需资助的困难家庭。

1.申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区、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村民委员会不再受理个人申请。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出具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对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扶养)、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

2.审核。各乡镇(区、办事处)是审核申请的责任主体,要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人员逐一入户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详细核查申请材料和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调查人员由各乡镇(区、办事处)政府工作人员、申请人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驻村干部等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入户调查人员和申请低保对象都要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3.评议。入户调查结束后,各乡镇(区、办事处)要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小组由各乡镇(区、办事处)政府工作人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所有参加评议人员要签字确认评议结果,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评议记录。各乡镇(区、办事处)要在民主评议后及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各乡镇(区、办事处)要以政府文件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县民政、救灾部门审批。

4.审批。县级民政、救灾部门是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要自接到各乡镇(区、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在作出审批决定前,要全面审查各乡镇(区、办事处)上报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抽查人员要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对拟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以文件形式报县政府分管县长审批,经批准后在其居住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的,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各乡镇(区、办事处)要以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5.公示。村民委员会要在显要位置集中设置统一的固定公示栏,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保障人数、保障金额以及监督电话等在其居住地长期公示。

时间要求:一个月内要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救灾办、各乡镇(区、办事处)

(三)进一步畅通农村低保申请受理渠道,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各乡镇(区、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依托乡镇政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要充分发挥村委会、驻村干部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做到救助无盲区。

时间要求:一个月内要完善社会救助“窗口”建设,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救灾办、各乡镇(区、办事处)

(四)认真落实农村低保长期公示制度。要通过不同方式对农村低保政策及享受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县救灾办要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农村低保政策及享受低保对象名单;各乡镇(区、办事处)办事服务窗口要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农村低保政策、工作流程等;各行政村都要在村部所在地显要位置设置农村低保长期公示栏,接受群众监督。

时间要求:一个月内要完成各项公示工作,做到长期坚持,定期更新。

责任单位:县救灾办、各乡镇(区、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杨斌同志任组长,杨世田、刘剑两位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救灾办,刘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县民政、救灾部门和各乡镇(区、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明确专门人员,细化工作责任落实。

(三)县、乡、村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

产业发展措施 篇2

为做好20xx级的毕业班工作,力争完成学校升学计划,确保20xx年中考取得好成绩,提升学校初中部的品牌质量和学生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具体办法 :

1、对象:拟定班前15名培优(动态);

2、做法:

(1)数据分析。以各次考试成绩为依据,实施有针对性的培优工作

(2)分类编组:培优额控制在15人以内;并逐步精简。

(3)频度:每周拟进行一次优学生成绩总结和下周学习目标计划会,由全体优生和教师参加。

3、教师:原则上根据每次考试情况数据筛选的结果,入选学生由教师一对一跟踪辅导;

4、定期召开优生家长会

计划第一学期每次月考后,或半月召开一次,由学生家长老师一起参会。第二学期,将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开会频率。

5、与科任老师协作

(1)每周在科任老师处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2)协调好学生与老师,老师与老师的关系

(3)与科任老师共同协助培养计划的完成,共同制定培养方案

6、建立优生学习小组

(1)、提高优生学习竞争意识

(2)、培养优生互助、团结的品质

(3)、定期对优生小组进行考试测评,掌握学习情况

7、优生体育训练计划

由体育委员和体育老师制定,体育委员、体育老师和班主任监督

8、优生目标制定

①中考目标。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中考目标。学生明确努力奋斗的方向。

②短期目标。学期目标主要以“定分数”和“找对手”为主。让学生明确本学期要学习成绩要达到什么层次。找一个追赶的目标,尽力超过对手,营造竞争气氛。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提分科目,提分策略。形成互相督促,互相监督的学习氛围。

9、关注优势的心里健康

各方面积极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里健康,及时疏导安抚。

产业发展措施 篇3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都知道,我们现在的自然环境遭的遭,走在街上脚底就粘有口香糖,那里都有塑料袋。一次性饭盒,希望我们从自身的一点一滴做起,因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我老家不远处的那条小河,还是清澈见底,有许多小鱼小虾。夏天时他们总去趟水玩儿,打水仗。可如今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条小河呢,完全不是往日的那种风光了,已经变成鱼虾绝迹的污水河,上面飘满了垃圾,臭气冲天。我大胆的向同学们提几个建议:

(1)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防止滴漏。

(2)尽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多使用耐用品。如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和餐盒,减少白色污染;不使用一次性筷子;自备购物口袋或提篮。

