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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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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要求内容充实,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演讲稿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我们写演讲稿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优秀4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篇1

我校按照依法治教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广大师生员工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进程,将学校管理和事业发展全面纳入法制的轨道,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走出了一条特色之路。

一、全机构、加强领导

在依法治校工作中,我们建立健全了依法治校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以教导处、政教处及骨干教师为成员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详尽实用的工作网络,使得依法治校工作层层有落实,处处有保障。

二、快实施依法治校工作的进程

1、制定章程、规范制度

学校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学校章程,依照章程建立学校行政、教育教学、总务、政教、工会、学生会、校园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使法制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落实,使法制建设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把学校法制教育情况与本学校质量评估等工作联系起来,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我校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发展。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加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创设了依法治校的民主环境。

学校将依法治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使学校法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开展一系列具体的法制建设活动,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结合起来,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教师法制宣传教育

学校采用了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等方式在全体师生之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以此来提高师生法律意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在学校的规章制度中,我们把普法工作进行了量化规定,使我校的推普工作有章可循。

3、注重普法形式多样化

我校采取主题班会、宣传展板、演讲、征文、测试等形式,进行学习渗透,使全体师生能够初步掌握部分的法律、法规的常识,加深教职工的法律意识,最终使我校师生犯罪率为零。我们充分利用了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师生宣传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各个班级又认认真真地出了一期法制教育黑板报。在每学期的安全教育中,我校都要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各种活动。我校少先队还根据自己的实际,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中队活动。“法在我们身边”、“守法好少年”、 “法律知识知多少”等活动,充分展示了学生们的智慧,同时也是他们学法、知法的成果的反映。同时,我校还利用多媒体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光盘,对全体学生进行了一次深刻法制教育,也净化了孩子们的心灵。

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到了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增强了他们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也为我校真正实现依法治校创造了重要条件。

4、落实监督管理

依法建立健全教师评估、考核、检查、聘任、职称评定制度。学校做出统一部署,按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普法教育,健全学习、考核制度,结合学校的各种活动使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依法管理、依法施教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好法制教育的教学活动,注重提高授课教师的水平。建立健全法制教育档案制度。学校采取有效办法,对法制教育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大力宣传依法治校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引导,营造氛围,不断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水平。

认真实施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依法规范申诉程序,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诉的教师不压制,不打击,不报复。严格执行市、县关于招生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收费实行公示制,收费程序规范,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做好校产管理,定期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促进校内外环境文明化、健康化、安全化,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5、成绩显著

依法治校是教育领域法制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我校以普法工作为基础,以依法治校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管理到位,依法治校档案齐全,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学生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学生全部接受义务教育,无流失,辍学生,犯罪率为零。校方负主要责任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师生对校园满意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形成了敬业爱岗、勤学上进、文明礼貌、尊师守纪的良好风尚。

三、重从学校转向社会

依法治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学校是全社会的责任。学校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阵地,我们把中学生作为联系的纽带,开展中学生通过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教父母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活动,这一工作已受到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

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做出了种种努力,我们的工作还距上级要求有一定的距离,还需要我们再上新台阶。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师生定会以创新、务实的作风不断推进这一工作顺利开展下去。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篇2

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员还应该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将其融入安全技术、生产技术之中,这样才能够让安全更“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需要完善

目前,建筑行业之中,有一部分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起到支撑与配套作用的规章制度以及法规需要修订;部分法律法规不适应建筑安全方面的监管,如,现有的立法对于安全专项监管的职责规定还不够明确,这样就无法完全的理顺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二)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

目前,在建筑的安全生产实践之中,还存在现场的安全方案编制不详细、规范条例不规范、引用的法律法规不当,从侧面就暴露出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的问题。

二、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一)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运用法治思维是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基础与前提。古人有云: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只有良法才能够善治。想要推动建筑安全生产,作为安全员,就应该抓好法律体系建设这一个契机。

第一,作为安全员,需要更新自身的立法理念。安全员需要在实际的建筑安全管理之中结合《安全生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安全目标,不断弱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经济属性,能够体现出建筑施工人员的权益维护,促进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的统一立法。第二,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进行安全生产立法顶层设计的完善,基于《安全生产法》作为核心,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这样就能够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条件。

(二)落实法治思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事故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得以好转作为建筑施工安全员,应该落实法治思维,结合“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持续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推进工程质量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检查,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的行为,并且针对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究主体责任,促进工程各方能够严格按照法规标准来开展组织施工,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条件;抓周基坑支护、脚手架、土方开挖、起重机机械安装、模板支撑等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工程排查与治理,利用安全员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隐患的合理整改,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整体的安全性;落实严格执法要求,针对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依法依规来进行安全管理,强调对事故频发与多发区域的专项检查,对于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等问题,都需要严格的处理,避免其违反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落实监督法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针对施工操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建设程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安全员都应该依法按照相应的条例上报,做好相应的处罚与整改。

