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通用27篇】》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精选27篇)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
为了加强我院单身教工宿舍的管理,更好地为单身教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入宿条件
未婚,且目前的户口为学院集体户口的人员;已婚,但配偶户口及居住地为非南京市区的人员。
申请人员均须为学院在编在册人员。不含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借以学院名义聘用的后勤产业单位人员、以及已经享受了学院住房特殊补助政策的人员。
二、有关规定
1、南京市区的界定:除原五县(原高淳、溧水、六合、江浦)以外的区域。
2、入住单身职工宿舍期间的职工,在入住期间不享受学院交通费补助,退房后,交通费从次月起正常发放。
3、特殊情况需要安排住宿的职工,由本人向后勤管理处提出申请,学院单独审批。
4、水电费交纳
(1)电费:室内依据电表读数按实收取(扣款时按在住人员均摊),公共部分用电按整栋楼宇在住人员均摊;
(2)水费:按实收取(扣款时按在住人员分摊)
以上费用按月收取,均由院财务处从个人工资中扣除。院中心变电站每月进行抄表,并对实付费用清单进行张贴。
三、住宿配置
单身教工宿舍为单间,一室2人,内部配置办公桌2张、椅子2把,床2张。
四、宿舍申请及退定程序
1、宿舍申请:符合条件单身教工如需申请宿舍,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表格统一格式由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经后勤处复核,前往财务处交纳家具押金后发放钥匙。
2、宿舍退定:需退房的单身教工,由本人提出申请(退房表格统一格式由后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部门领导审核同意,经后勤处复核并退还宿舍钥匙后,持家具押金收据前往财务处领回押金。
五、内务管理
1.单身教工宿舍是学院为本院无固定居所的单身教工所提供的居住场所,以确保单身教工的正常生活,解决后顾之忧。
2、学院尽力改善广大单身教工的生活条件,并为单身教工提供良好的服务。
3、单身教工宿舍是为本院教工设立,非本院人员不得入住。
4、为了单身宿舍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望住宿的单身教工严以律己,注意公共卫生,不大声喧哗、吵闹。
5、 单身教工在宿舍分配过程中,应服从后勤管理处的统一安排与管理;已安排宿舍的单身教工,不得随意调整宿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需经后勤管理处批准。
6、不得擅自更换或增加门锁,如钥匙遗失,应到后勤处报失,并承担换锁、配钥匙的费用。
7、因宿舍调整需要搬出者或已婚人员,必须在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
8、室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整洁,垃圾实行袋装化,并自行放入楼下垃圾桶。
9、主动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
1、宿舍内所配物品均为学院的固定资产,由宿舍内指定人员验收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有损坏或遗失,由当事人(或保管人)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学院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节约用水用电,不开长明灯,杜绝滴冒漏,水暖、电气部件损坏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修。
七、其他说明
1、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学院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2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入住单位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入住单位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条 单位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
3、起床后要将被褥叠放整齐;
4、个人物品、衣物等应叠放整齐;
5、使用电视、电脑、收音机等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打扫,保证宿舍整洁;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10、早上出门锁好门,晚上睡前锁好门。
第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主任或书记进行处理:
1、不服从单位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六条 除办公室人员外,不得随便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有效实施。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3
为建立良好的宿舍管理秩序,进一步搞好宿舍卫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公司住宿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1、寝室选一名寝室长,寝室成员排出值日表打扫室内外卫生,根据卫生轮值表(已寝室为单位)监督本宿舍成员自觉打扫公共区域卫生,由办公室每天进行检查,如没有打扫请说明原因,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一次,第二次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三次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人员搬离寝室。
2、 按分配的房间指定的床位入住,不得任意变动,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搬回原位。
3、室内物品要求摆放整齐,宿舍成员需要每天打扫。值日排班表由寝室长统一报到办公室进行存档。卫生间值日生,需将垃圾在满三分之二时进行更换垃圾袋,宿舍垃圾要及时处理,住宿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禁止在宿舍内引火,一旦发现,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
4、个人物品及钱财要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可放置小柜中,贵重物品本人妥善保管,严防被盗。如有被盗,应立即报告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便调查。经查实内部员工盗窃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5、职工宿舍只限于本公司职工住宿,严禁外来人员留宿。
6、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播放多媒体设备时请注意音量不要过大。
7、宿舍区内严禁追逐打闹,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晚上23: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如发现此事,可以向办公室反映。
8、保持宿舍墙面整洁,严禁乱钉乱画及张贴。
9、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100元以上。
10、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
11、严禁在公共区域、走廊、宿舍门口等处刷牙、洗脸、洗衣服、倒水等,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12、打架及酗酒闹事者立即开除。
13、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违者立即搬出寝室。