(3)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制造噪音。

(4)植树造林,爱护我们身边的每一寸绿地、每一株花草、每一片树木。

(5)不乱丢弃废电池、废塑料等垃圾、废物;将垃圾分类投放,变废为宝,使资源循环再生,造福人类。

倡议人:___

20__年_月_日

产业发展措施 篇4

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综合管理,防范和消除出租房屋隐患,规范我市房屋租赁行为,贯彻落实市公安局七部门下发的出租房屋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5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我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国家公安部等六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安局及综治办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大力整治出租房屋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实现界首的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努力实现出租房屋登记覆盖率不低于95%,要着重解决出租房屋底数不清、租赁人员情况不明、非法出租、非法从事中介服务经营,藏污纳垢、安全隐患等重大问题。严厉打击涉及房屋出租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彻底改变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难的现状。根据我市实际,要力争做到“六不漏”的具体目标:即出租房屋不漏登、信息不漏录、租费不漏征、治安不漏管、隐患不漏整、计生不漏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政法委书记齐安民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李磊任副组长,西城办事处副书记 、东城办事处副书记 、颍南办事处副书记 、政法委综合办主任 、民政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房地产局副局长 、地税局副局长 、工商局副局长 、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设在 , 任主任, 任副主任, 为成员。各办事处成立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书记、辖区公安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清理整顿工作组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组织、检查、监督工作。三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承担本次活动具体事务工作,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责任民警负责组织社区计生专干、治保人员、物业公司人员参加的捆绑式综合管理队伍。公安派出所设立出租房屋登记窗口,具体负责集中办理辖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治安责任保证书、计划生育责任书及租赁税费收缴等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租赁当事人要求提供租赁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调查掌握出租房屋数量。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自建和购置、有合法手续和无合法手续、已租和待租,按照各街道辖区,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普查,全面准确地进行信息登记,做到无一遗漏。此项工作由各区办事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做好租住人员信息采集。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规定。对在出租房屋居住的所有人员,按照来有登记、走有注销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采集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建立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出租房屋管理员在登记和巡查中发现可疑人员和违法犯罪线索,应如实填写《出租房屋(租住人员)检查情况通知单》及时报社区警务室,紧急情况可口头报告。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查处。此项工作由办事处出租房屋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公安部门配合。

(三)全面清缴房屋租赁税费,对未纳入管理或拖欠租赁税费的出租房屋业主,依照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房[20xx]45号、[20xx]303号的有关文件规定,及时督促缴纳税费,确保房屋租赁税费应收尽收。出租房屋管理部门委托公安派出所代收房屋租赁手续费,从中返还20%,作为公安派出所、社区的办公、服务管理经费。此项工作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部门配合。

(四)坚决查处违法租赁行为,对不符合出租条件、未纳入管理的出租房屋,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未在房屋租赁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手续或承租人无合法身份的,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强化出租登记备案制度,督促出租房屋业主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履行管理责任。对拒不接受管理的依照有关法规、规章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此项工作由公安、出租房屋管理部门负责。

(五)严厉打击租房屋内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屋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结合实际,切实解决落实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减少租房屋内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此项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部门配合。

(六)切实搞好计生管理工作。在出租房屋普查和租住人员信息采集过程中,对出租房屋业主和租住人员的计生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进行查处。此项工作由计生部门负责,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部门配合。

(七)坚决清理有关违章经营行为。根据普查登记掌握的情况,对在出租房屋内的“传销”及“无照制假售假窝点”等,依法进行查处,该查封的坚决查封,取缔的坚决取缔。此项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部门配合。

五、实施步骤

本次清理整顿工作从5月始,到期7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阶段(5月 日至 月 日)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出租房屋的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公安派出所要落实出租房屋登记窗口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公开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规章制度

由出租房屋综合管理部门向出租房屋登记窗口提供租赁所需合同、表格等规范性文件及现有的房屋管理基础资料,以便出租房屋登记窗口顺利开展工作。

(二)普查登记阶段(月 日至 月 日)

各办事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组织以各社区为单位,以业主和承租人为对象,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逐街、逐院、逐院、逐栋、逐层、逐户、逐人进行普查登记,全面采集相关信息,认真填写各类统计表格,在此基础上,按照房户合一,一户一档,做好建档工作。建立网上房屋租赁业务管理系统,在房地产局建数据管理中心,公安、工商等部门通过计算机可登陆该系统进行房屋租赁相关信息查询,使该项工作完全实现网络化管理。

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在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持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身份证件到出租房屋所在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工商分局和公安派出所出租房屋登记窗口申请办理或补办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场所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三)检查考核阶段( 月 日)

先由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对辖区、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自查。 月 日起由市整顿办组织专人,检查验收各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清理整顿工作,在各辖区区域内,任意抽出社区内某一个户,每一户为10个百分比,按完成覆盖率百分比给予奖励。对按时达到要求的,房屋租赁综合管理部门从租赁手续费中再提取10%作为检查验收考核奖,对达不到要求的,清理整顿,直至符合标准。