总而言之,作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从自身做起,不断的培养自我法治思维,能够在实际的项目生产活动中利用法治思维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当然,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是每一位安全员必备的能力,但是如果能够在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之中合理的融入法律法规等条例,这样就能够让项目安全管理更加完善。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是组织实施2019—2019年全省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省十次精神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按照厅党委的要求,顺应从“当参谋”到“抓协调”的转变,制定了“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为抓手,以开展“法律六进”和评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等活动为载体,以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为着眼点,全面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思路,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顺利完成了2019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1.积极贯彻省十次关于加强“法治湖北”建设的精神。省十次召开后,我们积极草拟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后续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们积极参与并主动承担“法治湖北”建设实施意见的主要编写工作,为省委出台该意见积极献计献策,担当了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应尽的职责。

2.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一是开展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参加了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和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扎实开展了我省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了全省首届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先进的评比表彰工作;继续推进我省 “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目前,已向全国普法办推荐上报了17个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了93所依法治校示范校,15个村(居)被确定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健全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我们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调研考察,出台了我省“法治城市”创建考评办法及其指导标准;进一步健全了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考核评价指标,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

3.完善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分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的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推进会,分头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建设,并整合资源,形成法治建设工作整体发展的局面;我们连续第三年将法治湖北建设纳入对省直120多个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共性目标考核范畴,进行了考核,同时,我们积极向省目标办请示,将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行到地方,可望在2019年纳入到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责任制共性目标的考核范畴。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突出重点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坚持突出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法律知识、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强化措施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建立健全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六进” (进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确保“法律六进”取得实际效果。完善“法律六进”考评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二是重点开展好“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活动。年初,我们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下发文件对全省开展“法律进学校”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机制和网络建设,促进法制课进课堂、进考场;积极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 创建及其评比活动,促进依法治校。健全完善企业学法制度,坚持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中贯穿法制宣传教育;会同国资、工商等部门,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干部职工身边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法制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法治实践活动,促进依法治企,为我省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努力扩大“法律六进”活动的覆盖面。坚持面向基层,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该活动覆盖已达70%以上。

(三)创新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

1、注重运用现代传媒开展工作。我们十分注重运用现代传媒拓展工作平台,办好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专题节目、栏目,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信息资源共享,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我们充分利用自有的宣传平台,办好《法治湖北》杂志、“湖北法治网”、《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简报》。

2、创新普法培训考试形式。今年我们分期分批对各地、各部门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改革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下发文件,在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中推行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工作,通过开发利用技术手段,采取网上学法与考试答题的方式,创新普法学习与考试工作。

3、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作用。今年我们利用网上投票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活动,得到各地、各部门的密切配合,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起到了宣传法治先进人物事迹,弘扬法治精神的作用;同时,我们建立了全省法治建设、“法律六进”两大类型、11个种类共 31个工作试点单位,培植发掘经验典型,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在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4、组织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我们组织开展了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颁奖典礼、全省开展“法律进学校”集中展示活动等声势浩大的“12·4”宣传活动,着力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并引导各地、各部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四)加强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

积极争取各地、各部门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我们及时提请省委调整充实了省依法治省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指导督促各地配齐配强办事机构专职副主任领导职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同时,组建了全省和各级各地“六五”普法讲师团,支持和引导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倡导和鼓励社会其他力量和各界人士支持参与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合资源,努力形成社会参与、全员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篇4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同时,局长与分管局长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分管局长与分管部门签订法治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出台了《XX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xx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法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各项工作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一是出台了《XX市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评标现场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知》、《评标专家行为规范》,加大公共资源交易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力度,规范进场交易行为,防止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评标,规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行为,防止权利滥用。二是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实行招标容缺受理,全面推行公共服务“网上办、一次办”,建立 “市县一体化”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创新评标方法,实行“评定分离”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加强招标投标现场监管,加强招标投标信用监管,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加强投诉和举报管理;开展联动执法,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违规处罚力度。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做好公平竞争文件清理工作。根据XX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主体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黄政发〔20xx〕7号)和XX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展情况的通知》(黄公审联办〔20xx〕3号),做好公平竞争增量文件审查和公平竞争存量文件审查统计工作,20xx年至20xx年7月,我局公平竞争存量文件10件,经过认真梳理,均为继续有效,没有公平竞争增量文件。二是强化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熊虎朋为我局法律顾问,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今年上半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6次,授课1次,确保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保障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建设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上半年,我局受理听证1起,行政诉讼应诉和局负责人出庭应诉为0件。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今年有5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其中张超群88分、陈少平76分、冯丽琴76分、陈志兵72 分、周林64分,全部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截止目前,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有9人。六是强化政务公开。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许可范围和办事程序。在局官网网站首页专门设立“信用诚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监督邮箱、信箱、电话等监督方式,自觉接收社会监督。利用局官网网站,受理举报投诉和微博建议投诉,向社会畅通投诉。

