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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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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精选6篇)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1

(1)、安全员由全体老师担当,应该采取轮值班制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和治安保卫意识;严格实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主动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依据培训学校相关要求,帮助学校建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及必需方法,确保本年度不发生重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

(3)、定时检验防火学校、防盗、防破坏等工作落实情况,做好检验统计;加强学校人防、技防、物防等各方面防范方法,发觉问题立即更正;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处剪发生在学校违规违纪事件;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上级学校领导,并督促更正。

(4)、对学校电器、电源及一切公共设施和消防器材应该看护,预防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立即更换。

(5)、负责学校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看护,预防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立即更换。

(6)、负责学员上下电梯时,安全引导和秩序维护,确保学员上下课时乘梯安全。

(7)、立即问询盘查来访身份不明人员,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突发事件发生。

(8)、遇有意外时要不慌不乱,第一时间要确保人身安全,立即上报问题,维护现场秩序。

(9)、安全员有责任常常教育学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做有损于她人和集体事情,不玩不安全游戏,远离有安全隐患场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2

1、上课前准备好教学备品及教学仪器,上课预备铃响后,任课教师到教室门口等候,铃响马上走进教室上课。要按要求上足课时,不提前下课。下课铃响后,立即下课,不压堂。

2、充分利用授课时间,做到上课时间要坚持岗位,不擅自离开课堂,不吸烟,不坐着上课,不接待客人、家长、亲属、探望病号,不找个别学生谈话,不带手机进入课堂,不处理任何其它事物。

3、教师不得随意变动课节。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要和教务处请示,经批准,方可变动。

4、领导不准占用上课时间找教师谈话。教师不准耽误课节找领导解决问题。领导和学校部门负责同志不准在上课时间向正在上课的教师布置工作。教师和教师之间不准在上课时间交谈和研究工作。

5、教师缺课,一定要找时间补上,保证所任学科授课节数和教学任务的完成,保证实际工作量。

6、教师无故不上课,擅自离开课堂,学校要安规定从重处罚。

7、教师上课时间,因擅自离开课堂,出现一切问题后果,均由本我承担。

8、教师讲课观点要正确,知识准确,概念清楚,重点突出。主教练、提问、演示安排得当,注意面向全体学生。

9、随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表现,课堂复习检查,提问应记分。

10、教师注重仪表,言谈举止对学生的影响。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形,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和不变相体罚学生,任何教师无权让学生停课。如有特殊情况,先请示领导。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3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4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5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篇6

1、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凡需一切教具,都应在上课前5分钟准备好。没有备课不能进课堂上课。

2、自觉照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安排,不准私自调课、换课,外出学习、听课或开会,其课可自行调整,但需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应自觉养成“候课”习惯。应在预备铃响前一分钟时就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4、上课时不迟到,不早退,不中离,更不得“放羊式”上课,不拖课(延长5分钟及以上)。上课10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5、教师要自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规范、文明,教学用语要生动易懂、能充分表达教学内容。

6、教师应注意教学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坐着上课(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向查堂教师说明),不准依门向外张望。女教师要打扮得体,不化浓妆;男教师不留长发,不准在教室里抽烟。教师上课时必须将手机设置到振动或将手机关闭,严禁在教室里接听手机。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7、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教师要按新课程标准,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积极而恰当运用现代教学设施,能熟练操作各种电教器具。

9、精心设计教学板书,板书要体现完整性,条理性,要讲究规范化。

10、教师下课后应根据其自我感觉及时调整或修改教案,以便充实自己,要回顾自己的教学过程,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11、课堂内如发生问题,应由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及时处理,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及教导主任。

12、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电脑课等)

(1)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2)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

(3)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

为确保以上制度的贯彻执行,各校教导处建立查课制,对检查情况作详尽记载,作为教师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