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制度(优秀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应急管理制度(优秀10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应急管理方案 篇1
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县安监部门负责建设涵盖危险源监控、重点企业监控、应急指挥、日常业务管理、会议视频系统于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并实现与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互联互通;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建立覆盖本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的视频监控平台。建成县、企业二级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测;建立各类数据库,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数据库支撑系统;建立功能分级决策指挥系统,实现各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县、乡镇、企业安全监管机构之间数据、语音、视频的互联互通。
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演练、教育培训等工作。
(一)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完善、评审、备案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特点,编制、修订适合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里的重要生产装置、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量身定制”专项预案,做到“一台一案”、“一患一案”、“一源一案”,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同时,围绕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耦合性,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预案评审,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之间、企业应急预案与部门应急预案之间,以及企业应急预案与企业周边区域的社区、单位、学校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机衔接、无缝对接,形成政府综合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业预案有机衔接的预案体系。非煤矿山(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编制,并组织有关安全生产专家或应急管理专家评审,并报县安监局备案。
(二)加强预案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普及,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纳入普法范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应急处置程序,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公众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预案演练工作。加强演练检验预案,按照“贴近实战、锻炼队伍”的原则,采取仿真模拟、桌面推演、功能演练和小型实践演练等形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演练次数,强化演练效果。通过演练,及时总结分析,查找、改进不足,增强预案体系建设的科学性,提高全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演练要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完整记录、归档存查。高危行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中“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份的第三周,即6月15日-21日)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定“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于7月5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安监局应急办。
三、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严格事故应急处置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的组织指挥责任,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度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强化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监测与管制,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二是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各行业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分级指导配合制度、总结与评估制度、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舆情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准确上报和及时发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
创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实践,加强属地监管,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内容,加大惩处力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县安监局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规章制度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演练、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救援资产监管等为重点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未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各项规定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建立完善企业应急管理违法违规信息库,公开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执法检查落实。
五、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
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的应急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守,保证通信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应急值班电话号码和应急邮箱地址。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旦遇到紧急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事故单位要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坚决杜绝事故瞒报、漏报、误报、迟报现象。
应急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个性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潜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职责。
第七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风险控制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状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潜力。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企业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或者突击检查,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能够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三章: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状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推荐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公布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系统,透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资料、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具备条件的市、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环境应急专家库。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潜力建设。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潜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潜力。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状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能够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理解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带给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推荐。