(四)严格招标投标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了《20xx年XX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要求,对进场交易招标项目按一定比例实施随机抽查,重点抽查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招标程序不规范、围标串标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二是实行“五制”强化开标评标现场监督。实行开标评标现场巡查制。局交易监管科、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科轮流对开标评标现场进行巡查,重点对交易中心驻室工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台账记录情况等进行检查,协助处理现场突发事件和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巡查人员统一佩戴巡查工作牌。明确规定巡查人员不得干预正常开标评标程序,不得非法干预评标专家独立评标,禁止在评标区域谈论跟项目有关的情况。实行开标评标现场见证制。交易中心开标评标部工作人员对每个项目进行跟标见证,从开标到评标结束全程负责。明确了工作人员见证职责,规定跟标工作人员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法干预评标专家评标,严禁随意走动,严禁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评标室。实行评标现场“一标一记”制。明确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对每个跟标项目如实进行记录,重点记录是否做好评标前准备工作、是否核验评标专家身份信息、是否落实评标专家评标前信用承诺、是否维护好评标现场纪律和秩序、是否督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报告进行形式核查等“八大事项”,强化评标现场纪律和秩序管理力度,防止评标专家不客观、不公正评标。实行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环节退出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评标前准备工作后,退出评标室,在指定区域等候,确需其协助的,方可进入评标室,规范招标行为,防止权利滥用。实行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制。明确评标专家应当独立评审,不得发表倾向性等不当意见,不得相互抄袭,对主观评分完全一致的,应作出书面说明。应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串岗或做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事宜。应认真核实评审结果,不得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强化评标专家执业行为规范,杜绝评标专家不客观公正评标现象发生,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对湖北师范大学田径运动场改造工程、市第四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串通投标问题进行了依法查处,对11家投标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共罚款人民币35。94万元。对26 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并全市通报。对4家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并全市通报。在评标环节,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对6家严重失信投标人当场取消投标资格。

(五)强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强化集中培训。5月3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登记流程和开标评标现场管理业务培训班,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采购和PPP项目进场招标登记和开标评标现场管理进行全员业务培训。5月10日,我局邀请市发改委信用科负责人来我局进行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招投标行业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近10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5月16日,我局开展了“以案说法”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培训,市本级和县(市)、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部分行业监管部门近5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6月28日,邀请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处副处长汪琦对全市招标投标系统进行了信用体系建设知识培训。市本级和县(市)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部分市直单位以及相关市场主体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培训。6月27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共42人进行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促使干部职工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培养和增强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培训。已举办6期培训班,对53家入黄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共120 名学员进行了分期分批全员轮训。培训围绕招投标政策、代理行为规范、开标评标系统使用操作、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操作、综合评标专家抽取系统使用操作、开标评标现场突发情况处理六个方面进行培训,让从业人员更精准的掌握公共资源招投标政策法规,让从业人员真正熟练使用电子化交易系统,让从业人员现场问题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规范招标代理从业行为。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进行集中公布,考试不合格的重新考试直至合格。三是强化评标专家培训。从5月21日起,将用2个月左右时间,对全市评标专家进行分期分批、高质量全员轮训,全面提高评标专家政策、业务水平,强化评标专家职业道德。5月24日、6月7日,举办了两期评标专家培训班。以行为规范培训为着重点,增强履职“正能量”。重点对评标专家行为规范进行学习,让专家坚守法律底线,绷紧职业操守高压线,严守评标纪律,廉洁自律,坚持独立评审,不得发表倾向性等不当意见、不得相互抄袭,不得玩忽职守、收受贿赂和扰乱秩序,做到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以系统使用操作培训为着力点,打造评标 “行家里手”。针对部分专家对电子评标系统操作不熟练问题,由系统开发人员进行“一对一”个性化培训,狠补电子评标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短板,切实提升专家电子化评标操作能力。以评标基本流程培训为切入点,提升评标水平。从初步评审、澄清和说明、详细评审到推荐中标侯选人整个评标工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全面提高专家履职能力,确保评标工作全过程公平、公正。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督促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上半年学习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围绕各中心、科室是否制定年度学习方案(计划)、是否建立学习培训台帐、是否开展新进人员职前培训、是否做个人学习笔记、是否开展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培训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严肃通报、强化整改。通过学习培训检查,加强和规范业务培训工作,督促各中心、科室落实学习培训主体责任,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业务素养,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抓规则,着力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力争年内出台《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

(二)抓规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 。加强规范性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抓好依法办案和案卷评查工作。

(三)抓监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简政放权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遏制任性检查、检查扰民、检查不公等现象。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确保出庭应诉率100%。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依法加大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成果。

(四)抓基础,着力夯实依法行政根基。推进政务服务规范运行。优化办事流程,完善网上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继续依规完善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和公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行上门服务、跟踪服务,构建起政府便民桥梁。做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确保持证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依法管理水平。

(五)抓普法,着力营造法治交易环境。按照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完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领导班子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普法教育,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对机关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举办集中培训活动,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需要,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促进执法人员扎实掌握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实际,注重方式方法,加大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及消费者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管理工作,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