14、不准私拿公司任何物品自用或据为已有,违者给予严肃处理,职工大会上给予点名批评。
15、严禁在宿舍乱接乱拉电源线或使用高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律没收。
16、宿舍内严禁放置一切危险品(如炸药、***、酒精待易燃易爆品),违者没收物品,不予执行着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法办。
17、在宿舍内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具,参赌人员立即开除,围观者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上。
18、有离职人员需在当天搬离宿舍(无法搬离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到办公室进行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宿舍停留二到三天者,必须经原部门领导签字,报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留宿。
19、每月最后一天为卫生大扫除日,非当班的人员均须参加(由寝室长自行安排),根据日常卫生情况记录,综合评选一名最佳寝室人员和一名最差寝室人员,奖惩由寝室人员自行商议决定。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4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5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安排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
2、严格遵守学校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若亲友来访,要按规定在门卫室作好登记。
3、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的环境清洁和做好保洁工作,不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地面无积水,无赃物,房内无异味。
4、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破损或故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有关规定赔偿。
5、注意用火、用电和财物的安全;保持走廊、楼梯、梯间的清洁和畅通,不能在上述地方堆放家私、杂物。
6、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以便进行房租、水电的结算及统筹安排;宿舍锁匙要亲自交给学校办公室主任,不得擅自给他人,更不能擅自将住房子转给自己亲属或其他人居住。
福州金桥学校办公室
20xx-2-17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6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
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7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煤油、火炉、煤气灶等器具。
4、在宿舍区内禁止乱丢烟头、垃圾、随地吐痰、乱倒剩饭剩菜、不得随地大小便,如发现违规者,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5、宿舍区应定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应清倒在指定区域内,严禁随便抛撒。
6、严禁向外抛撒生活垃圾,如发现有向外抛垃圾现象,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7、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楼内任何地方大小便,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发现施工时不佩戴安全帽,进行处罚,罚金100--500元。
9、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10、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11、凡在宿舍区范围内发生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案情时,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提供线索,协助调查、处理、破案。
12、施工负责人员对施工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负领导责任。应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吉林省金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8
一、 卫生(50分)
1、 被褥:被子靠近内侧床头,按照枕头--小褥子--被子从下向上顺序摆放,被子上面不蒙布,被口部分冲门,褥子叠放整洁无皱。
扣分:不叠被褥每人次扣2分,不整洁每人次扣1分,不按规定摆放每人次扣1分。
2、 地面:地面包括床下干净无杂物,不留死角,无口香糖等脏迹。
扣分:未清扫扣3分,不干净或有杂物、死角、脏迹等扣1分。
3、 卫生间:地面及墙壁干净无杂物,拖布、扫帚、垃圾桶等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桶套袋,便池干净清洁。
扣分:地面、墙壁及便池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死角扣1分,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垃圾已满未及时运走扣1分,未套袋扣1分。
4、 洗漱台:干净整洁,台上、台下无杂物,暖瓶靠内侧摆整齐。
扣分:不干净扣2分,有杂物扣1分,暖瓶乱摆乱放扣1分。
5、 窗帘窗台:窗帘干净整洁,不拴疙瘩,人走拉开至窗户两侧,自然下垂(由于材料不同,新楼除外);窗台干净。
扣分:窗帘不干净扣1分,未拉开扣1分,窗台不干净、乱摆乱放扣1分。
6、 墙壁:洁白干净无张贴。
扣分:订钉子、挖洞扣3分,乱粘乱贴、乱写乱画扣2分。
7、 摆放:床下按照脸盆(两两上下相扣,内放洗漱用品)--鞋顺序放至床下中间,房间内无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现象;储物柜按规定摆放。 扣分:物品不按规定摆放,扣1分,不整齐扣1分,房间内乱拉乱挂,自制围栏、挡风板等扣1分。
8、 玻璃、门:干净,门牌标志及时更换,内容正确,张贴位置恰当。
扣分:玻璃(要求的)不干净扣1分,门不干净扣1分,无门牌标志,张贴位置不恰当,或内容不符扣1分。
二、 纪律(50分)
1、 不按时回宿舍每人次扣2分,不按时熄灯扣2分,不按时就寝每人次扣1分,非规定时间,私自进入宿舍扣1分。
2、 就寝后说话第一次扣1分,再次扣2分,大声喧哗扣2分,打闹扣3分,打架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每人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3、 私自外出每人次扣20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私换床位每人次扣3分,串宿舍每人次扣2分。
4、 私藏不安全器械扣10分,私藏烟具、牌具、酒类物品扣3分,吸烟、赌博、饮酒每人次扣5分。
5、 乱扔垃圾扣5分,带垃圾零食到宿舍,每人次扣2分,就寝后吃东西扣3分。
6、 带手机到宿舍扣3分,玩手机扣5分。
7、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视情况,扣5--20分,按照物品3倍价格赔付,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8、 恐吓其他同学扣3分,索要偷拿他人财物扣5分。
9、 不服从或顶撞宿管教师,扣2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宿管处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9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八、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0
