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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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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精选8篇)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篇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订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校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食堂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内设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管校长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校长、分管校长对食品安全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加强对学校食堂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管理,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及时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加大对食堂检查力度。

3、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三、对责任人的追究

1、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台帐记录查找货源,查找供货人,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责任学校的追究

1、限期整改或由区卫监所按法定程序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2、责令销毁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处理。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篇2

一、厨房是幼儿园重要组成部分,担负全体幼儿及职工的膳食、采购、制作的工作。对幼儿健康成长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厨房卫生管理分层次进行,自律自查与监督并举,安排每月至少有2次全面的`自查,并做记录。

三、炊事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制履职,厨房日常工作按照各种制度要求进行,炊事班长与管理员进行管理,协调。

四、保健室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厨房按食谱安全采购,准确出入库,按人数计算下锅量,科学烹调食物。按人数、年龄分发饭菜,负责监督检查食堂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做好防蝇虫、防鼠,用具餐具清洗与消毒等,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财务人员负责食堂采购资金筹备,通过帐务往来监督检查购物渠道是否正确,保证儿童食物与原料来源安全。监督检查儿童、成人伙食分开,掌握儿童、成人伙食费使用额度。

六、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奖惩制度:

1、采购:对采购工作不重视,发现进货渠道不正确,购物无索证,不按食谱量购入,采购食物腐烂变质,对责任人记过处分,进行惩罚。

2、不认真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卫生知识培训制度者,给予园内警告,并扣发半年奖金。

3、库管人员未按库管制度执行者,给予园内记过处分,并扣发全年奖金。

4、未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者,园内记过处分。

5、未执行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者,给予园内警告。

6、未执行面食加工制度者,给予园内警告。

7、未执行分餐管理制度者,给予园内警告。

8、烹调制作:对努力钻研烹调知识,创新幼儿食品,烹调幼儿饭菜从色、香、味、形方面精心制作,吸引幼儿食欲,得到幼儿家长、教师好评者;发现食品原料腐烂变质,及时上报,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者,给予奖励。

9、对烹调工作不重视,烹调技术低下,私自使用腐烂变质食物及原料制作食品或因加工制作不熟,加热不透。用具餐具消毒不严密,二次污染而造成食物中毒或疾病发生者进行处罚。

10、做好的食物成品如有质量问题,如含有异物、口感不适等,对制作者进行相应处罚。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篇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力度,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特制订本校食品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于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有监管责任的食堂直接管理人员,因玩忽职守,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食堂食品的管理工作,未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卫生法规培训等疏于监管的失职行为,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学校的法人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严格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要求,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食品采购不得购进腐烂发霉、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把食品安全的第一关口。

四、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追究下列情形人员的责任:

1. 未取得从业资格就上岗的人员。

2. 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的管理员。

3. 对卫生部门和学校提出要求和整改意见而未及时整改的相关人员。

4. 瞒报和迟报食物中毒事故的相关人员。

5. 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或者销毁现场证据不保留现场的有关人员。

五、根据《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原料采购、贮存、粗加工及切配、烹调加工、面食加工、烧烤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环境卫生等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篇4

第一条为了监督和保障有关单位和行政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以下简称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护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是指在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中,一起中毒事故中毒100人以上或死亡一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后,除依法对相关责任者追究法律责任外,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时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形式有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三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主管校长负责制,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三)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的,以及未经培训考核上岗的;

(五)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

(六)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改进意见,未按卫生监督文书规定的时限进行改正的;

(七)发生食物中毒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中毒事态扩大的;

(八)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和未保留现场的。

(九)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第四条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可提请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

(一)未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或标准)发放学校食堂或学校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许可证的;

(二)未按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对学校食堂或学生集体用餐供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或检查次数未达到要求的;

(三)未对学校主管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的;

(四)监督检查过程中,未能发现和提出学校食堂存在的明显违法行为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未提出改正意见并签署卫生监督文书的;

(五)接到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后,未在规定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使食物中毒事故扩大的;

(六)未按《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时间进行食物中毒报告的;

(七)有其他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第五条所属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提请学校所在地政府追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

(一)未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或未按规定进行督导、考核的;

(二)未制定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或未定期组织培训的;

(三)食物中毒发生后未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和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

(四)有其它与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直接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第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所指上级包括国务院教育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水污染或其他食源性的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责任追究不适用本办法。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篇5

一、食堂原料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三、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四、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五、食堂食品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定期(2年)招标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通过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方式供货。

六、食堂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七、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八、食品的'采购由食堂厨师组组长配好每周所需原料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交食堂管理员,管理员初核后报行政后勤科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做好记录并通知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质、按时送货到食堂。大型会议、活动制定的菜品计划要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采购。

九、食堂食品的验收鲜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值班厨师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干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库管员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验收入库或使用。

十、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检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二)检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保质期只剩余三分之一或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三)检验包装是否有厂家、厂址;

(四)检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汁、变形、杂物、霉变等;

(五)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六)手感,是否有异样。

十一、非定型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二)闻:是否有异味;

(三)手感有无异样;

(四)蔬菜是否新鲜。

十二、验收人员必须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单价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严禁验收后不签字。

十三、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应予以当场清退。

十四、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篇6

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篇7

为进一步增强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工作优质、安全、高效的运转,特制订以下安全营运制度。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责明确。

1、建立食堂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陈生坤担任。 组员:张(安全卫生专干)、易(总务主任)、李(工会)、张(食堂管理员)。

二、加强门卫和非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1、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及餐厅等食堂重地,严防发生投毒事件。

2、加强门卫值班巡查,严防食堂失窃等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把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各种炊用具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3、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4、食堂的所有设备必须按规范操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食堂工作人员进出食堂、仓库、餐厅时必须及时关门。

5、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为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陪餐制度。

1、陪餐人员由当天的值日教师组成,由当天行政值日安排就餐人员,每天早餐、中餐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

2、陪餐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每次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登记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

4、陪餐人员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5、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6、陪餐人员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否则,追究陪餐人员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执行。

学校食堂责任追究制度 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大事,牢固树立学校卫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顺利开展,特制定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员重视,成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领导小组。

二、食堂要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及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和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和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在采购食品方面出现情况,要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三、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严禁加工使用,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烧透,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都须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如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炊事员)及管理员的责任。

四、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不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备用,保洁柜要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并保持食堂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有害昆虫及其孽生的条件。如发生情况,追究管理员及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五、食堂的从业人员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食堂的法人代表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上述违规情况,如若发生要追究食堂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应不定期深入食堂了解检查监督食品卫生情况。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后要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及时整改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隐瞒不上报的部门和责任人,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