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医疗保险的出现给我们在看病的时候带来了很多优惠,下面小编整理了今年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欢迎阅读!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明确,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整合后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主要内容
《意见》提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此次明确,统一后的医保,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同时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各地年底前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现行的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覆盖人数已经超过13亿人,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后,由于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我国医保参保率将进一步提高。
国务院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9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9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主要焦点
为何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到2019年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实际筹资409元。人均财政实际补贴324元,占人均筹资的79.3%,个人缴费为85元,占人均筹资的20.7%。财政压力过大将造成医保不可持续。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一方面是财政无法持续支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得居民医保逐渐丧失社会保险属性变成一种福利制度。
医疗保险一部分是个人的责任,政府筹资和个人缴费的比例不宜过度失调。不过,社会保险属于第二次分配,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前提应该在第一次分配时就做到公平,即提高劳动者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在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和个人的筹资比达1:1,但也要看到这些国家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较高。”
为何建立统一城乡医保?
中央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议中提出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统一城乡医保,正是为了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险体系。
多地推动异地医保结算工作。城乡统一后,城市居民和农民在同一制度下,更有利于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两项制度合并还有一个作用,在于提高了医保的抗风险能力。医保的参保人数越多,风险的分散程度就越大。
医保待遇是否会提高?
根据《意见》要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未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将保持在75%左右。同时,《意见》也提出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医保的钱取之于民也要用之于民,通过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减轻财政负担使医保更可持续,同时也要在这个基础上让医保待遇不断改善。
医保支付方式上,《意见》也提出,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重点解读
看病报销不再分城里人农村人
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意见提出“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此前医保制度不统一带来的问题主要在于“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只是一方面,还需发挥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多项制度的合力,切实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
医疗“服务包”向较高标准看齐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吴光介绍,从目前已经推行“两保合一”的省份来看,基本推行的是“目录就宽不就窄、待遇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这意味着整合后,百姓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可以向较高的标准看齐,其中包括医保报销的范围扩大和医保用药范围的扩大。
此外,随着整合后基本医保统筹层次的提高,参保居民就医范围也会相应扩大。吴光表示,假设农村居民老王此前在新农合的政策下是县级统筹,整合后提升为市级统筹,那么以前他到市里的医院就医属于异地就医,整合后就不是异地就医了,保障待遇也相应会享受本统筹地区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