1、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凭“临时住宿单”到办公室办理手续领取倒班宿舍的钥匙,如办公室人员已下班请到房务中心领取钥匙,到指定的床位休息。
2、未经同意,员工不得私自入住倒班宿舍,违者将受到罚款处理。
3、经同意入住倒班宿舍的员工不得携带其他人入住倒班宿舍,不可将倒班宿舍的钥匙借予他人使用。
4、入住倒班宿舍的员工,应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内打牌、吸烟或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员工休息,导致第二天工作没精神。
5、私人物品一律不许存放在倒班宿舍内。
6、保持室内整洁;离房时,清理个人物品,整理床上用品并折叠整齐,关好门窗和电灯,将钥匙交还至办公室。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1
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1、 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
2、 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
3、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 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5、 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6、 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2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7、 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现相关问题,后果由留宿者自负。
8、 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9、 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 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10、 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2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3
一、内务
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
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
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
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纪律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5.不允许抽烟喝酒。
四、学风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
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4
为住校教师提供安全温馨的环境,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教师入住条件
1、遵纪守法;
2、入住需园长批准;
3、服从园长管理;
4、设置舍长,舍长管理一切事务;
5、宿舍人员相互友好,尊重他人风俗习惯;
6、宿舍人员无打架、打骂、相互侮辱行为。
二、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从事犯罪活动;
2、严禁留宿他人(异性);
3、严禁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
4、严禁点燃蜡烛、焚烧纸张、使用明火等;
5、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观看色情、反动音像制品及书刊;
7、严禁从事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8、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防抢劫等。
三、职工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1、每天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清洁;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宿舍内搁置大量现金;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5、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一切电器,随手锁门,保管妤钥匙。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不乱拉电线,确需使用插排,其功率应高于电器总功率;
2、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
3、使用电器需经园长许可,电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宿舍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
5、违反规定用电,使用人承担责任。
五、职工宿舍其他管理规定
1、宿舍人员应当遵守但不限于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口头传达;
2、一切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行为,由责任人承担。
3、宿舍人员外出及归宿安全,一切事宜由个人承担。
4、幼儿园仅管理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事务,除外非幼儿园责任。
5、违反以上规定需作出书面检查直至不准住宿,严重者予以辞退;
6、未尽事宜根据情况补充。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5
为使教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合理化,为了宿舍安全与卫生,保障教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规定下列各项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如属违纪、违法而被学校辞退的教职工,必须在接到辞退通知当天迁出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施设备非正确使用而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7、每间宿舍的水电费自理,(由学校代收每月在工资代扣)按该房住宿人员平均分摊。水费每月5元。
8、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施设备。
9、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特别是热水器),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10、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不要在宿舍内乱接或改动线路,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再改装费用。
11、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有垃圾及时拿下楼放在统一指定处,宿舍过道、门口、楼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记录在册。