第二十六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状况。
第二十七条: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应急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二十八条: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事件信息的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推荐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停止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章:事后恢复
第三十条: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状况,提出改善措施,并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职责,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第六章:信息公开
第三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便于公众知晓和查询的方式公开本单位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状况,以及落实整改要求状况等环境信息。
第三十五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认真研判事件影响和等级,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信息发布推荐。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状况等环境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级别,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应急处置概况等信息。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关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较大、重大和个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能够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状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5日起施行。
应急管理制度 篇3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的人员:公司员工
发生潜在(事故)事件场所:厂区各个场所,包括前后门30米周边范围内
一、
应急准备(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
1.设“意见箱”,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与需求;
2.不断改善食堂伙食质量,提升员工生活质量;
3.加强生产现场的工作安全,对员工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4.每月举办员工生日会,增强员工归属感;
5.招聘员工时,调查分析员工背景和性格,杜绝有不良记录的人员进入公司;
6.给员工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让员工有可施展才华的舞台;
7.给员工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增强员工的自身技术能力。
二、应急响应
1.保安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及人力资源部主管,按事情轻重程度确定是否需要启动应急小组指挥中心;
1)如人数在10人(不含)以下,保安人员需通知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及人力资源部主管;
2)如罢工人数在10人以上,且明显对公司治安造成影响,需立即启动A级救援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
3)如有人员出现受伤现象,医疗救援小组应对伤员进行诊治,严重者需送至医院救治。
2.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稳住现场形式,治安消防安全组组长负责调查罢工原因;
3.与罢工组织者进行谈判,了解对方的。动机和目的,协商解决方案;
4.情节严重公司已经无法控制时,需报警处理;
5.事件处理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主管应提交书面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的原因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5)找出负责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应急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四、检查与维护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应急管理制度 篇5
1.0目的
为了维护客户的利益,使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辖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受损坏,从而确保客户能在舒适的环境里生活。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各物业项目遇到应急情况时需处理的工作程序的管理。
3.0引用文件
3.1《上海市消防管理规定》
3.2《上海市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
3.3《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
4.0职责
4.1水管爆裂、高压电器故障不能处理,由工程处专业人员负责请供水、供电公司维修,并参加验收。
4.2公司各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物业事务主管负责对辖区内应急情况的处理工作。
4.3物业项目管理处其他员工应配合做好应急事故处理,并做好事后的清场工作。
5.0程序要点
5.1当发生火灾时
5.1.1当班管理员应速拨'119',同时通知管理员领班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5.1.2水电工得知发生火灾应火速关闭电力总闸,以免发生更大的危险。
5.1.3物业项目管理处全体人员除当班管理员之外,采取边疏散人员,边用现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5.1.4若火灾发生在夜间,总值班应安排人员,唤醒沉睡的客户,帮助他们快速离开火灾现场。
5.1.5物业项目管理处工作人员应尽可能地抢救客户及公共财产,不使其受到损失。
5.1.6在救火过程中,当班管理员更应该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乘虚而入。
5.1.7火扑灭之后,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应积极配合公安人员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详细填写《发生火灾应急处理记录表》,安排人员帮助客户清理场地,并即时通知所属保险公司作出理赔处理。
5.1.8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对有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表扬,同时填写《应急情况处理过程中员工突出表现申报表》,报运作部、公司领导审批。
5.2发生案件时
5.2.1当巡逻管理员听到客户呼救或发现有人作案时,留意作案人的面貌、身高,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或拨匪警'110';同时通知管理员领班并报告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
5.2.2物业事务主管应组织人员发动客户共同捉拿案犯,并封锁该管理辖区所有的出口,当班门卫这时应有高度的警惕性严守阵地,密切注视离开管理区域的可疑人员,严格检查离场的车辆,防止案犯乘机逃跑,若抓到案犯后应马上送当地派出所。
5.2.3管理员领班应安排管理员,协助公安干警保护案发现场,并详细介绍案件发生的经过,以方便公安部门调查破案。并填写《案件发生记录表》。
5.2.4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管理员领班应及时安慰被盗被害的客户,填写《抓获违法人员记录表》,并填写《应急处理过程中员工突出表现申请表》,报运作部、公司领导审批。如有第三者受损时即时通报所属保险公司。
5.3当台风来临时
5.3.1物业项目管理处人员在台风来临时,要注意收听、收看各新闻媒介发出的防风预告及措施,将有关防风注意事项通知客户,做好防台风前的准备工作。
5.3.2水电工检查小区内的沟渠、天面排水周围、平台排水孔是否有杂物阻塞,如不利于水流畅,则组织清洁工疏通所有的排水沟渠及管道,填写《防风检查登记表》报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
5.3.3水电工检查配电房、水泵房、窗关闭情况,每栋楼宇大门是否锁好。
5.3.4管理员巡逻时,要密切注意检查客户阳台上的'物品及物业项目管理处的标识有无固紧,并提醒客户注意财物安全。
5.3.5园林绿化工应将小的乔木固定,以免风将树刮倒。
5.3.6台风过后,由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组织人员对物业项目的受损情况进行检查修缮,并填写《台风灾害情况处理表》报公司运作部。
5.4水管爆裂时
5.4.1水电工应每天注意巡视辖区内隐蔽水管有无爆裂。
5.4.2发现水管爆裂时,水电工立即关闭水闸,同时通知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张贴通知给受影响的客户,讲明停水原因及停水大约时间,并为客户提供方便用水的地方,由水电工填写《突发事故维修验收表》报物业项目管理处。
