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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工作制度【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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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工作制度(通用3篇)

销售员工作制度 篇1

为加强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诊疗行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妥善处理病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特制订本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投诉和意见,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2、接待患者投诉必须坚持热情、认真、负责、公平的原则。

3、对患者的投诉必须做好详细的登记,对处理意见要进行认真的反馈。

4、投诉事件查证属实后,根据《医院奖罚条例》《医院缺陷管理制度》进行相当的处罚。

5、投诉事件查证属实后,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科室或个人必须写出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办公室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积极做好患者的善后处理,以“社会满意、群众满意、患者满意”为最后宗旨。

7、定期整理患者的各种投诉意见,对投诉意见进行归类总结,查找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医院提出相关管理建议。

8、患者所反映的投诉、涉及违犯、违纪的将按照党风、政记进行相应的.党记、政记处分,涉及违法的将提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报告制度,临床科室要主动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报告所发生的医疗纠纷,认真调查、讨论、分析,积极协调处理。

9、每发生一起投诉,查证属实,对科室及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10、公布医院投诉电话,随时接受患者及群众的监督。投诉电话:(应公布)

销售员工作制度 篇2

1、迟到和早退一个月不得超过3次,如超过按照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假一个月不得超过3天(病假需三级甲等医院的证明)。如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一并处罚,每人每次50元。

2、销售部办公区域内保持清洁,若发现不清洁情况则对当天值班人员和所在办公区域内销售人员一并处罚,每人每次20元。

3、每月必须完成20份的协议签订数量,如未完成按照每份10元进行处罚。如发现伪签或不实协议按照每次50元进行处罚。

4、若连续3个月未完成3万元任务,将直接退回人事部。若当月未完成4.5万元任务,取消销售津贴。若连续2个月未完成4.5万元任务将降至试用期,同时取消相应的津贴和补助,底薪也相应降低。

5、因为会议下单不明确,造成部门内或部门外的工作不协调,影响内部或外部的团结,将严肃批评,并处罚款每人每次100元。

6、销售部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若发现手机停机、关机、未随身携带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7、值班销售人员必须写值班记录,要求全面、认真、实际描述,若未写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销售人员应每天手工填写出勤拜访记录,若未填写者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8、发现协议单位到周围其它同类型酒店开会或团队住房,若是销售人员不知情则给予每人每次20元的罚款并且收回此协议。如销售人员维护的协议在45天以内均未到本酒店进行消费,该协议将收回。销售人员的过期协议收回。

9、在酒店内如出现影响销售部形象的动作和语言,将处罚款每人每次50元。

10、销售部应保持内部协调性,一切行动听指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会安排其它适当时间进行补休或发放加班补贴。如发现拒绝加班者或当天不见其人者,将按照旷工进行处罚。如加班工作不踏实,有怠慢情绪将给予每人每次50元的处罚。同事之间需要帮助时,未主动帮忙协助或者故意躲开者将给予每人每次50的处罚。

销售员工作制度 篇3

(一)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有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承担,各科室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遇重抢救应立即报医务处、护理部,并上报院领导,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急救器材、药品齐备完好,做到“四定”(定种类、定位放置、定量保管、定期消毒)、“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二及时”(及时检查、及时补充)、“一专”(专人管理)。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各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抢救技术和抢救用药,熟悉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用药、处置正确无误。

(五)若遇病人病情发生变化,在通知医生的同时,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测量生命体征,实施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路、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措施。

(六)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实施特别护理,及时评价护理计划的完成情况。

(七)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种类要进行详细交接。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及时据实补写医嘱。药品空安瓿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八)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记录应准确、及时、完整,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九)抢救工作进行同时,要通知病人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如家属不在,应及时与病人家属联系或通知有关部门。

(十)抢救完毕,及时清理用物,补充药品、器材,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等。