12、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13、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5、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内一律禁止向后面窗户丢垃圾,洗刷厨具时不得将剩余饭菜倒入厕所或通过下水道流入宿舍后沟,女老师宿舍特别注意厕所清洁,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该宿舍负责。
17、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总务处同意,入住的教职工家属必须是直系亲属。
18、上班时间尽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电源。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6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7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宿舍的规范化管理,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班长/副班长及队长/主任组成,负责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1、 填制入住者名册,负责来访登记,并于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 负责公物的检查、保养和维护,落实防火防害对策;
3、 监督入住者遵守规章制度;
4、 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沟通联系;
第三条:入住者必须为公司保安员,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须填写入住申请表,并由公司决定是否批准入住后方可入住。
第四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维护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众道德。
第五条:入住者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 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各种公共设备、设施;
2、 保持宿舍的清洁卫生;
3、 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 注意用火安全;
5、 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护纪律秩序。
第六条:入住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得改变宿舍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2、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3、 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4、 不得在指定场所以外用火或吸烟,自己生火煮饭;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5、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放音乐等,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防碍他人休息;
6、 起床后被子叠放整齐、洗换衣服不得堆积在宿舍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整齐或放入柜内,保持宿舍整洁;
7、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各种小动物;
8、 宿舍内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保安员关系及进出时间;
9、 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0、 爱护清洁,不得随地吐痰、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废物垃圾应放入垃圾筒内;
11、 房间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每天清扫1次)
12、 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关风扇;
13、 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14、 早班人员应于晚上24:00前,中班人员应于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寝,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须熄灯(特殊情况除外)。
15、 电话使用要长话短说,不得霸占;
16、 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丢失者责任自负。
第七条:入住者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管委会汇报。
1、 建筑物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 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 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 出现其他需要通报事项时。
第八条:入住者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在3日内退房:
1、 不具备公司员工身份,辞退保安员;
2、 违反规定被公司认为不适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 公司出于某种考虑,命令退房者。
第九条: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修缮,原则上由公司承担。因入住者过失或故意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全额负责。宿舍内的附设设施需要修缮时,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入住者不得对宿舍和附设设施进行改装。
第十一条:入住者应注意公共个人卫生,保持厨房、冲凉房、食堂、厕所的清洁卫生。
入住者应积极参加定期大扫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内部清洁。
入住者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条:凡违反第六条中第一项至第四项的处50元------300元的罚款;凡违反第五项至十五项的处10元------50元的罚款。凡违反规定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负责照价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8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宿舍管理,给全体员工提供一个舒适的休息和生活环境,使大家养成一个良好的生活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列车司机、值班领导及到访公司客人或经领导审批的其他人员。
三、 职责
1)综合部负责对司机公寓进行规划管理,制定管理方案,安排日常事务,协调各类特殊事件,监督、执行本宿舍管理制度。
2)所有入住宿舍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如无特殊情况入住必须按综合部的安排入宿、必须遵守宿舍纪律,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
3)公寓管理员应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则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宿舍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电源和擅自安装电器;不准在宿舍生火及使用炉具、炊具做饭、烧水;
2)维护宿舍安静,不在宿舍大声喧哗和使用音响电器时把声音开得太大,而影响他人休息;
3)离开宿舍时要关好灯管、风扇、门窗、水龙头,节约水电,,以保护休息人员的安全;