5.4.3物业项目管理处速请自来水公司维修队进行抢修,修复后,由物业项目管理处水电工、工程处参与验收,维修单位填写《突发事故维修验收表》报运作部。
5.5电力中断时
5.5.1当电力系统中断时,由水电工关电闸,发出通知给受影响的客户并加以解释,同时通知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
5.5.2水电工填写《突发事故表》报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由物业项目管理处物业工程组派专业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进行修复,同时也可请求公司工程处经理派人帮助处理,若属于高压部份,由物业项目管理处请供电公司前来处理,工程组专业人员负责协助。
5.6停电时,管理员应加强保卫工作,以免犯罪分子乘机打劫。
5.6.1修复后,由工程处专业人员、物业项目管理处经理、水电工参加验收,维修单位填写《突发事故维修验收表》报公司运作部经理。
5.7煤气泄漏时
5.7.1由物业项目管理处人员通知客户,如联系不上时,应破门而入,打开客户家所有门窗,关闭煤气总闸,在客户家里写下留言条,并通知煤气公司处理。
5.7.2物业项目管理处应配合煤气公司,做好修检工作,做好安全使用煤气的宣传工作,由水电工填写《煤气发生事故记录表》报物业项目管理处。
6.0相关记录
6.1《发生火灾应急处理记录表》mps-yw2-20
6.2《应急过程中员工突出表现申报表》mps-yw2-21
6.3《公司抓获违法人员登记表》mps-yw2-22
6.4《防风检查登记表》mps-yw2-23
6.5《台风灾害情况处理表》mps-yw2-24
6.6《突发事故表》mps-yw2-25
6.7《案件发生记录表》mps-yw2-26
6.8《突发事故维修验收表》mps-yg2-13
6.9《煤气发生事故维修记录表》mps-yg2-14
如何有效开展应急管理 篇6
根据浏阳市《关于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应对突发事件,切实搞好本次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我镇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周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的领导,确保应急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以镇长唐朝晖为组长的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应急办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此同时,我镇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在财政预算范围内把人力、物力、财力等公共资源更多的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并建立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运转机制,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应急管理宣传周工作能否成功开展,取得实效,关键还是看制定的方案是否切合实际,切实可行。在本次的宣传周活动的方案制定中,我们充分考虑了本镇实际,对方案的可操作性、现实性进行了深刻探讨。采取自主宣传、集中宣传、开展系列防灾减灾活动、搞好重点灾害隐患排查等形式对整个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我们分阶段,有步骤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全面规划,确保了制定方案的严密和切实可行。
三、有序开展,注重落实
在此次宣传周活动中,我们采取镇应急办负总责,主要村(居)、单位部门各负其责的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展开了丰富多彩、效果显著的宣传活动。
一是镇应急办在镇政府门前设立应急知识现场宣传点,组织综治司法办、林业站、水管站、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卫生院等相关站办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应急知识宣传;
二是督促主要村(居)在各自辖区内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如泮春居委会、龙伏居委会、焦桥村组织支村委班子成员在人员密集的集镇街道发放应急知识宣传单;
三是指导辖区内学校组织好学生开展应急避险活动;
四是结合本次强降雨天气,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全体机关干部和部分村(居)民共同参与,在石江村洞庭黄水库进行了一次突发事件应急现场演练。整个活动宣传周,我们通过悬挂标语、制作宣传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共悬挂条幅10条,展示宣传板5块,发放宣传单2500余份,增进了公众对应急管理知识的了解,增强了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营造出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应急管理制度 篇7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对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修理店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
应急管理方案 篇8
1、目的
对在建建工程项目中的护坡作业加强管理,防止护坡作业出现坍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在建工程的护坡作业的管理,以及一旦出现坍塌事故后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
3、职责
3.1设计
护坡作业的设计需由资质的设计院设计,不允许私自设计。
3.2审批
设计方案必须得到市人防委员会的审批。
3.3施工方案编制与施工
护坡作业的专业很强,施工应由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专业施工单位应先将护坡施工方案报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部根据护坡施工方案负责监督护坡的施工。
3.4监控
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应明确对护坡作业在使用全过程中沉降及水平位移的监测职责和方法,并保留监测结果记录。当监测的结果显示或经检查发现护坡施工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到场研究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实施前可能坍塌的范围内不得有人继续施工,并设立相应的警示标识。
4、应急预案
4.1施工现场发生护坡坍塌事故,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停止一切施工企业,立即电话通知公司上级领导。
4.2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尽快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工作,并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抢险指挥部。
4.3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保证人员、机械、物资和车辆的有效调度。
4.4对护坡坍塌事故所损坏的供水、道路等部门的设施,指挥部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指派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突击抢修。
4.5事故上报和调查取证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5、应急电话
略
6、时间表
护坡工程开工至护坡混凝土浇筑养护完的全过程。
应急管理制度 篇9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对管理和使用设备的人员,修理店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
如何有效开展应急管理 篇10
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五点:
1、应急预案
根据发生和可能要发生突发事件,事先研究制订的应对计划和方案。应急预案包括各级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以及基层单位的预案和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
2、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国家到省到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防止照搬照套。
3、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发挥我们国家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健全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
4、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
5、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
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纳入法制和制度的轨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建立健全预案,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扩展资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了六项工作原则,即: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
预防在应急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
应急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最理想的境界是少发生不发生突发事件,不得已发生了那就要有力有序有效地加以处置。做到平时重预防,事发少损失,坚持和贯彻好这个方针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