对个别完成任务好,工作积极,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 对于普查登记阶段后匿名举报电话经核实者给予每起100—500元的奖励,对查实出租房屋内违犯罪活动的给予重奖。奖金打入个人举报电话银行卡帐号内。

(四)处罚阶段(月日以后)

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登记、补办阶段结束后仍未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违反《阜阳市城市出租房屋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公安、房地产、税务部门将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安徽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处罚。

出租人、承租人妨碍出租房屋管理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指定专人具体落实,做到“三个到位”:既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确任务,搞好协作。此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涉及个部门的问题,要加强配合。各级公安部门及综合办要负起协调、监督、组织的责任,加强协调沟通和督促检查。

(三)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方法。严肃纪律,杜绝徇私枉法。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工作制度,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以服务促进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清理整顿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要给予通报或曝光,督促解决问题。

(五)认真考核,严格把关。市整顿办定期对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进行检查,解决困难。各办事处、公安派出所每阶段结束要向市整顿办书面报告,全部完成后,先由各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自查,尔后由市整顿办统一组织验收,市综治办将清理整顿工作纳入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六)建立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依托社区构建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平台,按照地主财力可能和实际管理需要,配备和充实协管人员。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等方面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流动人口中党员、团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的参区、教育、互助、功能,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居民和睦相处,共建和谐社会。

产业发展措施 篇5

塑料、化工、包装机械、棉花作为我县四大优势特色产业,近年来都有了很快的发展,县科技局一直立足于本职工作,促进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了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对四大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我县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围绕特色产业,抓好重点项目。

1、化工产业

重点抓好东化公司和华戈化学集团两大龙头企业,突出发展精细化工产品,主要是医药中间体、功能材料产品和生物基降解材料、尿素、尿基复合肥项目以及力科公司染织项目。依托华戈集团化工研究所,加大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2、塑料产业

重点抓好百力公司和沧州金龙塑料有限公司。抓好高阻隔高保鲜以及工程塑料柔版印刷等填补空白产品。抓好镀铝膜、肠衣膜、共挤膜、农用软管及系列塑料机械产品的名牌创优工作。搞好产学研相结合,帮助企业引进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3、包装机械产业

重点抓好鑫田公司、胜利公司、冀星公司。依托包装机械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包装机械研究所,研发全电脑程控纸箱机械、大型成套纸箱机械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导向性强的装备产品,加强开发高档纸箱机械项目,促使包装机械向自动化、集成化方向发展。

4、棉花产业

棉花产业是我县强县富民的重要支撑。重点抓好棉花产业链条的延伸。抓好富源精练油、油棉加工小区、力科纺织、浆粕公司、荣基布业和棉花加工行业新上纺纱扩展项目,突出发展棉花深加工,重点发展棉花种植、加工、纺纱、织布、制衣、延长产业链条,以科技创新为着力点,增强棉花深加工技术的引进和推广。

二、积极申报科研计划,引进资金。

在四大特色产业中,筛选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进行包装,申报国家、省、市科研计划,争取上级科技部门资金支持,并做好立项项目的管理、督导和跟踪服务工作,支持特色产业更快发展。

三、实施“借脑”工程,引进技术、人才。

(一)搞好校企对接活动。积极发挥靠近京津的地域优势,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为依托,加强院校与有关企业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让企业带着课题与高校进行对接,引进技术、人才,解决技术难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通过对接,为我县有关企业与高校搭建技术合作交流的“桥梁”,促进高校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提高我县特色产业的技术含量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支撑。

(二)抓好企业科研机构建设。围绕我县四大特色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创新,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建立企业科研机构,引进企业急需的新技术和生产工艺,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使产品提档升级。重点抓好包装机械研究所与化工研究所建设,充分发挥两个科研所的龙头作用,带动同行业的发展,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在开展多渠道引进人才的同时,用好现有人才,积极培养本地人才,做好本地人才的培训、深造工作,发挥优势,使其成为特色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四、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东光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以“提高企业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发展”为宗旨,为我县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高新技术孵化、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企业诊断及技术咨询、质量体系认证代理、审计代理、验资代理、企业信息化建设、人才培训、国内外劳务输出输入及其培训、对外科技及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等多功能、综合性服务。我们要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运行机制,建立适应市场化运作的运作机制和体制,增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的活力。提高特色服务功能,突出特色,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服务,使其成为我县特色产业发展的动力,中小企业壮大的助手。

五、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优先支持特色产业中的有关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培育、申报和认定,以及科技成果的鉴定,增强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制定落实专利申请资助优惠政策,发挥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并积极帮助企业及个人进行专利申报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六、抓好农业星火专家大院建设。