4)严禁私自带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区;
5 )不擅自进入他人宿舍,不私自翻看、偷盗他人财物;
6)不准在宿舍区滑冰,追逐,摔跤;不准穿三角裤衩外出宿舍;
7)不在宿舍斗殴,吵架,进行赌博吸毒,传播黄色物品等违法行为;
8)不得偷窃公司和他人财物,禁止将公司物品带入宿舍区私用;
五、卫生管理
1)入住人员应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环境卫生,注重卫生,常换洗衣物;
2)不准在宿舍及门前走道乱吐痰,乱倒水,乱扔垃圾果皮,纸屑,垃圾必须扔垃圾桶;
3)起床后应整理好床铺,叠好被褥,摆好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洁;
4)不准在宿舍区墙上、门上及卫生间乱涂乱画,乱张贴;
七、物品管理
1)入住人员应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准擅自翻看、取用他人财物;
2)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区,发现即没收并报案。
八、公寓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公寓内卫生的清扫工作
2)负责公寓床单被套的清洗工作
3)负责公寓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清扫
4)负责公寓内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更换工作
5)配合领导完成其他工作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19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20
一、 住宿条件
1.住宿者,须是家住外地的单身教职工。
2.家住大连附近,但因工作存在特殊情况者,说明情况,经院办同意也可申请住宿。
二、 住宿办法
凡需住单身宿舍的教职工须本人到院办领取、填写住寝审批表,经过部门领导、人事处以及院办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院办统一安排宿舍。
三、 宿费标准
每人按每月 元标准收取房费,由财务处统一扣除。水电、煤气、物业费按照实际发生标准自行交付。如有退寝人员,应核对水电、煤气、物业费等发生实际费用交付后方可退寝。
四、 住寝管理规定
1.住寝时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要在指定房间、床位住寝,不准私自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时,须经院办同意,并须填写调寝表。
2.教职工申请的床位及寝室内空余的床位,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给他人居住,另不得私自带陌生人到寝室入住,违者按退寝处理。
3.住寝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干扰管理部门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4.为便于寝室管理,每个寝室内由入住人员自行推选一名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寝室的各项日常管理及卫生管理。
5.请各位教师自觉爱护房内的设施、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应对照物品价格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对照物品价格加倍赔偿。
6. 请各位教师勿在夜间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休息。 请保持房间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勿乱占用宿舍空间,以免影响他人。
7.请各位老师节约用水、用电。
五、退寝管理
若有申请不居住宿舍的教师,请到院办以及人事说明。
六、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院务办公室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21
为了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本公司特制订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宁波市政府颁发的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大力提倡“五讲”“四美”,努力搞好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做到勤洗、勤换、勤扫、勤理。
3、凡不讲究社会公德,不讲究集体和个人卫生、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废物、发现一次、罚款10元,严重者罚搞宿舍卫生一星期。
4、凡不讲究卫生值日安排表进行打扫,发现一次罚20元。
5、宿舍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无脏物、异物或积水、床铺要整洁,东西摆放要整齐,检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准随意接待亲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须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留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天,若检查发现无手续一次罚200元,宿舍人员若失掉财物均由其负责赔偿。
7、宿舍不准聚众酗酒,高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若发现一次罚款20-200元。
8、员工需住宿,应首先提出申请服从管理部门安排,若私自搬进,调换房间,变动床位,经发现罚款100元,并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体宿舍严禁男女员工非法混居和裹铺合睡,若检查发现或举报事实,立即开除,并罚款500元。
10、爱护宿舍财物,不得任意损坏,凡故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并按员工守则有关条例处罚。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盗、防中毒)坚决禁止生人出入,不准私接电源,洗澡后应及时关煤气阀,出户应关窗锁门。凡违反上述之事项,发现一次罚款10元,出室不锁门,丢失室内财产均由未锁门者负责赔偿。
12、若用热水器洗澡时,不准边洗澡边洗衣服,影响其他员工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3、员工应节约能源、水、电、气费用要严格控制,杜绝恶意浪费,违者罚款20元,凡自行使用电器者,将没收电器并进行10-15元罚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辞退及自动离职者,必须自觉将宿舍的锁匙及有关公司财物及时移交公司仓库。保安将监督其离室,保安有权进行行李物品检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15、严禁员工将爆炸品、危险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险生命财务物品带入宿舍违者罚款500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响他人休息的前提下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其时间不能超过凌晨1点,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7、严禁在宿舍内嫖娼卖淫,吸毒贩毒,违者立即开除,当月工资扣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罚。
18、晚班员工下班后进宿舍必须轻手轻脚,不准大声说话,若影响其他员工休息,遭到投诉者,罚款50元/次。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22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酿酒者。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23
一、目的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员工有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方针
定置管理 定期检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三、管理目标
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四、管理人员
寝室长(由各店管理人员、班长、组长兼任)。
五、管理范围
正道所有住宿员工。
(一)职责与要求
1、每个店确定后勤负责人,每个宿舍确定寝室长为责任人;宿舍所有成员必须服从后勤负责人管理和寝室长监督。
2、每套寝室设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后勤负责人把制度和责任人贴于各寝室。
3、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一个值日生,每周六10:00安排本寝室大扫除,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的卫生工作。
4、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制定每天的寝室签到表(员工最后回到寝室的签到表)。
5、寝室长有义务向店长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
6、所有的宿舍必须装上门栓,最后一个进入宿舍的必须把门栓好;否则一切后果由最后时入者负责赔偿。
7、纪律和卫生的分阶段别纳入当月“文明寝室达标评比”中。
(二)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0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则当晚住宿问题由本人自行解决。
2、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三)水、电、煤气、宿舍安全
1、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店长。
2、宿舍规定的水、电、煤气、不得私自安装,位置要靠窗户,要保持通风。
3、由于当事人私接电源、插座等行为而引起的火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5、人离熄灯,断电源,用完煤气要随手关掉煤气总阀,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遗失由各自负责。
6、不得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7、不准往洗手间排污孔道倒杂物,凡因人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维修费用由事主负责,无人承认则由该房共同使用者负责。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各店根据各宿舍入住人数制定水、电、煤气费用标准,用量超额部分由寝室所有成员分摊。
(四)物品摆放规定及卫生要求:
1、床位用固定物相互固定,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边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整齐;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3、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4、面盆、水桶置于规定区域,并置面盆于桶上。
5、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6、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7、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并要求倒入附近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8、地面、洗脸池整体、玻璃架、窗户台、窗户都必须保持干净,经常清理门内、门外的蜘蛛网;垃圾及时倒掉;床底干净无杂物。
(五)住宿人员行为规范:
1、寝室长行为规范:
(1)寝室长必须合理安排每日卫生表、每周大扫除安排表,如未巡排,罚款10元/次;如有安排卫生表却未进行跟进,罚款10元/次。
(2)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罚款10元/次。
(3)发现住宿员工违反宿舍制度未加以制止、劝阴并没有及时上报和处理,罚款10元/次。
(4)每周六11:00负责至各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及时安排期限他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否则罚款10元/次。
(5)寝室长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及时提醒宿舍人员,对公用设施管理不善,一经发现没有及时报告,罚款50元/次。
2、宿舍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类: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凡有下列情况者,初犯时给予口头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元,由稆宿舍寝室长执行:
(1)入住人员未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或未按卫生要求打扫寝室卫生,没倒垃圾。
(2)其它寝室成员未按要求摆放物品的。
(3)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给予罚款;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给予处罚。
(4)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所有成员将受到过失处罚。
(5)参加卫生检查人员不得无帮迟到、缺席,否则处以罚款,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者,应及时汇报店长,由店长安排他人参加检查。
(6)未遵守宿舍作休时间者。
(7)乱堆乱放、乱扔,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除恢复原状外。
第二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元,由店长执行:
(1)入住宿舍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的床位由后勤负责人统一安排,对号入床,未经后勤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不得擅自移动床位,不得将空置床位作其它用途。床位未满,管理人员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2)不服从寝室长的监督、安排者。
(3)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严禁在宿舍私接电线,使用电器、点蜡烛、烧水、烧任何东西,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类。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炊具、电熨斗及各种交流电器用具,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的电器,一律没收。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煤气、冬天煤气罐位置要通风。
(5)禁止留宿外来人员,特殊情况经店找批准后,方可留宿;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外。
(6)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该员工每天50元/天的住宿费。
(7)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者,不注意别人感受。
(8)进入宿舍内,没有随手把门关上者。