东光县农业星火专家大院是以抓棉花产业为主的综合性专家大院。专家大院自成立以来,积极引进推广棉花新品种、新技术,举办棉花种植、管理培训班,通过组织技术人员赶科技大集、发放科技资料等形式,推进科技服务进村入户,已成为我县农业科技传播站。我们要以专家大院为平台,一是从棉花种子抓起,抓好棉花种植阶段,做到科学植棉,科学管理;二是抓好收购、加工阶段,做到分级收购,提高棉花加工水平,拉长棉花产业链;

三是加强棉花经纪人的培训管理,提高经纪人队伍水平,做好棉花销售。使专家大院具备服务一个优势产业,培养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能力,形成具有特色的农业科技“中介”亮点,带动产业升级和农民致富。

产业发展措施 篇6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渝水区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党办字〔20xx〕12号)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区卫生局决定20xx年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上级提出的集中整治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紧密结合改革、发展、防控、监管和服务五大卫生中心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思想教育、查摆问题、自我整改、督促整改、严格问责、完善制度等方式,切实解决卫生系统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各类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实现全区卫生系统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审批效率明显提高,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为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渝水提供健康保障。

二、集中整治范围

全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集中整治重点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二十种突出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 和“生、冷、硬”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

3.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该依法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办事人员到处跑、反复跑。

4.服务态度差,对待服务对象面孔冰冷、语气生硬、态度傲慢、漫不经心,甚至百般刁难。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敬业精神,对待病人不热心,解释病情不耐心,观察病情不细心、帮助病人不诚心。

(二)着力解决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1.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虚报、瞒报统计数据。不从实际出发,不按规律办事,只顾眼前政绩、不顾可持续发展。

2.工作检查落实少,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上情不吃透、下情不掌握,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走马观花,不解决实际问题。

3.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4.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对基层意见、群众信访不重视,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认真落实、答复。

5.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

(三)着力解决为政或从业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招投标药品和器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2.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选择性执行上级政令,对部门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设法阻挠。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

3.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4.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领域,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联络感情送红包,利用职权收红包,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办事服务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滥庆典,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

6.在治疗过程中小病大看、滥做检查、滥用高值药品耗材,开大处方,过度医疗,乱收费。实施开单提成、奖金分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收受患者或其亲属“红包”,接受医药(器材)企业回扣或参加由其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四)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2.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五)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本应由企业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变为所属中介机构强制性指定有偿服务。

2.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

3.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xx年1月起,12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1月4日一2月29日)

1. 制定实施方案。依照本方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于2月24日前报区卫生局整治办。

2.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全区卫生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会议精神,总结发展提升年活动工作,全面部署卫生系统集中整治活动。

3.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重点学习党的XX大及X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和“七一”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卫生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4.组织开展讨论。联系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就“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活动延伸到5月底,与自查自纠阶段的相关工作结合起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 (3月1日一5月31日)

1.深入查摆问题。对照《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服务对象、患者及其家属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制定整改措施。结合卫生行业实际,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3.进行自我整改。单位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各单位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整改台账及“整治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总结,于5月26日前报区卫生局整治办。

(三)督查整改阶段 (6月1日-11月30日)

1.进行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区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2.开展明察暗访。区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每二个月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区卫生局在网站设置投诉举报专栏,受理群众投诉,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4.严格督促整改。对征集意见、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5.严格问责查究。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的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 (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岗位、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11月25日前卫生局各股室和各单位要向局整治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完善提高。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使制度体系能更加完备,能尽量涵盖到机关、单位的各个部门、各个层面、各个岗位,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局成立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系统集中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组长:黎碧,常务副组长:朱晓宝,副组长:潘小军、傅江萍、刘平、叶启华、陈田生、祝丽琴、袁清梅,成员:彭志斌、张宏诚、邓蒲生、廖瑜琳、孙小忠、廖荣峰。抽调人员组建整治办,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开展整治活动的动态,其成员为:张宏诚、张勇平、李丹萍,张宏诚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于2月24日前报局整治办。要切实加强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二)强化工作督导。局整治办将通过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受理投诉、召开调度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整治活动全程督导。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得的单位或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局整治办设立投诉电话:0790-6222596,6246831;征求意见箱设在区卫生局大门口。

(三)坚持边整边改。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把抓好整改贯穿活动全过程。对查摆和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也要制定措施,迅速进行整改。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特别是问题较多、情况复杂的单位,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四)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一手抓集中整治活动,一手抓卫生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体现行业特色。要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卫生行风大家评”等活动,切实解决卫生行业的突出问题,促使各项工作相互结合、共同促进。

(五)扩大新闻宣传。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各单位和股室要及时向局整治办报送信息,每个单位每月至少报2条,每个股室每月至少报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