第三类:凡有下列情况者,给予严重警告,并且罚款200元,公司有权解雇;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扣除违约金或送公安部门处理:
(1)各宿舍的钥匙由各寝室长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转借他人,不可私自配制宿舍钥匙。
(2)未把垃圾倒入附近垃圾站者。
(3)贪小便宜,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物品。
(4)员工在宿舍内聚餐、打麻将或其他不良行为。
(5)经常扰乱宿舍安宁,经常夜不归寝者,屡戒不改者,取消住宿资格。
(6)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罚款200元/次,严重开除。
(7)最后归寝未将门栓反锁者处以罚款,另承担赔偿责任。
(8)小偷小摸行为,直接开除,不予结算任何费用,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星级宿舍评比条件:
每月评远出“文明宿舍”一个,并给予一定奖励。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 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 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25
一、员工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服从行政科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二、员工宿舍规则
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员工居住,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行政科主管人员批准,安排在指定房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3、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爱护门窗、玻璃,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注意防火、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行政主管或保卫科报告。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三、员工宿舍内六禁止
1、禁止私藏公共物品,储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等。
2、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3、严禁损坏公物和他人的物品,破坏公共设施和回宿舍就餐。
4、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5、严禁自行安装电源插座和乱拉电线。
6、严禁无故摆弄和私自动用消防器材
四、员工宿舍七不准
1、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和拆迁挪用公物。
2、不准在宿舍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杯、电热器等电器和酒精炉、液化气等。
3、不准随地吐痰和向窗外吐痰、泼水和丢掷任何物品。
4、不准自行张贴任何告示、传单、招牌、广告和宣传品等。
5、不准带进和饲养任何动物。
6、不准出宿舍时赤身露体。
7、不准赤身在水房冲洗。
五、遵守宿舍秩序规定
1、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喧哗嬉闹。
2、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亲属临时在宿舍住宿,必须先按规定提出申请,有宿舍主管批准,申请交主管备案。
3、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清理其所有物品。
4、保持宿舍楼清洁卫生
5、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起床后,床铺应摆放整齐,脏衣物应及时清洗。
7、不得在房间、走廊里泼水。
8、每天上午七点和下午一点半以前,必须将本宿舍的垃圾扫到室外,有清洁工及时清除,其它时间不准外扫。
9、不准在洗漱室和墩布池内大小便。
10、杜绝小便不入池,大便不入坑,手指不入篓,便后不冲的行为。
六、节约用水、用电
1、
2、 用水后随即关闭水龙头,洗衣服时不得长流水冲衣服。 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灯和其它电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七、凡违反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者,根据其性质、态度、影响和后果,按公司规定,给予批评警告,通报和罚款50-300元。盗窃物品的罚款为物值的5-10倍,拒不悔改者和多次重犯者加重处罚。
八、敢于对违反《员工宿舍楼管理》行为进行批评和检举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篇26
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工作、生活和学习,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公司审查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登记安排住宿,外来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进住。如遇特殊情况,外单位住我公司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公司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综合办公室查验登记,否则一律不准住宿。
二、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三、住宿舍必须服从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四、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应安排住宿人员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综合办公室采取不定期抽查室内卫生,结果将进行通报,并给予相应考核。
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要养成随手关门、关灯、关空调的习惯。如发现在所管辖区域内,不在室内1小时以上,电器(包括灯、电脑、空调等)电源未切断,处以
50元罚款。室内制冷空调开启应在温度32摄氏度以上(含32摄氏度),制热空调开启应在5摄氏度以下(含5摄氏度)。同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如有发现违规者,处以50元罚款。
六、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七、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住宿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综合办公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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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 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 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 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 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 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 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